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秒都是煎熬,我没有再叫喊,杨骚抱起地上痛得剧烈颤抖的我,轻轻抚着我满是冷汗的腮边,道:「阿侠,我很公平的,你姐的事,成交吗?」
我哆嗦着,惨白着脸望着他俊朗的脸庞,从牙缝中挤出一个音:「Deal。」
我愿意付出,杨骚可以拿走我很多很多东西,我也可以毫不犹豫的将我的所有都出卖,但是我的知识、我的回忆、我的梦、我的心,无论杨骚和我自己都无能为力的,怎样也拿不走。
他轻轻的嗯了一声。
寂静在蔓延,缠绕着我和他,只有我难耐的喘息声。
拶子不会对身体造成永久的伤害,可是,却是最难熬过。痛极而泣的话,杨骚不希罕,我也不用浪费我的水份,所以我没有多余的哭号。
很痛。痛得很难再想其它。
除了痛还是痛。
直至杨骚取下那串戒指,我还是一样的痛,痛,痛,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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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 明代沈德符《万历野获编.镇抚司刑具》:「诸刑俱可应故事,惟拶指则毫难假借。盖紧拶则肉虽去而骨不伤,稍宽则十指俱折矣。」
**这几章(#18-21),偶也不忍看,写时折磨(重写了4次),看时也折磨,这是报应吧?呜呜。**
**愈多功课,小侠就愈惨,唉。**
题外话:看到一个回帖 ( sigi )说:「看了很多虐文,到最后都会原谅希望能有个童话的结局。可是这是我看到现在唯一不想原谅的男人。侠侠太可怜了,好好的人生就这幺毁了。」先谢谢大大的回帖,笑。
其实虐文应是会毁了正常的人生吧 (偶没说这篇是虐文吗......^^||),我想说的不是反对,而是同意,虐文有童话结局的话,其实是作者的恻隐之心。偶刚开始写这篇的时候,立下的决心是,不是悲剧的结局,但也不会有童话结局。但是今天写到戒指那一段,柏拉图的话让我起了感触,冲动的想令小侠幸福。但冷静下来仍坚持初衷,继续。至于以后,以后再说喽。
另外,也有大大说杨生的感情太奇怪,弄不透他在想什幺,其实我自己觉得还满多人是这样的 (打死也不承认杨生古怪...>u<) ,人心,是世上最难懂的东西~~~
#22 〈回家〉
我仍旧沉醉在痛楚的余韵中,没空理会杨骚在干什么。待我回过神来,他丢了一套衣物在我身上,示意我换上。而他自己早就穿戴整齐,只差没系上领带,我睨着眼前高拔的身影,四个字,衣冠禽兽。
杨骚的衣着品味,我没有置喙的余地,对一个终年只会穿牛仔裤的人来说,杨骚无论穿上什么都不会像一个人就是了。然而,从客观的立场来看,有穿和没有穿衣服的杨骚都能令女性移不开眼。
我花了不少时间才穿好衣物,对于一个伤残人士不能要求太高。杨骚也没有不耐烦,看我穿好就带我往楼下,上车,离开。
破晓时份,天穹不再是黑沉沉,蓝红色的烟云渺渺,云霭轻轻飘荡,渐渐的发白,水一样的清凉的风扑入心里,一时之间,我真的忘记了一切。金光从云间透出,这个城市正一点一点的苏醒,温暖的阳光折射在高楼大厦之间,黎明染化了长空,车窗外的景物呼啸的疾疾倒退......
夜的清冷,好象远去了。
在很多年后,我不断的怀念这个冬天的黎明,我不断的看一个又一个黎明,企图找回这样的一个纯粹的景色,找回在我回忆中这么的一个黎明。
然而,我花了很久才明白,每个人的生命里都有些无法照耀的角落,而人,因为这样的缺憾而懂得生命。
车子停下,杨骚摇醒了我,我睁开惺忪的双眼的问他:「这是哪儿?」他不理我,径自下车,我也推开车门下车才发现这里是机场。杨骚旁已围畔了一堆人,却是静静的没半点声音,有两人上前来扶我,我也没挣开,我现在走路的确有点吃力。
杨骚看了我一眼,他脸上架上了一副墨镜,这叫装酷。一众人沉默的穿越了佑大光明的机场大堂,我是第一次来到机场,以前虽有机会出国游学,但我都没有去,钱是问题,况且若是有空出国的话不如多做点兼职。
临近圣诞节,清早的机场已隐然忙碌起来,行李车三五成群,有更多人疲倦的倚靠在椅上等待航机返家或是启程往下一站。杨骚没有经离境大堂,而是走进一个没有任何标示的入口,我们这一群人迅速消失在秩序井然的大堂里,出现在冷清的贵宾侯机室,并立即登机。
我虽然笨,但也知道离开国境是要办理出境手续,这行为怎样看都是偷渡,杨骚不会是想把我卖了吧,嘿,我又不值钱。登机时看了看这班飞机的起飞时间是凌晨1时,而现在已经......晚太多了,目的地是法国巴黎,飞行时间是13个多小时,而飞机则是一架波音747客机。
踏入客机,空中小姐们的笑容眩目异常,会不会在心中咒骂我们的迟到呢......而那个罪魁祸首,绝对不是我。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路的样子,我没坐过飞机也知道这儿是头等机舱,客舱内设有八个单人座位及两个双人座位,没有其它陌生的乘客,杨骚一众人相继落座。至于我的座位,我没有笨到不知道我的座位在哪儿。
飞机很快就升空了,升空那一刻,我的确有点紧张,毕竟是第一次,人总是渴望能自由自在的遨翔天际,但是当真正飞在天空中,却感到没什么大不了,得到的往往弃之如敝屣。我回过神来,杨骚早就松开安全带,在笔记计算机上敲打。
在这个城市里,养了一头宠物狗,一段日子之后想要丢弃牠,就是将牠带到离家很远的地方,一个牠从没到过的地方,悄悄把牠留在街上。感动人的地方往往是这头狗会不论千辛万苦,天涯海角的跑回主人的家门前。
我不是狗,我不会自己找寻回去的路。就算是,我也不会回去。
我望住杨骚的侧脸,顷刻,轻轻的问:「我们是去哪儿?」杨骚回望我,他的双眼,太深太广,他笑了笑说:「回家。」回、家?这两个字让我冷到骨子里,我呆瞪着杨骚,极度怀疑我刚才听到的是幻觉,杨骚怎可能会有家?杨骚似乎觉得我的样子很有趣,俯过身吻了下来。之后,他淡淡的说:「别惹我生气。」便不再理我。
很快,我就发现坐飞机其实不是一件多好的事,飞机很稳定,坐着就像是坐在一张椅上,没什么大差别,但当要坐足十多小时的话,每一秒就很难熬,更何况我身上的东西根本没有取下来,我暗暗咬紧牙关,尽量不乱动,渐渐疲惫的睡去。
半醒半睡间,下意识想抬手,却立时缴出一阵冷汗,神智也因手上的痛楚而清明。客舱关了明亮的大灯,只剩下淡淡的指示灯,一片宁静昏暗,原本的座椅伸展至水平角度而成一张睡床,再加上走廊通道的屏风,我和杨骚的座位变成宁恬的私人空间。杨骚没有睡,依旧专注在屏幕前。他瞄了瞄我,我单手解开了裤头,轻轻的俯过身,将自己送入他怀中,道:「我想上厕所。」
杨骚下令锁上的东西,当然只能由他解开,否则下场如何都不用多说了。
他探手进我裤子里,却干着相反的事,他推得更深,我闷哼,然后谑笑道:「才没这么便宜的惩罚,想要挑战我总要尝点教训。」干!我扯回自己的身体,哼,我还想见识一下飞机上的厕所有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呢!
「醒了就吃饭吧。」
「喔。」我应着,传说飞机餐是顶难吃的,是不是真的呢?
事实上我失望了,虽然我对食物的质素要求是零,吃得下就行了,但我还是知道什么东西是好吃的,例如姐姐的上海菜,例如眼前的飞机餐,一点也不像是微波炉加温的食物,反而精致得很,由头盘至甜点一丝不苟,我吃着吃着,屏风也撤下了。走廊通道上还开了一张自助餐桌供杨骚的随从使用。
吃下东西,又睡了,之后又吃,不过我已经吃不下,又睡......
到达戴高乐机场时我已经睡迷糊了,被杨骚用一件温和得很但很轻很薄的大衣包起,踏出飞机时,当地气温是零下十多度,我还没感叹天寒地冻,又被扯上了飞机,辗转不停,我想,杨骚的家一定是穷乡僻壤,荒山野外,遥远的外星球......
23〈蓝血人〉
两扇铁门徐徐的打开,银白的门灯亮得刺眼。
当我看到高雅的铁闸大门上的狮子徽章时,我忽然知道杨骚的血不是红色。他身上流的是Blue blood,蓝色的血,也就是所谓的贵族血统,中国早就没有了,除非是章贻和笔下的《最后的贵族》。
我低唤了一声:「John。」杨骚闻声抬起头望着我,John Sobieski,贵族的姓氏,他的目光没有一丝感情,冷冷的看着我,道:「那不是你应该叫的。」这时,车子停下了,杨骚率先下车。我们一行人从机场辗转了许久,又是飞机又是车子,终于在平安夜的傍晚到达这里。
我跟着下车,迎上来的却是何生 - 楼下的那个中年人,他对我颔首道:「孙先生,请您跟我来。」他引着我绕着花园往主屋去,这里的花园十分深广,几成林荫,果然是荒郊野外,我跟着他绕过几丛盛满了暟暟白雪的松树,一幢雪白的欧式建筑物赫然出现在眼前。他在门前停下,等待我慢蹭蹭的跟上,因为我很不习惯在雪地上行走。
进了屋内,温暖得很,他带了我去楼上的一间房间,之后就离开了。寂静的房间,隐隐有一些水声,房间的布置格局,十足昨晚下榻的酒店,华丽,没一丝生气。还没打量完,杨骚就从其中一扇门走出来,浑身湿漉漉,只穿着浴巾,对我说:「过来。」
烟雾弥漫的溶室,我利落的脱光身上的衣物,浴缸呈圆形,约是一个小型的室内水池,落了水,往杨骚身上靠去,老实说,舟车劳累了两天,一个热水溶简直是天堂般的享受,如果,没有杨骚在的话。
他抓住我的足踝扯开,妈的,我紧皱着眉任杨骚掏弄,拖拖拉拉的干什么﹗我不耐烦,杨骚却很有耐性,慢慢旋出肛塞,一会,我闷哼一声,终于褪出来了。杨骚的手指立即补上,撑开了肛门,轻轻的刮着,道:「转过去。」
他的手指还扣在我肛门,我小心翼翼的顺着他手指转身,上身靠在池边,弓起身跪在水中。他翻开里头,昨晚已经灌洗得很干净了,干,有什么好看﹗我烦躁的扭动,杨骚感觉到我的异样,把我的脸倒扳了过来,挑眉道:「你害怕什么?」
我一僵,冷冷的道:「你上就上,问这么多干嘛?」杨骚没恼,轻轻的笑,低喃道:「阿侠,别害怕,你都挺过来了。」我没作声,他扯我入怀,抚上我的肩膀,描绘着那狮子,接道:「你不应该害怕,这里只是一个墓地。」
我冷漠的说:「杨骚,你想怎样?」杨骚没答我,将我浑身上下都洗干净,我俩步出溶室时,外面站了好几个外国金发的女孩子,我微微惊愕,幸好穿上了溶袍,她们却神色自若,笑着说法语,我听不懂,杨骚说了什么,她们放下手上的衣服鞋子离去。
那是两套Tuxedo,即正式的燕尾礼服,又称「踢死兔」。我连整套西装都没正式穿过,何况这种外星人才穿的东西?杨骚看了我一眼,说:「穿上。」
很像戏服。我的结论。只不过,现在究竟是上演那一出戏?
果然是人靠衣装,杨骚身型颀长,着上了礼服似是一个人,双眉飞扬,一头黑头发,很难相信他骨子里不是一个人,而流的血也是冷冰冰的蓝色。
杨骚的目光在我身上溜转着,瞇起了眼,穿错了吗?我走到穿衣镜前,镜内的人,苍白得很,黑色、银色的礼服,腰干扎得挺细......起码比杨骚更像人啊。我看了看,没穿错......杨骚从后搂住我,双臂横搁在我颈下箍得我死死的,像一双钳子。
干嘛?我睨视着镜中的杨骚,他低低的喊了句:「阿侠。」
十二月的杨骚,让我觉得很可怕。
这是一个银妆素裹的夜晚。
整座大楼,上上下下灯火通明,亮得天上的月亮也不忍看。我跟着杨骚从一条宽敞雕琢的木阶走下,尽头是一个孤型的小平台,看到整个正厅,阵阵人声喧笑,和着优雅的古典音乐,气氛热闹得很。
正厅异常宽大,左侧是一棵高耸的圣诞树,真正的圣诞树,不是塑料造的。厅堂里的人东一堆、西一堆,衣香鬓影,活脱脱是一个亮丽的舞台,而且全是外国人,鲜少黑头发的,我确定现在上演的是外国戏。
我俩的出现,引来很多注目礼,也引来了一个熟人。黑发、清俊的少年,娃娃脸。
娃娃脸向杨骚点头招呼,杨骚将一个金亮的徽章别在我的外套翻领上,就丢下我迎向那些男男女女。
娃娃脸打量了我半晌,轻佻的吹了吹口哨,道:「阿侠你太引人犯罪了。」
干,死变态﹗我不理他,径自走到厅堂的角落,那里有一张圆形的云石桌子,上面放了一只两尺长的青瓷胆花瓶,一大蓬香水百合斜斜的围满了花瓶,那儿起码有上百枝百合花,还没走到,已经嗅到一阵阵百合花香了。
娃娃脸拿了两杯高脚香槟杯走过来我的身旁,和我一起看这一大缸金鱼在游来游去。我缓缓的饮着,入口甘芳,沁甜又醇厚,将一杯都喝尽了。我环视了一下,周围许多人都带笑瞅着我,娃娃脸也向很多人点头示意,显然是认识的,但始终没有人上前攀谈。
安静了一会,有一个头发斑白的人满脸笑容的走近我,娃娃脸举起了手,作了一个停止前进的手势,那人脸色一僵,进退不是,挣扎了一下,才脸色不犹、幸幸然的离开。
我漠然,娃娃脸笑着向一个方向举起了酒杯,我顺着他的手望过去,杨骚正被一团人围畔着,杨骚的目光扫过我,我径自去拿另外一杯酒,娃娃脸跟了上来,道:「喝太多酒不好的。」
那一条弦线,「啪」一声断了。
24〈Alice in Wonderland〉
〈艾丽斯梦游仙境〉
喝太多酒不好的......喝太多酒不好的......
「喝太多酒不好的。」
「陈衡,我最讨厌酒了。」他皱眉头的看着我,我低头掐住啤酒罐道:「可是喝了酒,我就可以忘记害怕......嘿,你放心,我怎么也不会好像那死酒鬼一样的。」陈衡没作声。一个人的苦,两个人担。
「陈衡,你知道吗?我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就这么的一天害怕自己一个人......」满天星斗,好漂亮的银河,却是朦朦胧胧......
「Jack,你不是自己一个人,你姐她们在等你回家。」陈衡的声音始终这么温暖,只是,太温暖了。
良久,嘶哑的声音:「陈衡......我怕听到他的声音......我怕回家,你知不知道,我其实很怕......她们哭......」
「Jack......你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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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早就醉了。
我将手上的透明芳甜的酒一口饮尽,一杯接一杯,娃娃脸不解的看着我。
我感到一阵酒意涌上脑门,微微的晕眩,我笑了,我觉得,我像闯入了奇幻世界的艾丽斯,完全的格格不入,疑真似幻,一切好像梦境。
《艾丽斯梦游仙境》的作者是路易斯‧卡罗Lewis Carroll,他本来是一位杰出的数学家,他同时也因从事儿童摄影和成人肖像而知名。
故事描绘了艾丽斯在一个午后,看到一只带着怀表的白兔跑过,不禁跟随牠走进了仙境,遇上各式各样如万花筒般的人物,帽子先生、会隐身的猫、扑克牌士兵等等,最后还参加了一场她永生难忘的宴会,遇上扑克牌红心女王......
「阿侠。」娃娃脸轻轻唤道。帽子先生?扑克牌士兵?
百合花香太浓烈了。
阿侠,过来。别唤我。阿侠。他说,当我孤单时会想起你。姐姐满是吻痕的白晢身躯,静静的睡在床上。他说,你总不能什幺都忘记掉。阿侠,杨骚轻抚我脸颊,他轻笑。阿侠-陈衡嘶声道:「你知不知道我以为你死了?你别笑-﹗不要笑-」
娃娃脸微笑的看着我:「阿侠,你怎么了?」
我挥开他的手,冷冷的道:「你别笑。」
娃娃脸望住我一会,耸耸肩,手指厅堂中央,道:「你看那边。」
这是十二月的杨骚,一个人,一个外表像人的杨骚。
杨骚弯下身,抱起一个粉红色的小天使,嘴衔着温暖的笑容,吻了那小女孩红红的脸颊一下- 我却以为他要咬下去,他双眼冒着两团黑火,汗珠子一行一行的从他的额上流下来,他笑着,啃咬着我的颈项,像要吸干我身上的血,他身上沾满了刺鼻的汗水,我叫着,平平的男低音不断响起,阿侠。阿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