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姆眨眨眼睛:“当然可以,而且保证比纯肉更好吃。”
丽萨婶婶和老汤姆对视了一眼,都有些怀疑——这世界上,还有东西能比肉还好吃?
欧姆见他们不信,想着若是售卖的人都没信心,那么卖给别人也没底气,因此便暂时放下了自己手里的香料,抄起一个干净的木钩子在卤料汤里翻找戳弄了一下,然后勾起一个放到盘子里:“虽然还不够十分入味,但现在也可以吃了,先试试看吧。保管不会后悔的。”
躺在盘子里冒着热气的,赫然就是一节大拇指粗细的肠子!
※※※
肉是好吃的,谁都喜欢,可是按照现阶段的经济条件,想要吃肉就得自己去狩猎,但非常遗憾的是,欧姆在这个世界的武力值并不够,就算他在上个世界的大力也被“修改”了。
真·身娇体弱·欧姆:弱小可怜又无助_(:з」∠)_。
换句话说,小酒馆的卤肉若是想要继续做下去,那么每天的肉量供应必须要足够。
偏偏在这个世界,不是你有钱就能买到肉的,肉类更多是被阶级限制,只能靠自己打猎野鸡和野兔这些——老汤姆之前也打着胆子请来冒险的佣兵们帮忙狩猎野猪(这种通过佣兵接任务的方式狩猎的可以并不算违法),可惜的是野猪心情并不温顺,而且个头特大且贵。
小酒馆的生意虽然好了不少,却也无法在两三天内就消耗掉一头野猪,偏偏因为储存技术低下,猪肉很快就会发臭。
虽然对大部分百姓来说发臭的猪肉也是可以吃的,但是欧姆却坚决拒绝臭猪肉搞坏卤汤的味道,因此老汤姆试过一次之后便只能遗憾地将猪肉从卤肉中暂时划去了。
可是眼看着来小酒馆吃卤肉的人越来越多,尤其是欧姆发明了夹馅儿蘸卤酱的方法后,更是有人将这个当饭吃,生意越来越好,可是原材料却不够了!
这可急死个人!
无计可施之下,老汤姆都心疼得想以后都得限量供应,可是又怕得罪顾客的时候,欧姆又出了一个主意。
内脏。
面对老板夫妇的讶然,欧姆给出的理由很硬核——本身小酒馆就比不得大酒店——大酒店因为装潢、环境等隐性消费,售价高,且有蔬菜和酒水拉动利润,所以扔掉内脏这些操作是完全没问题的,可是小酒馆为了能够经营下去,那就要想尽一切办法利用到位每一部分的食材。
尤其是内脏。
正所谓可以利用的,要加以利用,不可利用的,想尽办法也要利用,能吃的,只要腹泻能解决的,哪怕是微毒也照吃不误!
可以说,正是因为欧姆是在庆朝打开了“味觉”这一新世界的大门,所以他在饮食方面也被庆朝人印象颇深,不仅学习了那个世界的人类对于吃的研究精神,更是掌握了一手庆朝本身就有独一无二的内脏文化。
味道就不说了,就从医学的角度上来看,内脏的重要性也比纯肉要大得多,其中所含的蛋白质、热量和脂肪等更是肥肉或者瘦肉都比不上的。
要知道,他在作为狞猫的第一个世界里,罗达尔草原上的所有掠食者——比如狮群——在获取猎物后的第一个举动,都是撕开肚腹,享用内脏!
而且能吃内脏的只有作为头领的雄狮。
这不仅仅是地位的象征,更是因为内脏能够在最快速地补充体力和能量。
只不过,在来到这个世界后,通过对周围人的观察,欧姆发现这个世界的人似乎是不怎么吃内脏的——虽然也有血菜和肠衣,可也是也因为这两种味道很小的缘故。
是的,他们不吃内脏的原因不是因为挑剔,而是因为内脏的味儿太大,如果要处理的话需要非常多的香料进行气味的的掩盖,而大部分香料都比较贵,实在是不划算。
但是他们没办法将内脏的味道掩盖,欧姆有办法啊!
尤其是卤大肠、卤郡肝、卤鸡鸭鹅肠、卤黄喉……都是人间美味呀!
第77章 西幻第六天
狐尼克再次来到穆拉小镇的时候, 已经是快一个月之后了。
这一次他并不是单身一个, 却也不是和獠牙佣兵团的同伴们, 而是带着自己的妻儿和其他人。
“狐尼克你真的是太磨蹭了!我都来穆拉小镇好几次了!你看看我这段时间的体格是不是强壮了很多?”洪亮的声音唤回了狐尼克的神思,他看着拍着自己肚子的朱克斯, 默默地想——哦,还是有一个佣兵团的同伴的。
不过朱克斯的身材的确让狐尼克侧目了一下——他还记得对方吃卤肉的那个劲儿, 不过他也知道,经常吃那么多的肉, 估计会长肥肉也是很正常的,尤其是朱克斯在魔豚兽人,本身在长胖这方面有得天独厚的“天赋”,所以他是做好了见到一个肥一圈的伙伴的,谁知道, 现在看来,对方不仅没有长胖, 反而好像还精瘦了一点?
关键是看对方的态度, 那卤肉也并非不好吃, 想必吃得也不算少。
见狐尼克被自己健硕的身材所吸引,朱克斯显摆式地摆了几个秀肌肉的pose, 然后才压低了声音对狐尼克小声传授经验:“我不是饭量大嘛,一次性差不多要包圆对方的卤肉, 不过那老汤姆说不能全卖给我,其他客人会有意见,我就只好自己打猎让他们做……再加上我吃得多, 所以这经济上嘛……就有点儿拮据,省饭钱是不可能的,那就干脆来回都靠双脚跑吧!”
狐尼克听罢,抽了抽嘴角——啊,这是值得骄傲的事情吗?
而且说实话,他们獠牙佣兵团的任务未完成率不低,所以获得的报酬并不算少,但是穷到朱克斯这个地步的……也不该说他太能吃了还是吐槽其他了。
朱克斯还在继续窃窃私语:“我给你说,小酒馆又推出了好几样新的卤味,有那种将卤肉碎夹在空心面包里蘸酱吃的,巴掌这么大,可是比以前点卤肉加裸麦面包要好吃多了!而且特别饱肚!我一般吃十个就可以饱了!”
狐尼克:你的巴掌那么大,还吃十个……
“而且啊!我还听说这两天要推出新的菜品!所以我打算再吃一顿的……”朱克斯说着,往狐尼克的身后看了一眼:“话说你身后的谁啊?莫非是你接的私活儿?”
相比其他的佣兵团,獠牙佣兵团大概是因为全都由兽人组成的,所以要自由很多,毕竟他们的成员多,但不一定每一个任务都会需要那么的人去完成,因此在闲暇时间,团员也是可以适当接一些小任务的,但一旦团长接到的任务需要你,那么必须无条件支持从参与。
狐尼克听得朱克斯的话,一时之间表情有些难以言喻,好在他是一个狐狸脑袋,浓密的毛发遮挡了他好一部分的神情变化:“啊,是的。”
朱克斯证实了自己的猜想,点点头也不会多问。回想了刚才惊鸿一瞥的身影,一老一幼,看起来都弱不禁风的样子,的确是需要保镖保护的。
不过……
“你怎么把金吉拉和艾迪带来了啊?”朱克斯话问出口,没等狐尼克回答,便自顾自道,“哦,我知道了,一定是被卤肉吸引过来的吧?我就说你上次带回去的卤肉不够吃嘛!”
狐尼克的表情更加的一言难尽了: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食为天吗?
不过朱克斯有一点没有说错,他那个卤肉的确不够吃,谁让他为了赔罪,急急忙忙就将那卤肉给领主老爷吃了呢?如果不是领主老爷慈悲的话,他的妻儿怕是连一点儿味道都尝不到呢。
※※※
穆拉小镇的居民们近段时间来最热门的话题,便是他们镇上唯一的那家小酒馆。
小镇上的老人还记得,小酒馆的汤姆和丽萨夫妇是年轻的时候来穆拉小镇定居的。定居后没多久便将他们的房子进行改造,隔出了一个大房间用来做生意,但因为小镇的经济水平本来就勉强才能维持温饱,因此基本上都是做外来人的生意。
只不过,小酒馆实在是太平平无奇了,不仅菜品单一、味道一般,酒水也只有两种,滋味更是马马虎虎,所以自开张一来十几年来,生意一直不好不坏。
但这种情况在三个月之前发生了极大的改变。
先是原本破破旧旧的小酒馆莫名传来阵阵香气,这香气就像是一只小手,顺着鼻孔吸进身体里,在心上挠啊挠的,让人像是中了夺魂咒一般,不知不觉就顺着那香气走了,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小酒馆的门口。
只不过肉实在是贵,做成了卤肉就更贵了,小镇上的很多人都只是闻着味道咽口水,只盘算着攒钱等着过年的时候再去买一小块来尝尝味道解解馋。
好在并没有等到那个时候,小酒馆又退出了新的事物,用面包挖空塞进卤肉来买——可以根据自己的消费能力选择全麦面包、裸麦面包或者马面包。
饶是如此,百姓们也最多是一家人买一个然后切开来尝尝看。
再后来,小酒馆又把卤肉换成了卤内脏——对于穷人们来说,内脏并非是不能吃的,只是因为没办法做好味道的祛除所以不得不避而远之。
毕竟他们还没有穷到饥不择食的地步,而内脏的腥臊臭味着实是让他们难以忍受。
可是不知道小酒馆用了什么方法,那卤出来的内脏居然比肉还好吃!
甚至在内脏之后,还有蔬菜!
不管是甜菜根、抱子甘蓝、欧芹、南瓜、萝卜、莴苣、白瓜……似乎都可以用来卤,最重要的是,价格便宜到就算是他们普通穷人咬咬牙也隔三差五吃得起!
原来除了煮成烂糊糊外,蔬菜还有这种吃法!
家庭主妇们再也不用担心家里的小孩儿闻着小酒馆那边传来的香味一边流口水一边嚎啕大哭要吃的了!
因此当狐尼克他们来到小酒馆外面的时候,见到的便是前方人山人海的样子。
狐尼克迟疑了一下,但是他身后左边的一老一少以及右边的妻儿已经朝着前方走过去了,朱克斯摸了摸嘴巴:“应该是新的菜品,走!不然待会儿排队可痛苦了!”
※※※
经过这三个月的盈利,老汤姆和丽萨商量了一下,将小酒馆重新装修了一下——也不是多么大的改动,而是将外面遭受了风吹雨淋而腐朽发霉的木头板子替换了,以及将屋内的桌椅摆放重新安排了一下。
这样一来,小酒馆就越发的“名不副实”了,可是无论老汤姆和丽萨还是客人们都不在意——前者是觉得有钱赚就好,后者这是觉得能让自己吃得开心和满意才最重要。
老汤姆和丽萨为了重新装修,将小酒馆暂停了三天——毕竟在这个时代,人力的速度很慢,欧姆经过lady的计算差不多是要五天的,谁知道那些客人们得知要等五天之久后,其中有闲来无事的佣兵以及法师居然自告奋勇来帮忙了!有了他们的加入自然是进度飞速,硬是缩短了两天的工期。
老汤姆笑得合不拢嘴,不过也知道他们是为什么原因纡尊降贵来帮忙,因此一完工,半天的时间不敢拖延,火急火燎地就开张了。
好在“身娇体弱”的欧姆并没有参与小酒馆的装修,因而得以有足够的时间来研究新菜品。
此时此刻,正是检验成果的时刻。
※※※
狐尼克被朱克斯半拉半拖挤进去的时候,正看到他的妻儿和那位领主老爷在人群的最前方,此时的他们和其他的围观者一样,全都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前方。
狐尼克定睛一看,有些乐了——又是那个看起来像是个贵族小少爷的少年!
虽然有一月未见,但对方似乎并没有丝毫改变,也没有因为沾染了厨房的烟火气而变得庸俗,此时他正专心的坐着手里的事情,仿佛他并不是在做菜,而是在进行艺术品雕塑。
他的前面摆放着一个超出常规大小的火炉,火炉上面摆放着一只只被拔毛的野鸡和野兔——不过它们都被一根长长的木签给穿透了,木签的两端正好架在火炉的边缘,另一端靠近少年的地方要更长一些。除此以外,野鸡和野兔的四肢也被稍短的木签给支棱开来,下面的火焰并不大,正好足够将肉炙烤得香喷喷、油滋滋的却又不至于焦糊。
光是这一手火候的把控便赢得了狐尼克的赞叹。
毕竟他们佣兵团的基本上都在野外浪,除了干巴巴的面饼、面包和风干的肉条之外,偶尔也会自己捕猎野味,因此基本上都有一手烧烤的绝技。
可是,这算是什么新菜品?
就当狐尼克疑惑的时候,只见那少年拿起一个类似于动物毛刷的东西,然后往旁边一个黑漆漆的罐子里搅和了一下,借着便将一坨略微发黑的流状物质往那烤鸡和烤兔的身上刷。
这是在做什么?
这个念头齐齐出现在围观众人的脑海中,然后下一刻,一股从未闻过的香气猛然炸开!
很香,非常香,如果说卤肉的香味是浓厚绵纯,那么这个香味就像是那燃烧着的火焰一样,给人一种猝不及防的热烈,就好像一位绝色美人直接脱光了站在面前,没有任何遮遮掩掩,十分直白的诱惑。
可人们绝对不会因为对方直接tan露而失去兴趣,反而被勾yin得恨不得扑上去。
有眼尖或者是有经验的能从这炸开的香气中嗅出如胡椒这等香料的味道,但更多的,就复杂难辨了。
而且随着欧姆一遍又一遍地刷制,这香味越来越足,根本不会再有人细细辨别香味的组成,全都不约做出一个动作——咽口水,并且摸向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