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完本[穿越耽美]—— by:月寂烟雨

作者:月寂烟雨  录入:05-11

荀飞光指给他看时树上的长蛇仍在扭动,沈歌被吓了一大跳,下意识地一拍荀飞光大腿,颇有些愤怒地回头看他,“你弄蛇给我玩做什么?”
“我以为你会喜欢来着。啧,你们书生就是……”
“就是什么?”沈歌目光里带着杀气。
对上沈歌黑白分明的眸子,荀飞光话再说不下去,他极喜欢这个小相公,要不然也不可能特地带来打猎。逗一逗就算了,荀飞光怕逗急了沈歌真会生气。
“就是心慈手软。”荀飞光一笑。
后来的侍从跟着上来,荀飞光道:“这蛇杀了,晚上吃蛇羹。”
“是。”侍从应声,利落地上前处理蛇。
因带着沈歌,荀飞光没往密林中走,只是在外围打下几只野兔,抓到一群野鸡外带两只小野猪。见猎物收集得差不多,荀飞光便收手打道回府。
一行人带着猎物回到营地时,路上见着的清凌卫都在欢呼,这些东西虽不多,但晚上好好吃一顿的量还是够。
大伙儿从京都走到南关城,一路以来极少打牙祭,肚子里都没甚油水。
荀飞光特地嘱咐伙头兵,“这条蛇给我留下,晚上做成羹送来。”
伙头兵应一声,高高兴兴地与荀飞光的侍从带着野猪野鸡等物去后厨。
沈歌回到营地后去找韶信。
这些日子韶信处理清凌卫的大小事宜,还得回百里宜他们千里迢迢送来的信,稍不留神就被骂个狗血淋头,每日都心力交瘁。
“沈歌儿你回来了?老爷今日可好?”
“好得很,百步穿杨,一箭双雕。”沈歌坐在他的位置上,简单翻看一下来往信件,“百里大哥他们到哪儿了?”
“他们原先就在隔壁府,现在已经过了南关城,估计后日就能到这里。”说起这个韶信有些愁,老爷在他手中出事,责任就是他的,打一场他皮糙肉厚倒不怕,就怕百里宜一怒之下会断他的钱粮。
清凌卫的军费都靠百里宜挣,韶信可惹不起他。
“带了大夫么?还有药材,我们这什么都没有,药材得备着些。”
“他说带了,让你不必担心。”韶信翻出百里宜送来的信件给沈歌看。
沈歌点头。
“洋夷的事你也不用担心,我已吩咐下去,消息都传了出去,说我与老爷意外受伤,此地无将。洋夷要是不来,那便最好,要是上了勾,想咬这么一口肥肉,保证让他们崩掉大牙。”
“先小心防备着,帝都那头的消息也要留意。陛下一直忌讳荀哥,要是让那边知晓荀哥受伤失忆,还不知道会生出什么风浪来。”
“你放心,我心中有数。”韶信是老国公亲自选了提拔到荀飞光身边的,带兵近二十年,经验丰富得很,不但处理战事是一把好手,就是政治素养,他也不缺。
沈歌朝他笑笑,他倒不是怀疑韶信的能力,就是心中不安定,总想确认罢了。
荀飞光洗完澡,过来一瞧,见沈歌仍在韶信这边,不由有些酸溜溜地瞪韶信一眼,“你怎么还在这?”
这话是与沈歌说的,沈歌收起信件,“我马上就过去洗澡。”
“快些,这一身尘一身汗的,你也不嫌难受。”荀飞光说是说,推着沈歌往外走的时候却极温柔。
沈歌顺着他的力道往外走,回浴室洗澡去了。
荀飞光等他去洗澡后又绕回来,迤迤然地背着手,大马金刀往主位上一坐,“说罢,近日军情如何?”
“风平浪静。洋夷那头安分得很,一点消息都没传过来,岸上几家似乎也收拢了手脚,目前没有抓到他们与洋夷交易的证据。”
“看着倒像水耗子似的,往海上一躲,找都找不到。”荀飞光飞速看完地图,嘱咐道:“反正我们在这驻扎下了,不必着急,好好等着,自然有马脚露出来。”
“是。”
“我这两日又翻出你的履历看过,你打仗打惯了,这点事难不倒你,小心朝廷那头便是。”交代完,荀飞光伸个懒腰,放心无比地拍拍韶信的肩膀,看着他道:“你瞧你,三十多的人了,你也该娶妻,省得孤零零一个人。”
“老爷,我不喜欢男子。”您可以不用将您的小相公盯得那么紧。
“不喜欢男子,那便主动些去找女娘。沈歌说要给将士们娶妻是罢?难不成第一个要先从你入手?”
“多谢老爷好意,信已有打算。”
荀飞光又是语重心长地拍拍他的肩膀,“抓紧。”
沈歌不知道荀飞光还说了这么一着,他洗完澡后回来没见着荀飞光,于是转头去伙头兵那边。
伙头兵做饭多是大锅饭,荀飞光习惯与将士同吃同寝,吃方面一直不怎么搞特殊,他的饭食顶多精致一些,不过还是以量大肉多为主,做也是与韶信他们的饭菜一起做,味道不算差,但若说好吃,也绝对好吃不到哪里去。
今日荀飞光带着人出去打猎,沈歌猜测他可能有些馋肉,现下有时间,他特地去后厨瞧瞧。
沈歌偶尔会过去下厨,伙头兵们第一次见到他们状元出身的二爷过去时还惊讶,见多几次,也就以平常心视之。
“今晚吃什么?”
“蒸鱼,野猪肉,蛇羹,野鸡汤,还有一道炒小白菜。”伙头兵让开位置给沈歌看。
“都做好了么?”
“没,只炖着蛇羹与鸡汤。”
“今晚不吃鱼。”沈歌翻看食材,见野猪还留了一块五花和一大块肋排,野鸡也还有半只,篮子里还有几个菠萝,心中有了主意。
排骨剁成块,腌制好油炸,而后与菠萝,干辣椒及些许食醋翻炒,做成菠萝咕噜肉。野鸡取肉干煸,与茄子炒在一起,做一道鸡丝茄子,再清炒一道小白菜。
外加伙头兵做好的野鸡汤与蛇羹,沈歌用一个大托盘装好,亲自端着过去饭厅。剩下的菜则让伙头兵送到韶信等几个将领那边去。
荀飞光见到沈歌端着饭菜进来,有些意外,“你去哪儿了?好一会没见着你。”
“刚去炒了个菜,你尝尝喜不喜欢。”沈歌笑眯眯地把巨大的托盘放在桌上,一样一样地朝外头端菜。
荀飞光忙过来搭把手,惊喜地闻闻手中的菜,“都是做给我吃的?”
“是。”沈歌目光柔和,“我们以前在沈家村时,我家穷,没甚拿得出手,于是特地做了好几次菜送给你当还礼。”
第75章 骑射
荀飞光有伤在身, 沈歌不愿意他多管清凌卫一干杂事, 怕累着他。
韶信一人忙不过来, 是以沈歌亲自上阵。
当时沈歌谋官外放时,荀飞光特地令人活动一把, 他现在是长州县县令,与飞羽县只有一山之隔。
清凌卫驻扎在飞羽县郊外, 离长州县县城还近一些,沈歌每日骑马来回, 小半个时辰都用不着, 极为方便。
长州县与飞羽县都是人口只有十几万的穷县,从长州县头走到县尾, 一县六个镇, 二百零三个小村庄,连正经客栈也找不出一家, 除了穷还是穷, 飞羽县也是如此。
会被派到这里的县官都是不得志之人,飞羽县县官彭锐进, 现年四十有七, 还是七品芝麻官,十几年来兜兜转转,一直在附近调来调去,每次考评只能拿中下的评价。
这些年的磋磨让彭锐进早就熄了那点雄心壮志,现今他一心只想做个太平县官,好好在任上终老。
荀飞光乃镇国公, 他得罪不起,沈歌身为镇国公的男妻,年十九的年轻状元,他也得罪不起。有荀飞光与沈歌在这,他客气得很,来拜访过一次后,等闲不再过来,全当这里是沈歌的地盘。
沈歌也没同他客气,更不会避讳什么,每日上午去县衙处理完那点公事后,便骑马回来营地,极为自在。
上任安南将军留了府邸,府邸大且清幽,虽无雕梁画栋,良池美阁,但十分值得一住。
将军府能住人,外头的营房则不行。
正经营房一共有六排,一排二十二间,加起来一百三十二间。房子是泥砖房,昏暗潮湿,里头总有股味,墙壁上还长出了青苔,沈歌每次去逛一圈,都觉得这房子实在不大成。
清凌卫三千零八十六人,百夫长以上得另住,董小伍几个亲卫也得住在一旁。尽管如此,三千多人,才区区一百来间房子,实在不好安置。因此每间房都是大通铺,几张席子摞开来,兵丁们二十多人住一间,勉强住下,但条件实在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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