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都不知道好人与坏人的定义到底在哪里,不过,我依然还是接受这这样的教育。什么要做有用的人,什么要赚大钱,或是什么更加无聊的存活理由。让人厌倦。
不过,就算是被这样的教育着,我依然穿梭于这灯红酒绿之中,照别人说法也许是所谓的"迷失自己",而我,在我这里,这样的活动更加高尚一点,我叫它做:"找寻自己"。
"找寻"过程是快乐的,因为它渐渐成了我放纵的理由。
我不记得是什么耶酥或者什么基督说的人性本恶,我更加是至今没有弄明白他们两个人到底有什么区别!难道是一个人?无所谓!知道了也不能多赚点钱,多一些快乐!也许,我就是别人所说的"没有信仰的人"。因为没有必要!不管是什么人,到了你落魄,甚至会给人带来麻烦的时候,照样会被抛弃!因此,相比《圣经》我更愿意相信达尔文。他教会我什么才是真正的世界,一个丑陋肮脏的所在,却让我如鱼得水。
说来好笑,以上的理论都只是父母花大把的钱堆积出来的所谓"知识结晶",对于我的人生,却无半点用处。因为,作为一个商人,我要做的往往不是让别人说服,就是由我去说服别人。因为总是生活在说服与被说服中,独特的理论还是需要的。这样看来,"理论"就成为了我的筹码,而不是我什么人生的指明灯,我根本不需要什么虚幻无聊的东西!
今天酒吧的气氛非常糟糕,大概是因为刚才我的男伴向我泼水并提出分手吧!象个娘们一样让人讨厌!他以为自己是谁啊?只不是过看他有张可爱的脸蛋而已!居然还弄湿了我上万块的西装!
我百无聊赖地坐在原来的位置上,一个人喝着酒,无聊得就快要向酒保要火柴数来打发时间了。
"嗨!一个人吗?"身边响起了一个挑绊的声音。
"十分钟以前还不是,按现在看来两分钟以后也不会是。"我没有抬起头看来的人,心想反正是在这种地方钓到的,上了床,给了钱,就各奔东西,这是对我们最好的处置。
"你有地方吗?还是去酒店?"对方也不客气。
"去酒店吧!我不想在我家里招鸭。"
"先生有洁癖?"象是在嘲笑。
"可以那么说。"我到是很认真,终于,抬起头看那个来搭讪的人,看上去还是个孩子!个头小小的,很瘦的样子,我皱了一下眉。
"我技术很好的,这点老板请放心。"象是看出了我的想法,我向我保证道。
无所谓!第一,我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会有什么关于良知的无聊想法,第二,我也只是为求一时快乐,何必挑剔地那么多呢?
于是,我招手,让酒保结帐......
"你冷吗?看你穿很少呢。"我们走进了室外的寒风中。
"没关系,这不会影响我的敏感程度的,老板请放心。"跟着我的脚步,他丝毫不示弱。
"哈哈!随便吧!"我快速走到自己的车里,看他跟了上来,刚关好车门,便扬长而去。
今天,会是有趣的一天吧!
如他所说,虽然是瘦小了一点,但是身体到是不错!有柔软度,里面又热又紧,真是让我乱爽一把的!作为商人,我想应该是大叫钱花得值得吧!
完事以后,他就快速冲进浴室,整理还自己,拿了钱便想走人。
我叫住了他,"喂,你还想赚得更多吗?"
"难道老板还想包养我不成?"他一副嗤之以鼻的清高样,虽然让我看了很不爽,但是,看在他身体的份上,我还是决定忍受他。
"有何不可?那么,回答呢?"
"有钱,我是一定会赚的。"
我微笑了,钱果然是好东西!不记得是哪位无聊的哲人说的"金钱不是万能的。"我想那个人要不就是吃饱了肚子没事干坐在一旁穷及无聊,就是饿得只有靠强大的精神力量去克服的人。而我,这两种我都不是,因此,我拜金。
我跟他相处得还算不错,他绝对是一个好的性伴,让人觉得无可挑剔,不会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也不会无聊到认为你会爱上他。想来我前面一个性伴就是因为自做多情到认为我可以给他爱而闹翻的吧!看来这次我是捡到宝贝了!
"晚饭想吃什么?"相处三个星期以来,他一次也没去过我家,我也只是跟他在外面一起吃东西,这是我们默认的。
"吃法国菜吧!"象极了那些拜金的牛郎,他永远都是找最贵的料理,象是挑绊,象是细小的报复。
"好啊!只要你喜欢。"这样的要求还是难不倒我。
"那么就快点吧!我肚子饿了!你呆会还不是要上我吗?你不想快点吗?"他依然是冷着一张脸,拖着我上了车。
吃一份自己喜欢的料理,听一段喜欢的音乐,和跟一个自己满意的人做爱一样,是我人生最基本的需求。
我不强求自己的性向会变的和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一样,我坚信该怎么样,就是怎么样,因此,我从来不强求自己,也不去强求别人。
就因为这样,在他说要离开我的时候,我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只是给了他一笔钱,算是对他这些日子以来的奖励。
他似笑非笑地看了看我递过去的钱,但是却没有接。取而代之的是转头就走,连"再见"都忘了说。
没办法,我想我大概是永远都琢磨不透这个人,于是,我收起被冷落在我举起的手中的钱,点了支烟,开始盘算接下来要去哪里再钓一个更棒的性伴。
长久以来我都觉得自己是一个健忘的人,因为我试过跟一个男人同居了3个月还记不清他的名字。把他弄得很生气。也并不是我记性真的是那么糟糕,而是比起要记住那些人的名字是A、B、C或者D,我情愿去记在他们身上我花了多少钱,然后加倍赚回来。当然,这不是说我是个吝啬的人。我记得有个"北野武",他视杀人为艺术,而我,视赚钱为艺术。但是,赚了钱后,最主要的还是要会花钱,因此,我是一个享受者。
但是,我想这次可能有点不同,因为,在那以后已经过了3个月了,我却还清楚得记得他的名字--远霄......不管是我身边的床伴已经换了又换,高潮的时候仍然不变的,就是呼唤这个对我来说有如梦魇的名字。
而我,自认是个会忠于自己情感的人,因此,我决定去找寻他,把他找回来。至于找他回来以后所要做的事情,我竟然完全没有想过!天真得就跟一个孩子一样。
就这样,在接下来的2个月里,我都生活在找寻他的快乐中。也许有人会说我这样的行为是恋爱,但是,自私如我,我只把它当作是一种征服,而把远霄当成是我的猎物!我喜欢那种在竞技场上飞奔着追赶猎物的快感,就仿佛是一种较量,赢的人,就获得支配的权利,相对的,输的人就只能被支配。看,这个世界就是那么公平!
然而,很可惜,再次见到他的原因并不是我找到他了。而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他在别人的身边,笑得很开心的样子。
那个人是我生意场上的一个朋友,以前我从来都不知道他也有那个嗜好。看着他们两个人竟然当着大家的面摆出一副旁若无人的亲密样,我感觉整个身体都冒起火来。我想,要不是碍于我良好的教育,我早就撩起拳头打人了!哎!教育果然是个可怕的东西,它不但能淹没你的本性,就连你的个性都一并淹没了!
在他们临走的时候,我偷偷递了张纸条给他,里面有我的电话和住址。真是奇怪,以前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也只给他手机号码,也从来都不告诉他住址,但是,现在我却极其希望他了解我的一切。果然,人都是一样的贱!!!
记得那天晚上他收了我的纸条,这样才给了我希望,因此我才会在下班后乖乖回家,象是一个傻瓜一样的在家里等着他的消息。丢脸到我自己都不敢相信!但是,他的电话在接下来的3个星期里,一次都没有响过。开始的时候,我还会嫉妒得想象着他在别人的下面能发出怎么样的撩人的声音,到了后来,我也只能学会接受现实。毕竟,他并不是属于我的!我们两个,什么都不是!
就这样,慢慢地,一年过去了,我对于当初那个征服他的欲望也渐渐淡漠了。因为,我从不强求......
但是,有一个叫做"命运"的东西,它真的是非常爱开玩笑!圣诞那个晚上,在同一个酒吧,我又看到了他。
我已经不记得当时是怎么样的一个情形了,只知道回过神来的时候,我们已经在床上疯狂地纠缠了。他大叫着:"哦!你操死我算了!"这样污秽的话,而我,也拼命地在他身体里抽插。仿佛是每一下的律动都是要表示自己的存在!
不知怎么的,在高潮过后,我听到了他的哭声。他背对着我,声音很小,象个娘们。但是,这本来应该是让我厌烦的哭泣,竟然狠狠敲击着我的心灵。
"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不顺心啊?"我从来都不会安慰别人。
"你别管。没事。"这会儿,已经听不到他的哭音了。他疲惫地起身,开始穿自己的衣服。
在他穿上自己那件黑色衬衫的时候,我注意到了他的手臂。真是奇怪,灯光很暗,我居然能清楚地看到他手臂上的不同。
我一把抓过他的手,"这是怎么回事?"
"不用你管。"他甩开我的手,继续穿衣服。
开始的时候我为什么没有注意到?他瘦了很多,几乎都没有肉了!一身的骨头,才折腾几下他就一副非常疲惫的样子。
"你居然给我去吸毒?!"他怒不可止。
"我有自己的自由吧?"他依然象只骄傲的猫。
我上前去紧紧抓住他,"你给我听着,从今天开始,我来养你!还有,给我借掉那个要人命的东西!"
"哼哼!养我?还没看我是不是同意呢!"他想再次甩开我的手,但是,瘦弱的他根本就做不到,只好任我把他的手臂抓出了紫痕。
"听我的!你的一切从现在开始都要听我的!"
"脚长在我自己身上!我高兴跑哪里去就跑哪里去!"他挑绊地昂起了头。
"哦?是吗?那你试试看啊!"我一把抓过自己随手丢在床头的领带,死死地把他的手捆住。
看到我的举动,他居然没有任何的惊奇或者是害怕,那个叫做"骄傲"的表情仍然在他的脸上,"老板,SM的话要另外加钱的哦!"
他真的惹怒了我,从他眼睛里映出的我的脸完全可以证明这一点,我把他丢到床上。看着他让人生气的似笑非笑的脸,该死!我居然冲动了!
我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野兽,总觉得自己是跟"人"比较接近的动物。但是,那天晚上打破了我的观点。我已经不记得射了几次,更加弄不懂为什么自己在射了以后会马上再次硬起来,就算看到从他大腿上缓缓流下的鲜红,我仍是停不了自己的动作。我脑子里唯一的念头就是要他!一次又一次地要他!等我回过神的时候,他已经昏倒了......
"霄,今天想吃什么?"
"霄你穿这件衣服一定会很帅气的。"
"霄,今天天气比较凉,那么晚了别站在阳台上。"
"霄,求你吃点东西好吗?"
"霄,很难受吗?发作了?"
"霄,难受的话就咬我!用力咬!没关系!"
"霄,不要在去碰那个东西,它会害死你的!"
............
不管我怎么细心地照顾他,他仍然在不停地衰弱中。就仿佛是一只断了线的风筝,他没有了灵魂。这让我不知该如何是好。是应该放他走吗?或是仍然自私地留住他?这让我很迷茫。
"霄,今天的菜是你最喜欢吃的咖喱哦!"最近我也变的奇怪了起来,开始会在意除了自己以为的人的喜好,开始会为了别人学做菜,也慢慢地,会用温柔的方法跟他交流。
"我没有胃口。"霄把食物推开。就算是这样的一个小动作,都仿佛是用尽他所有的力气一样,他累得闭起了双眼。
"就吃一口好吗?你不能总是靠营养剂维持啊!"他手臂上的针孔越来越多了,虽然这已经不是因为吸毒带来的,但是,渐渐地,他变成了没有点滴就不能活的人。
"一吃东西我就想吐。"我闭着眼,摇了摇头。
"那么,去睡觉吧!"说着,我抱起了他,轻轻地把他放到床上,"你好象又轻了。"
"是吗?我好累。"
"那你睡吧!我不打扰你。"说着,我给了他一个晚安吻,就退出了房间。从上次绑着他强暴以后,我们就一直是分房睡的。一方面是我的歉疚,另一方面是他根本就受不起性爱的折腾了。
"你......我到底好在哪里?"正准备关上门的时候,里面传出了细微的声音。
我微笑,再次走了进去,坐在他的床沿,帮他移去遮在他眼睛上的头发,"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你哪里好。就是想照顾你。"
"因为内疚?"他始终没有睁开过眼睛。
"不清楚。"我说的是实话,我从来都没有想过对他的感情到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