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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2鬼
作者:酥油饼
文案
阿宝有个传说级的恋人,有钱、专一、颜值高、武力值更高,唯一的缺点是责任心特别强,对徒子徒孙的学业特别抓紧!
emmm.....
阿宝就是那个被抓的徒孙。
没看或忘了《遛鬼》都莫关系,我记得的也不多,当新文看吧。
PS:非恶搞文,本文作者和隔壁《甩不掉的抠门男友》不是同一个人格。
内容标签: 灵异神怪
搜索关键字:主角:丁瑰宝,印玄 ┃ 配角:三元,曹煜 ┃ 其它:遛鬼
==================
第1章
“不是我杀的。”对方说这句话的时候,表情可怜极了,仿佛一遇质疑就会昏厥过去。
尽管大多数人遇到命案现场,都会惊慌失措,甚至于神经错乱,但是,对常年与鬼打交道的御鬼师而言,浮殍如浮衣,实在无需大惊小怪。阿宝用树枝将池面上泡肿的尸体拨到岸上,同行的商璐璐贴了张黄符为尸体保质,弥漫的尸臭随之封住。
两人娴熟而淡定的态度抚慰了第一目击者之余,又使他惊疑。刚才还大声为自己辩解的人立刻严厉地质问:“你们是什么人?”
阿宝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给他:“处理非自然现象的工作者。”
上面写着硕大的“阿宝大人”四个字,以及一串看上去十分正常且正经的手机号。
现代人建立关系,先从联系方式开始。那人握着名片,稍许回魂,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给他:“我叫黎奇,哦,是个推理小说作者。”
名片上还写着国家推理协会理事、某侦探所顾问之类的头衔。
阿宝吹了个口哨:“传说中,走哪死哪的推理小说家?那这具尸体归你了!”
黎奇刚恢复些许血色的脸又白了,忙推拒:“不不不,我不是……我也是头一回遇到这种事情。我写小说只是糊口饭吃。”
商璐璐突然说:“你来这里做什么?”
黎奇说:“来参加婚礼。”他从随身挎包里掏出一张白色镶金边的请帖。虽然封面写着“囍”字,但颜色到设计,都透着古怪的阴森。怕他们不信,又解释道:“因为是冥婚,所以与普通喜帖不一样。喜帖是寄给朋友的,他常年研究各类古怪事件,因为得了急性盲肠炎,无法前往,才把机会让给了我。我没想到会在路上遇到这样的事情。”
阿宝说:“这具尸体起码死了一周以上,如果你今天才到,就不会有嫌疑。”
黎奇顿时松了口气,这才敢将目光往尸体上瞟两眼:“没错,尸体腐败了才会浮起来,起码死了一周。一周前,我还在K市,凶手绝对不可能是我。”嫌疑解除后,他的推理头脑终于正常运作起来:“这条山路只通向常乐村,外人罕至。这个池子是死水,完全依靠降雨蓄水,如果没有前阵子将近半个月的暴雨,根本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储水量,不是事先清楚这一点,死者就不可能淹死在这里。所以,凶手与死者至少有一个与常乐村有关。”
商璐璐反驳:“也可能凶手途经此地,看到池子,突发奇想,把死者推了下去。或者,这个人根本就是自杀的。”
“不可能,这违反守则。犯罪事件最后都不能以意外与自杀来收尾,这简直在浪费读者的时间。”黎奇下意识地否定完,才惊觉自己说了什么,脸涨得通红,“对,对不起,我的职业病犯了。这是真实的案件,当然可能是意外和自杀。我们还是赶快报警吧。”
山上无信号,报警靠腿跑。
现在是下午的三点五十四分。
他们早上八点半从王家镇出发,除去午休吃饭的半个小时,一直在赶路,时近七个小时。现在回信号区,不算天黑造成的影响,也需要五六个小时。反之,继续前往常乐村,就剩一个小时的脚程。
阿宝略作权衡,便同意了黎奇的提议:“你去报警,我和璐璐到常乐村打听情况。”
黎奇:“……”凶手可能潜伏在森林暗处、独自走五六个小时的夜路——他并没有这样的勇气。
商璐璐说:“可以借村里的电话报警。”
黎奇当即赞同。
临近村庄,路渐宽,油菜花田夹道相迎。到村口,简易牛棚上拉着两米长的白条幅:热烈庆祝郭宛江同志与邱敏小姐喜结连理。
往里走十几米,就看到一座气派的三层楼洋房。洋房外面一样拉着横条幅:热情欢迎各地友人来参加郭宛江同志的婚礼。
走近了看,发现是家宾馆,门头被条幅遮住了,“鑫海宾馆”四个字只剩几只脚。
宾馆门口左侧放着一张四方桌,上面用砖压着沓白纸,左面记着人名与来处,右面记着礼金。记录的大多是村里人,礼金则五元、十元、五十、一百的都有,偶有外地来的,礼金便阔气多了,都是五百、一千的。
一个瘦巴巴的老头坐在桌后头,不声不响地看着他们。
黎奇小声说:“这郭宛江是干什么的,这么大阵仗。”
阿宝说:“你朋友没有对你说吗?”
“他只让我准备红包……”他手揣入怀中,正要拿出红包,突然僵住。
阿宝立刻猜:“被偷了?”
黎奇拉着他退后两步,尴尬地说:“我准备的是冥钞。你先送吧,我把红包里头的钱换一换。”
阿宝:“……”参加冥婚,准备冥钞,没毛病!
他走回方桌前。
瘦老头掀起一只眼皮打量他,慢悠悠地说:“外乡人的礼金,五百起。”
阿宝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皱巴巴的信纸,拍在桌上:“我是证婚人。”
证婚人的待遇自然和别人不一样。
像黎奇这样来观礼的,送上五百礼金不说,宾馆房间还要自己付钱入住。阿宝与商璐璐就不同,享全程免费招待。
黎奇放下行李,就屁颠颠地跑去找阿宝。
“你竟然是证婚人?”不等回答,他自己接下去:“冥婚也属于非自然现象吗?难道不是活人的臆测,真是鬼结婚吗?”
阿宝刚洗完澡,正拿着毛巾擦头发:“你不去报警吗?”
黎奇这才想起浮尸案,急匆匆地下楼报警去了。
等阿宝吹干头发,他又回来:“小镇派出所的警察说天黑不好找,等明天早上再去。唉,这一晚上,又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变化!”
阿宝对杀人案兴致缺缺,敷衍了几句,就借口村长要请他们吃饭,下了逐客令。
黎奇厚着脸皮想跟,被脸皮更厚的阿宝直截了当地打发。
正好商璐璐过来集合,好奇地问:“你不喜欢黎奇吗?”态度真不客气。
阿宝理直气壮地说:“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当然不喜欢别人。”
商璐璐问:“你喜欢的是那个传说中的人吗?”
阿宝幽怨地说:“我不知道你说的传说是哪个传说,我只知道,我和他的关系都快成传说了。”
商璐璐惊讶道:“这么惊心动魄?”
阿宝说:“是虚无缥缈。”
饭前被勾起伤心事的阿宝,食欲陡增,一个人干掉了半桌的菜。等吃完站起来,才发现身体有些前重后轻,于是捡了根宾馆桌腿,在村里散步消食。
掌灯时分。
夜幕下的山村,被灯光勾勒出此起彼伏的线条,朦胧而迷人。
阿宝走走停停,渐渐……迷了路。
手机依旧没信号,习惯性地掏鬼使掏了个空。夜太静。漫天繁星与万家灯火,越发衬托出他身在异地他乡、孤家寡人的寂寞。
“呀!”
短促而凄厉的尖叫将寂寞戳了个洞。
阿宝下意识地跑向声源。
沿途有人家从门窗里探出头来。
为免引人注目,他穿上隐身服,大摇大摆地穿过那些人的视线。
因为叫声极短,只能根据声音大小来揣测距离远近。
阿宝跑到岔路口停下。
过度安静的街道像收走路标的高架桥,不知道顺路往前会不会反到了后面。
他在原地站了会儿,终于看到村民路过,忙脱下隐身服问路。
村民回答得非常热情:“这里笔直走,笔直走,到横溪头往左拐,再走一段路,就会看到一张石板凳,右拐,再往前头走一段路,就到了。”
阿宝在地上画了个大概的方位,然后朝着方位走,走了约莫半个小时,终于找到宾馆。
作者:酥油饼
文案
阿宝有个传说级的恋人,有钱、专一、颜值高、武力值更高,唯一的缺点是责任心特别强,对徒子徒孙的学业特别抓紧!
emmm.....
阿宝就是那个被抓的徒孙。
没看或忘了《遛鬼》都莫关系,我记得的也不多,当新文看吧。
PS:非恶搞文,本文作者和隔壁《甩不掉的抠门男友》不是同一个人格。
内容标签: 灵异神怪
搜索关键字:主角:丁瑰宝,印玄 ┃ 配角:三元,曹煜 ┃ 其它:遛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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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不是我杀的。”对方说这句话的时候,表情可怜极了,仿佛一遇质疑就会昏厥过去。
尽管大多数人遇到命案现场,都会惊慌失措,甚至于神经错乱,但是,对常年与鬼打交道的御鬼师而言,浮殍如浮衣,实在无需大惊小怪。阿宝用树枝将池面上泡肿的尸体拨到岸上,同行的商璐璐贴了张黄符为尸体保质,弥漫的尸臭随之封住。
两人娴熟而淡定的态度抚慰了第一目击者之余,又使他惊疑。刚才还大声为自己辩解的人立刻严厉地质问:“你们是什么人?”
阿宝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给他:“处理非自然现象的工作者。”
上面写着硕大的“阿宝大人”四个字,以及一串看上去十分正常且正经的手机号。
现代人建立关系,先从联系方式开始。那人握着名片,稍许回魂,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给他:“我叫黎奇,哦,是个推理小说作者。”
名片上还写着国家推理协会理事、某侦探所顾问之类的头衔。
阿宝吹了个口哨:“传说中,走哪死哪的推理小说家?那这具尸体归你了!”
黎奇刚恢复些许血色的脸又白了,忙推拒:“不不不,我不是……我也是头一回遇到这种事情。我写小说只是糊口饭吃。”
商璐璐突然说:“你来这里做什么?”
黎奇说:“来参加婚礼。”他从随身挎包里掏出一张白色镶金边的请帖。虽然封面写着“囍”字,但颜色到设计,都透着古怪的阴森。怕他们不信,又解释道:“因为是冥婚,所以与普通喜帖不一样。喜帖是寄给朋友的,他常年研究各类古怪事件,因为得了急性盲肠炎,无法前往,才把机会让给了我。我没想到会在路上遇到这样的事情。”
阿宝说:“这具尸体起码死了一周以上,如果你今天才到,就不会有嫌疑。”
黎奇顿时松了口气,这才敢将目光往尸体上瞟两眼:“没错,尸体腐败了才会浮起来,起码死了一周。一周前,我还在K市,凶手绝对不可能是我。”嫌疑解除后,他的推理头脑终于正常运作起来:“这条山路只通向常乐村,外人罕至。这个池子是死水,完全依靠降雨蓄水,如果没有前阵子将近半个月的暴雨,根本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储水量,不是事先清楚这一点,死者就不可能淹死在这里。所以,凶手与死者至少有一个与常乐村有关。”
商璐璐反驳:“也可能凶手途经此地,看到池子,突发奇想,把死者推了下去。或者,这个人根本就是自杀的。”
“不可能,这违反守则。犯罪事件最后都不能以意外与自杀来收尾,这简直在浪费读者的时间。”黎奇下意识地否定完,才惊觉自己说了什么,脸涨得通红,“对,对不起,我的职业病犯了。这是真实的案件,当然可能是意外和自杀。我们还是赶快报警吧。”
山上无信号,报警靠腿跑。
现在是下午的三点五十四分。
他们早上八点半从王家镇出发,除去午休吃饭的半个小时,一直在赶路,时近七个小时。现在回信号区,不算天黑造成的影响,也需要五六个小时。反之,继续前往常乐村,就剩一个小时的脚程。
阿宝略作权衡,便同意了黎奇的提议:“你去报警,我和璐璐到常乐村打听情况。”
黎奇:“……”凶手可能潜伏在森林暗处、独自走五六个小时的夜路——他并没有这样的勇气。
商璐璐说:“可以借村里的电话报警。”
黎奇当即赞同。
临近村庄,路渐宽,油菜花田夹道相迎。到村口,简易牛棚上拉着两米长的白条幅:热烈庆祝郭宛江同志与邱敏小姐喜结连理。
往里走十几米,就看到一座气派的三层楼洋房。洋房外面一样拉着横条幅:热情欢迎各地友人来参加郭宛江同志的婚礼。
走近了看,发现是家宾馆,门头被条幅遮住了,“鑫海宾馆”四个字只剩几只脚。
宾馆门口左侧放着一张四方桌,上面用砖压着沓白纸,左面记着人名与来处,右面记着礼金。记录的大多是村里人,礼金则五元、十元、五十、一百的都有,偶有外地来的,礼金便阔气多了,都是五百、一千的。
一个瘦巴巴的老头坐在桌后头,不声不响地看着他们。
黎奇小声说:“这郭宛江是干什么的,这么大阵仗。”
阿宝说:“你朋友没有对你说吗?”
“他只让我准备红包……”他手揣入怀中,正要拿出红包,突然僵住。
阿宝立刻猜:“被偷了?”
黎奇拉着他退后两步,尴尬地说:“我准备的是冥钞。你先送吧,我把红包里头的钱换一换。”
阿宝:“……”参加冥婚,准备冥钞,没毛病!
他走回方桌前。
瘦老头掀起一只眼皮打量他,慢悠悠地说:“外乡人的礼金,五百起。”
阿宝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皱巴巴的信纸,拍在桌上:“我是证婚人。”
证婚人的待遇自然和别人不一样。
像黎奇这样来观礼的,送上五百礼金不说,宾馆房间还要自己付钱入住。阿宝与商璐璐就不同,享全程免费招待。
黎奇放下行李,就屁颠颠地跑去找阿宝。
“你竟然是证婚人?”不等回答,他自己接下去:“冥婚也属于非自然现象吗?难道不是活人的臆测,真是鬼结婚吗?”
阿宝刚洗完澡,正拿着毛巾擦头发:“你不去报警吗?”
黎奇这才想起浮尸案,急匆匆地下楼报警去了。
等阿宝吹干头发,他又回来:“小镇派出所的警察说天黑不好找,等明天早上再去。唉,这一晚上,又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变化!”
阿宝对杀人案兴致缺缺,敷衍了几句,就借口村长要请他们吃饭,下了逐客令。
黎奇厚着脸皮想跟,被脸皮更厚的阿宝直截了当地打发。
正好商璐璐过来集合,好奇地问:“你不喜欢黎奇吗?”态度真不客气。
阿宝理直气壮地说:“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当然不喜欢别人。”
商璐璐问:“你喜欢的是那个传说中的人吗?”
阿宝幽怨地说:“我不知道你说的传说是哪个传说,我只知道,我和他的关系都快成传说了。”
商璐璐惊讶道:“这么惊心动魄?”
阿宝说:“是虚无缥缈。”
饭前被勾起伤心事的阿宝,食欲陡增,一个人干掉了半桌的菜。等吃完站起来,才发现身体有些前重后轻,于是捡了根宾馆桌腿,在村里散步消食。
掌灯时分。
夜幕下的山村,被灯光勾勒出此起彼伏的线条,朦胧而迷人。
阿宝走走停停,渐渐……迷了路。
手机依旧没信号,习惯性地掏鬼使掏了个空。夜太静。漫天繁星与万家灯火,越发衬托出他身在异地他乡、孤家寡人的寂寞。
“呀!”
短促而凄厉的尖叫将寂寞戳了个洞。
阿宝下意识地跑向声源。
沿途有人家从门窗里探出头来。
为免引人注目,他穿上隐身服,大摇大摆地穿过那些人的视线。
因为叫声极短,只能根据声音大小来揣测距离远近。
阿宝跑到岔路口停下。
过度安静的街道像收走路标的高架桥,不知道顺路往前会不会反到了后面。
他在原地站了会儿,终于看到村民路过,忙脱下隐身服问路。
村民回答得非常热情:“这里笔直走,笔直走,到横溪头往左拐,再走一段路,就会看到一张石板凳,右拐,再往前头走一段路,就到了。”
阿宝在地上画了个大概的方位,然后朝着方位走,走了约莫半个小时,终于找到宾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