心挣—— by初禾二/初禾

作者:初禾二/初禾  录入:06-23

“你在想什么?”陈争说:“我只是问你,你们那天恰好都在斯鹿街附近,你有没有看到伍君倩毒猫?”
巫冶愣住了,一滴汗水从额角滑下来。
陈争接着道:“还想问你,如果见过伍君倩,有没发现她周围有什么可疑的人,毕竟那天之后,她就失踪了。毕竟……你和你的珊姐喜欢吃‘薇茗’,伍君倩经常亲自出镜卖货,你可能认识她。”
短暂的沉默后,巫冶一口咬定:“我不认识她,也不知道她在斯鹿街干了什么,我只是去买酱香饼。”
九院,吴怜珊比陈争上次见到时更加忙碌,每个病房似乎都需要她,不时有痛苦的声音从病房里传出来。陈争观察了好一会儿,直到吴怜珊换好衣服下班。
看到陈争,吴怜珊愣了下,“陈,陈警官。‘曾燕’的案子破了?”
陈争摇头,“为什么这么说?”
吴怜珊捋了下头发,“这阵子你们都没联系我,突然来找我,我就以为是,是案子破了。”
“没破,好消息是线索比以前更多了。”陈争缓缓道:“坏消息是又出现了一个被害人。”
吴怜珊睁大双眼,显得恐惧而茫然,“是谁?”
陈争说:“你很紧张?”
吴怜珊声音轻轻发抖,“你说案子没破,又说又有人死了,你来找我,那要么是死的人和我有关,要么,要么我可能是下一个出事的人。”
她短时间内想到这么多,有些出乎陈争意料。陈争说:“别紧张,这人你认识吗?”
推到吴怜珊面前的是伍君倩的照片。
和巫冶斩钉截铁的否认不同,吴怜珊仔细看过照片后说:“面熟,我应该见过。”
陈争不急,“那你再好好想想。”
几分钟后,吴怜珊说:“好像是一个主播,卖蛋糕的,我工作压力大,有时会看直播放松,看过她好几次。”
陈争说:“你还买过她的蛋糕?”
吴怜珊想了想,“应该买过。但我不记得是哪一家了。”
“‘薇茗’甜品。她是‘薇茗’的老板。”
“是她?”吴怜珊恍然大悟,“难怪,她真的不像一般的主播。”吴怜珊顿了顿,紧张道:“但是她和我有什么关系?陈警官,我不懂你为什么找我,我只是买过她家的蛋糕。”
吴怜珊和巫冶的情绪对比十分明显,巫冶更激动,吴怜珊展现出来的却是恰如其分的担忧、慌张。
陈争问:“你和巫冶还在谈吧?”
吴怜珊一怔,尴尬地笑了笑,“我们挺好的。”
陈争说:“看出来了,他还专程去斯鹿街给你买肉饼。”
“啊,对对,刘老婆那家,我喜欢吃那个。”
“当时伍君倩也在那里,不久就失踪了。”
吴怜珊惊讶不已,“这……小冶只是碰巧在那里吧。”
陈争的问题跳跃性很大,“巫冶喜欢小动物?”
吴怜珊说:“是,他在学校养了几只。”
“没想过带回家养吗?”
“租的房子,想也没用,房东不让的。”
陈争和吴怜珊告别时,她的担忧都挂在脸上,“小冶根本不认识这个伍,伍君倩,更不可能和她有过节。这案子肯定和我们无关的。”
鸣寒将车停在九院附近,陈争一出来就看到他了。
“怎么样?”鸣寒问。
陈争找到一瓶矿泉水,拧开就喝,“两个人的反应都有点问题,巫冶其实没有解释清楚出现在斯鹿街的原因,而且他去那里不是第一次,伍君倩跟踪黄莉时,他也许也跟踪着伍君倩。”
鸣寒说:“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陈争问:“巫冶那天回没回他们租的房子?”
鸣寒摇头,“无法确定,那边的监控跟个摆设一样。”
车里安静了会儿,陈争说:“你怎么想?”
“我?”鸣寒笑道:“我想的多了。”
陈争合上瓶盖,“说来听听。”
“巫冶这样爱猫的人,遇到伍君倩这种毒猫的人,情绪一上来,干出什么事我都不意外。”鸣寒说:“他以前来给吴怜珊买酱香饼,发现这边的流浪猫多,可能是个偶然事件。于是他每次来,都会喂食。但正好27号那天,他看到了伍君倩毒猫。”
“巫冶上去就杀人,这几乎不可能,他只能让伍君倩乖乖听他的。要怎么做?他早就注意到了伍君倩,并且拍下伍君倩的行为。他说他不认识伍君倩,但吴怜珊看直播时,他可能也跟着看过,他知道伍君倩就‘薇茗’的老板。这种半公众人物很好拿捏,一方面不像真正的公众人物那样有完善的公关团队,一方面又担心不好的言行影响品牌。当巫冶用拍下的视频威胁伍君倩,伍君倩在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只能就范。”
“再往后就更好理解,巫冶将伍君倩带到某个地方杀害,尸体掩埋在不容易被发现的学簿山。”鸣寒又道:“这样一来,他杀害伍君倩的动机就是报复杀猫者。而伍君倩和‘曾燕’的案子有共同点,‘曾燕’说不定也曾经虐待过小动物。”
陈争沉默了会儿,“但黄莉是其中的变量,那天要不是黄莉给了伍君倩有毒的蛋糕,伍君倩也不会去毒杀流浪猫。你刚才的分析,巫冶是激情作案。但是之前我们讨论过,凶手计划周全,甚至利用到了超狐那群粉丝,选择的埋尸地点也是付波的老家,几乎完美把嫌疑推到了那群学生身上。”
鸣寒说:“他早就盯上伍君倩,那天黄莉的行为只是推动了他的计划?”
陈争走了几步,“还是有问题,巫冶既然那么爱猫,为什么在目击之后不加以阻止?他在利用伍君倩杀死猫,来威胁伍君倩。这不像是一个爱猫爱得偏激的人的所作所为。还有,如果他盯上伍君倩的时间提前,那他是怎么盯上伍君倩?”
鸣寒夸张地深呼吸,“哥,你一口气就给我的所有努力都否定了!”
陈争一眼看出他在演戏,“巫冶和吴怜珊嫌疑重,但现有的证据还到不了拘留的地步,只能从外围查起了。”
鸣寒说:“巫冶是本地人,好查。吴怜珊老家在雅福市,详查背景的话,得去一趟。”说到这儿,鸣寒突然咦了一声。
陈争问:“怎么?”
“雅福市,你们研究所那个小孩儿查的案子不就是在雅福市?”
“那小孩儿叫许川。”陈争上次也琢磨过这个问题,但赵水荷的死看不出和吴怜珊有任何问题,似乎只是一个巧合。赵水荷的案子送到研究所来时,是已经侦破,研究所需要做的只是研究其中的心理犯罪细节。陈争一眼就看出侦查的问题,许川上次来找他,他告诉过许川,认真找找这案子里的漏洞。
也不知道许川查得怎么样了。
“好吧好吧许川。”鸣寒说:“我去一趟雅福市,需不需要带他去见见世面?”
陈争说:“人家是研究所的人,需要跟着你这个机动小组的见世面?”
鸣寒笑道:“也不知道是谁总说许川这样有冲劲的年轻人耗在研究所是浪费生命,也不知道是谁希望他尽早去该去的地方——比如侦查一线。”
陈争转过身,“你想带就带。”
鸣寒还没走,孔兵已经带回新的消息。
“现实和我们想象的不大一样啊。”孔兵说:“伍君倩以前没有虐过猫狗,她对动物似乎没有太大的兴趣,不关注也不伤害。而‘曾燕’对流浪猫狗很好,经常喂它们东西吃,冬天还会找棉被给它们做窝。她没可能因为虐猫被巫冶盯上。”
这项排查是北页分局的刑警在做。伍君倩这边,跟伍君倩的家人、员工、邻居都了解过情况。李萝等伍家的人自然是全盘维护伍君倩,证词带有非常重的个人情绪。李萝家中又是养猫又是养狗,说它们都很亲伍君倩,伍君倩买过不少宠物用品送给她,她出差时,伍君倩也会来照顾宠物。
但在外人口中,伍君倩对动物似乎没有太多热情。她是糕点师,对卫生的要求比普通人高,自己并未养动物,也没人看到过她逗路上的动物。据一名员工回忆,有一次她来上班时,私服上沾着不少狗毛,伍君倩就将她说了一顿,还说做饮食工作的人不应该养猫养狗。她当时觉得很委屈,出现在客人面前时她又不是不会换上干净的制服,伍君倩只是老板,管得着员工家里养什么?
不过当刑警问到伍君倩有没有虐待猫狗的倾向时,众人有的摇头,说不至于,有的答不上来。总的来说,在毒杀流浪猫之前,她对动物的态度很淡,既不喜欢,也不讨厌,亲友喜欢宠物,她做客时逗一逗,仅此而已。
陈争低声对鸣寒说:“这样一来,你那个假设就不成立,巫冶不可能因为虐待动物早早盯上伍君倩。”
鸣寒靠在椅背里,并未因此沮丧。
对“曾燕”的调查简单得多,她已经没有家人,刑警找的是小吃巷的商贩和枫书小区的住户。看到她将剩下的食物喂给猫狗的人不少,部分商贩还说,她找他们要过剩下等待处理的食物,清洗掉作料之后,分给小动物们,一些商贩被她影响,后来不需要她开口,也会喂食流浪猫狗。
“曾燕”冬天给动物做窝的事也有不少人证,“曾燕”并不是一个人在做这种事,小区里有很多热心的大姐,棉被、旧衣服、纸箱子都是她们提供的。
“虐待动物这个点在‘曾燕’身上不成立。”孔兵说:“我还是觉得曾燕和伍君倩的共同点应该是在餐饮上。”
陈争补充,“年轻,外表不错的女性餐饮从业者。”
他这么一提,孔兵又想到前不久做失踪排查时锁定的三名女性——刘江绿、赵雨、王晨晨。对这三人的调查因为卫优太而略有耽误,现在终于能抽出人手了。
鸣寒挥挥手要先走,陈争叫住他:“你就这么去雅福市了?”
鸣寒回头,嬉皮笑脸,“让我开你的车?谢了啊哥。”
陈争心道我说了吗?但鸣寒已经很自觉地拿他的钥匙。他也没阻止,“叫上许川吧,他对雅福市比你熟。”
鸣寒作了个招风耳,“啊?叫上谁?”
陈争叹气,“研究所那个小孩儿。”
鸣寒抛了抛钥匙,“得令。”

第31章 谜山(31)
条明街坐落在竹泉市西北角,曾经有众多五金作坊扎堆在这里,如今只剩下被改造成仓库的老房子,周围围着一圈等待拆迁的居民楼。巫冶祖父那一辈就是开作坊的,他们一家在这里住了很长一段时间。
条明街太拥挤了,堵满卖菜的小贩和各种小车,陈争只得将车停在对面的巷子,走过去,顺便在早餐摊子上买了个煎饼。
巫家的老房子在最里面,挤过街口最繁忙的路段,时间好似倒退回了上个世纪,凹凸不平的青石板路,流淌在路两侧的水沟,抬起头,就看得到沿路楼里穿着裤衩在走廊里伸懒腰的男女。
“你找谁啊?”一个坐在树下剥板栗的大姨警惕地看着陈争。
住在这儿的都是老熟人,突然来个生面孔,还四处打量,很容易让人起疑。
陈争见大姨是个热心的,话匣子一打开肯定能聊,于是说:“我找巫冶。”
“谁?”大姨愣了下,小声和旁边的同伴说了句什么,恍然大悟,“你是说巫家那小子?嗐,他和他姐早就不住这边了。那是他家房子,你看,门上好多灰!”
说着,大姨往斜后方的三楼指了指。
这种老房子一层拉通,门和一部分窗户对着走廊,人站在楼下,能清清楚楚看到每一户。陈争抬头,视线在三楼扫过,每一户门前都或多或少堆着东西,杆子上也晾着衣服,只有一户空空荡荡。那就是巫家了。
“他们怎么不住这里了?”陈争问。
也许是这些年警方反诈工作做得到位,大姨很有戒备心,“你先说说你是谁。”
陈争索性打开天窗说亮话,给大姨看了看证件,“我来给巫冶做个背景调查。”
大姨得知陈争是警察,马上放下心来,热情道:“噢,那你尽管问,我知道什么,就告诉你什么!”
陈争并没有一个务必知道答案的问题,聊得越多,线索就越多,“我看这儿住着也挺安逸的,巫家为什么搬走?”
“那两口子离婚了呗!”大姨继续咔嚓咔嚓剥着板栗,叹了口气,“是我我也离,巫家那男人坏,不是个人!”
在这种老作坊老居民区里,每家每户的八卦是传得最快的。巫家的长辈自个儿开着作坊,勤劳肯吃苦,生意蒸蒸日上,后来巫家的儿子巫章讨了个从农村来的老婆,叫李娉。起初日子也过得不错,很多街坊都羡慕巫家,但自从李娉生了个女儿后,巫家就没了安宁的日子。
巫家长辈想抱孙子,巫章觉得老婆给他生了女儿,说明他没本事,在外面丢脸,于是对李娉非打即骂,巫家长辈非但不阻止,还处处为难李娉,粗活累活都给李娉。
李娉为了保护女儿,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挨了多少打,想再生个儿子下来,却几年都不能如愿。
也不知道是不是巫家折磨媳妇遭了报应,他们的作坊有工人出事,赔了不少钱,之后生意也不行了。但东边不亮西边亮,李娉总算在生下女儿六年之后生下儿子,也就是巫冶。
这下巫家的日子总该好过了吧?但巫冶居然是个病秧子,不满一岁就被多次下病危通知,巫家的钱搭进去不少,巫家那对老人家天天指责媳妇是来讨债的。
巫冶刚一岁,巫家老爷子就走了,巫家那只知道打老婆的男人派不上用场,作坊到了倒闭的边缘,靠着李娉苦苦支撑,好歹还能赚点油盐钱。
不久,巫家老婆子也病故,巫章失去约束,白天喝酒晚上打牌,输了钱就回家打李娉,抢李娉给两个孩子攒的学费。而李娉这些年顾生意,渐渐学会了谈合作,积累到不少人脉,有了见识之后,哪里还瞧得上这没用的窝囊废?一怒之下和巫章离婚。巫章傻眼了,又哭又骂就是不肯。但不肯也没用,居委会的也看够了他打老婆,作证让两人离了婚。
两个孩子跟谁成了问题,李娉想把巫冶和女儿巫陶都带走,但现实是巫章虽然是个废物,但有房子有作坊,她却什么都没有。最终李娉担心女儿被糟蹋,选了巫陶,巫冶被留下来。
母亲和姐姐走后,巫冶过的是什么日子可想而知,巫章把一腔愤恨都发泄在巫冶身上,巫冶几乎没有哪天身上不带着伤。
说到这儿,大姨对李娉也多有怨言,“你说她怎么就能不管小儿子呢?虽说要忙事业,但也不能这样吧?还好巫冶他姐姐回来了。”
李娉半年后改嫁,和丈夫一起做运输生意,巫冶的姐姐巫陶经常独自在家,悄悄跑来看巫冶,带巫冶去吃点好的。巫陶比巫冶大六岁,已经是个十四岁的姑娘了,但仍是没有办法将巫冶从窒息的家中救出来。
大姨又欣慰地说,一定是老天开眼,巫家那个混账男人暴雨夜出去打牌,边喝边打,掉进河里被淹死了,尸体过了几天才被发现。
这下,巫冶是彻底得救了。
不知道巫陶是怎么给母亲和继父说的,不久她就搬了回来,和巫冶一起生活。两个孩子虽然都没成年,但也将日子过得像模像样的。后来巫陶上大学、嫁到外地,巫冶又变成了一个人。
不过那时巫冶也已经长大了,不再是小时候面对家暴无能为力的小孩。
“我印象里好像巫陶搬出去之后,巫冶就不大回来了。”大姨说:“他不是在读书吗,反正学校也能住,我们这儿房子太破了,小年轻不喜欢也正常。”
大概是看够了巫冶挨打,大姨说到巫冶,语气中总是带着点怜惜,说他是个好孩子,感恩,姐姐来陪伴他,他爱姐姐比爱自己都多,得到什么好东西都第一个给姐姐。只是性格比较内向软弱,不喜欢跟人说话,有时候看着阴森森,看不懂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陈争又跟其他街坊聊了会儿,大家对巫家的看法都差不多。大姨又带陈争去找居委会,陈争问了几个巫章家暴的问题,居委会的大姐们回忆起来也挺气愤,都证实巫章既打老婆也打儿子。
陈争又问到巫章的死,一位大姐立即说:“那是意外,警察来看过了,就是他平时坏事做太多,自己摔下去的。”
陈争点点头,巫章是怎么死的,在他这儿存疑,但居民们显然有自己的答案。
剥板栗的大姨又来了,这次还叫上了自己的儿子,“这我家小子,强强,他跟巫冶是同学,小时候经常一起玩,有什么可以问他。
强强一副不情愿的样子,“我跟他又不熟,妈,你别给我惹麻烦行吗?”
大姨在儿子背上一拍,“你这孩子!我们群众有协助警察的义务,怎么不懂事呢?”
强强翻白眼,却又拗不过自己的老妈,不耐烦地看着陈争,“你问吧。”
陈争带强强来到居委会外面的空坝上,给他递了根烟。强强愣了下,反复打量眼前的警察,接过烟时抵触情绪终于消了些,嘀咕道:“我妈就爱多管闲事,我跟巫冶真没多熟。”
陈争问:“那你知道他跟谁熟吗?”
强强啧了声,“他那种人,能和谁熟啊?阴森森的,跟条蛇似的,我们这条街上没哪个年轻人能和他处得来。也就我妈这种热心大妈,觉得他可怜、老实,还有啊,也算是看在他姐的份上,照顾照顾他。”
陈争听出强强对巫冶怨言不少,引导着问:“怎么跟条蛇似的?”
强强本来脸上充斥着不满和烦躁,但开始回忆巫冶后,隐约多出一丝畏惧,他打了个哆嗦,像是被蛇冰冷的身体扫过,“他不跟我们说话,但我们有时玩什么玩得开心,一回头就看得到他,他就那种,那种一动不动地盯着你,你懂吧,就挺渗人的。”
陈争说:“他无缘无故就盯着你们吗?”
强强有些尴尬,抓了下头发,“也不是……就,他不是有个姐吗?他姐比我们大,又很漂亮,我们那时就……就初中小男生,有点那方面的想法,又不敢真怎样,就爱聚在一起说他姐怎么怎么样。”
陈争听明白了,简单来说,就是嘴贱。
强强辩解:“我们真的只是口嗨,他姐那时都读大学了,还有男朋友,我们这些初中生敢干嘛啊?还有,她姐说不定杀过人,我们躲都来不及。”
陈争说:“杀过人?”
“啊,这个……”强强抓耳挠腮,“我妈不让我瞎说的。”
陈争说:“没事,你妈不让你说,还带你来找我啊?”
强强一想也是,于是放开了说:“就巫冶他爸不是老打他和他妈吗?后来他姐回来过几次,我记得他姐那时也才上中学。巫冶他爸莫名其妙就死了,说是在河里淹死,警察都看过了,没问题。但我印象中,那时大人们都在议论,说可能是巫冶他姐想办法干的,因为巫冶太可怜了,而且那条河巫冶他爸每天都经过,怎么就那天出事了?不过这些都是大家猜测,我爸每次一说,我妈就让他闭嘴,说什么巫冶他爸是遭了报应,和巫家姐姐没关系。”
陈争想到居委会那位大姐的反应,看来住在这儿的年长女性,都自发地护着巫家姐弟。
强强说,这些年已经没什么人提过巫家的事了,他也只是听说巫冶在外面读书,学的什么不知道。巫冶他姐到底有没有杀他爸,横竖也不关他的事。
陈争说:“你刚才说巫冶总是盯着你们。”
强强啊了声,“差点忘了,他就是见不得我们说他姐呗,整一个护姐狂魔!”
陈争说:“他盯着你们,你们不跟他动手?”
“想动,但不敢。”强强说,一是当时还很忌惮他姐,二是每家每户的老妈都交待,巫家姐弟可怜,不准找他们的麻烦。
“哦对了,巫冶还喜欢招惹那些流浪猫流浪狗。”强强又想起一事,“他经常把吃剩的饭菜拿出来,喂猫喂狗。有个小孩儿——我忘了谁——故意把饭碗摔烂了,巫冶就一直盯着他,就那种盯我们的眼神,把小孩儿都吓哭了。小孩儿爸妈找他姐,他难得说了句话,我到现在还记得。”
陈争问:“他说什么?”
“动物和女人都应该被保护。”强强说:“我其实也赞同他这想法,不过吧,就觉得他做得过分了,我们也没伤害他姐你说是不?那小孩也没伤害流浪猫流浪狗。嗐,反正跟他也说不清楚,他就不是个正常人!”
陈争随后来到条明街派出所,查阅巫章的案子。当时出过现场的民警一听是这个案子,便说,他们怀疑过有人引导巫章走向死亡,但实在是找不到证据。出事时大雨滂沱,再多的痕迹都能冲没,尸体又在水里泡了几天,更是啥也查不出了。居民们的证词都说他爱赌爱喝酒,喝醉了直接跳进河里都不稀奇。查到最后,只能以意外结案。
陈争问民警个人的看法,民警沉默了会儿,谨慎地说,死者的前妻李娉作案动机最大,但是她当时根本不在竹泉市。巫家姐弟也有动机,但他们都是未成年,对他们的调查必须非常小心,查来查去,都是证据不足。
这案子到现在已经是一笔烂账了,但给陈争提供了新的思路。
巫冶在那样恶劣的家庭环境中长大,家中的男性角色是绝对的反派,而女性则是他的保护伞。父母没有离婚之前,是坚强的母亲保护着他,他眼睁睁看着母亲被殴打,却不仅没有被摧毁脊梁,却爆发出了远胜过男性的旺盛生命力,母亲撑起了这个家,后来更是成为女强人。而姐姐巫陶更是在他的人生至暗时刻救他于水火,姐弟俩在没有家长的家中相依为命,姐姐就是他的一切,是保护他,也是他保护的人。
他对年长女性的偏爱、依赖可想而知。
但当他逐渐长大,姐姐也有了自己的爱情、事业、家庭,姐姐终于离开他,他仿佛被丢在了原地,看着强大的母亲走远,又看着强大的姐姐走远。
这时,他会做什么?
陈争沉浸入巫冶的角色,很清晰地感到,巫冶想要找到一个母亲和姐姐的“代餐”。
吴怜珊出现了。
想到这个名字时,陈争短暂地顿了一下。吴,巫,用拼音写出来都是wu。
早前在巫冶同学的描述中,他似乎不是一个会交女朋友的人,他就该独来独往,像是潮湿角落里的青苔。然而他不仅交了女朋友,还是吴怜珊这样活跃的学姐,不禁让认识他的人大跌眼镜。
陈争握住方向盘,想,他们真的是在谈恋爱?如果说巫冶是在吴怜珊身上找“代餐”,那吴怜珊呢?又利用了巫冶什么?
再者,在巫冶的视角里,吴怜珊像姐姐巫陶,只是姓像吗?不可能,一定还有性格里的某些特质,但吴怜珊给人的印象却是优柔寡断,并没有“大女人”范儿。
巫章的死里有没有人为原因,目前不得而知,如果真与巫陶有关,而巫冶拿吴怜珊当“代餐”,这事细细想起来,问题就大了。
推书 20234-06-22 :这个弟弟不对劲by》:[近代现代] 《这个弟弟不对劲》作者:这碗有点小【完结】晋江VIP2024-6-11完结总书评数:251 当前被收藏数:1097 营养液数:256 文章积分:16,021,387文案:身为博物院有名的年轻教授,陆冼为人谦和,待人和善,身边几乎全是文物界的大佬朋友,只有一个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