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错————掸帮生鸦片

作者:掸帮生鸦片  录入:12-02
情错

那是50年前的事情了。

民国六年,就是张勋复辟的那年,我23岁,只身从北平来到南京,到女子学校教英文。
成为教师是有缘由的:祖父曾经是前清的礼部尚书,我也随着当时中国的第一批留学生到海外学习格致(生物)和经济。家道中落以后,我本想到洋人的工厂做会计之类的工作,但是祖母说:“以前闹洋务,你祖父因为反对学洋人丢了官职,如今你怎么好意思给洋人做事?就是做先生也比受洋人的欺侮强。”无奈,我只得做了教师。
其实祖母要我做教师还有另一方面的打算:在女子学院里,不乏前清贵族和实业家的女儿,要振兴家业,和她们结婚不外是一条捷径——并且我的外表对我也是很有利的。
女子学院里的学生非常单纯,她们几乎把我当成东方的阿波罗,遵照祖母的意思,我和当时的面粉大王的女儿杜心兰谈恋爱并且很快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而未来岳父的暗示则是以我的出身和他的财力,我大可在中国做出一番事业--其实不用他说,我早就写好了辞呈。
当时我认为自己一定是前程似锦,如果没有遇到玉林,我一定会出人头地,一定会的。
玉林只用一天就毁了我所辛苦累积的一切。但是我从来没有后悔和他相遇。我所后悔的只有我让他遭受到的不幸 。

(一)
那一天,我第一次给玉林他们上课。中午,我的房间里全是孩子。
实际上在见到玉林他们以前,我是很不乐意教授他们的,因为他们是戏子。让戏子学英文是戏班师傅的主意,无非就是为了哗众取宠,反正出钱的是所谓的“名士”(但对于那些孩子来说这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机会)而我就像还没遇到杜琴言时的梅子玉一样,认为戏子都是些“生于贫贱,长在卑污,耳目即狭,胸次日小,色虽美而不华,肤虽白而不洁,神虽妍而不清,气虽柔而不秀的”人物,觉得和这样一些人相处不但会引他人非议,自己也会不快。但是来说情的人是岳父(他宠戏子在南京是出了名的),我只得接受。

来上课的大多是些14,5岁的孩子,个个都生得极清秀,神情温婉而可爱。他们一见到我,立刻恭恭敬敬地叫着“刘先生”鞠了个躬,让我肚子里的不快即时就消了大半。
而后我逐一询问他们的名字。
“我叫宝珠。”长着圆圆的眼睛的孩子这样回答。
“素兰。”这是个肤白似雪的孩子。
叫惠芳的则是个总在不经意间流露出几分妖媚的小人儿。
然后就是玉林。
“我叫玉林。”玉林说道。
他的声音和其他孩子不同,较为低沉,一字一句铿锵有力,使我不由得关注面前这个少年。
他大概是这群孩子里年纪最大的,大约有16,7岁。他的外表也和其他孩子不大相似:面目虽然清秀,但更可说是清朗。身材尚显单薄,不过骨架比其他孩子略大,不够圆润,在在他们中显得突兀。而且他的目光也比其他的孩子锐利。
“刘先生,我是唱武生的。”注意到我的疑惑,玉林解释道。他的眼睛像烟石一般乌黑,是我见过的最动人的眼睛。
“恩。”我点点头,原来不是旦角,不知为什么这个信息让我高兴了一阵。
接下来就是授课,我从26个字母教起,从海外的风俗说起。这些孩子比女子学校的学生更聪明,可说是一点即通,让我第一次感到教书的快乐。而这期间我的目光数次和玉林相遇,那两颗星石总是催促着我讲得更多。

(二)
其实讲课应该在下午四点就结束的,心兰的父亲约我晚上六点去他家吃饭,但是因为玉林的眼睛,下课的时间比我预定的迟了一个半小时。于是送走孩子们以后,我顾不得打点自己,飞奔到杜府。
那天心兰穿着一套淡兰色洋装,浓密的卷发用与洋装同色的发带扎起,衬出比素兰更美的肌肤,使男人都想一亲芳泽。
这也是我在众多少女中选择心兰的原因:在1,20年代,适合穿洋装的女人还极少,更何况心兰是天生的小公主。
“子路,你总算来上,我等你好久哦!”心兰小鸟般飞进我怀里,“子路,我今天的衣服漂亮吗?”
“很漂亮。”我吻上心兰的额头,深深地注视着她的眼睛。在今天才注意到它很美,如同婴儿一般纯净。
而心兰身边的准岳父则是一双很标准的让人知其主人的精悍的眼睛。
“杜伯父,晚上好。”我将脸转向准岳父。其实他只有37岁,以现在的观念看来我们之间只能称兄道弟,不过以前的人结婚很早,年纪只差十几岁的岳父女婿是很常见的。
“子路,晚上好。”准岳父点点头,他爱穿长衫,脸看来很年轻,棱角分明又极有男子气概,身体也像年轻人一样紧绷着,充满力量,常常让我产生他和我是同辈人的错觉。
不知我是哪一点吸引了他,从第一次见面起准岳父就很中意我,常常和我像朋友般谈天说地,并且允许我叫他的名字“鸿志”。只是我是怎么也做不到对长辈直呼其名的。
准岳母还在梳妆打扮,心兰上去叫她,我坐到了准岳父旁边。

“子路,最近‘鞭子军’已经打到北平了,你听说了吗?”岳父问道。
“是的,报纸上说黎元洪躲到洋人的使馆里去了。”
“你觉得时局如何呢?”
“……张勋大概想做第二个袁世凯吧,但是听说孙先生最近也很活跃……不管如何,人还是要吃面粉的,只是该打点的一处也不能少。”
“恩,”准岳父端起茶杯,轻啜一口,转了话题:
“你见过那些孩子了吗?”
“是的,已经开始上课了。”
“还好吧?”
“很聪明,一教即会,快比上心兰她们了。”
准岳父微微一笑:“在我看来他们比女子可爱多了。”准岳父从不掩饰他宠好戏子的事,我也只得以笑应对。
不过准岳父只是喜欢有戏子作陪,却从不与戏子淫乱,这是今天下午惠芳告诉我的,另我颇感意外。
“那你觉得玉林如何?就是唱武生的那个李玉林。”准岳父又问道。
“李玉林……”我装出极力回想的模样,脸颊却很不争气地热起来“李玉林他……”
“很意外我让武生也去你那里学习吗?”
“是的。”
“……因为我觉得他和你有几分相似。”
“杜伯父,你这是……?”相似?我和那个有烟石眼睛的孩子?好怪异的感觉,我觉得玉林因为这句话被我弄脏了。
此时,准岳父炯炯的目光扫过我的全身,“你们都是极聪明的孩子,让人觉得将来能成大事,我不忍心看他将来就埋没在梨园里了。”
“哦。”
“还有,总觉得玉林比其他孩子更惹人怜爱,看着那孩子,我都怀疑自己有断袖之癖了。”准岳父平静地说道。
“杜伯父……”我的声音听上去很是枯涩,准岳父当我是道德感使然,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
“杜伯父,这种事你何必告诉我……”
准岳父对着我微笑,但我无言以对。
时间忽然漫长得让人发狂。

不久后心兰和她的母亲总算下楼了。
饭桌上我比以往沉默,准岳母注意到了。“子路,最近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吗?”她那带点苏浙口音的京片子和她的外表一样甜美。
“我没事的,谢谢杜伯母的关心。也许是最近有点累。”我顿默片刻,补充道。
“教学生不容易,吃完饭出去散散心吧。”准岳母对我关怀倍至,生怕未来的女婿有半点劳累:“鸿志”她叫着准岳父的名字“等会我们去哪里呢?”
“去珠锦班听戏吧,今天晚上是李玉林唱《宝剑记.夜奔》,我以前看过他演戏,很不错的。”
“哦,我倒是好久没听戏了,子路,你觉得如何呢?”
“很好。”
但是那时,我是很想逃开,很想说:“今天晚上还有事在身,恕不能奉陪”,其实我应该这么说的。要是知道玉林和我会毁于那一夜,我怎么也会这样说。然而那时我却没有拒绝准岳母的理由。
“那么今晚就去珠锦班。”
于是晚餐后,我,心兰,准岳父和准岳母坐上马车,去了珠锦班的场子。

(三)
那真是一个美妙而又凄惨的夜晚。
那个夜晚是我内心深处热情与业火并存的风景,很多年以后,回忆起那晚玉林的美和我们的遭遇,我仍然会因感动,羞耻和恐惧而发抖。直到现在,我仍然会责备自己那时的迟钝,要是我更早领会美会带来灾祸这个寓言或是明白人的执着是可怕的东西进而早些对准岳父的执着作出回应,或许以后的我也不会如此不幸。
至少不会让玉林遭受到不幸。

玉林登台的场地是“聚新馆”,这是当时中国仅有的几个也上演文明戏的剧场之一,说起来剧场经理曾同留学海外时的我有几面之缘,只是我去南京以后一次也没去过那个地方。第一次到八聚馆,我倒是有些吃惊。聚新馆是仿造外国的歌剧院设计的。包厢都在二楼。观众席将舞台围成半圆,不过中国人特有的欣赏演出的方式将聚新馆的气氛弄得洋土半参。我们坐在正中间的包厢里,将在人群里穿梭着卖茶水瓜子的小孩看得清清楚楚。

不久后台下一阵骚动,我以为玉林出场了,伸长脖子望着。出场的却是宝珠。因为以前生活在海外,极少看戏,我已经忘记了戏班演出京剧时,会在主戏之前串一场另外的戏目。
宝珠唱的是《寻梦》,演得极其香艳,一举一动比真正的女人更娇媚。眼神流转之间,让人似乎闻到阵阵花香。我总算明白京剧里旦角的妙处。想来有些达官贵人宠戏子实在是出于爱屋及乌的心态。(爱上戏子扮演的角色,进而才想接近这个人。)
等到玉林出场时,情形又不同。
玉林上了舞台,在场地中转了几圈,做出踢腿折腰的动作,然后唱了起来。他的腔调很怪,让我听得模模糊糊,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昆腔。
大概因为是演林冲,玉林的整张脸被染成淡红,眉心有两道朱红色的竖纹,装扮看起来比宝珠的略为轻便,我仍能从其中感受他原本的修长和骨感。
“不提防仓促起祸兆,
白虎堂陷入牢笼套。
野猪林险把性命抛,
受颠簸刺配沧州道,
只落得风雨飘摇……”
玉林如此唱道,声音浑厚而有力,但平心而论,当时玉林的表演还欠火候(这是我从那晚起研究京剧几年后才的得出的结论。)玉林的眼睛总是慌乱地在舞台下寻找支柱,他的林冲也比我想象中的缺乏力度。
不过正是那双眼睛,让原本的草莽英雄林冲具有了另一种风情:平和的正义感,不暴戾的英勇,温柔的悲愤和迷惘。这正是世界上最独特的林冲。
“这个武生好特别啊。”心兰轻声说道。
我听得全神贯注,刹时间竟然答不出话来,只得连连点头。
准岳父的手举在半空中,久久地拍不下去。
后来,我跟着玉林的说唱,进入林冲的内心世界:他具有强烈的道德感和忠诚心,本来不屑落入草莽,但全家被奸臣高俅所杀,于是和朝廷有了比天高,比海深的仇恨。而玉林演到这时,已经完全入戏,当他唱道“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时,他的凄愤打动了每一个人。台下叫好声一片,准岳父竟然跟着轻声地哼起来。
我想起一本在海外留学时读到的书。

那本书的作者叫做托马斯,现在大概已逾四十岁,书名的意思是“死在威尼斯”,大意是讲一个文人沉迷男色,明知所在的旅游地发生瘟疫也不肯离去,最后死在海滩上的事。故事很古怪,但是里面那文人对于所迷恋男童之美的感受却颇符合我现在的心境。
那文人说:“一个挺拔完美而又年轻的躯体中,体现出了何等的教养,何等精美的思想啊!……这个形象作为神的意念有一种纯洁的完美,活跃在心灵中,很容易由它树立起一个偶像来加以崇拜。”
的确,玉林的美就出自这样一个地方。他的青涩,不成熟,少年特有的柔软是他感动别人的地方。但是这美却很奇异地与其他演旦角的少年不同,不具有中性的纯洁,反而因偏向男性而性感万分。
详细解释我的这种感受:多年的社会生活常常会教会我们,越是突出的存在越是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棱角锋利的物件比圆润的物件更能吸引别人的目光。而在身体的方面原始吸引方面,骨感的身体或许不如丰满的身体,但是更能让人想要触摸。而玉林在演戏时流露出的这种气质正是他生来就具有的,比他的精神更引人注目。这也是玉林会遭受不幸的原因。
总而言之,玉林四十分钟的演出感动了我。那就是爱情的开始。

玉林唱完了,我和准岳父都不约而同地站起来鼓掌。
“叫玉林到这里来。”末了,准岳母和心兰都出了剧场,准岳父没有要走的意思,他在倒茶的小厮手里放了个银元。
玉林很快就来了,他刚下完装,脸还通红,穿着短褂,蜜色皮肤在灯下泛光。
“杜老爷,”玉林向准岳父问候道,立刻又看见了我:“啊,刘先生。”他的语气里有几分欣喜,从他的瞳孔中我看到一个不同于平常,飘飘然而又略有不安的我。
“玉林,你今晚唱得真好。”准岳父说道。我也连声附和,玉林忙谦逊地低下头去:
“杜老爷过奖了,该改进的地方还多着呢。”
“今天英文学得如何?”
“我笨,总记不住那些词,但刘先生说的话很有意思,我们大伙可认真了。”
“玉林,学英文要慢慢来,时间一久就能记住了。”我说道。
“刘先生的教诲我记下了。”
“来,玉林,子路,都坐下来,慢慢谈。”准岳父又说道。我和玉林都坐下了,我伸手想端茶杯,玉林赶快恭敬地把茶杯递上来:
“不用了,我自己来吧。”
“不成不成,这杯拜师茶刘先生是一定要喝的。”
“子路,你可要领玉林的情。”准岳父也帮着玉林说话。我哪里能拒绝玉林,高兴地接过茶,喝了一口。玉林笑起来,神情意外地无邪,眼睛像星星一样会发光,我看得发呆,茶杯差点掉落,泼了我一身水。
玉林叫起来,立刻用衣摆为我拭擦。
“玉林……”我脸红了,脑中空白一片。我的失态被准岳父尽收眼底,他的声音立刻沉下来。
“玉林,子路的衣裳有心兰为他打点,你就不用操心了。”
“杜伯父说得是,别连你的衣服也弄脏了。”我赶紧打圆场,心中叫苦不迭:玉林是准岳父看上的,我怎能为他失神呢?况且他还是男人。
玉林于是住了手。这时准岳母派家仆来催我们离开,准岳父叫仆人让心兰她们先回家。他站起来:
“那现在就走吧。玉林,真想和你多说会话……你今晚有空吗?同我和子路去别馆聊聊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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