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个傻子?”余旭蹬脚踹了他一下,将他一屁股踹到地上,“我没空听你讲家门口的鸟儿!要么掏五个铜子儿让我看看你的鸟儿,要么就滚出去!”
士兵从衣襟里面,缝的严严实实的内衫上撕开一个暗口,摸出五枚铜板递到余旭手里,便坐下来离他更近了一些,细细地打量他,好一会儿才像是看够了,伸开腿,在他面前脱鞋褪袜。
半天来从袜子里掏出一把金银错的匕首,上头嵌着几颗珍珠。
他握着匕首,开始削梨:“这匕首是之前打胜仗的时候,从一个大官儿家里缴的,那官儿一定是个贪官!家里金银财宝无数,堆满了整整一个仓库!”他夸张地展开双臂,向余旭比划了一下仓库里的金锭有多大,夜明珠有多白,眼里亮晶晶的,“你不要与别人说,这匕首我偷偷留的,想着以后打完仗了回家去,用这匕首当彩礼,娶个向你一样好看的媳妇儿。其实,要不是被征了兵,我以后指不定就跟着家里的说书先生,去学说书了。”
“……”余旭看着他,也不搭话,他就能自己一直一直说下去。
絮絮叨叨地终于削完梨,故事也讲了一大堆,士兵把匕首随便在身上抹一抹,仍然藏在靴子里头。那士兵又开始喋喋不休地说话,直吵得余旭脑浆子疼,恨不得现在就回燕昶的地窖里去,就算是被锁着手脚关起来,也好过在这里听个兵汉子犯话痨。
说到最后,士兵才慢慢瞧了他一眼,把梨子递给他,小心翼翼地道:“……你以后不要这样了,要是王爷知道了,你小命就没有了!你要是缺钱,我这里有点儿,拿给你应急。你……你别来这了。”
整一个晚上,终于有人肯守诺,给他削梨,余旭接过梨,在嘴边咯吱啃了一口,甜丝丝的汁水流进喉咙,真甜!
“甜吧?”士兵也笑起来,“你要是不开心,到东北角有个灰色的小帐子,找我,我叫元贵,我说书给你听。”
余旭看他的确是个傻子,不然怎么能白花了五个铜子,却什么事都没干?他捧着啃了两口的甜梨子,问这傻士兵:“你知不知道是给谁打仗?”
士兵傻呵呵笑说:“打仗么,保家卫国。”
余旭心道,所以你这样的就叫傻子,你当自己是在保家卫国,外头的人却叫你作叛军,你赢了是窃国的贼,输了是谋逆的寇,将来回了家乡,四里八乡也要说你是跟着造反的罪人,指着你鼻子骂,一辈子也讨不到媳妇。
他讪讪地吃完了梨子,梨核随手一扔,满地的铜板也视而不见,只手心里攥着元贵给他的五个铜子,掀了帐子出去了。
外头还有探头探脑、猥猥琐琐地来“耍乐子”的兵汉,见他竟然不接生意了,一伙人大眼瞪小眼,余旭掷地一串啐骂:“看你爹呢看!都他娘的有多远滚多远,别来惹老子!不然明儿个有一个算一个,全叫你们去前线做挡箭的肉牌!碎胳膊碎腿全叫狗叼去!以后家里媳妇婆子就抱着狗喊大官人!——还不滚?”
一群人没讨着乐子,骂骂咧咧地散了。
余旭回头,看那士兵从空帐子里跟出来,于是也骂他:“傻子!你也滚!”
第165章 木槿花羹
越地的叛军没过了苴水, 北边就传来了大捷, 贺逻阿那所谓的二十万大军果真是虚张声势,倒也是, 一个小小的北氐若都能开出二十万大军来,那怕是连家里烧火的仆妇和帐子里还在吃奶的娃娃都得算上。这些年大夏虽说是疲于养兵, 却也不至于被一个北氐虏军拿捏住。
贺逻阿这厮被打得丢盔弃甲,来时是如何的雄赳赳气昂昂,去时就是如何的灰头土脸, 退出北雁关,剩下个老弱病残几百人, 沿着燕山山麓一路向西北逃窜,直逃至当年北氐皇城遗址,站在他父老亲族焦黑的骨头上,在大夏军队的围堵下,彷徨数十步, 谢罪自刎了。
当年就是在这,郦国公季大将军一把火焚了北氐皇城,替他英年早逝的嫡子报了仇。
也同样是在这, 贺逻阿死前手持一柄砍得豁了口的长刀,状若疯癫,指着天地,指着自己, 长笑三声, 痛骂自嘲:“碌碌多年, 为他人做了嫁衣裳!亏得我阿父将他奉作座上宾,亏得我又听他一面之词,信他会予我援军!蠢哪!”他抬手指着猩甲银盔的大夏将领,哭笑无状,“你们的大夏,从头烂到脚!回去告诉那姓季的老不死,他报仇,找错人啦!哈哈哈哈哈——”
贺逻阿死了,留下个惊慌失措还没来得及随主就义的老仆,被掳回军营。
老仆是旧时宫人,伺候了几代北氐皇族,见识了宫廷内外各色的血雨腥风和暗中交易,上了年纪,经不住拷问也经不住殴打,供词传回京中,满朝惊骇。那些年北氐闹了粮荒,实在无法,只得频频惊扰大夏边境掳掠粮草,却被季家军队打得节节败退。那年金秋,北氐来了个气宇不凡的年轻人,自称有良方可救北氐之危。
他确有办法,竟能使那百战百胜的季家军吃了败仗,又能放北氐探子进关,乔装成商人,大摇大摆进了京畿,掳走了那季将军家的子弟。
那年轻人,自称是大夏皇室,送来金银无数、牛羊成群,道有意与北氐结百年之好。
可谁承想,他这一结,结去了北氐全族的性命!
季家死了唯一的嫡公子,郦国公元气大伤,即便是痛杀北氐皇族三百人,却也还是一夜之间垮了身体,他拎着北氐皇亲的头颅,挂上北雁关城门,这一仗,大夏扬眉吐气十三年!
可又能如何,回了京,进了府,满眼素绢。
郦国公一口血呕在棺木上,白发人送黑发人——意难平啊!
到头来,北氐也不过是借刀杀人的那把刀罢了。
天子暴怒三丈,自宗庙扯了三代皇亲画像,亲去牢中命北氐老仆指认。那老仆含着血,抖着手,举着蜡,用一双混黄的老眼一一略过了老燕家数十位皇亲国戚,他颤巍巍战兢兢,扯出了其中一幅已年久泛黄的少年画像,斩钉截铁:“……是他,没错。”
化了灰,他也不能认错。
守北雁关的是定北侯,放北氐探子进京,他也脱不了干系。往下一查,雁北四府,从根子上就烂了,从上到下臭不可闻,一层层一级级的盘剥,小小一个有名无实的定北侯,在这一年里有半年都在吃霜喝雪的苦地方,日子竟比京城里的王公贵胄还要滋润。
他的手还要往南伸,庄子快划到京畿,跑马场比皇家的还要大三百亩,莫说是跑马,跑死马都不在话下。
满朝文武,原形毕露,丑态尽出。
事情传到南边,传到季鸿耳朵里,余锦年差点从小榻上跳起来把说话的段明给赶出去,他上次为着季延一把破刀差点疯了,这回还不知要如何折腾!可恨段明嘴快,说相声似的,三言两语把朝上风云诡谲给讲完了,余锦年觉得屁股生烫,可还得坐下来,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季鸿的神情。
季鸿为着这事查来查去,早也查到了蛛丝马迹,心里明白着,只是耿耿于怀放不下,可当真听着别人来讲这来龙去脉,又像是局外人一般了,半天阖着眼,不说话。
余锦年有些慌:“阿鸿?”
外头忽然喧闹起来,听着是欢天喜地的,这一仗从滁南零零碎碎地打过来,先时是排兵布阵,暗中行军,少有能痛痛快快打一场的,可眼下便听着外面热闹得很,是自开战以来头一次这般欢闹。
余锦年掀了帐子出去,听外头人喊着:“抚州大捷!抚州大捷啊!”
一群人欢呼着,把他们着银甲的闵将军迎进来。他那甲也不该算是银的了,缝里都腻着血,也溅的脸上全是污迹。他手里拿着把人高的长-枪,与手下将领谈笑风生,英姿焕发。马蹄是踩着敌人的血水回营来的,踏到地上到处都是血红的泥坑,但人人脸上又都是兴高采烈的笑容。
这就是打了胜仗的模样。闵家的嫡公子,看着是个文人,却也有热血,有铁骨,拿得起笔,也耍得动枪!这般风姿,普天之下也找不出第二个人来!
余锦年也高兴道:“阿鸿,听见吗,抚州胜了!”
季鸿动了动,低声道:“会胜,还要继续胜。胜到他面前,我要问问他,二哥究竟是哪里对不住他。”
他抬头看了余锦年一眼,心又平静下来,他取了自己头上的簪子,替少年将垂在肩后的头发绾起来,干净利落地束在头顶:“去罢,外将军得胜回营,该是我们的内将军出手了。”
余锦年一手好医术,金创伤疡,发脓溃烂,军营里常得的病,没有他不能治的,他带着一批年轻医士奔波在各个帐子间,瞧着是最文弱最不堪大用的,却又是整个军营里最能带给人希望的人。闵霁打不赢的仗,他能打,闵霁救不了的苦难,他能救。伤兵营私底下管他叫内将军,虽然是说着打趣的诨号,但活命的恩情却是实实在在。
余锦年摸了摸发上的玉簪,点点头,叫上苏亭,点了还在帐子里瞌睡发梦的御医士,直奔着伤兵营去了,也是气干云霄,那是他的战场。
季鸿目送他隐没在来往兵士中间,伸手给了段明一张玉令,一扭头,看到闵霁。
“闵将军,恭喜。”
闵雪飞摆摆手,厚重的盔甲在阳光底下熠熠生辉,他扬开唇角:“季军师,同喜!”他撒了撒远去的段明,笑里多添上几分狡黠,“季军师又有什么好主意?”
季鸿异常平静:“没你的事。杀个人。”
一个又一个的伤兵抬进来,血肉模糊地躺在帐子里哀嚎,余锦年都来不及辨清究竟谁是谁。之前都打的太轻巧,这回是真刀真枪与燕昶那装备精良的侧翼军遇上了,余锦年这才第一次见了战争的残酷。两军相遇,没人把敌军当人看了,刀斧砍在身上,就像是屠夫剁肉,狠极了。
一盆盆的热水和烈酒,浇得帐中痛嚎阵阵,酒不够了就熬葱水,熬得整个帐子葱气熏天,但就是这般在伤口上生浇的痛,也挡不住士兵们打了胜仗的豪迈激-情。
他带着苏亭,一边给人缝合,一边听这皮开肉绽的小兵讲在战场上是如何的畅快淋漓,打得那些狗贼血花四溅。
也有不行了的,整条手臂只余一点筋皮连着,身上戳了几个窟窿,白-花-花的骨头从身子里戳出来,血都流尽了,余锦年按了这儿就按不住那儿,血崩似的流,连苏亭都看出他不行了。
临死前想喝口热的暖暖,消毒用的烈酒从嘴里倒进去,又从鼻孔中呛出来,咽不下去了。
抚州大捷的喜悦只是短暂的一刻,摆在余锦年面前的却是长久的无能为力的伤痛,是近可触及的死亡。燕昶挑起的这场战争,将有数万人家破人亡,无数孩童失去他们的父亲,成千上万的妻子失去他们的丈夫。
战线越往前推进,战况越是激烈,死人只是最寻常不过的场景。
天气入了秋,早就过了月夕日和重阳节,约莫着京中该落叶了,南方却还是郁郁葱葱的一团。闵雪飞打回了凌昌城,城中多水多花,一簇簇的木槿拥在水边,朝开暮落,淡紫粉白,如今也都迸上了红,似泣血的斑痕。
凌昌是座雅城,古往今来出了多少翰林学士、墨客骚人,城中荟萃坊的酒肆墙壁上,还留着诸多诗句,时下也都雅不起来了,只余满目疮痍。木槿花溪被铮铮铁骑踏成一地碎红,冲天的煞气盘绕在人的头顶,乌泱泱地压着半边烧红的晚霞。
凌昌的士族豪绅被惊破了胆子,纷纷屯粮聚财,躲在家中闭门不出。燕昶的越字旗颓丧地倒在路边,被烧得只剩下个半边。街上除了清理残局的士兵,和巡城哒哒的马蹄,就只有一伙穿着清蓝色医褂的医士,在满大街地收拾伤兵。
一个脸颊被炸了半边的伤兵用一只血肉模糊的手攥着余锦年,挣扎着把腰上的铭牌塞过去,他一边大口大口地吐血,一边声嘶力竭:“改嫁……让她改嫁……”
余锦年才握住了铭牌,救也救不及,他就睁着眼去了,半拉手掌抹在余锦年的襟子前,泥混着肉,拖下来长长的一条血痕,死不瞑目。
打了胜仗尚且如此,吃了败仗的又该如何?
……若再有一次,余锦年是打死也不下战场了。
燕昶自恃数十万大军,南方十三郡的兵力都被他吞了个七七八八,战线从东边沿海拉到中原沐阳,野心太大了,殊不知人心不足蛇吞象。
西行的战线被闵霁横来一刀,在凌昌咔嚓一下,当中截了,西翼五万兵马被困在沐阳寸步难行,成了闵雪飞的俘虏。
燕昶只得率兵往东,走仲陵,仲陵是南方数一数二的大城,城高池深,城中风物繁华,堪比夏京。仲陵往北,就是江,过了江,就直捣大夏江北平原腹地,直指夏京卫城。
再不济,退回仲陵城中,也能与北朝天子划江而治。
周凤进了大帐,先一脚把余旭踹出去,再劈手夺下主将手里的冷酒,接着便盘腿而坐,捧出一大盒艾绒出来,往指粗的竹管里密密实实地塞。燕昶仰头看着挂在对面的“去疾”剑,周凤低头给他熏肩膀,熟门熟路。
燕昶直着眼,像是要从去疾剑上看透过去,要揪住先皇魂魄的领子好好问一问,为什么赐了他剑,却又把皇位传给别人。为什么他冲锋陷阵,定国安-邦,居功甚伟,到头来,却是他那个平庸的七兄承位。而他,被一脚踹到了越地,三千里皇城向背而去,等同发配。
难道命真由天定,他即便费尽心机,也难能得到?
肩上的伤又添了几条,入了秋,手臂愈是痛得抬不起来,仲陵的冬天会很湿冷,不比越地,一年到头都是春风和煦。大夫说他这病太久了,去不了根,只能靠养。
但是曾经也有一个少年说过:你这病,好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