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嗷呜大魔王完本[甜宠]—— BY:微风几许

作者:微风几许  录入:08-18

是啊,刚刚开始,第一次工作就轻言放弃,真的不对!不懂又怎么样,咸鱼也得有一点妄想咸鱼翻身的觉悟啊!
怎么样也不能辜负哥哥的期望,和路屿森的好意!
不管是为了什么!
伍萌滑动着座椅过来问:“喂,被大魔王骂了?”
阮眠刚想否认,伍萌又安慰道:“啊呀,别伤心。我们谁没被他骂哭过啊,能骂你表示你还有救呢!上次B组摄影师和后期犯了错,路老师直接就开除了,哪里会浪费口水?”
阮眠一时之间,都说不清楚自己该失望还是该庆幸了。
没被骂,也没被开除,还算是有救吗?
不多时,蓝启明按照吩咐扔过来几本书,冷冷道:“啃。”
阮眠低头一看,全部是些入门教程和摄影基础,也不知道是从哪里翻出来的 ,新旧掺半,散发出浓浓的专业味道。
下午,路屿森和专属团队去了顶尖时尚杂志C国版《THE ONE》拍摄,剩下阮眠这个新任助理没去。
大家都以为他犯了错,所以被留下来了,纷纷投来同情的目光。
倒是本来说好的入职形象照被许书书捡了漏,谢离把他拖走又果然剪了他的头发,从头到尾捯饬一番,留下了来到Forest的第一张照片。
**
下班后,阮眠出了地铁站,按照林梦晓共享的位置几经周折才找到那家铁板烧店。
正要给林梦晓发信息,就被人从后面狠狠拍了一下:“阮眠!”
阮眠回头一看,却是上次来A市的时候遇见的同学唐煜。
唐煜看他的目光里面有难以掩饰的惊艳,大呼小叫道:“阮眠你换发型了!太好看了吧,我差点没认出来还以为是明星!”
“你、你怎么?”阮眠不相信会这么巧。
林梦晓手里拿着几杯奶茶过来,十分兴奋:“绵绵!你终于到了啊,哇你怎么变样了,你还是我的2                  4 页, 绵绵吗?”
看到林梦晓,阮眠才露出了浅浅的酒窝,有点不好意思。
今天谢离把他的头发两边推得很短,只有头顶的部位稍微长一点,露出了精致的额头和侧脸,下一子变得利落了不少。阮眠向来不喜欢被人注意到自己的长相,这样的发型让他很没有安全感,很想把脸遮起来。
“是哪里来的妖精啊!”林梦晓挽住他花痴地看,“完了我要粉上你了,我看你别上班了,你还是C位出道吧!”
唐煜赞叹道:“不愧是男神阮春的弟弟!”
有人朝他们看来过来,林梦晓无语地拉了一下唐煜:“你小声点。”
唐煜无所谓道:“人家怎么知道我说的真的假的?”
阮眠:“……”
铁板烧店还在排队,马上就要到他们的号了,唐煜拿着小票去确认。
林梦晓才翻了个白眼:“卧槽,脸皮真厚,非要跟着来!”
“你们,怎、怎么在,在一起?”阮眠问,他记得他们高中时代都和唐煜没有交集。
“还不是怪你!”林梦晓说,“他在年级群里说遇到你一起来A市,还说帮你抓小偷拿回了钱包,加了微信什么的。你知道啦,话题冷场,我就帮你回了一句谢谢,他就黏上我了……”
阮眠没有加过年级群,所以根本不知道这件事。
不过他知道大家都不是很喜欢他,因为某种原因,似乎说起他来都是一种天然冷场剂。
尤其是他想到自己的外号“软结巴”,就更不敢想象那场景了。
阮眠:“……”
“你看,没我在你身边就是不行!”林梦晓心疼的抱怨一句,又继续说,“好死不死和他还在一个学校,食堂碰见了,还非要和我一起坐。我舍友不小心说漏了嘴,他就跟着一起来了。也不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对了,你今天怎么有点丧啊?谁欺负你了?”
阮眠笑了笑:“没事。”
工作的事情,他还没从自我打击中恢复过来。
但是唐煜的话,幸亏上次有他帮忙,阮眠觉得对方应该是个好人。
唐煜回来后他们一起进了店里,这次说什么他都要请客,热情非凡。
饭吃到一半,唐煜就问:“绵绵,你是不是在Forest上班啊?”
作者有话要说: 部分杂志和品牌是虚构哒,若有什么错误,欢迎专业的小可爱指出来!
绵绵不会一直结巴,也不会一直软趴趴的,将来也是很美味的哦,不然怎么吃掉大魔王和被大魔王吃掉呢!
另外,大家放心,路屿森他弯起来一点也没有心理负担的!
第9章
这个消息的泄露,是林梦晓的锅,她和舍友聊天时曾经为了小小的虚荣心给室友看过阮眠的照片,还说过他在Forest上班。
现在被传到了不太熟的唐煜耳朵里,她就十分后悔了。
阮眠被问到,点点头:“嗯。”
“好厉害!”唐煜赞叹,艳羡地说,“好羡慕啊,我其实好崇拜路屿森!他的经历真的像个神话一样!我还看过他的专访!对了绵绵,你做他的助理,我现在念的又是新闻专业,说不定以后有需要向你学习的地方。你不会介意的哦?”
阮眠低着头吃菜,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少年,看起来很是单纯。
他的嘴唇被辣得红红的,眼尾也隐隐带着湿润,没什么心机的点点头:“好、好啊。”
林梦晓打了个哈哈,岔开了话题。
这一顿饭下来,倒是林梦晓和唐煜聊得比较多。
一来是林梦晓觉得有点对不起阮眠,给他找了麻烦;而来是她也和唐煜不太熟,不愿意唐煜把话题一直往阮眠身上引。
吃饭完出来,三人站在马路旁,唐煜冷不防又说:“你们知不知道,肖竞风也在A大啊?”
阮眠略带惊诧的回头:“肖、肖竞风?”
林梦晓抓住了他的手。
“嗯,是啊。”唐煜说,“他一报道就被学生会看中了,果然学霸就是学霸,说不准还又会是A大新任校草呢……”
阮眠没想到,肖竞风也会在A市。
他还以为高中那段过去、那些人,从毕业后都会和他没有关系,可是兜兜转转之间,世界这么小,竟然还是会有所关联。
不过,他们是不会有什么交际的吧。
于是阮眠应了声:“哦。”
这下轮到唐煜惊讶了,他还以为阮眠当初暗恋肖竞风的事情被全年级都知道了,应该听到这个消息很兴奋才是,怎么看起来没什么反应?原来同性恋人群变起来这么快的吗?
林梦晓这下真的是有点生气了。
“唐煜,你先回去吧。”林梦晓说,“我和阮眠还有事呢!”
唐煜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我反正也没事干,一起回学校还可以拼个车,我和你一起啊!你们要去哪儿?”
林梦晓无语,她真的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人,暗自发誓回去就把唐煜拉黑。
阮眠心里却想着另外一件事。
下午他在Forest翻看专业书,字都认识,可惜没有实际上的操作。大家都很忙,他也不好意思去借人家的相机,连备用机也不好意思借,因为看起来都很贵,就有自己买一台的想法。
“我、想,去,去买相机。”阮眠道。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连工具都没有,怎么谈认识?
“我刚买了相机!”唐煜说,“我陪你一起去啊!前面那个新天地就有专卖店!你想买什么牌子的?”
阮眠茫然,他也不太清楚。
Forest的摄影师好像用什么牌子的都有,下午他在电脑上查了查,目的是想找个性价比高、比较适合学习的,却在贴吧看见一句话:三千预算进反吧,哈苏徕卡抱回家。
本来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等他查了价格,就知道了。
为什么人家说摄影穷三代,单反毁一生,摄影——是用“光”的艺术!
林梦晓说:“我们自己去看吧。”
阮眠却问:“一、一万以内,有,有什么推荐?”
这句话说出来他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
一万好像是太少了。
阮春给他不少零用钱,大部分他都没动,交给爷爷保管。等他这次要上班了,才取了两万块出来,暗自发誓也要靠一靠自己。虽然阮春现在的收入不可同日而语,可是他还是记得当初哥哥跟剧组吃泡面啃馒头的时候,出道没多久之后有次回家来,瘦得皮包骨。何况,爷爷那个重度收藏癖,花钱不眨眼,对金钱也是没有概念的……
阮眠知道路屿森是哈苏的全球大使,用的也是哈苏,他很想用和路屿森一样的,但是他买不起。
唐煜心里惊讶于他的抠门,面上却了然道:“了解,学习嘛,用不着太好的。那你就买我同款半画幅吧,还能买个套机!”
林梦晓无法,只好偷偷翻个白眼,跟着他们一起去了。
好在也有唐煜稍微懂一点,也算是帮上了忙,最后选了一款尼康入门半画幅,还配了个18-105mm镜头。唐煜说,这个焦段是万金油,初学者用够了!
**
三人告别已经将近晚上十点,阮眠自己打了车回家去。
拿着沉甸甸的相机盒子,他才有了一点自己将要踏足摄影圈的真实感。如果说白天受到的挫败是一种打击的话,现在想起来觉得都是活该。他有点脸热,对那么轻易就想放弃的自己感到羞耻,同时又后知后觉发现有点不好意思再面对路屿森。
对方是什么人物?
阮眠顿觉自己很作,脸很大。
还好……路屿森这晚应该不会在家吧。
听伍萌说《THE ONE》的工作繁复,那个龟毛主编的戏很多,会拍通宵也不一定。
林梦晓不放心,发微信来问:我绵,那个谁,不会影响你吧?
阮眠知道她说的是肖竞风,其实他现在早就把肖竞风抛之脑后了。
当初事情一爆出来,对方那惊愕又有点厌恶的眼神,他倒是还印象深刻。
阮眠:才不会。
林梦晓:改天我们重新约!妈蛋唐煜太烦人了!
阮眠:他其实人不错。
林梦晓:我绵真的太善良了!不说他了哼,到家了吗?
阮眠一边进电梯一边回复:到啦。
“去哪里了?”
出电梯刚走到玄关,低沉的声音便进入耳中,惹得阮眠耳旁一颤,入目却看见玄关那副黑豹的照片,凶猛的眼神犹如活物。
他吓了一跳,却又听到一声笑。
全部的灯都被人按开了。
房子里一下子亮堂起来。
“胆子这么小,怎么还敢玩到半夜?”路屿森光脚站在浅色地板上,捏着遥控器,“天黑了都不回家,不是好孩子。”
幕布上放着一部老旧的电影画面。
原来他在家,刚才只不过为了看电影才把灯都关掉的。
路屿森没说过有门禁,阮眠也不知道他这么早回来,像被抓包一样站在门口。
“干什么还不进来?”路屿森打了个呵欠,随时都是一副没睡醒的模样,“怕被我打屁股?”
阮眠:“……路、路老师。”
路屿森“啧”了一声:“你自己看看我给你打了多少个电话?”
阮眠看了看手机,果然有好几个未接,全部都是来自于路屿森,他习惯了把手机开静音,竟然一个也没注意到。其实路屿森对他是有一种责任感,阮眠感觉到了,哥哥把自己交到他手上,他也不得不管。
现在的情形,就是一个小孩子寄住亲戚家,又麻烦又不听话。
“对、对,对不起。”阮眠低着头走过去,脸涨成了一个番茄。
他咬牙,下次出门一定要记得给房主交待……
路屿森太高,几乎比阮眠高一个头,抬手就能摸到他低着的头顶。
他发现阮眠剪头发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对这个小朋友的耐心倒是比大哥家的侄子还多,路家老大的儿子今年十五岁,比阮眠没小多少,可他就是觉得烦人。
不像阮眠,又软又嫩的少年人,多问两句就恨不得躲起来,看了只想欺负。
“还没到冬天就剪羊毛,挺勤快。”路屿森撸了几下他头发,“谢离剪得还不错,不愧是Tony老师,和Kevin老师比的确技高一筹。”
谢离听了可能要吐血。
不等阮眠说话,路屿森又看了看他手中的袋子,无语道:“这是什么鬼?”
阮眠怯懦道:“相机!”
“我还以为是玩具。”路屿森当然知道那是相机,他皱眉,“房间里放的新相机和电脑都是你的,你没看见?”
阮眠反应过来。
他一直以为那些东西可能是哪位赞助商送来的或者路屿森闲置堆放的,原来都是给他准备的?
于此同时,手中的手机屏幕亮起,一条信息出现在屏幕上。
林梦晓:晚安啦,爱你哦
路屿森也看见了,失笑:“和女朋友一起去的?”
阮眠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也不知道是在回答哪一个问题。
路屿森语气明明很和善,他却觉得有一种无形的压迫感,尤其是站得这么近,闻到对方身上的陌生的男士香水味,脸就止不住发热。与其说是害怕这家长般的训话,不如说是天然弯的阮眠忽然有了种莫名的害臊。
路屿森是直男,阮眠不想让他发现自己的性向,后退了一点。
“你那么怕我干什么。有空可以带她来家里玩,当然……要过夜的话还是最好趁我不在的时候。”路屿森故意说,“我睡眠很浅的,什么都听得见。”
他不反感阮眠带女朋友回来,但也看得出阮眠很纯情,逗一逗罢了。
阮眠果然差点呛到,脸爆红:过、过夜?!
“我发现你不爱接电话啊,这可不行。微信加一个?”路屿森拿出手机,“我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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