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我叫沈天明,应届高考生。长得平凡,也活得平凡,如果平凡真的是福,那我该福得无人能及了。
数算日子,距离那天杀的高考只有半年不到,目前是处于半死的僵尸状态。
家中兄嫂倒是不大管我,因为平常也不算亲近,大我十年的哥哥只是尽了本份,让我在母亲过世之后有个容身之所,我们一起生活才半年多点。
所以这次高考更加重要,因为我也不好意思老是麻烦老哥嫂嫂他们。
虽然成续也是一般,谁叫自己底子不好,但努力总是要的,不过长期睡眠不足和沉重压力已经严重影响了我这个国家的未来栋梁的身心健康。
当我张眼,发现自己身处一个看不到高楼的荒野之地,感想只是今天的梦境实在没什么新意。
等,等一下…
刚刚我不是被货车撞倒了吗?
啊唷,还是会痛的啊,这不是梦吗?
可是身上也没伤痕…直接上天堂了?还是之前的一身卫衣和牛仔裤,这个天堂也很马虎,而且死人还会有痛感吗?
不过死了也好,母亲会来接我吧?她一直都最担心我,我也的确太不成材,从此世上算是少了个累赘。
没有空气污染呢,不过倒是有些冷,为什么没有死神什么的?光我一个人可是会迷路的…
呃,远处传来的,是马蹄声?现在的天堂流行复古吗?
探头一望,原来在树丛之后是一条路…虽然简陋,但也的确是路。不过刚刚在眼前冲过的,好像是骑着快马的古装人…
望天,艳阳高照,望地,影子忠实地连在脚下。
掐一下脸,还是痛。
也许我不是那么平凡地跌进不同空间?更可能是随着平凡的穿越队伍,平凡的穿越了,原来那些网上流传的故事也不是那么虚假。
可是这下子要怎么办呢?
检讨自己才一百七十四公分高的身子,手不能提,肩不能挑,而且再努力望也望不见有城镇,自少在城市长大,我可从来没有走过两小时以上的距离。
等了半小时,还是没有白光一闪眼前出现美丽仙女以后富贵荣华艳福无边那种天掉下来的奇迹,同时那条路上也再没有人经过。
于是也只得开步走,没奈何,还不想凄惨地饿死在连是什么地方都没弄清的异世间当中。
一边走,一边看身上有什么可以维生的东西。
今天…我的意思是生命中数小时之前,是周末,嫂嫂见我温习到了一个不似人形的境地,于是劝我出街走走,她也好趁着有空收拾家中琐碎。
便服一度,带上背包打算到书城逛逛再去看场电影,走到半路就糊里糊涂地被货车撞了,更糊涂地穿越了。背包中只有几本课本,笔袋,一支留下大半蒸馏水,手机,一小盒水果糖,零星杂物。还好手上的是自动表,不是用电的,应该不怕会停。打开手机,没有讯号,还是没有奇迹。
嘴角慢慢向下弯,竟然有想哭的冲动,我不会再怨天尤人了,老天你实在不用把我丢得这么远吧?!
还好在快要发疯的时候看到一个貌似是茶水亭的地方,可惜还是没有人。
好在总算有片瓦遮头,坐在简陋的板凳上,亭边柱子上被人刻了几只字,是看得懂的中文方块字。
再次听到蹄声,本能反应是窜到树后躲起来,我又不是项少龙那些英雄少侠,不看清楚形势,怕被人宰了也不知是什么回事。
只见一群人不久之后来到,十来个似乎都是江湖中人,打扮看不出是什么朝代,不过各人身上的大刀甚是抢眼。
…
还是等到慈眉善目的人才呼救吧?哈哈,江湖可不适合纯洁的我呀…
“谁躲在那边?是哪一路好汉要跟秋水山庄过不去?”严正沉厚的声音。
好厉害的听力,不愧是习武之人。可惜当下不是惊叹的时候了,有些狼狈的走出去,“各位…那个…大侠误会啦。”
他们赶路也该有一段时间了,个个尘土满面,当中放话的那个该是首领吧,虽然很没骨气,也只得赶忙媚谄地笑,“这位侠士,那个,在下刚好迷路,怕打扰各位大侠才避走一旁,绝不是心存不轨。”顾不得这身打扮在他们门前有多不伦不类,先用古腔挡挡再算。
果不然这十来人包括那位首领,看我这一身新奇装束只不作声的来回扫视。我却是被看得不高兴了,不过是装扮不同,又不是多了条臂,“各位大侠,在下从外地来,人生路不熟,打扰各位了。”
“小兄弟不是本地人?”不是开始问话那一个,不过也是首领级别的,笑脸看上去好像有些恶质,这两人大概都比我大上好几年,“这里距离骏城尚有三天行程,小兄弟怎会在这官道半途中迷路?”
你这位老哥也用不着尽挑我的错处吧?只好把说词换成被坏人所骗,本来打算到外地打工却歹徒抓着,好不容易才跑出来。
看样子他们也不是很相信,不过总算没有再问下去,几个人围着说了一会,然后是比较严肃那一个,“我们刚好到骏城办事,小兄弟就随我们走吧。”
啊,这也算是侠义之士吧?我算是出门遇贵人了,“谢谢几位大侠相助!在下沈天明,未请教各位高姓大名。”
“沈天明?”本来在笑的一个收敛了笑容。
哎呀,糟了,忘了古代是有很多忌讳的,要是名字中重了什么朝代或是皇帝将相的名字不就穿崩了…
“不错的名。我姓方,排行最大,这是我二弟。”还好没有特别反应,只是介绍了其他人。之后他们好像还有事要商量,让我随一个小弟下去收拾。
“沈兄弟,”方二叫停了我,“你脸上那东西到底是什么?”
我真的笨到家了!我的眼镜!“这是我家乡流行的饰物…”边笑边拿走,希望他们不要再怀疑下去,我在他们眼中大概够可疑了。
方家兄弟都皱起眉,我只得笑着退到一边。还好这是没度数的平光镜,虽然不习惯,但不戴上也不会影响视力。
走到十几米以外的安全距离,我都快软瘫了,虽然真的很没用,但我也是第一次跟古人交手,会怕也是必然的啊。
“你真的穿得很奇怪,”被人取笑可不会特别愉快,不过这个小弟一脸纯真,也不算讨厌,“我叫阿安。不过少爷们愿意让你跟着真是太好了,不然入夜以后这附近是蛮危险的。”
少爷,那就是说姓方的是什么秋水山庄的少爷了吧?看上去倒也不像,而且这山庄大约也厉害不到什么地方去,不然两位少爷也不用尘土满脸的四处跑。“阿安,请问你们有多余的衣服让我换下来吗?”不然老被当成珍兽也是很麻烦的。
“可以啊,”阿全翻弄自己的行装,“你的头发好短,带上头巾吧?”
短?是你们的太长了啦,以前班导还老拿我的长发作文章的,“谢谢,可是,这些要怎样穿?”
阿安呆呆的看着我摆弄那几块布条,我只好又再赔笑,“我从外地来,不知规矩。”
在以后的日子,我还要重复这句对白多少次呢?
第 2 章
以前上网也偶尔看过什么穿越时空的网文,有人成为风流侠客,也有人当了救世英雄,我只能说一句,他们都是吃得苦中苦的人上人,或是简称,超人。
作为耽于逸乐的现代人来说,这个什么古代生活真是TMD难过,吃的穿的无不磨人,更可怕的是那阿安还跟我说,幸好我遇上的是他们,不然一般路过的商队连多一口的余粮也没有呢,哼,这绝对是恐吓。
后来我努力问了半天,也没弄清自己究竟到了什么朝代。应该不是我的历史太糟糕,而是来到一个不在我所知道的历史中的角落,很好,连当预言家的资格也没了。
前路茫茫,而且很痛,我是说骑马。看古装片的大侠骑马是如何潇洒,到真的亲自上阵,已经是跟阿安一起骑小马,那颠簸的程度还是叫我浑身酸痛,两天的路上吐了好几回。看来他们要严形迫供也不用开打了,直接放人在马上跑上半天即可,呜,又想吐了…
“你还好吧?”别看阿安才十四五岁,倒是很会照顾人。
其实我觉得自己真的快死了,可是到底比阿安大上几年,而且是投靠人总不能太娇气,于是壮烈的回答,“不用管我,尽管赶上大家好了。”反正都是死,死得轰烈点好。
那对姓方的兄弟早就不管我,放马在前。看来他们一行人的确是在赶路,本来我还想多打探好认清情势,但作为一个平凡的高中生,光是适应生活基本就很吃力了,还好经过小安打点,看上去也跟他们差不多,进城以后该不会再引来奇异目光,背包也裹好在包袱之中,珍而重之的放在怀中。
可是以后我要以什么为生呢?我看小安还过得挺好的,不知这个什么秋水山庄还收不收人当小弟?那个福利薪酬又当如何?有没有绝世剑法无敌刀法之类传授?
为了分散注意力,好叫骑马没那么难过,于是我就开始不停的追问阿安,他的性情很好,没嫌我麻烦,总是和和气气逐一回答。
然后结论是,当武林人士没前途。而且很明显,我连成为没前途一员的资格也没有,每天扎马步就得练上两个时辰?开玩笑,我老了,没那个气力。
呜,虽然不用高考,但一样是前途多难。
“天明,这是名还是字?听上去很雅,是老师起的吧?”阿安也是问题宝宝,背包中的东西就让他问了好几遍,都被我用那是家乡小玩意的藉口混过去了,也不管他信不信,反正聪明人都知道有些事情不好再问,而他跟他的主子一样不是笨蛋。
的确,我现在的境地也用不上什么名字了,又是天又是明的,早晚会犯了什么禁忌,虽然这在本家实在是非常普通的,“阿安你叫我阿木吧,家里人以前是这样叫我的。”
“阿木?”
“嗯,以前我很呆,像木头一样,所以…阿娘管我叫阿木。”
“你现在也很呆。”笑着插话的是那个不讨人欢喜的方二,“叫阿木顺口多了,大哥有事要在进城之前问你,你随我来吧。”
说着也不等我回答就像抓小鸡似的把我从小安的马上抓到他那边去,虽然我不会武,但也别这样侮辱人吧?而且我也不轻,怎么在古代就个个都是超人了呢?“你轻得紧,以前家中不让吃饭吧?”
…这叫标准身形老哥你懂不懂?z
见我不答话,那方二也只笑不语,策马赶过十来人来到队伍的最前方。
“大哥,人来了,”一行人停在路边,据说离城门是一个时辰不到的距离了,“他说可以叫他阿木。”
方大看着我狼狈的自马上滚下来,不像方二笑得张狂,只是默言的看定我,看来阿安说他沉默寡言也没错,“沈兄弟,现在只有我跟二弟在,你可以跟我们坦白。”
呃?他们从我光华万丈的外表看出我来自未来吗?
“你到达干犯何事?额上可是留有刺青?我们不是官府的走狗,你但说无妨。”
“什么?”y
方二有些吊儿郎当,“看你年纪也不少了,还皮细肉滑白白嫩嫩的,不是打工练武的料,怕是哪家的少爷犯事入罪了吧?不然那身怪衣短发也说不过来。”
你就怪衣!哼哼哼,“两位方大侠见笑了,阿木的短发是乡下习俗。虽然家贫,但以前身弱多病,阿娘多有溺宠,所以才弄得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我这样没用的人也犯不出什么大事。”
方大的目光有些吓人,只得拨起长至眼睑的头发让他们看过够,实在没什么刺青,不会连累他们什么秋水山庄的。
方二收起笑脸,“后颈呢?”b
古代人烦不烦啊?可是形势比人强,只得把后颈也让他们看过够,凉凉的,一点都不好受。
“是方某多心了,”还好这老哥过了半晌终于肯承认错误,“听你说话,是读过几年书?”
不只几年了,“随老师认字几年,可是学问不见长进。”
“入城以后有何打算?”g
他们果然不打算养闲人,“正在发愁呢,不知方大侠可有指教?”
那方大往方二看了一眼,方二只得不情不愿地,“我们在骏城有几家相熟店家用得着人,阿木大可先投靠然后再谋前程。”
没有可以继续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优差吗?心底苦笑,不过脸上还是堆起了笑脸答谢。看他们眉宇,这对方氏兄弟还是不相信我,很好,反正我也不信他们。
人与人之间本来就很难互信,何况我们还隔了不知多少光年的时空。
安全进城,我没有被官兵当成通缉犯抓个正着,看样子那对大侠还满失望的。
阿安说骏城是不逊京城的繁华地,嗯,相信这时代的京城和我知道的京城有不只一点点的距离。
总的来说还是满昌盛的,不过比较像镇多过像一座城,还好看上去风土人情和我知道的差不多。
姓方的在这里也有别庄,不特别堂皇,只是住宿条件还是比荒野好得多。可惜我只能勉强待了一天,方二就马上让阿安带我去上班了,像是怕我吃穷他们似的。至于方大,一进骏城就不见人,说是拜访城主去了。于是我也不用拜谢什么的,直接跟着阿安走了。
店家是所食店,还算挺大的,阿安交代我是他远方亲戚自乡下出来找糊口,看来他们还是卖帐于江湖人士,加上店中也真的缺人,于是我看上去虽然不大可靠,也半推半就留了下来。
我的店小二的生涯就这样开始了,店主是个老佛爷模样的张姓老伯,还有两位公子爷当家。做生意的,多少有些铁算盘,不过以老板来说也算是和气了,知道我会写字,除了上菜招待也让我写写菜牌什么的,于是我那珍贵的高中学历换成了今天的粉蒸肉,可喜可贺。
第 3 章
张老板的两个儿子跟他们爹爹一样都是好人,长子多帮忙店中掌柜,二子比较游手好闲,不过也挺和气,不难相处。
那二少爷张永源听说我识字,是从不知名的乡下来的,对城中生活什么都不懂,于是很喜欢拉着我玩。好炫耀他那玩遍骏城的履历,又能顺道要我帮忙做功课,以人尽其用的方面来说,他比大少爷更有商人本色…
算来这位老哥该和我同年呢,“阿木,我们今天到醉琼楼去尝新,听说他们来了个大师傅,以前是京城官家中掌厨的。”
“总是被二少爷你骗出去,老掌柜都快要扣我的粮晌了,今天不去。”
“你就跟他说,是为了参详人家的优劣而去就可以了。”
“我一个店小二还参详什么?”这小子真的不识好歹,不见坐在不远的老掌柜开始面色发黑了吗?“你去了之后回来再跟他老人家慢慢参详吧。”
“可是整个稻香居以你最嘴刁了,拿你去试菜最好。”
“哼哼,”我有些冒汗,是以前被宠坏了,口味的确挑剔,只是已经尽量收敛还是被人看出来,看来我实在老实,“二少爷你又打趣我了,还是让我去工作吧,不然我那难得的半天休假又要毁了在你手上。”
“哎,阿木你不如当我书僮好了,以后我也多个伴。”
你老的意思是当你的奴隶吧,我只得赶快逃开,不再管那位闲着找事干的二少爷。
不觉来了也有两个月,头发已经长得不会叫人怀疑我是逃犯了,可惜还是没有白光一闪仙女散花的奇幻事件,生活平静得叫人发疯,也许我这辈子就在这稻香居中了却,不知以前的人可有偶尔想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