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郡主竟是状元恩师[古代架空]——BY:来盏扶头酒

作者:来盏扶头酒  录入:04-18

  这戒尺一尺来长,两指宽,极为薄,要是使用得法,不费力就能在学生手心抽出一道红痕,此时的柳庭璋还没想到,它会在自己身上留下不少印子。
  秦秀才一改往日的慈祥长辈形象,板着面孔看柳庭璋站在桌前写字。对他笔下字迹毫不客气地批评一番,再详细讲解了字意字形。
  柳庭璋翘起的肩头被戒尺重重敲了,他忙将双肩放平。弯身太过,背心被狠狠一戳,柳庭璋打起精神,竖直上身。
  秦秀才调整好少年的整体姿势,又去细看落笔,脑海中冒出“轻浮无力,笔势飘忽”的评语来。但是他并未开口,依然用戒尺传意。
  戒尺如同蜻蜓点水一般在柳庭璋右手手肘到手腕一段连击三下,柳庭璋顺着指点调整高度。
  戒尺轻轻点了手腕关节,乃至握笔几个手指指节,柳庭璋随之放松用力,终于将握笔姿势学到了位。
  这个过程大约费了大半个时辰。不知不觉,柳庭璋已经出了满头大汗,秦秀才方才开口:“璋儿,记住这个姿势和感觉,这样写字才对。”柳庭璋重重点头。
  秦秀才让柳庭璋放下木枝,站到一旁活动手腕,看他示范。柳庭璋一放松,才觉得肌肉紧疼,想来是刚才绷得太用力了。
  木枝虽硬,没有毛笔那样顺手,秦秀才握住之后,文人风范自然出现,他稍稍适应了一下,在沙盘上写下“庭璋”二字,让少年看他运笔落笔。
  柳庭璋不自觉在心中对比不知名夫子和后爹的字迹。他不懂书法,说不出什么门道,只觉秦秀才字体板正,横平竖直,不如夫子的字那么好看精妙。
  如是十余日,柳庭璋在练字一事上,从门外汉变得有模有样了起来。夫子也在纸上说他大有进步。
  九月底的一个晚上,月亮被云彩遮着不露头。秦秀才又是风尘仆仆,很晚才到家。
  一进家门,他将孟氏与柳庭璋叫到正房,严肃地说道:“我本想残生就靠着官府贴补,不再另谋生计了。但是前一阵子,璋儿说要考科举,实在让我触动,我既然被叫一声爹,总要为儿子出点力才行。”
  他摆摆手,示意准备开口的柳庭璋先不要说话,待他说完:“实话与你们母子说罢,最近我早出晚归,正是为了寻个生计,让璋儿能够不用再当学徒,可以专心读书。
  我想租个院子,开个私塾,招些蒙童教书启蒙,也算为家里赚些嚼用。我虽然学问不深,总不至于误人子弟。”
  柳庭璋忍不住插话:“爹,您不是很不屑私塾先生么?”
  秦秀才慢慢说道:“在教你认字练字的过程中,我也算多少想通了。即使不能做大儒名师,便做启蒙老师,其实也是好的,何必计较夫子这个名称是不是当得起呢?我眼下已经大致看好了一处,位置离家也还算近,大小合适,就是不晓得能不能将私塾开起来。”
  柳庭璋只觉得满腹感动和惊喜,没想到继父好像与世无争、不事生产的样子,其实也在为这个家而奔波操劳。千言万语,他只能微颤着声音叫一声“爹。”
  孟氏自然更是知道好歹,她是秦秀才的枕边人,近期,每日都要洗涮夫君沾满灰尘的衣衫鞋袜,夜里能听到夫君累到打呼的声音。
  原来他不声不响是在谋划这样的大事。孟氏心中五味杂陈,掩饰般的侧身,不想被家里两个亲人看到自己不知不觉流下的眼泪。
  秦秀才微微一笑,先后拍拍母子二人放在桌上的手背,再补充说道:“我本想等开办起来,再告诉你们的。毕竟我怕自己白忙一场,徒劳无功。今日我终于跟中人交了院子租金,实在是觉得自己办成了一件事情,得意难止,便吐露出口了。而且,也想让璋儿就此辞了铺子学徒的差事,就到私塾来读书习字吧。”
  三人兴致勃勃,就整理院子、开办私塾的各项细节又聊了许久。


第10章
  院子已经租妥当了,租赁手续在官府备了案。柳庭璋在秦秀才的一再要求下,辞了铺子那份学徒工,今后就在私塾里一面读书,一面帮秦秀才打理些杂务。
  这些日子,全家都要去整修布置院子,尽量亲力亲为,减少雇工费用,估摸要忙碌十好几天。
  为了庆贺秦秀才开办私塾,孟氏咬牙买了半斤羊肉,正在厨下炖煮,肉香气飘得满院子都是。柳庭璋深吸一口,怀着愉悦的心情,向纸上夫子说明情由,告了假。
  ?
  顾采薇看到,很替柳庭璋高兴,叮嘱他闲暇时将启蒙书背熟,最好再让父母给他买支毛笔,便宜的就行,而且不用买墨和砚,她琢磨出了省钱的练字法子,等他安顿下来就可以尝试。
  说起来,顾采薇还是从现代,公园里常见的大爷大妈提着小桶,装着清水,在地上用粗头毛笔写大字得到的灵感,就是不知道由柳庭璋用出来,她进行字形的指点,能不能奏效了。
  ?
  十月中旬,秦秀才的私塾开课,收了六七个小萝卜头,柳庭璋作为半个师兄,与大家一道听课。
  柳庭璋到底还是忍着不好意思,跟爹娘开了口,央求他们给买了一支笔锋不算很好的兔毛毛笔。一支小小的木杆子毛笔就耗费了孟氏半个月的买菜银子。
  有了毛笔,他第一时间告诉了顾采薇,用手指细细抚摸着一根根兔毛,爱不释手。
  顾采薇跟他两人,来来回回尝试了几番,终于找到了合适的练字法子:
  柳庭璋帮着熟识的木匠街坊打了一天刨花锯木的下手,要到了一块平整光滑的薄薄木板,与他的沙盘差不多大小,放在私塾桌上,刚好铺满整张桌子。
  他又跟娘亲孟氏要了一大块从旧衣上裁下来的本色棉布,周周正正,比木板大出一圈来。
  虽然布已经被用得能看到稀疏的经纬线,但是柳庭璋并不在意。
  他将布蒙到木板上,用碎石头压住布的死角,就像是富贵人家用的镇纸一般,便用毛笔蘸了清水,在布上写起字来。
  秦秀才见了,摇摇头说:“这法子不成的。我年轻时候也这么试过,水渍干得太快,根本看不清楚自己写得好坏如何。而且没有书法大师指导,毛笔字很难练出风骨来。璋儿,你还是先将炭笔字写好才行。”
  柳庭璋恭恭敬敬地对秦秀才说道:“爹,孩儿想要先试试。”沙哑嗓音里蕴含着少年的意气风发。
  秦秀才看看手握毛笔像是握着世上最锋利武器的继子,感叹一声:“初生牛犊子。”
  便从柳庭璋处在最后一排的桌旁走开,转而去看别的蒙童抓着炭笔练习写字的情况,时不时弯腰给纠正一番。
  秦秀才自然看不到,柳庭璋并不是在布上瞎比划。他是以顾采薇的字迹为底,做着描红的练习。
  他们发现,只要顾采薇那里写完字不将纸张烧掉或撕毁,她所写下的字迹就能一直展现在木板上,像是拓印上去一般。
  柳庭璋隔着布能清楚看到顾采薇的字迹,他不用墨汁而是清水所一笔一划描摹而成的字迹,顾采薇那边也能不差分毫地看清楚。
  在水渍干透、字迹消失之前,顾采薇便能从字上推断出,柳庭璋落笔的笔锋在何处,点顿对或不对、写字先后笔画顺序等细节,然后有针对性地一一写出来改进意见,让柳庭璋下次注意。
  这个法子一点儿都不费银两,柳庭璋只需要常常到厨房灶火旁烘干练字布便成。
  柳庭璋练习得渐入佳境,进步神速,秦秀才直呼神奇,找不到原因,只能归结为柳庭璋能够触类旁通,在书法上有天赋。
  孟氏听后,忍不住悄悄想着,说不定是璋儿他爹传给他的天赋吧。
  别的蒙童年龄较小,本来就很佩服柳庭璋这个大哥哥,很听他的话。
  如今又日日听秦夫子夸奖他写字好,更是觉得大哥哥了不得。
  一个一个小萝卜头,常常拽着柳庭璋的衣袖衣角,求他传授练字诀窍。
  夫子果然对世事洞察入微,居然能想出这等省墨的练字妙法。这是柳庭璋的想法。


第11章
  当然这样的法子也只适用于他们俩之间特殊的情况而已。一是旁人根本找不到合适的描红底子,书法大家写字肯定都是写在纸或者绢上的,要描要拓的话,如果像是柳庭璋这样用水在布上写字,下面不论是纸还是绢底,肯定会被氤湿,再用不成第二次。
  第二点,像是柳庭璋这样以水写字,自己尚且不等看明白字体字形,便消失不见了,遑论等人来评点指教。自然不知深浅,不知改进方向,练也是无用功了。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是自己,一个穷小子,能有与夫子这场奇妙缘分,柳庭璋总是深深感激的。
  他有时给夫子写下感谢感激之语,夫子会教导他说。既然当了师兄,就要有个师兄样子,尽早将毛笔字练好,将来手把手地教身边蒙童们写。按理来说,这样子应该比他们只能纸上交流写得更好才对。
  柳庭璋自然应下。他有信心,在夫子指教下练字有个一年半载,必然会比秦秀才写得要好。到时候当个助教,指导师弟们,也是应当应分。
  天气越来越冷,进了腊月,更是滴水成冰。他们一家三口,每日都要早早从家里出发,到了私塾院子里,先开窗换换空气,不过一刻钟立马关上,再生火暖屋。
  授课正房,四角都支起了小小墩地的炉子,他们没钱采购上好的无烟银丝炭,买得都是碎柴碎炭,即使柳庭璋用上了当年在铺子里学到的手艺架设了烟囱,屋子里还是会有很重的烟气。
  蒙童们都穿着厚厚的棉袍,裹成了一个一个肉球。坐在屋子里,要不就是被炭火呛得一个劲咳嗽,眼睛流泪。
  要是将炉子熄灭,又一个一个冷得打哆嗦,手指头都伸不展,衣物又限制着弯肘提臂,根本练不成字。
  秦秀才带着大家伙背了十来日的文章,看着实在不成个样子,干脆提前放了假,约定元宵节后天气转暖,再开课业。
  这样一来,柳庭璋除了每日过来检查检查房屋门窗,便再无事情。
  他想练毛笔字也一样的不行,水盛在浅口大碗里,他蘸着写几个字,水面上就能浮起一层薄薄的碎冰。
  用热水他又怕伤了毛笔,索性向纸上夫子告假,暂不练习毛笔字了。
  顾采薇劝诫柳庭璋道,一旦开始练起软笔字,最好不要再去写硬笔,两者写字很是不同,怕他混淆,学成个四不像。
  因此柳庭璋只好息了用沙盘练字的心思,也就每日中午,太阳尚有热乎气儿的时候,用毛笔划拉几个字,与夫子保持着交流。
  其他时间他就用来背书。少年人记性好,他又格外用心用功,三更灯火五更鸡,说梦话都是“山花对海树,赤日对苍穹”,再不然就是“鸣凤在竹,白驹食场”。这段时日倒是将秦秀才手里的所有蒙童书籍背得烂熟于心。
  腊月里,二十三糖瓜沾,二十四磨豆腐。
  柳庭璋全家热热闹闹地准备过年各项事务,务丰十八年正月里,便能闲坐着吃汤圆。
  这一日,在全家一同围坐桌前共用晚饭时,觑着秦秀才吃饱喝足放下碗筷,柳庭璋便紧跟着也停了用饭,深呼吸两下,端端正正、字正腔圆地开口请求道:“爹,我想要看《礼记》,您能否借书给我?”
  秦秀才大为诧异,仔仔细细看着眼前的继子。


第12章
  柳庭璋穿着娘亲孟氏手缝的通身黑布棉袍,比他的身形略大些,这也是穷人家惯有的事情,为了第二年还能再穿。
  他在腰上扎了条黑布腰带,将衣服收紧免得灌风,越发显得少年身形单薄瘦长。
  他头发乌油油一束,用竹簪子挽出个最基础不过的书生髻。眉峰锐利,凤目明亮,双唇厚实,小小年纪已经有了英气勃勃之意。
  秦秀才不惜自曝其短,劝告道:“璋儿,欲速则不达。我自谓钻研学问半生,但是对于四书五经,实际上也就是懂了个皮毛而已。开办私塾,只能给初初启蒙的孩童讲讲字形字义,句读断句等。再深一层的,我实在不敢开口,生恐误人子弟。”
  “我确实有珍藏多年的《礼记》,保存完好。但是其中深意,我只是一知半解,根本给你讲不明白。你只能自己摸索着看。我担心你看不懂,读书热情会备受打击。你可真的想好了么?”
  孟氏听了个半懂不懂,帮腔说道:“璋儿,听人劝。学好怎么走,再去学跑也不迟。你千万别急啊。”
  柳庭璋心中有数,牢牢记得前几日纸上夫子告诫他的话。夫子一笔飘逸秀气的字体先写了读《礼记》的重要:
  【国朝取士以儒学评断,因此要讲四书五经吃透。儒家核心是个“礼”字,先从《礼记》入手,真能揣摩明白其中真意的话,就像是开头理顺了,再去学其他经义,事半功倍。】
  次之写明:
  【《礼记》一书,我算是小有所得。看你资质不错,悟性极佳,应该能领你入门。不妨一试。】
  柳庭璋向着爹娘点头,言道:“我想自己学学《礼记》,请爹成全。”
  秦秀才沉吟良久,到底同意了。
  柳庭璋捧着秦秀才从箱底翻出的宝贝《礼记》,如获至宝。
  他轻轻摩挲著书的封皮,书不太厚,纸张有些泛黄,是种温润的色泽。不过边角已经起毛,说明秦秀才以前经常翻阅的。
  庭璋试着捋平,不过他手指僵硬,指节上还长着红通通的冻疮,有些力不从心,只好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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