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无忧[穿越]完本[美食甜文]—— BY:青猫团

作者:青猫团  录入:03-02

一壶煨了姜瓣的热酒,饮得余锦年脸色发红,他抿着嘴巴看季鸿,也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
“起来罢,地上凉。”季鸿叹口气,起身将他从花圃里拔起来,拂去少年衣上尘灰,道,“不是与我做了菜么,再不用都冷透了,也让我尝尝你给你‘二哥哥’做了什么美食?”
第37章 酩酊春
菊花糕倒是可以冷吃,然菊花性凉,洋菜也凉,季鸿本就身骨偏寒,还是需配些热酒才好。余锦年如此想着,拿去将酒菜温过一遍,这才重新摆在院中,将今日菜色向季鸿一一讲来。
虽说粥菜已反复热了两遍,已不似刚出锅时那般鲜亮诱人了,但仍能看出做菜人花费了不少心思,这道素扣肉神思巧妙,菊花糕精致玲珑,哪怕是最显贫苦的酸齑粥,也被处理得粗而不陋,入口温软。
少年说话间喉结微微挑动,唇瓣红润莹亮,季鸿心思一动,便伸了手。
余锦年正胡想乱想,突然被握住手腕,他惊慌了一瞬,手中竹箸也掉在了地上,正待要捡,便听身后的男人道:“莫捡了,用这双。”
季鸿将自己手里的竹箸递给余锦年,借着力道将他拽到跟前来,往怀里一揽:“吃罢。”
后背贴着一副略染酒香的胸膛,余锦年被揽坐在季鸿身前,腰上虚虚搭着一只手,他起先还有些拘谨,后来感觉到肩上微沉,听见一道低沉的吐气声。有好一会,谁也没说话,余锦年也不由萎靡不振,仅吃了一碗酸齑粥便放下了筷子。
“怎么,不吃了?”季鸿抵在他肩上,半晌没能听到食物从喉管中滑落的吞咽声,便抬起头看了看,揽在余锦年腰间的手向他腹上摸去,“这里还是扁的。”
余锦年摇摇头:“饱了。”
季鸿哪里不知少年心事,轻笑道:“既是饱了,那听我与你讲讲故事罢?”
“谁的故事?”余锦年扭头看他,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单纯的疑问。
“我二哥。”季鸿捏捏他的指腹,“想听不想听?”
闻言,余锦年不禁侧了侧身,坐直了身体,神情专注地望着他,很是期待的模样。这样对着他,季鸿反而没勇气讲了,于是又亲手将少年扳回去,仍是以从后背环抱住他的姿势,借少年的手抿了一口酒,这才缓缓开口道:“京城有一种酒,名为酩酊春,酒烈味浓,一瓠即醉。据说斗酒十千,趋之者若鹜。”
听他从酒讲起,余锦年好奇道:“真的一瓠就醉吗?”
“这我便不知。”季鸿似乎回忆起什么趣事来,由不住弯了弯唇缝,“二哥曾偷偷往我酥酪里倾了一匙,那时我才四岁,醉了一天一夜不省人事,醒来时头疼发昏得要紧,却瞧见二哥坐在床头嘲笑我。打那起,我便生二哥的气,再也不愿吃酒了,至于酩酊春究竟是何味道,也早已忘得干净……”
余锦年轻嗤一笑。
季鸿摸摸他下巴,问:“你笑什么?”
余锦年微微低着头,挨着季鸿的手蹭了过去,琢磨说:“我以为二哥哥是那种高风亮节、英武不凡的人,又或者是你这样凛若冰霜的高岭之花,却没想到,二哥哥竟然是……”他想了好一会儿,也不知该如何形容,最终放弃道:“总之,和你完全不一样。怪不得你酒量这样差,原是叫二哥哥给吓的。”
“如何不一样了?”季鸿道。
余锦年笃定:“你的话,是决计不可能往四岁的小娃娃碗里倒酒,将人家醉倒之后还要嘲笑人家。”
确实也是这个理,不过二哥就是这样,总之是不愿按常理走的,且此事说来,到底是季鸿小时的糗事,说多了免不了要被少年取笑,季鸿也不再就此问题多作纠缠,忙将话头牵走:“不过二哥酒量倒是奇好,酩酊春他能连酌数坛,饮罢临月舞剑,照水吟诗。二哥性秉游侠,是极肖父亲的。他常说要仗剑江湖,平八方不平之事,定四海难定之乱——不过也只是说说罢了。”
尽管只是潦草数语,余锦年仿佛已经看到了这样潇洒自在的场景,他被季鸿揽得极为舒服,便乖顺地向后靠了靠,调整坐姿倚在季鸿身上,听他继续说。
“因父亲树敌颇多的缘故,二哥也有了一支十二人的侍卫,一半是父亲拨划给他的,另一半则都是他亲自选拔,年岁均与二哥相差无几。最小的那个也是最精壮的,据说以前是菊园里的小花匠,二哥见他身手敏捷,人又有趣,便将他提拔上来,还赠他一把新得的剑。”
余锦年呼吸一滞,意识到他绕来绕去,其实是在说荆忠的事情。季鸿感觉到怀里的身躯微微紧张起来,便点了点头:“嗯,那就是荆忠。”
“其实,二哥与荆忠最是谈得来,他们年纪相仿,性情相合,且都爱菊。二哥出门时,不会将十二个侍卫都带全,有时是二三个,走得远些便带七八个,这里面往往都会有荆忠。”
余锦年察觉到揽在腰间的手臂微微的收紧了。
“出事那天也是,”季鸿阖上双目,道,“对方是有备而来,而我们只是出城寻花,战果可想而知——那天带出去的七个侍卫全部殒命,仅剩荆忠一个……”
想到白日间,季鸿长剑相向痛骂荆忠“不忠不义”的那些话,余锦年已经猜到了结局,他轻轻攥住了季鸿的手臂,也不敢问下文如何。
季鸿笑道:“其实现在想来也不算什么,后来逃亡间二哥曾说,在生死面前陡生退缩之意,这是人之常情。他叫我谁也不要怨,谁也不要恨,告诉我活着比什么都好,甚至在最后的那几天,二哥仍笑盈盈地抱着我,为我取暖、哼曲儿,与我讲我从未到过的海角天涯。”
“可是二哥走了,而害死他的我还活着,抛弃他的荆忠也活着。如果不是我们……”
他沉浸在旁人所无法抵达的过去里,仿佛很是渺远,难以触摸。余锦年转过身,单膝跪在凳面上,捧着他的脸低声唤道:“阿鸿,阿鸿。”
“嗯?”季鸿撩起眼帘,眸中暗沉如夜,他视线渐渐凝起,聚集在面前满面急切的少年脸上时,才终于露出一点罕见的温柔,“怎么了?”
见他回神,余锦年心下稍宽,眉眼低垂道:“没怎么……说了这么久,要不要用些茶?我去泡。”
季鸿没有拦他,便亲眼瞧着他跑进厨房,随后厨里的灯亮了起来,橙黄一片,很是温暖,让人心动。
余锦年也不知这宅中茶具都放在何处,在明面上找了找,倒还找出一块上好的普茶茶团,普茶也分生熟两种,效用不同,而余锦年手中这团正是熟茶。
他敲下一块来,置壶中小烹,又投几颗红圆枣,慢煮得之。熟普茶本就性温平和,醒酒提神,加入红枣更能健胃醒脾。若非此地并不是自家食材具备的面馆,余锦年还能就手做些淡口清爽的茶点。
煮了红枣普茶,余锦年赶忙趁热斟上一杯,令季鸿捧在手里暖着,道:“坐了好半天,快去去寒气。小心一点,有些烫。”
季鸿依言去做,待一杯茶尽,他满足地长叹一声,后脑抵在廊柱上,望着点星闪烁的夜空,道:“今日我倒是想明白一件事。”
“是什么?”余锦年皱起眉头。
季鸿放下茶盏,将身形单薄的少年往身前捞了捞,慢慢说道:“二哥让我不要怨恨恨荆忠,是不愿我为此而不开心……锦年,我也唯愿你能长久安乐。荆忠只是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他是死是活与我何干,可我却不愿你我因他而生隔阂。”
体会到男人话中的绵腻之意,余锦年一时手足无措起来:“我……”
季鸿起身,挑起少年下巴,在他唇上轻轻一印,眼神宠溺之中又透露出一丝危险的信号:“你自去救罢,只这人,日后万不要再叫我看见。”
余锦年蒙兮兮问道:“若是见了如何……”
季鸿低下头来,贴着少年的鼻尖,吐气若轻,即是暧昧,又颇有些阴狠的味道:“见一次,打一次。可行?”
余锦年认真点头,握拳:“我帮你打。”
第38章 太乙紫金丹
荆忠病势危急,余锦年作为医者不敢擅离半步,是故两日来都仅在一方小院里活动。荆忠服了药后也颇不安定,第三天白日里,余锦年正于厨下熬粥,阿春迷糊着眼睛走了进来,耸了耸鼻尖,道:“好香,芋头的味道。”
余锦年笑了笑,问:“阿春喜欢芋头?”
阿春点点头,搬了小凳子坐在门口,捧着脸看余锦年,耐心等着粥说道:“嗯,芋头是最好吃的,小时候和哥哥在街上讨饭吃,偶尔能讨到两个芋头,都特别香!”
讨饭?余锦年看了看这偌大的宅院,纳闷道:“阿春哥哥很有钱吧,为什么要去讨饭?”
阿春仔细想想,圆圆的小脸苦巴巴地皱着,似乎也不知道其中缘由,他那小脑瓜也理不出什么头绪,索性从很久以前的事情讲起来:“唔……阿春以前在好冷好冷的地方住,一直在变的,阿春也不知道走到了哪里。晚上睡觉的时候一直有人哭,白天要去给人家唱歌,从早到晚地唱。他们说阿春嗓子好,也叫阿春去唱,可是阿春不会唱,他们就打阿春……”
锅中煮着芋头甜粥,是拿黄灿灿的玉米糁并芋头丁小火炖成的,香味飘进阿春的鼻子里,他馋得舔了舔嘴。
玉米糁头个晚上便泡好,今日用清水烹得软烂,至差不多时,便将之前阿春煮的冷芋头剥皮切丁。粥之一物,有道是米之精华,须水不离米、米不离水,二者融洽合宜、刚柔相济,入口软绵顺滑,才是上等好粥。
余锦年将切好的芋头丁倒入锅中,过一时,用杓背一点点地碾烂,再加入白糖调味。之后便盛出一碗来,半蹲着端给少年,也没有打断他,顺着他的话疑惑道:“阿春以前是唱伶歌的?”
阿春扁扁嘴巴,眼睛里露出一点点奇异的憧憬:“阿春不知道……阿春为了不挨打,好努力在唱,因为唱得好的可以住到暖和的大房间里。阿春见过,只要让人压在身上睡一晚上,就能有好多好多的钱,就不会挨冻了!”
余锦年心下一惊,这岂是普通的伶班,更是兼干下三流营生的掮客!
他想想便觉得遍体恶寒,不由问道:“然后呢?”
“嗯,后来,他们给阿春穿上一件好漂亮好漂亮的衣服,让阿春站在好大的台上唱歌。”他伸开手比划了一下,“大概这么大,不对,还要再大一点……台子下有富老爷们拿银子扔阿春,说要把阿春买回去,他们砸得阿春好疼……”
余锦年伸手揉了揉阿春的脸,心道幸亏他是个小傻子,不知道伶倌儿是什么意思,更不能明白那些人给他漂亮衣服穿,不是对他好,而是为了将他抬出个好看的价钱。
阿春说着眼睛一亮,似乎是想起了什么高兴的事,他手舞足蹈道:“然后哥哥就来啦!他好厉害,一拳一个富老爷,把阿春带走啦。”
“那时候阿春多大?”余锦年也端了碗粥,与他闲聊起来,“阿春现在多大了?”
“这个阿春知道!”阿春掰着手指头数了数,“哥哥来的时候阿春十岁,现在阿春十九啦!”
余锦年险些一口粥喷出去,呛得猛咳几声,什么,这傻兮兮的小崽子都已经十九了?!
小傻子说起话来总是毫无逻辑,想到什么便是什么,只是提起荆忠来,仿佛就清明得很,任何一点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他道:“哥哥给阿春买了新衣裳穿,又带阿春去了好厉害的酒楼吃饭,还喝了酒——那个不好喝。”他将那天吃的菜,喝的酒都评价了一番,才继续说道:“后来钱花完啦,就一起讨饭。”
对于讨饭这件事,阿春也并无嫌弃之情,反而很是高兴:“去了好多地方呀!对了,你见过红色的大河吗?”
余锦年摇摇头:“没见过。”
阿春得意地挺起胸脯:“我见过的,红色的!还有特别香的草,还有像雪一样的沙子,能把人埋起来那么多……阿春都见过!”
余锦年引着他道:“那后来怎么到这儿了?”
阿春眨眨眼睛,呲溜喝了一口碗里的甜芋头粥,嘀咕道:“阿春也记不清了。讨饭的时候讨到了好东西,哥哥也不吃,都给阿春……哥哥总说,自己以前做了错事,不配吃好东西。”
“后来走到这,阿春病了,那天下了好大的雪,哥哥哭了好久,抱着阿春到处给人磕头……”病中的事情阿春自己也记得模模糊糊,只粗略回忆道,“后来,后来就在这里了。哥哥突然说不要讨饭了,先是给人推磨,在码头上抬米,后来赚了钱就去卖绢,再后来就一直卖绢了……”
说到这,阿春放下碗,跑去拿了一朵绢花给余锦年看:“你看,胡同里的婶娘教阿春做绢花,阿春可聪明了,一学就会!阿春和哥哥一样聪明,还卖绢花请了大夫给哥哥看病!”
这傻小子竟一直以为自己是被那“一朵千金”的绢花给请来的么,余锦年无奈地笑一笑:“是是是,阿春最聪明了,快喝粥罢。”
看阿春这样貌,粉嫩可爱,似个雪娃娃,若不是他自己提及,旁人绝想不到他还曾有过一段流离失所、在街上讨饭的生活。看来荆忠是真心娇养着阿春,才能叫一个不问世事、不通人情的小傻子过得这般无忧无虑。
阿春喝完粥,也要端一碗给他哥哥喝。
余锦年怕荆忠神志不清,难以吞咽,便另做了些蔬果菜汁,加了糖,用乳浆兑化了给他喝。
阿春千恩万谢地端着乳浆跑回房里,去陪他哥哥了,余锦年也终于忙里偷闲,能坐下来,也静心喝上一口热粥……只可惜事不遂人愿,他一碗粥还没喝尽,便听得那厢阿春急匆匆跑来,推开门喊道:“哥哥拉臭臭了!”
余锦年忙起身跟去查看,一开门,屋中迎面一股恶臭——果是荆忠遗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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