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家老攻惹人怜完本[快穿爽文]—— BY:菠萝炖仔

作者:菠萝炖仔  录入:04-29

李雷厉说回头请他吃饭,这个饭,看来只能欠一辈子了。律师的手捏成拳头,在遗书上轻砸了一下,到底朋友一场,心里难免唏嘘不已。
他抬头环视在场的一圈人,这里有私生子有情妇还有原配的孩子,钱别目光最后停留沈木上。他一直觉得这孩子可怜。
李雷厉这生就是个笑话,管不住自己的身,管不住自己的性命,也是活该落得这个下场,只可怜这个孩子。李雷厉只留了百分之五的股份给他。
沈木听到后默不作声,李氏那个破公司他也不需要,他不喜不悲,转身准备走的时候,被一个小孩拉住他的袖子。
那个小孩就是杨圣,他也是才发现原来之前那个小哥哥真的就是他的哥哥:“小哥哥。”
沈木不讨厌他,“怎么了?”
“我不要公司,我把公司给你好不好。”杨圣稚嫩的声音在房子里回荡,挎着包的杨光花冲上来拎着杨圣问,“你在说什么胡话,你爸留给你的东西你怎么可以不要?”
杨圣哭得像个小花猫:“我不要,我不想小哥哥恨我。”
“不恨你。”沈木说。
这孩子活不长,沈木知道。他到底是高看了自己,没想到在另外一个地方,自己的修为大大受限,那一车人没能救下来不说,就连这个孩子也不能限免。如今命格有损,大约还有三个月的活路。
这孩子的灵魂是少有8" 快穿之我家老攻惹人怜0 ">首页10 页, 的至纯,沈木想起魔君死前的叮嘱,在小孩眉心一点。
杨圣听到脑海里闪过一段话:你命格有损,时日无多,若是想再寻生机,可拜入我门下。若我不死,则保你不死。多年以后,我会带你去另外一个世界。你可以接受,亦可以拒绝。
杨圣怔怔地望着沈木,曾经消失的记忆一下子涌进脑海。
那一天,公交车坠入水中,那一天,他以为自己会死,是这个小哥哥救了自己。
原来,他是自己的救命恩人。难怪每次看见他,心里都会涌出无限的感激。
沈木用灵力传音,其他人听不到,也看不出什么端倪来,杨圣下定决心点了点头。他愿意,愿意离开这个世界,和小哥哥一起。他在小哥哥身上,感受了从未有过的安心。这种感觉,无论是他的妈妈,爸爸,亦或是姐姐,都不能带给他。
他要离开这里。
他要活着。
沈木走了,杨光花看着遗嘱上留给杨圣的遗产,怔住了。她其实挺喜欢李雷厉的。
她平日的梦想,无非就是能有闲钱打牌。她之所以想让自己儿子当上总经理,也不过是想有更多的钱打牌,这个梦想一下子成了,她心里不知是高兴多一点,还是悲伤多一点。
李若慎和杨默默对视了一眼,无喜无悲。李雷厉起码还留给沈木百分之五的股份,却什么东西都没留给他们。
杨默默忽地笑了。
真好,那个人不是她哥哥。
沈木原本估计的是杨圣还能活一个月,没想到几天过去他就得到了杨圣去世的消息。
杨光花掉了几颗眼泪,转眼间将公司交到杨默默手上,挎着她新买的香奈儿包召集她的牌友,搓麻将。杨默默接手公司,从曾经的小职员一跃为总经理,公司闹腾了一番,在冉家注进一笔钱以后,公司恢复从前的运转,快速发展,这其中当然也有李若慎的扶持。
杨默默和李若慎的感情十分古怪。他们谈话内容除了工作,并没有其他东西,但两人都能从对方的眼中,看出不一般的情愫。李若慎大约明白了,上天让他重生一次,也许是想让他重拾这段感情。可是他一直没敢开始。
杨光华和她那群牌友打牌,心越来越大,最后欠下几千万赌债。杨默默为了帮她妈还钱,变卖了股份。其实不用这个方法也可以筹钱的,但是杨默默感觉很累,自从小圣死了以后,她就感觉妈妈对她更是莫不在乎,只是为了从她身上索取钱财而已。她将股份卖的钱转给妈妈,自己留了二十万开了个小店。李若慎见她一走,丢下一封信,开始了他的人生征途。
重活一世,李若慎觉得他不应该只局限于这里。他去过很多地方,去西安看过秦始皇兵马俑,去四川看过大熊猫,去西藏的布达拉宫虔诚祭拜过。踏过江南的雨,踩过西北的沙,捧过北方的雪,爬过南方的山。刚开始他拍照的技术很渣,评论下面人们都说他拍的是一团狗屎。但随着他走过的地方越多,他的拍照技术越好。
杨媛媛默默点赞。
有一次,李若慎去青海湖玩,拍了一张照片,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在那地平线与天相接的地方,荡漾着一条蓝色丝绸,像是辗转千年而不灭的情。
李若慎将那张发到朋友圈,配了一句话:好想有一个人,能在蓝天白云之下陪我。
杨媛媛第一个点赞。
在那天晚上,杨媛媛在下面留言。
我陪你。
那一刻,李若慎终于有勇气开始了去恋爱了。
杨圣死后魂被吸收进沈木戴着的戒指上。魔君曾经跟他说过这枚神奇的戒指,只有自然死亡的灵魂,才能被这枚戒指认可的存在。
戒指里面的空间很大,沈木才会留出一块地方来分给他的这位有缘的徒弟,而且至纯的灵魂可以滋养妖灵的灵魂,这也算一举两得。
沈木思考事情的事情,总喜欢摸着这枚戒指。冉琛在沈木面前忍不住吐槽这枚俗气的戒指,第二天就打造了同款的情侣戒指。听说这枚戒指,花了上万美元,引领了一款时尚潮流。
对此沈木的看法是:其实我也觉得好丑哦,也不知道魔君的品味是不是有问题。
真好,这个世界有妖灵,就算换了个皮囊,沈木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妖灵。
都说白驹过隙,时光荏苒,时光的确是流逝得很快,万年的等待换回与君的相守,沈木感觉很值。只是他到底还是贪心了,他与妖灵从不是一世的姻缘。
他要带妖灵回家。
不成功,便成仁。
漫长的等待过程中,沈木的煎熬又有谁知道,魔君那时并未爱上剑魂,还不懂情爱,对于沈木的痴守只会嗤笑。
沈木一次一次催眠自己,告诉自己,他会回来。沈木喜欢看着天上的星星,每一颗星星都有它不能说的秘密。沈木曾经从一颗星星嘴里骗到过它秘密。那颗星星说,它喜欢它右边的那颗星星。后来沈木又从右边那颗星星嘴里得知,它的秘密就是,它喜欢它左边的那颗星星。
沈木嘴里总是念叨着妖灵的名字。
他偶尔会闭上眼睛虔诚地许愿,从来都不相信天地的沈木,第一次那么卑微地许愿。他希望下一刻妖灵会出现在他眼前。
可是当他睁眼,只见一片深邃的星河,低头,只有一片翠绿的青草。
内心的酸楚怕是只有他一人才能舔舐。
真好,他找到了他。
沈木心安了。
只要待在那人的身边,嗅得到他身上那股令人安心的味道,沈木就什么都不想。
他像只贪睡的小猫咪,在温暖的地方栖息着。
时光陀螺被爱情这跟鞭子抽打着,越旋越快,在一起十几年,两个人的爱情还是甜蜜如初。
用已经是冉家当之无愧的扛把子的冉然的话来说,你们可得劲腻歪吧,甜不死你们。
冉然继承了冉家家业,同时也继承了冉琛的公司。外界新闻媒体将冉然打照成了一个完美的成功人士。
终于有一年,冉然受不了,抛下家业进了娱乐圈。结果因为他的性子,招了许多黑粉,最后冉然愤怒至极,还是回来继承家业了。
冉然说他俩腻歪的时候,沈木得意洋洋地看着冉然,“甜不死你,算我输。”
冉然还想说些什么,被抱着沈木的冉琛一瞪,瞬间什么话都被收进胃里。
得得得,他还想多活几年。
即使做了扛把子的人,冉然还是怕他的叔叔。
不过后来杨默默和李若慎在一起了……这个是令沈木都惊讶的事情。
不过从冉琛的口中知道两人都过得不错,他也就没有什么瞎操心的。
他能附身到李默瑾这个身体上,他觉得是一种缘分,于是他才决定帮李默瑾报仇。
沈木其实挺善良的,他比妖灵魔君仙帝加在一起都善良,可他的善良不能滥用,不然妖灵会骂他。
沈木和冉琛这一世平平安安到死。
沈木当真是腻歪,那种甜得能让长蛀牙的腻歪。
可是冉琛就是舍不得松口。
不是因为这个人等了他那么久。
而是因为,他爱他。
冉琛比沈木先一步死亡。
那时沈木低下头,望着冉琛,给了他一个轻轻的吻。
他们曾亲吻过数百次,在厨房,在浴室,在客厅,在大街小巷,在高山丛林。他们相爱,他们相守,逃不过死亡的纠缠,可他们两人知道,这是一段没有终止的爱情。
沈木愿用他所有的血液去书写这段爱情故事。
因为他是神木,他的血是流不尽的。
冉琛死后没多久,沈木也跟着去了。沈木在一个暗黑的空间里虚无缥缈地飘着,他用神识查看血戒,看见里面沉睡一个婴儿形状的魂魄。旁边还有个魂魄,是杨圣,它蜷缩着身子躲在角落里,不敢靠近那个婴儿魂。
沈木笑了笑,即使是妖灵的残魂,也那么令人害怕吗?
冉然给他们办的丧事,是合葬。冉然杵着拐杖,站在灵堂前,看着各种各样来祭拜的人。
他看着高挂在灵堂的那张合照,黑白色,照片中老人满头白发,眉宇间依稀可见曾经的风华,明明没有对望,可是任何人都能从他们的眼里看到爱。冉琛突然忆起他第一次见到沈木待在小叔身边时的场景,当时他怎么可能想到这样的人会和他小叔在一起。
这大概就是缘分吧。他当真没有见到过比沈木更黏人的人,而且还是个男人,他有时候就想不通,小叔到底喜欢他什么。
冉然每次去小叔家,经常看见沈木抱着小叔。
后来冉然无意中知道,原来小叔的腿早就已经好。
那时他才知道,沈木有多纵容小叔。
沈木粘人,可他冉琛又何尝缺得了沈木呢?
作者有话要说: 推预收文《女装大佬在末世》
简介:
是谁……给丧尸带上假发?
是谁……给丧尸画上烟熏妆?
是谁……给丧尸穿上小裙子?
这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
赵耀扯着杜陈的小裙子,“小哥哥,要抱抱。”
赵耀扯着杜陈的小裙子,“小哥哥,要亲亲。”
赵耀扯着杜陈的小裙子,“小哥哥,要爱爱。”
变态女装大佬攻x明明是变态还不承认自己是变态武力值爆表受
☆、宋余
沈木醒来,发现自己正睡在柔软的沙发上,身上围绕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气息,反正就是很臭。他连忙捏着鼻子向四周望了望,是个陌生的房间,明显不是他上辈子那个家,他便知道自己是穿梭到另外的世界来了。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他不得不承认,他有片刻的不满。想妖灵,好想好想,想念他的肩膀,想念他的吻,想念他的气息。
他抬了抬手指,那枚戒指还在。
沈木看见了,冉琛的灵魂端坐在戒指中间,看起来特别正经,小小的一团,笑得格外可爱。
沈木笑了,心里安慰些。
至少这只残魂,收回来了。
不过下一秒他又再度蹙眉。
只因空中散发的气息是他最不喜欢的酒味。
而且这个味道,貌似还是从他身上传出来的。
他抖了抖身上皱巴巴的衣服,脸上的嫌弃跃然而出。
他最讨厌酒了。
仙界有个酒神,号称桃花童子,梳着两条小辫,长得小巧玲珑。他酿的酒千里挑一,曾献宝般捧到沈木面前邀他品尝,可惜沈木这位大爷瞧不上。
就连酒神酿得最纯正的桃花酒,享誉三界之内,他也不愿沾染一口。
上辈子冉琛逼格很高,喜欢睡前小酌几杯,就因为这个理由,被沈木赶到客厅里去睡,抱着床单孤枕难眠。
沈木无比确定,现在这个身体的原主宿醉了。

他大脑酸痛,头皮发紧,伸手揉了揉太阳穴,发现并没有什么卵用。他搭着沙发背试图站起来,脚微发麻,倏然一阵晕眩感迎面而来,向前踉跄了几步,及时扶着冰凉的墙壁,才避免摔倒在地的险境。
沈木何曾这般狼狈过,不禁想嘲笑自己一番,同时调动身体里少量的仙力修复这个身体。
可能是习惯了穿梭世界,这次身体状况竟然比上次要好一些。
尚有口气,还能走,他扶着冰凉的贴着白瓷砖的墙壁,踩着一双凉鞋,伴随着“哒沓哒沓”的响音,走到浴室。
仙力能恢复他的身体,但是暂时还不足以洗去他身上那股臭味。
浑身这么臭,自然是要洗澡。
浴室门打开,沈木就长见识了,活像个坐三轮车进城的农民,顿时就伫立在原地。上辈子他过得也是滋润,不愁吃不愁穿,悠闲自在谈情说爱,却有一点比不上原主,那就是厚脸皮!也不知原主这脸皮是什么做的,怕是厚得堪比城墙,浴室里竟然摆着一块比他还高的落地镜,全身上下可以照得清清楚楚。
实在是羞耻啊……沈木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
有一点沈木还是承认的,这位原主有自恋的资本。这一张小脸长得着实标志,唇红齿白,挂着两颗晶莹的眼睛,就连唇形都是好看的菱形,活像个从画里走出去的美人。
和原本他的模样也不分伯仲,沈木轻笑一声,长得柔柔弱弱他也就接受了,怎么身体还这么瘦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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