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荣傻了眼,姜秉仁能掐着腰骂他“屁事”,他却委实骂不出这样粗俗的话来回敬对方,只能看着姜秉仁大摇大摆地离开,自己却气得一句话都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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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锦年快走到家,才发现后头多了条尾巴,他回头看了看:“你又跟着我做什么?”
一个宝蓝色身影从藏身的早点摊儿后头走出来,他掩饰地拂了拂袖子,支支吾吾道:“谁跟你了,不兴我出来吃个馄饨……”
余锦年戳破他道:“可那是卖包子的,姜少爷。他家的角瓜鸡蛋馅儿包子不错,你可以试试。”
“……”姜秉仁低头一看,笼屉里热气腾腾的,可不就是包子摊儿,他一双杏仁眼睛扇了扇,恼羞一阵,横心道,“与你这人说话怎的这样烦!那姓严的嘴贱心黑,他那么说你,本少爷好心跟过来看看,不就是怕你那什么……想不开!”
余锦年吃了一惊,也没生气他偷听这事,旋即又笑道:“我有什么想不开的?”
姜秉仁没听出余锦年的语气,竟跑了过来,当真一五一十地回答他说:“他说什么天伦人常,什么以色侍人,都是放屁,别往心里去啊!”他低头看着地面,脚底下踢着一块小石子儿,磕磕巴巴地说着好话,“我觉得年哥儿你……你很好,你干嘛那样说自己……”
余锦年噗嗤一笑。
姜秉仁睁大眼睛,急道:“你还笑,他那样,你都不生气?”
“气什么。”余锦年眯起眼睛,远远望着自家面馆的幡子,在早冬的晨风里猎猎摇晃,听见周围鞋底与石板相摩擦碰撞的脚步声,听见热腾腾包子出笼的叫卖,再睁开眼睛,便看到远处一抹熟悉的挺拔身影,自面馆的门板里探出来,他顷刻间欢喜了,指了指自己心口,与姜秉仁笑道,“姜小少爷,人对你是真心实意还是虚情敷衍,这里,都能感受到,不是别人一两句话就能颠倒的,做不出假。”
“对于阿鸿,我用真心报真心,我以情谊还情谊。如果这样,最后的结局仍然不尽如人意,那只能算是命运不公,是上天注定,没有办法的事情。既然如此,又何必相互怀疑,不如珍惜眼前人。旁人说,让他去说,我若当了真,才是正中人家下怀。”余锦年微笑道。
姜秉仁不解:“可是那姓严的若是出去乱说什么……”
余锦年笑着摇摇头:“我和阿鸿之间如何好坏,犯不上向外人一一剖白,严荣看不惯我,也绝不会因为我的解释而对我突然扭转改观,他说我什么就是什么呗,难道还能因为我那样应了,我就真是了?”
姜秉仁纳闷地瞧着他,只见余锦年嘴唇微动,笑盈盈地喊了声“阿鸿”,便加快脚步,朝着那候在面馆门前的清俊男人跑去,一眨眼,就扑进了人家怀里。
今朝有酒今朝醉;得即高歌失即休。
姜秉仁站住了脚,愣愣看着那两人,觉得自己和严荣一样,也算是多管闲事的人了,那两个人,既不需要别人来提醒,又何需其他人来劝慰调和,他们本身就是密不可分的,用不着别人来操闲心。
他猛地一用力,将脚边的石子儿踢得老远,也不知怎了,总觉得心里鼓鼓的,好像是羡慕,又好像是嫉妒,他抬头看了看一碗面馆的幡子,一扭头径直往包子摊儿走去,郁闷地拍出一粒银珠坐下了。
“哎,您吃什么?”摊子老板搓着手问。
姜秉仁愣了会儿神,突然想起方才余锦年似乎说过什么好吃,于是道:“角瓜鸡蛋馅儿的来两个!”
——竟真跑去啃包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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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锦年回到面馆,天都已大亮,他一头栽倒在床上就陷入了昏睡,动也不想动,期间有人老跟筛麦子似的翻动他,他气得呜咽两声,醒过来看了看是季鸿,便又老实了,手脚乖乖地搭在床沿上,任季鸿捞去一一擦洗,而自己则四仰八叉地睡过去了。
再醒来,已过了晌午,鼻息里尽是久违的杂酱面香味。
自从他们面馆新上了各色菜品,已经太久没吃过杂酱面了,眼下突然闻见,不禁勾起了余锦年肚里的馋虫,他睡得昏沉,坐起身时还颇有些今夕何夕的茫然感,遂歪在床上喊了两声“阿鸿”。
不多时,季鸿就推门而入:“醒了?”
余锦年棒槌似的杵在床边,伸开手将季鸿拦腰抱住了,用额头蹭了蹭,正要借着睡意与他香一下,就嗅到季鸿身上一股熟悉的辛辣味,他被熏醒了,睁开眼嫌弃道:“这什么味儿?你喝酒了?”
季鸿道:“外头来了个醉酒的食客,闹得厉害,许是不小心沾上的。”
话音刚落,就听外头鬼哭狼嚎道:“——药啊!——我的药啊!”
第62章 鸳鸯豆腐
余锦年穿戴整齐,走到前堂一看,那食客作江湖侠客打扮,细袖窄腿,身旁盖着个斗笠,抱着只大肚酒坛歪倒在四方桌上,地上还碎了只茶盅,正捶胸钝足地喊:“我的药啊!”
他纳闷地看了看,问:“你们抢他药了?”
清欢摆着手,澄清道:“这可冤枉,他进来时还好好的,谁知喝了两碗黄汤就这样儿了,那酒还是他自个儿带来的,可不是我们给的!”
余锦年挽起袖子,走过去拍了拍侠客的肩膀。
那人抬起头来,眼圈晦暗,头发油腻腻的,下巴上冒着一圈青色胡茬,也不知是多久没有好好梳理过自己了,无端显得人老了好几岁。
“做什么……嗝!啊!”他眯着眼睛,打了个清脆的酒嗝。
余锦年屏住呼息,扇了扇这冲天的酒气,问道:“见客官碗里的面都没动过筷,可是我们的面不对口?”
对方托着腮,似乎真的在思考这面的味道,他用筷子挑了挑已经糊成一坨的面条儿,搁嘴里一尝,顿时赌气将筷子一丢,醉醺醺地伸手掏出一锭银,猛地推给余锦年,道:“你这、这没味儿啊!怎么吃?去,去给、给我来点下饭的菜……”
季鸿上来揽住被推了踉跄的少年,皱着眉头。
“没事儿,就是个醉鬼。”余锦年拍拍季鸿的手背,示意他放轻松,又低头对这醉鬼道,“客官稍等一时,这下饭菜片刻就好。”
他们面馆口味虽没有多重,但也不至于说没味儿,不过那人都醉成那个样,也犯不着与他纠结口味咸淡的问题了,他们既然开店迎客,便要有能撑船的胸襟,四方来客熙熙攘攘,免不了遇上一两个不好相与的,总不能做店家的比客人还要娇横,左右好好打发走就是。
余锦年想着,又见盆里还有上次杀鹅留下的血,都已经凝成了血豆腐,便计上心来,准备给那位醉先生做道麻口刺激的鸳鸯豆腐。
鸳鸯豆腐即是红白豆腐双拼,可做清汤的也可做成麻辣,全凭口味,不过若说下饭,那没有什么比辣椒更胜一筹的了。他烧开一锅水,将红白豆腐各自切成一般大的小方块,下水略焯,就去水清锅,另起烧油,用葱姜末与花椒粒炝锅爆香,之后下干红辣椒炒脆,便投骨汤煮沸。
期间再下盐、辣酱,红白豆腐放进去沸一锅,最后焯上一握小白菜,烫一小碟冬笋,一起煮到入味。
然后用海碗盛出,撒上葱花即可。
余锦年将鸳鸯豆腐端出来时,那醉客正红着脸拉了清欢说话,坛中酒已空了大半,他也不知究竟说的是什么,嘴里咕咕哝哝的,清欢只管应和,间或劝他些茶水来醒醒酒。
醉客见上了一碟红红白白的辣菜,脸上终于浮起了一丝笑,径直将海碗拽到跟前,又将之前已经糊作一团的杂酱面也拢过去,一口血豆腐、一口面团地扒吃起来,他吃得高兴,又从衣襟里摸出两粒银珠,赏给余锦年做油面钱。
仅这两粒银珠,就远比那碟鸳鸯豆腐值钱了!大方的客人没人不喜欢,纵然他是个七分糊涂的醉鬼。
余锦年高高兴兴地谢了赏,又捏着银珠去给季鸿显摆,他见季鸿又在柜台后头记账,便安安静静地瞧了一会儿,那手字儿极漂亮,似疏影探梅,若清秋钩月,即便笔下之物不过是菜蛋米肉,也仍有一种风骨在,他探头看了会儿,嘀咕道:“这般好看,在这里做账房先生真是屈才了,你应该去书山水风月,写良辰美景,才对得起这般才华。”
季鸿停笔,将他手中银珠拿过,又在账簿上记下这一笔,才淡然道:“山水风月,不若与你的柴米油盐。”
“嘴这么甜……”余锦年美滋滋地体味着这句话,手指头尖尖儿小脚丫般,偷偷摸摸踩着账本攀上了季鸿的手背,在男人凸起的指节上轻轻摩挲了一阵,与他偷情似的羞答答地勾在一起,过了半晌,余锦年才猛地回过味来,“等等,那两粒是我的赏钱,你做什么也入了账!”
季鸿眼也未抬道:“与你菜米油盐俱是花销,不得精打细算?你今日睡了一上午,是清欢替你做的工,且这店里又坏了两只长凳,碎了三只瓷碗,这桌也生缝了,该修补置换的近日都得制备齐全,这一银一铜都得用在刀刃上。”
余锦年:“……”
刚才还颇有些浪漫意思,怎么转头就开始斤斤计较!
他正扒在柜上跟季鸿理论私房钱的归属权问题,忽听得堂中呜呜咽咽响起一阵泣噎声,他回头看去,见是那位醉客,一边扒拉着碗里的豆腐,一边稀稀拉拉地抽鼻涕,眼角还挂着两滴清泪。
余锦年被骇了一下,走近了一瞧——嗬!两瓣嘴唇都被辣肿起来了!他自旁边提了壶冷茶来递给他,道:“客官,你吃不得辣早说呀……”
醉客抱着碗摇摇头,又问这菜叫什么名字。
一听是“鸳鸯豆腐”,须臾又抽泣起来,且一搭比一搭凶,好端端个大男人,竟是窝在他们面馆里用袖子抹眼泪,说出去还以为是叫他们给欺负了呢。
余锦年坐在一旁安慰他道:“若是这道不好吃,要不,再给您换一道翡翠鸳鸯蛋?这蛋着实有趣,外面是白嫩蛋清,里面装的却是肉馅儿,小碗似的,一对对摆在一块儿,好看得紧呢……”
醉客听罢,不禁没止住眼泪,反而哭得更凶了,抽噎道:“你能……别、别说了么?难道你们这儿就没有不成对的吃食?”
余锦年仔细琢磨了一下,终于明白过来,这位不是吃不得辣,而是听不得“鸳鸯”——原来是位失恋的仁兄。他自己正泡在蜜罐子里,别提有多甜滋滋了,因此对这位仁兄格外同情,关怀道:“不然,给你做道蜜酿苦瓜罢,单根儿的,不成对……”
醉客脸上简直比苦瓜还苦了,抱起酒坛咕咚就灌,嘟囔道:“是了,是了,我也就配吃苦瓜……”
余锦年忙解释:“我也不是这个意思……”
清欢赶紧将余锦年拉走,小声道:“年哥儿,你说什么呢?真是越说越乱。人家这般难过,本来就是被棒打的鸳鸯,心里凄苦着呢,你这一会儿上道鸳鸯,一会儿上道苦瓜,这下听了更糟糕了!”
那醉客耳朵尖,清欢一字字刀子似的全扎人心窝里,他不禁两眼一皱,又哭起来。
余锦年拿肘弯攘了攘清欢,往后跳开一步,撇嘴甩锅道:“这回刀子可是你扎的,不是我!”
清欢:“……”
她自认说错了话,便自觉地担起将人哄好的责任,并从后头泡了壶醒酒的蜂蜜茶,与那醉客一人一盏地喝起来,许是娇声细语的软化了男人的胸怀,又或者是酒意令人迷醉,两人对着喝了会子茶,那醉客竟真止住了悲戚,与清欢一言一语地聊起了天。
说起了这来龙去脉。
原来这位醉客名叫曹诺,不是本地人,而是兴宜府来的生意人,小时家里给他定了门娃娃亲,虽说他比人家姑娘大了几岁,却也不成什么问题,算是门当户对,青梅竹马,感情甚笃。他家里虽是开门做生意的,曹诺自己却一心向学,一直想考个功名出来光耀门楣,于是头悬梁锥刺股,挑灯苦战数载,只可惜在文采上并无丝毫长进,连童生试都没考过。
对方姑娘家嫌他眼高手低,碌碌无为,提出退亲。
曹诺这才终于回过神来,明白自己不是考功名的那块料,终于肯扎头经营家业。却也别说,他虽于科举上是个摸不着头脑的二丈和尚,但做生意竟是无师自通。头两年,曹诺听说滇地茶叶生意红火,做得好甚则能日进斗金,便有心去闯上一闯,他与订亲的姑娘家说好了的,待姑娘及笄,便回来迎娶。
谁知他此去滇地三五载,回来竟物是人非。
那姑娘的父母携其兄姊出城上香,路遇歹徒无一生还,只留下了因病在家休养的年幼小女一人,后来,这常都府信安县去了个远堂亲戚,因自家没有闺女,又见那小女生得惹人怜爱,便告了族里,将那姑娘过继去做女儿了。
曹诺此次回来,摇身从当年那个愣头青变成了一方富贾,他自认是衣锦还乡,便带着浩浩荡荡的彩礼队伍上门去提亲,谁想却被人家拒之门外。他不知缘由,为了见那未婚妻一面还闯过府上一回,却也被打了出来,后来他使了大银钱贿赂了门房,这才知晓,原是人家是官家,嫌弃他是区区商户,说自家女娘已经另定了亲,将来是要做大官太太的。
他虽也不知究竟什么算是欢喜爱慕,对那个小女娘却也是动了真心的,这些年在滇府忙生意,走马观花地也见过各色美人,甚至还有西番来的金发碧眼,他却始终记得家乡那个爱哭鼻子的小姑娘,心心念念要回来迎娶。
这回被人强行毁亲,曹诺受了大打击,简直一蹶不振,回到落脚的客栈便浑浑噩噩地喝酒,只感觉自己心里空落落的,赚了银钱也不知该如何使,便随街拉几个人陪他去喝酒,真是过了好一阵子胡吃海塞、不修边幅、失魂落魄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