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初搞慈善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蜀七

作者:蜀七  录入:06-07

  如果他贸然让陈哥带着那些人进来,一有不对……就算他赢了,靠他现在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这些人,也一定会付出不少代价,而他现在根本付不起那样的代价。

  陈哥站起身来,三年前他也只比林渊高出一点而已,现在站在林渊身边,却比林渊高出差不多一个头,再怎么样也应该有一米八的个头。

  “不叫你们费心,我自然有我的办法。”他表情冷峻,竟显出那么一丝不同反响的气势。

  那是不知道跟流匪对战了多少次才培养出来的气势。

  林老爹咽了口唾沫,也知道眼前的牛蛋不再是以前的牛蛋,很识时务的说:“既然回来了,还是得住几天,再说了,你跟渊儿几年不见,总有话说才是。”

  奶娘拉住儿子的胳膊,经过这么多变故,她看起来并不像四十来岁的人,本来她在林家当奶娘,吃穿都比普通人好上一截,变老的速度没有那么快,可她现在看起来已经跟五十多岁的人没什么区别了。

  鹤发鸡皮,脸上和脖子上全是皱纹,手背上甚至出现了老年斑。

  自从知道儿子失踪以后,她的精神气早就没了,如果不是还要伺候主子,说不定早就没了。

  奶娘是个寡妇,怀了孕之后,丈夫死于地里的一场械斗,不过就是两边人都觉得对方多占了自家的地,从一开始的吵骂,逐渐升级为争斗,对方一锄头下来,她就没了丈夫。

  公公婆婆受不了失去独子的打击,相继在一个月内离世。

  她怀着身孕,无处可去,还是杨氏听说了她的事,叫她先到林家庄子里养胎,正巧林家也有个丫头怀了孕,等孩子出生,若是奶水不足,她还能奶孩子。

  奶娘就这么在林家待了下来,这一待,就待了十多年。

  “牛蛋。”奶娘叫着儿子的小名,伸手去抚摸儿子的脸,她流着泪,一遍遍的去摸儿子的五官,去摸儿子的手臂。

  陈哥的袖子被奶娘撸上去,露出全是伤痕的手臂,有刀伤,有钝器留下的伤痕,在手臂上显得异常狰狞。

  奶娘咬着唇:“这是受了多少苦啊……”

  陈哥朝奶娘笑了笑:“娘,不过是点小伤,没有危及性命,算不上受苦。”

  奶娘小心翼翼地摸着那些伤痕:“还疼不疼?”

  陈哥:“早就不疼了。”

  这天晚上,林家所有人在一起,吃了一顿家宴,陈哥的那几个手下则是和庄子里的人一起去食堂吃。

  家宴还算丰盛,林渊专门叫厨房杀了两只鸡和三只竹鼠,还做了鸡蛋羹,炒了春天才有的几样野菜,还拿出来上次去打劫土匪缴获的黄酒。

  林老爹坐北朝南,坐在餐桌的上首,他如今什么事都不管,靠儿子就能过好日子,日常就是感叹自己生了个好儿子,比自己的朋友们强的多。

  如今他的那些老朋友,还不知道在哪里流浪。

  是找到了自己派出去的儿子,还是已经成了流民。

  林老爹之前也想过,不过想了没两天就抛掷脑后。

  反正别人家的事跟他也没关系,想叫他去找人?那是肯定不可能的。

  “渊儿如今也大了。”林老爹喝了口黄酒,舒畅的叹了口气,“我倒是享了渊儿的福气。”

  下头的仆从们奉承道:“老爷这是前世修的福,这世是享福来了,”

  林老爹哈哈大笑:“我也这么觉着!”

  宴席上一派其乐融融,林渊却不时转头看向陈哥的方向,三年不见,这人成熟了,也叫人有些捉摸不透。

  陈哥正在安慰奶娘:“娘,您若想我,便跟我一同走吧,必不叫您过苦日子。”

  奶娘有些茫然地问:“走?走去哪儿?”

  陈哥:“自然去我的寨……我在的地方。”

  奶娘连忙摇头:“我哪儿也不去,牛蛋啊,你也留下来吧,你忘了,你从小就跟在少爷旁边,我们娘俩是老爷和夫人救的,人得知恩图报。”

  她在林家过了十几年,早就把林家当成自己的家里。

  老爷脾气不大,夫人又是个善心人,少爷能干,这个庄子还有城墙,她因为年纪大了,很受了一些照顾,没干过什么重活,如今儿子也回来了,她就更是哪里也不想去。

  陈哥跟奶娘讲不通,转头却发现林渊正看着自己。

  他看着林渊,心里头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他对自己的兄弟们有责任,对从小与自己一同长大的少爷也有忠心。

  可忠义,从来难以两全。

  待到宴会结束,众人吃饱喝足,林渊才站起来走到陈哥面前,拍了拍陈哥的肩膀:“我们出去聊吧。”

  陈哥也没有拒绝,跟着林渊一起走到了外面,现在天已经黑了,早春还刮着冷风,林渊紧了紧身上的棉衣,却发现陈哥穿着单薄的短打一点也不畏惧寒风。

  “你不觉得冷?”林渊好奇的问道,都是肉做的,再怎么不怕冷也不会相差这么大吧?

  陈哥笑了笑:“习惯了。”

  “少爷,这几年您过得怎么样?”陈哥忽然问道,“那时本是想追上你们的,只是不知道你们往哪边去了。”

  林渊觉得自己此时很需要一根寂寞的香烟,然后再故作深沉的说几句充满人生哲理的话,可惜这会儿并没有条件让他装逼,只能说到:“当时我和二两逃到坞城,住在城外的破庙去,身无分文,还是找出了我娘藏在我身上的两百两才渡过难关。”

  “别说我了,你呢?现在当寨主了?”林渊耳朵可尖了,听见陈哥刚刚说了一个寨字,立马就联想到了寨子,既然手里有一伙兄弟,肯定就有落脚处,靠打劫周边的土匪维生,这法子其实称不上好,只能说是逼到绝境。

  陈哥看着夜空:“其实那时候,我以为自己活不下去了,少爷,但人总是想活下去的,混一天是一天吧。”

  “对了。”陈哥忽然说,“寨子里有个先生,重新给我起了名字,总不好一直叫牛蛋。”

  林渊没忍住,笑了出来。

  想想,每次寨主出门,后头一堆小弟说:“牛蛋哥!平安回来啊!”就觉得特别喜感。

  完全没有气势嘛。

  林渊问道:“改成了什么?”

  陈哥说:“陈柏松。”

  林渊:“这名字好啊,柏松都是好寓意。”

  陈柏松笑了笑。

  “你还是想着要离开这里?”林渊忽然说,“奶娘不会走的。”

  陈柏松也正为这个头疼:“我娘她……”

  林渊其实还是希望陈柏松留下的,毕竟是原主从小到大的玩伴,在这里又有亲人,跟原主不是兄弟胜似兄弟,真叫他走了,林渊心里也不无遗憾。

  “你们寨子的粮食还够吗?”林渊问。

  陈柏松倒没有为面子说假装,他点头道:“不然也不会出来接护送的活,往常是不接的。”

  商人们有钱,即便世道在乱也想做生意,而且越是乱的时候,价格都会往上涨很多,尤其是粮食和药材,这两样全部都是暴利。

  毕竟三年不见,突然见面,双方还是有些陌生。

  尤其是林渊,虽然他有关于陈哥的记忆,但这记忆是原主的,他可没有继承原主的感情。

  陈柏松看着林渊:“少爷,您长大了。”

  林渊一愣:“说的好像你比我大很多一样。”

  陈柏松也就比林渊大几个月。

  陈柏松没说话,嘴角却含着笑,他记忆中的少爷,从来没长大过,有一颗善心,对谁都温柔以待,见不得自己面前受苦的人。

  如果这世上的人都是这样,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事了,不会有战乱,也不会有颠沛流离的人。

  少爷变了。

  陈柏松伸出胳膊,拍了拍林渊的肩膀。

  这世上没什么是一成不变的,所有人都在变。

  只是有人快,有人慢而已。

  林渊说道:“既然你还有兄弟在外头,我也不强留你,奶娘我会好好照顾,若有什么事,只管来找我,能应的,我都应。”

  陈哥对原主的救命之恩,他会偿还的——虽说似乎并没能救下来。

  “少爷……”陈柏松看着林渊,眼里浮现出笑意。

  果然不管什么时候,少爷永远是少爷。

  久别重逢的激动消退之后,林渊难得睡了一个好觉,梦里他似乎看见原主在朝他笑。

  翌日清晨,阳光普照,林渊从被窝里爬出来,二两端着水盆走进屋内,伺候林渊梳洗,林渊的头发很长,虽说古语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但其实也是可以剪发的,但一般是小修小剪。

  在唐朝的时候,就已经有理发这个词了。

  “二两,顺便帮我把头发剪一剪吧。”林渊的发量虽然不算太多,但长得太快了,本来就很长,加上三年没有修剪,一头黑发放下来能到大腿。

  二两一边给林渊束发,一边说:“少爷的头发这样好,剪它做甚,又黑又顺,不用剪。”

  林渊:“太麻烦了,每天梳洗都耗费时间。”

  因为头发长,古人其实很少洗头,又没有吹风机,一般天气一凉就不洗了,一秋一冬不洗头是常事,就算是洗,这会儿庄子里也没有皂角,连林渊都是草木灰兑水洗头。

  林渊就发现庄子里不少人因为长时间不洗头,油脂堵塞毛囊,很多人都成了斑秃。

  ——脱发的烦恼,果然是任何时代都有啊。

  二两一边用梳子给林渊梳痛,一边说:“我瞧陈哥与三年前大不相同了。”

  他想到现在的陈哥,不无激动地说:“更男人了!我日后也要长成陈哥那样!”

  二两这个三心二意的小少年,以前向往的可是刀哥。

  即便亲身体会了刀哥的脚臭也没有改变心意。

  现在来了个更符合他审美的,就立马抛弃了刀哥。

  林渊笑道:“那你得努把力,多吃点,多干点活。”

  二两:“我现在也有力气了。”

  带整理好头发,换好衣裳,距离起床已经过了快半个时辰。

  果然长头发就是不太方便,林渊又不敢剪太短,毕竟现在短发的要么是和尚还俗,要么是受过刑的罪犯。

  林渊先去见了蒋光。

  蒋光是个行商,居无定所,也没有家室,然而人脉很广,如此才敢在这个时节行走。

  “蒋某我倒是什么都卖。”蒋光跟林渊盘腿对坐,桌上放着早餐,笑意盈盈地说,“除了药材,粮食也卖,若是缺人,人也卖得。”

  林渊问道:“刀和马呢?”

  蒋光的笑容瞬间变了,他眼睛微眯,一副憨厚中带着些许小聪明的样子:“虽说也有,不过这价格……”

  林渊想也不用想就知道价格肯定高的吓人。

  “钱是不收的。”蒋光说,“如今这时节,只收银子和金子。”

  他所谓的钱,就是元朝发行的纸币,现在已经成了废纸,只在还算稳定的城镇里有用,不过数额也越来越大,普通人家拿着几百两的纸币,说不定也买不到多少粮食。

  林渊也能理解,毕竟现代非洲的一个国家,通货膨胀到几亿才能买一双拖鞋。

  不过他现在也没有多少金银了,银子叫杨子安带走了大半,金子也只有杨氏的首饰。

  不到万不得已,林渊真的不想动用杨氏的东西。

  但好处是,林家以前家大业大,林老爹给杨氏置办的首饰全是真金白银做的,没有鎏金和锡金,每一样都足称,价值不轻。

  “蒋兄。”林渊忽然说,“金银虽没有,我这儿却另有一样东西。”

  蒋光不明所以的抬头,没有金银,何谈生意呢?商人逐利,自古都是如此。

  林渊:“你看此物如何?”

  蒋光闻声看去,却见林渊拿出一物。

  那是一块蒋光此生未见的巨大玉璧,通体洁白,且白得十分通透,还不仅仅是浮于表面,在阳光下,竟然有种这玉透光的感觉,这样的玉石价值不菲,民间难以得见,蒋光咽了口唾沫,双眼发光。

  林渊发现蒋光并没看出来,松了口气。

  这玉当然不是真的,是陈半仙那群人弄出来的,也不知道叫他们研究个炸|药的方子,他们是怎么学会给石头造假的。

  人工造价的玉石质地当然不能和真玉石相比,但是他们做的细致,在这个没有专业器械的年代,凭肉眼和手感分析的话,差不多是无敌的,没人瞧的出来,选用的石材也是找遍漫山才找到,光是这一块,他们就弄了一个月的时间。

  原本林渊担心玉石在现在也失去了价值,不过看蒋光的眼神,就知道这玩意还是有市场的。

  世道再乱,顶层的王公贵族还是会尽情享乐,刀不架在脖子上,就不会知道怕。

  “此物……”蒋光,“何等珍贵啊!”
推书 20234-06-01 :穿越后,我成为了烧》:本书总字数为:197245个《穿越后,我成为了烧烤大亨》作者:清物宁静文案穿越后,身无分文如何开烧烤连锁店?当然是去拉赞助而拉赞助的对象?当然是离自己最近的睿国公府的小将军只是另储乐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不仅拉到了赞助,还拉到个男朋友之后储乐便过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