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小日子 完结+番外完本[穿越耽美]—— BY:媚骨

作者:媚骨  录入:10-18

孙继抬着河粉在他后面跟着进去,刘掌柜给店里的小二打了一个手势,伶俐的小二就领着人往厨房里头去了。
“里面喝杯茶再走?”刘掌柜从柜台里走了出来,他对待曹向南的态度也改变了许多,一张长脸也有着些许笑意。
从刘掌柜微妙的变化上,曹向南就能在心里猜测出一品斋昨天的生意应该是不错。
两个人站在大堂聊上两句,曹向南为了自己的生意更好,他当然也希望一品斋的生意好。他给刘掌柜提了几个现代的营销手段,至于用不用还是怎么用,就看刘掌柜了,他相信刘掌柜是一个聪明人。
“掌柜的,茶就改天再同你好好喝了,我现在要赶回去摊子那边就不多留了。”在孙继出来后,曹向南笑着婉拒了刘掌柜的好意,他今天还没去过摊子,心里不放心。
“成,有空再来。”刘掌柜的也没再留对方,说道。
曹向南同孙继一起出去,外面的曹刚就坐在马车上等他们,他们上了马车就走了。
站在后面的刘掌柜看着走了的人,心里还在琢磨着刚才曹向南给他的几点建议,越是想越是觉得可行,一拍掌,就找底下的人去安排了。
回了摊子看到即使是他不在,一切都井井有条地安排好,曹向南就放心了,想着日后若是他不在这里,这个摊子一切也能正常地运转起来。
他让孙继去镇上找其他的菜馆子推他们的河粉,用现代人的眼光,曹向南是把孙继当一个业务员培养。上一世他一边读书一边打工赚钱,那会接了兼职在路上派传单拉客户,如果要脸就真的拉不到一个客户,也拿不到高额的提成,怕是那会没钱连饭都没得吃,就更别说继续上学了。
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最先要最到的一点就是不要脸,要面子能吃饱的话,那就吃面子就可以了。如果孙继连一单生意都拉不回来的话,那么最后只能是证明这个人有问题,他想他到时候要重新定位孙继这个人了。
“向南,我走了。”两人的眼睛对上,孙继的心里有点明白曹向南对他寄予什么希望,如果连这么一件事都做不好,他就不配站在这里了。
“孙继哥,你可以的。”曹向南伸手往孙继的肩膀上用力的一拍,说道。
提着食盒的人就去镇上找馆子推销他们的河粉去了,到了很多年后,孙继都记得这么一天今天是他们摆摊的第三天,曹向南站在摊子前下河粉,来过他们摊子吃河粉的人他都能迅速地把对方的相貌记住,生面孔他会给对方介绍他们摊子的吃食,熟面孔他还能喊上一句称呼,熟稔地问道,“张哥来点什么?”
“老规矩,大碗汤河粉,再给我包半斤河粉带走。”汉子姓张,身材魁梧,同行的人喊他一声老张。
“好的好的。王哥你呢?来点什么。”
“一碗大份的捞河粉。”
“汤河粉大碗的。”
“好勒,几位大哥你们坐那边,我这就给送上。”曹向南往往从旁的人那里听出某一个人的称呼,他就往姓的后面加一个哥字,反正叫哥总没错。他的语气亲切,一声一个哥,把所有的称谓都对上。
往往买半斤的曹向南就给多添上一两,反正只会多不会少。
人买东西就是这样,如果去那家买东西缺斤少两,去过一次下次就不会再去了,但是如果每次买的东西都多一点,那么就以后都会常去那家买了。所以就是开张的第三天,他们摊子的生意也不差,不少的回头客。
曹向南的目标是把所有的新顾客变成熟客,熟客变成老顾客。
他们摊子的生意好了,连带的对面的烧饼摊子最近的生意都好,过来的人也爱买上一个饼子吃。平日里这边的人少,附近摆的几个摊子的生意往日冷淡,但是现在个个都跟着好了起来,所以这些摊主同曹向南这边的人关系也好,见了面也会打个招呼,相互买东西也是半买半送不过也有生意不好的,眼红的总也不少。
过了中午客人最多的时候,他们的摊子来吃东西的人也渐渐地少了,锅里的东西也没剩下多少了。
“东西卖完了吗?”烧饼摊子的汉子过来买河粉,曹向南给装了满满的一大碗,“快了,就剩这么多了。”他说道。
“你们家的生意可真好。”汉子的语气里不无羡慕,“一会把碗给你端回来啊。”
“成。”曹向南呵呵一笑,说道。
在收摊之前,孙继回来带回来了两家小馆子的单,一坐下来就是喝了一大碗水,在镇上跑了一整天连一碗水都没喝过。曹向南嘴里一边念叨着肚子饿了也不会回来吃点东西,手上利落地下了一碗河粉就端过去,见着大口吃着的人,“辛苦了。”
曹向南知道这里面的不容易,不是谁都像他运气那么好,一去一品斋就拿下了刘掌柜。但是他也有过不断地遭到别人的拒绝的时候,不断地去努力,只要有那一份坚持在,最后总会成功的。
孙继笑着摇摇头,低头吃了一大口的河粉,说道,“还有几家没去,有两家老板说再想想,明天我再去走走看。”
有的馆子他一进门问人家要不要买河粉,就被人赶出去,一连走了好几家才遇到愿意听他说的。空着手他怎么也没脸回来,到后面成了两家后,他怕摊子这边要收摊回去,免得大家等他一个,他就赶着回来了。
“好,跑累了就回来吃口东西,不要傻傻地像今天这样。”曹向南点头,现在是他们去求着别人跟他们做生意,总有一天会是别人上门来求着他做生意。
孙继傻笑,一边笑一边点头,而后是低着头大口吃着碗里的东西。
第60章 还礼
里正家也是村里少有的青砖大瓦房,他们家的院子很大,是村里数一数二的房子。曹向南带着祈晚风,祈晚风的手里拉着孩子一起过来里正家。
院子的门是打开的,院子里种了一颗海棠树,曹向南在门口就见到了坐在海棠树下的里正,他敲了敲门,喊了一声,“七爷爷。”
“嗯?”靠着椅子坐在那里的人半闭着眼睛都要睡着了,听到有人喊他,他睁开了眼睛,左右地看了一眼,问道,“是谁在喊我?”
“是我,我是曹家四郎。”曹向南应道。
“哦,是曹家四郎啊,找我可是有什么事?都别站门口,进来啊。”里正看见站在门口的一家三口,里正一眼就认出了曹家四郎,见了他来也是高兴,脸上露出了笑说道。
“脚上的伤可是还好了?”里正问道。
“谢七爷爷的关心,向南脚上的伤好得差不多了,大夫说再过几日便能恢复了。”曹向南得了回应才是带着祈晚风进去,对里正的问话也是恭敬地回答。
“那就好,那就好。”
“七爷爷。”祈晚风对这位里正大人也是尊敬,他的手上提着个食盒,是从家里带过来的吃食。
边上的安安乖巧地喊了一声,“七太公好。”
来的路上被阿姆教的,让他见了人就要乖乖地叫人,他都记在了心里。当初又瘦又小的孩子养过一段时间后,现在小脸上也长了一点肉了,皮肤也没那么黑了,模样看起来比原先要可爱许多。
“诶,真乖。”里正看着孩子眼里满是慈爱,伸手去摸了摸孩子的头。那天在曹家大院里他也见到了这个孩子,见到这一家三口好好地站在他的面前,他的心里也是高兴。
“坐吧,都不用站着。”里正挥手让他们坐,见着祈晚风手里提着的食盒,闻到香味,他问道,“这是?”
曹向南从祈晚风的手里把食盒接过,放到了桌子上,说道,“这是向南给七爷爷准备的吃食,知道七爷爷爱喝一口小酒,还给你备了二两小酒。”
昨晚睡前就和祈晚风商量过今天要过来里正家一趟,今天就准备了东西过来。当初里正家送了二两银子过去给他,他的心里一直都没有忘记。原本这礼早就应该过来还的了,早先身体不好,后来在忙着摆摊的事情,到现在才有时间过来一趟。
“哎,你这孩子……”里正一脸的不赞同,知道他们的日子过得不容易,就不必要浪费这个钱。
“我和曹刚哥他们在镇上开了一家卖吃食的摊子,这是我们摊子上卖的吃食。”曹向南掀开了盖子,最上面放着的就是他们摊子上卖的河粉。
他今天来这里也是有个目的,在镇上做吃食生意的事除了他们几家人,村里并无人知道,他现在过来给里正打个招呼。
尽管是分家的时候写地清清楚楚,他们以后和曹家大院那边各自过各自的,互不相干,但是抵不住不要脸的。在这个时代一个“孝”字能压死人,他需要一个在村里有身份的人站在他这一边,到时候他能帮他说上几句话。
之所以选择里正也是知道这一位心里是个好的,不然当初也不会帮他们一把。
“这是什么?”里正点头,心里隐约地有点明白点什么,他看着食盒里的东西,问道。“这是河粉,用大米做成的。还有,这个是向南给七爷爷做的下酒菜,还望七爷爷喜欢。”曹向南拿出第一层,下面的两层,一只焖地香软的手撕鸡,一尾清蒸鱼,刚从家里做好送过来,掀开盖子都还冒着热气。
“唔……”盖子一掀开,一股香味就冒了出来,里正盯着这香喷喷还冒着热气的菜,骂也不是。
曹向南还拿出最后的杀手锏,一壶里正大人最爱的小酒。
在屋里的里正夫人听到外面的说话声,让边上跟着伺候的赵阿么出去看看是什么人来了。赵阿么出来喊了一声“老爷”,也认出了来的人,向他们点头笑了笑。
“赵阿么。”祈晚风喊了一声。
晚饭是和里正一家一起用的,饭桌上的人也不多,就里正和他的夫人,里正二儿子的媳妇,还有一个和他们安安差不多大的小哥儿,跟在他阿么身边也是个乖巧的。吃饭的时候赵阿么也一起上了桌,大家坐在一起的气氛很融合。
里正是有三个小子,大儿子是个有出息的,在外地做了官吏,带着媳妇孩子都在外面,只是这一走除了书信往来,已经就有两三年未曾归过家。二儿子过了童生,上一次参加乡试没有考进,现在在南阳的书院读书,娶了亲生了个小哥儿,媳妇和孩子都在曹家村这边,他的人也不在家里。
而说起这个三儿子,里正是一边说一边叹气,“三小子读书又不好好读书,整日里东跑西跑的……”
曹向南陪着里正喝着小酒,这酒入口淡地跟水一样,还花了他好几个铜板买的,他的心里泛起了嘀咕。听着里正磕唠,他也大概地了解了里正家里的情况。
村里的人敬重里正也不是没有原因的,里正当年也是童生出身,家里大儿子也是有出息的,二儿子正准备参加明年的乡试。
用过晚饭后,他们就从里正家出来了,离开之前祈晚风把二两银子塞去了赵阿么的手里,他们就离了里正家往他们的家里回去了。
“收着吧。”回头赵阿么拿着二两银子回去,里正夫人王澜也只是挥挥手,让拿去收好。三天的活动搞完了,来他们摊子吃东西的大多是码头上干重力活的汉子,他们干活耗体力,吃地也多,但是兜里的几个钱也不大舍得吃,所以这些人吃饭就是贪个便宜和能填饱肚子。
跟前面三天的生意比起来,到不送东西了,生意难免会有影响。但是如果天天搞送东西也不行,曹向南一边看着摊子,一边在心里琢磨着这个问题。
回过神,看见摊子前站着一个小孩眼溜溜地看着他的摊子,曹向南看着孩子有点眼熟,感觉自己好像是在哪里见过他。因着家里就有一个孩子,所以他现在是看到这种小动物就喜欢地紧,勾了勾手指,说道,“过来。”
小孩看着他也没动,站在那里,正确来说眼睛盯着他们摊子的吃食。
在后面收拾完桌子的祈晚风过来,曹向南问道,“晚风,这个孩子看着有点面熟,你有见过吗?”
“哦,见过,就那天你在罗老大夫那里救的孩子,你还记得吗?”祈晚风是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孩子,转头问他家夫郎,见人一脸恍然大悟,他想他也是记起来了。
祈晚风看见孩子独自一人站在这里,他就往孩子走了过去,问道,“轩轩,你阿姆呢?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他记得这个孩子是叫轩轩吧,那天他阿姆是这么喊着他的。
这里人来人往的,一个孩子在这里跑来跑去是少不了危险,他可没忘记这孩子那一次是掉水里差点淹死了,就不知道他那粗心的阿姆怎么又把孩子忘在了这里,祈晚风在心里摇摇头。
“阿姆……”轩轩左右地看了一眼,没看见自己阿姆,又摇了摇头。
他的肚子咕噜地叫了一声,肚子好饿,阿姆不知道哪里去了。
“肚子饿了是吗?你来晚风么么这里吃点东西好吗?就在这里等你阿么来接你。”祈晚风看了一眼也没见到那个哥儿,也不知道人去你来了。
他放低了语气,尝试着伸手去拉孩子的手,发现孩子没有挣脱他的手,祈晚风就拉着孩子往桌子那边过去,喊道,“向南,你给孩子弄一碗汤粉。”
“好。”曹向南见自己家祈晚风是捡了个孩子回来,也没有意见。
曹大鹏看着这白净白净的孩子,笑着问道,“这是谁家的孩子啊?”
曹向南摇摇头,他也不知道,那天无意救了这个孩子,没想到今天又遇到了。手上利落地给孩子整了一碗河粉,勺上了几块萝卜,今天的萝卜剩地有点多,这东西送的就多的是人抢着要,一到要钱了就舍不得买了。
曹大鹏把河粉端过去,祈晚风接过给孩子。
鼻子嗅了嗅,跟只小狗似的,一手抓着筷子,小孩就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就同一天没吃过东西一样。祈晚风伸手摸了摸孩子的头,想起自己的孩子以前也是这个样子,有些心酸,说道,“慢点吃,不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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