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初想解释自己是失忆,但又想起束发在古代算是生活常识,哪怕失忆也不至于如此,便不敢开口辩驳。
口上这么说,齐御风已经走了过来,吓得张子初连忙站起,却又被按回去坐下。
齐御风拿过簪子,极为熟练的给他束好头发,只几分钟就完事。
在这短短时间里,张子初不敢有任何动作,生怕惹这尊大佛一个不开心,就要和昨日被点穴一般疼痛难忍。他偷看镜子里的人,再次惊叹他的五官,简直秀色可餐,粗俗点说这是一张非常下饭的脸。
忽然齐御风脸色微变,有些震惊的看着自己的双手,这一动作让张子初眼看要束好的头发再度散开。
张子初正要开口说什么,却见他背过身道:“昨日本将军得知,偷袭你的是我那几个不争气的部下,我已经下令每人杖责二十,还望张公子不要放在心上。”
这段内容张子初记得在书上看到,原主为此怼了他一通,说什么杖责不过是做样子,根本就是他齐御风指使的。一来二去,把本有一点愧疚的齐御风弄得恼羞成怒,认为没做的事情反正也被扣锅,干脆一狠到底,使得两人和解的机会白白错失。
“这个当然不要紧啦,你放心吧,若有人问起,我也帮你隐瞒一二。”张子初说着,已经自行按着他方才的手法束好了头发,不过仍然有些歪歪斜斜的,不甚整齐。
“不知将军到此,所为何事,不如先用过早膳再说。”他实在不想在这个世界里树这么一个死敌,如今之计只能尽力和解,等陈三月这口气出了,大家桥归桥路归路便是。
“不必,我已用过早膳,明日再来拜访。张公子若觉得身子有什么不妥,定要派人去将军府通报。”
齐御风不等他答话,已经翻出院子走了,这个技能好厉害,定是武侠小说里的轻功。
张子初看得心痒,有机会能学学这个本事就好了。正想着,常春已经走进来,连忙拉着他上下打量。
“公子,齐将军有没有为难你?”
张子初摇了摇头,也不让他继续再说,只吩咐传早膳。他深怕古代用餐有什么稀奇古怪的规矩,便把常春赶下去,自己静静坐着吃饭。
吃过早饭,他问清楚书房在何处,一个人就钻进去。趁着四下无人,他赶紧拿起笔试写,但见身体本能的写出字来,顿时开心不已。他又随手拿起一本书看,发现里面的字也都能看懂,当下松了一口气。
原主虽然不在,但身体的本能还在,那么诗书什么的也应该没忘。
他本想如果什么都忘记,就直接说生病出意外,全然失忆就是。这样回乡下去,天高皇帝远,也算能彻底躲开齐御风,不用与他周旋。但现在见自己文墨俱佳,忽然想过过古代文臣的瘾。
不管如何,张子初能中榜眼,实属不易。原著写过,他在陈三月去世之后发愤图强,几乎是不要性命的读书。于他而言,功名是亡父唯一的遗愿,也是他最后的生存动力。
这样想来,张子初忽然开始怀疑,也许赶出陈三月有什么苦衷吧。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谁让他当时弃书没看,也不知道后续是怎么翻盘的。
他看了一会儿书,就听到外面一排鸟叫,吵吵嚷嚷的,便站起身前去院中。
这一看吃惊不小,但见院中摆着几十种花草,游廊上有一排排的鸟笼,仿佛进了花鸟市场。
张子初喊了常春过来细问,这才得知这些都是自己进京以后采买所得。
“少爷,你当真记不得了吗?自从老爷去后,你便一心读书,上京之后曾说,如果这次没有考上,便不再参加科举。考完以后,你也不担心,只到处采买山北少见的名贵花鸟,说若是落榜便终日与他们为伍。我劝过你,这宅子到底是别人的地盘,我们不好这么张扬。”
张子初咯噔一下,连忙问道:“别人的地盘?你等一下,这是谁的宅子?我为什么不住客栈,反而住在这里。你最好不要告诉我,这是齐御风的房子。”
常春道:“这倒不是,是林少爷在京中的房子。因他与少爷交好,怕你进京以后入住客栈多有不便,就让你借住在此。”
林少爷?张子初在脑海中搜索原书,忽然记起有一个暗恋原主的炮灰,是山北县的土财主,似乎就叫林如晋。
“你说的林少爷是……”
“小的该死,忘记少爷记不得了,林少爷全名林如晋,是我们山北乃至临城有名的富商。”
张子初又问道:“这些花鸟采买要花不少银子吧?”他知道张家也是有钱的主,但这么不要命的花法,只怕家产要被败光。
“是,这些花鸟都有专人看管打点,每月要花掉三十两银子。你看那边的鹦鹉是有名的紫蓝金刚,他一个月口粮都抵上小的月钱了。”
张子初皱了皱眉头,这可不行,要这么下去自己迟早要吃西北风。他若是记得不错,做官也就那么点俸禄,根本不够开销。原文里这些花鸟似乎都是因为一个什么事,被齐御风迁怒,都死在他的内力之下。为此,张子初似乎很是难过了一回。
与其如此,现在还是就地解决的好。他对常春道:“这些花鸟太费钱了,你去找个好点的主顾把他们都卖掉。”
常春愣道:“少爷,你当真要卖?可这些都是你的心肝宝贝,若回头你舍不得,可再买不回来了。”
张子初摆了摆手:“让你去你就去,哪那么多话。”
他正说着,忽然一只蓝耳翠鸟飞停在他的肩膀上。他有些害怕,连忙道:“啊啊啊,你快把它弄走。”
常春正用无比惊奇的目光看着他:“少爷!这是暮春啊,怎么你连它也不认得了。”
张子初大奇,忖道:“好耳熟的名字,怎么想不起来了。”
那鸟亲昵的蹭了蹭他的脸,不见他一如往常的喂食,便飞走不见。
“好了,你把这些花鸟都带人去认个品类,然后设法转卖出去。那只叫暮春的鸟嘛,暂时先留下。”
常春应声,又道:“少爷,如今你有功名在身,京城中人颇瞧不起商贾。若转卖花鸟的消息传扬出去,怕不好听。”
张子初转了转眼珠,道:“你不是说林如晋是我好友吗?他既然能在京城买宅子,又是富商,定有一些门路。你托他帮忙转卖就是了。”
他又拉着常春问长问短,把关于张子初的事情都问得明白了,这才放心。
“那我是怎么和齐御风结下梁子的?”
“小的也不知道,听少爷你说过,那日和众同科进士骑马上街的时候,不知道为何掉进河里。听说是齐将军的手下救了你,但不知为何你回来就说他居心不良。那次之后,你和他就总是不巧遇到,还处处针锋相对。”
张子初听得脑仁疼,便让他下去,自己则躲在书房里继续看书。他以前读中学的时候非常爱看名著之类的,古典文学也翻过不少,但上大学后就看得少了。如今遇到这种货真价实的古籍,自然不愿放过。
他一直看到天黑,对蜡烛这点光芒很是无奈,只好放下书,打算用过晚膳就自行安寝。
没想到他刚吃了一口晚膳,那齐御风已经跃墙而入,吓得他连筷子都没有拿稳。
“齐将军,你好歹是朝廷命官,怎么每次都这样进来?就算你想见我吧,也不用和梁上君子一般。”张子初看了一下午古籍,说话也开始拽文。
齐御风却不答话,上前就揪住他的衣领,厉声问道:“你把暮春卖了?”
第5章
张子初被他揪得喘不过气,直嚷着“快放手”,好容易才松了一口气。他见齐御风脸色铁青,急忙回忆暮春的来历,所谓急中生智,可算想起这只鸟是怎么来的。
那是他们第一次来京城的时候,陈三月陪着他到处游玩,在一条小巷捡到的鸟。当时暮春只是雏鸟,看不出是个什么品种,受伤躺在角落飞不起。陈三月一时好心,百般央求张子初救治这只小鸟。
张子初素来喜好养护花鸟,也有救治的心得,见他央求就起了戏弄之心,借机揩油,弄得陈三月又羞又恼。
而后这只鸟就被他们从京城带回山北,视作二人的定情信物一般,被好生珍爱。
之所以给鸟取名暮春,也是因为张子初打趣他,从“暮春三月,莺飞草长”演化而来的二字。
张子初见齐御风怒火中烧,连忙想到这鸟明明在山北,现在来了京城,陷是原主带来的。他连忙道:“齐将军误会了,我既千里迢迢从山北把暮春带来京城照顾,怎会将之变卖?”
齐御风敛容道:“那为什么往日它见我都会飞来,今日却不见踪影?刚才见你院中如此安静,打听之下才知那些花鸟已经被卖去大半。”
张子初对着眼前近在咫尺的脸,心中暗道:“为什么凶巴巴的也这么帅,可惜是个受。”
现在不是花痴的时候,他对着外面喊了几声,常春果然破门而入,见齐御风在此,也是吓了一跳。
“齐将军,你怎么在这?”
张子初不等他再问,连忙打断:“暮春呢,快把暮春领来。”
“少爷,你不是说变卖所有花鸟吗?下午我找到一个鸟贩,把暮春和其他诸鸟都交给他了。现在府中只余下极为名贵的几只鸟,因他鸟贩出不起价钱,故而都先留着。”
眼见齐御风脸色铁青,张子初先发制人,喝道:“混蛋,我只让你卖鸟,但怎么可以连暮春也一起卖!”他见齐御风的脸上现出嘲弄之色,连忙补了一句:“你不知道齐将军很喜欢暮春吗?赶快去找鸟贩把暮春赎回来,送给齐将军。”
他连忙狗腿的对着齐御风道:“没想到将军这么喜欢暮春,若你早点告知,我定已派人将它送到你府上。”
齐御风没有答话,却是定定看着他,似乎在思考他的话是否可信。
趁此机会,常春已经拉着张子初到一旁,小声说道:“公子,齐将军第一次来我们府上就很是喜欢暮春,你却对他说这鸟是你心爱之物,望他离鸟远些,莫要不小心伤到它。”
张子初尴尬不已,没想到还有这等事,只好对常春道:“闲话少说,你快去找那鸟贩,把暮春领回来再说。”
常春点头答应,又看了一眼齐御风,这才缓步离去。
院子里一片静寂,张子初想要说什么又不敢开口,只好坐回桌上继续用膳。他也不敢把齐御风赶走,心中盼着常春速速把鸟领回方好。
古代的厨子果然不同凡响,煮的饭菜比他专门去吃的美食餐厅都要好吃许多。
他正夹起一只蹄膀要啃,忽见齐御风目光炯炯的看着自己,连忙道:“齐将军用过膳了吗?不如留下来一起吃?”
“以前你从来不爱吃这些。”
齐御风的声音很低很低,张子初差点没有听见,但好在四处寂静,可算听明白了。
不等他有反应,齐御风忽然一脸心酸,自嘲的笑了笑:“原来你真的失了记忆。”
说完话,他已经越墙而出,仿佛不曾来过。
张子初揉了揉眼睛,见他真的走了,听他刚才话中怅然若失的语气,便有些不忍。
想他上辈子死得如此委屈,好容易重生成了威风凛凛的将军,遇到自己正可报仇。没想到运气不佳,“负心人”已经失去记忆,便是将人杀了也没有意义。
张子初庆幸自己脱险,又不免对陈三月生起几分怜惜之情,到底是一个可怜人。好在如今齐御风的身份等同开挂,满朝也没什么人能让他受委屈。
他等了约莫一个时辰,见常春还未回来,便熄了蜡烛准备就寝。古人睡觉也很麻烦,尤其去净手尤为麻烦。
小厮带着他七拐八拐找到地方,想要上前伺候却被喝阻。张子初知道原主习惯衣来伸手,但这样也等于没有隐私,他实在不愿意被一个陌生男人碰来碰去。虽然这个男人,也就是现在跟在身边的小厮,看起来也就十五六岁。
这在现代几乎是虐待童工了,在这林府有不少这个年纪的小厮。这样一想,他决定明天把府里的人裁撤些许。想到这里,他又觉得奇怪,为什么除了厨娘和粗使丫头,自己身边没有近身伺候的丫鬟。他记得书里有一个喜梅,原主这种大少爷怎么会缺丫鬟?
他决定回头问问常春,又不免想起依他所言,这宅子也是向人借的。这样一来,不管外调还是在京中长住,他总要设法换个地方。在别人的宅子里总难免束手束脚,尤其那个林如晋对自己还有别样的心思。
他虽然也是一个断了袖子的,但在齐御风的眼皮子底下,是决计不敢再有什么谈恋爱的念头。何况万一哪天穿回去,那对方要被坑惨。最重要的是古人的三观,大概率是和他不合的,所谓男宠大约就是众人眼中的玩物。想要爱情,大约是没有的。
想他做了那么多年单身狗,如今在这古代搞不好孤独终老,又难免有些感叹。
张子初正在胡思乱想,忽然见常春两手空空地进门来,惊道:“怎么?那鸟贩把暮春卖出去了?若是如此,你大可翻倍把鸟再买回来。”
常春喘着气道:“公子,暮春被瑞王的管家买走了。”
听到瑞王二字,张子初觉得衰到家了,如果没记错的话,这家伙是本书的第一反派,但原文里他似乎和齐御风不对付,怎么现在和自己杠上了?
他实在不想触这个霉头,但比起来他更怕齐御风,思来想去,最终决定亲自去一趟瑞王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