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解见沧玉的神态大变,不知道短短几句话里他经历了一番怎样的心路历程,只觉得沧玉此刻倒比往常看起来更顺眼些,看得脑袋空白了片刻,顿了好一会儿才慢慢道:“他们为什么误解你喜欢她。”
人死如灯灭,前任的确对容丹痴情不悔,沧玉倒没全然否认,占了人家的身体还婊人家的女神,怎么都说不过去。
“我曾爱过容丹,只是如今不爱她了。”沧玉轻轻道,“感情的事除了当事人清楚之外,其他人总以为死灰会复燃,热情永远不会消退。其实没了就是没了,自我与她和离那日起,我就将此事放下了。”
这就是玄解的盲区了,他还没尝过情爱的滋味,于是不置与否地点了点头,接受了这个答案。
“说起来,你好似对人间很好奇?”
“嗯。”玄解漫不经心道,“我想去人间看看。”
从神智开启那一刻起,玄解就知道自己要寻找一样东西,他如一堆枯草,渴望尽情地燃烧。战斗曾为他带来无穷无尽的乐趣,可是等到磨炼的技巧越高超,猫戏老鼠的游戏就彻底失去了乐趣。
青丘自然是很美的,四季常青,毫无忧愁,偶尔危机四伏。
只是玄解不需要这样的安逸,他想去寻找能让他的生命彻底燃烧起来的东西。
倒不是说青丘没有值得玄解尽力对待的对手,然而玄解怎能用利齿撕开沧玉的喉咙,更不能痛饮赤水水的鲜血。
他的感情的确较于寻常生灵都淡薄得多,可到底不是纯粹疯癫的野兽,全然不知半点感恩。
战斗还不足够,还有一样东西,一样能彻彻底底让他燃烧起来的东西。
玄解不知道答案,因此他想去追寻答案。
烛照的出生鲜少有如玄解这般奇特的,他出生得太早,成长得太快,如人类那般短短二十年就长成了妖族近两千年的模样。
可这其中的空白,自然是要自己一步步去走,一点点去品,方才能明白人生的酸甜苦辣。
“你想去人间……”沧玉怔了怔,将这句话在唇齿间反复咀嚼了片刻,忽生喜意,“你要去人间!”
他上上下下地打量着玄解,从没似此刻觉得玄解这般英俊非凡!
“嗯,容丹也同我一道。”玄解冷淡道,“她曾来自人间,能省去我不少麻烦。”
这句话好似一盆浇头的冷水泼了沧玉个透心凉。
玄解你恨我!!!
☆、第44章 第四十四章
去人间一直是沧玉的梦想,早些年怕死, 近些年又找不到借口。
鬼知道青丘狐族让不让沧玉这样的大妖往外乱跑, 所谓领导层就是有这样的麻烦,镇守家中比较重要, 不能随便到处走,要是能有个借口提出来试探试探春歌他们的态度就好了。本来玄解要去人间是个很正当的理由,沧玉完全可以用关心小孩子为借口, 正好倩娘说他不够关心玄解, 可要是玄解带上容丹, 那意义就完全不同了。
很难说春歌会怀疑他到底是为了玄解还是为了容丹。
天地良心啊!沧玉真的是痛改前非, 想要好好照顾下玄解这个只有二十岁长得也像二十岁的幼崽啊!
系统提示:您的好友“玄解”准备将您踢出队伍, 邀请“容丹”加入队伍。
沧玉捂住脸悲从中来。
书上压根没有写沧玉到底有没有去过人间, 就算有去过指不定也是几百年甚至近千年的事了, 人间早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春秋,说不准已经从吃清水白菜变成了辣椒烤肉的档次, 到底是用贝壳、铜板、银票还是银子, 沧玉完全是两眼一抹黑。
更可怕得是,作为一个狐妖,他还是个黑户!
还好之前不务正业的时候有练障眼法。
玄解准备将容丹带去当人间小百科真是个让狐愤怒又不得不老实承认聪明至极的决定。
沧玉心烦气躁,打昨天晚上知道了玄解想去人间还没给他留张票就让他辗转反侧了半宿,连睡在树上的倩娘都嫌他动静大。
可沧玉真的睡不着, 一直半梦半醒到三更天的时候, 恢复成原型的玄解从屋顶上滚下来把地面砸出个大坑后直接将倩娘从窝里震掉了出来, 这才叫沧玉伴着外头倩娘愤怒的鸟叫声渐渐入眠。
近来天亮堂得早, 沧玉睡醒时瞅着天光还以为时辰尚早,结果起床一问才知道都午时了,他穿上外衣,闷闷不乐地往外溜达。倩娘看他心情不好,就将几个甜果塞在他袖子的暗袋里,看起来有些惊讶:“沧玉,你昨天晚上掉床底下了?”
“我?”沧玉沉重地摇了摇头道,“没有。”
倩娘心想:“哇,那这么难看的脸色,八成是梦见类猫想占他的便宜了。”
类猫在青丘的名声算不得好,他们与狐族相邻,生性又淫,常被各大妖族唤作“淫/物”,甚至拖累了邻居天狐的名声,常有不知详情的妖族还以为是天狐生性淫/荡。
地理接近又不代表习性就相近,真是让狐狸头秃。
因而倩娘当初听闻沧玉捉弄玄解的小玩笑才那样失态。
不过类猫最出名的倒不是他们可以幻化男女,更不是幻化后的美貌和技巧,而是他们对任何生灵都有□□的兴趣,甚至是跟自己。
沧玉打了盆水,对着脸盆简单梳理下自己的头发,实在懒得费心,又用冷水泼了泼脸,打响指使了风咒将沾湿的头发吹干了,拖着步子往外走去。
青丘是一座大到惊人的山,有许多林子,走高了还能看到许许多多的山峦,偶尔起了雾,叫人恍若身在九重天。待到天明时分,金光刺破云海,如一把巨剑劈开青山万重,晨雾尽散,朝阳升起,当真是云蒸霞蔚、气势万千。
其实沧玉没看过,赤水水跟倩娘是这么说的。
还年幼的玄解当时跟他们一块儿去蹲守了日出,被倩娘裹得像个黑米红枣粽,回来后只闷闷说了三个字:“不能吃。”
午时的太阳的确很气势万千。
沧玉散了会儿步就差点被晒成狐狸干,险些怀疑是不是有八只金乌偷偷藏在上面装太阳重影,导致没走一会儿他就有点昏昏欲睡,细思片刻,他决定将此归咎到了日头太好的缘故上,绝不是这些年养成了好吃懒做的习性。
日头实在太晒,沧玉干脆寻了片林子进去,一进到林木的阴影之中就倍感阴凉,一层又一层的枯叶踩起来嘎吱作响,林木密密麻麻的,这儿不算太大,此刻是处极寂静的空间,除了风与落叶的声音,什么都没有。
不时仍有阳光透过树叶缝隙落在地面,宛如一片片碎金,沧玉的衣裳有些长,走在平地上还没什么感觉,到了此处就有些累赘,沾得衣尾黏了不少片。
沧玉走了两步,忽然听见了说话声,天光如此明媚,而他一点都不瞎。
自然将眼前的场景看得清清楚楚。
是一男一女在幽会,女子是春歌,男子倒没见过,不过生得相貌堂堂,身上一点妖气都没有,倒是有很浓的杀气与血腥味,看他穿得还算可以,不是有钱的猪肉潘安就是将军。
唔,人家说豆腐西施,那么帅哥屠夫应该就叫猪肉潘安吧?
总之猪肉潘安是想送给春歌什么东西,春歌脸色微微变了变,听他问好不好,神情倨傲道:“这东西有什么好的,这般差的木头,工艺又这么粗糙,实在是太难看了!怎能拿来送女子呢?你跟我学了这么长的时间,怎么半点都没学去。”
沧玉定睛瞧了瞧,看那只簪子是……他倒看不出来是什么木头,总归是支朴素的木簪,尽管称不上精致,但是委实没到粗糙差劲的地步。
又不是穿金戴银才好看。
猪肉潘安笑了笑道:“这是我亲手做的,做了很久,不是送给我表妹的,我是想送给你。”
“我?”春歌脸色阴晴不定,她低头瞧了瞧男子手心里的木簪,讶异道,“这是送给我的?”
猪肉潘安苦笑了两声:“只是,你好像不太喜欢,它的确丑了些,不然我……”
“哼。”春歌夺过他手中的木簪别在发髻之中,眉眼里得意之色若隐若现,仍克制了故作冷淡道,“罢了,你这簪子虽丑,但胜在我貌美,不妨事。”
沧玉猝不及防吃了口狗粮,还来不及做什么反应,正低头甜笑的春歌一扬头就看见了他的身影,脸上的笑容瞬间僵得好像打了八针过期玻尿酸,那双美丽的眼睛惊恐地睁大了,脸上的血色退得干干净净,叫沧玉怀疑自己背后是不是爬出了黑山老妖。
不过碍于他不能转身看——这个场景转身实在很尴尬!
所以沧玉沉默地往前走两步。
猪肉潘安惊讶道:“这位老者难道”他待沧玉走近了,才便秘般憋出一句,“老前辈当真鹤发童颜……”
“傻子!你快走。”春歌推搡了下他,又赶忙上前来拦沧玉,“沧玉,他只是个凡人,无心闯入这秘境林的,你饶过他吧!”
沧玉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感情春歌一张见鬼脸是以为自己来棒打鸳鸯了。
他们二妖本就青梅竹马,再加上一个是来自现代,一个是出生妖族,行动之间不似人间礼教大防,在外人眼中看来甚是亲密是常有的事,只是往常都是妖族见着,大家习性如此,不以为然,可这次却是人类看见。
那猪肉潘安看他们举止亲密,不似寻常,不由得脸色煞白,嘴唇微颤,面上露出灰暗之色来:“原来,原来你真的已经定亲了。”
春歌闻言急忙放手,她像是一下子不知道问哪个问题,焦急道:“你胡说什么!你怎么知道我定亲了。啊——不是,你……你是从什么时候起知道我没有定亲的,沧玉他跟我不是那样的关系!”
猪肉潘安肉眼可见地满血复活,而莫名其妙充当了棒打鸳鸯大反派的沧玉只是纳闷道:“你是谁?”
“在下北修然。”
知道不是情敌的猪——北修然简直可以用容光焕发来形容,对待沧玉的态度十分亲切温和,要不是古代没有握手礼,他估计都要狗腿地凑上来跟沧玉拉个小手了。
“他没有坏心眼,只是想讨好他的表妹,才来问我些问题的。”春歌轻声道,“他跟那些胡作非为的猎户不一样,沧玉,你行行好,放他离开吧。”
表妹?
哼,小老弟,这招借着妹子以表现自己无害来接近妹子的泡妞招数已经老套得不行了!
我们青丘女族长这么好套路的吗?
沧玉瞥了眼春歌,心中沉痛:比想象得还好套路!
出于对把妹高手的嫉妒,沧玉决定勇敢贯彻这个春歌强行赋予给他的人设,冷冷道:“让他滚出青丘。”
春歌急忙点头答应,推着北修然就像推一片纸,没片刻沧玉眼前就没有了他们俩的影子。
跟磨磨蹭蹭约会都要等三个钟头更别提约会结束时间的小姑娘不同,春歌回来得很快,沧玉怀疑一分钟都没到,女族长就重新出现在他面前,满面诚恳:“他不会再来了,沧玉,你就当今日没有发生过这件事好吗?”
沧玉沉默了片刻,觉得欺负女孩子太有罪恶感了,最终点了点头道:“嗯。”
春歌顿时松了口气。
说起来,北修然这个名字,怎么有点眼熟?
沧玉与春歌慢慢在林子里闲逛,春歌不知道是想解释,还是恋爱的人或者妖都藏不住感情,她忍不住开口道:“沧玉,你说为什么人间的话本里,狐狸都是与书生在一起呢?其实……其实文武双全的将军也很不错啊?”
哦,原来是将军,就说嘛屠夫怎么想都该叫丁大蛋什么的。
“因为写书的都是书生。”沧玉冷静道。
得到答案的春歌并不开心,她仍是闷闷不乐道:“其实即便你今日不在,我不说,他应该也不会再来了,其实他已经很久没有跟我说他表妹的事了,我如今帮不上什么忙了,今日他又送了谢礼给我,大概就是想感谢我这些天帮他出谋划策吧。”
沧玉差点笑出声来。
套路还是春歌深,感情人家这一路媚眼抛给瞎子看。
这一路散步,沧玉已将春歌与北修然的事了解得七七八八了,约莫就是这一男一女偶然在这秘境林里相遇,春歌不想泡他,又看他长得好看不忍心用法术把他打出去,于是在北修然问路时借口说自己已经成亲,准备“避嫌”离开。
这秘境林排下的阵法不会伤害凡人,只会困住妖魔,过段时日凡人就会走着走着自己走出去的。
当然,如果这人硬是要待在原地一动不动,那秘境林拿他确实没有办法,死地上做化肥算了。
沧玉听得十分感动:长得漂亮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连春歌这样的大妖怪都愿意找个借口来掩饰自己懒得跟你说话的不耐烦。
而北修然显然是个人精,他看出春歌对自己兴致缺缺,绝对没定亲,因此随口杜撰——可能不是杜撰不过表妹八成才三个月大或者跟他毫无关系,用自己有妹儿来降低春歌的戒心。
春歌啊!你怎么会觉得人家心里有个妹儿了就看不上你这个妹儿了呢?
沧玉痛心疾首,再联系之前他们俩的对话,春歌与北修然之间差不多就是这样信息不平等的关系。
我知道你有男人是假的!
我以为你有妹子是真的!
春歌还陷在跌破智商断崖的恋爱光环之中,她方才见北修然的时候,穿得是人间流行的风格。一件白罗衫配浅蓝色的月华裙,裙幅不小,颜色清新淡雅,风动步移之间如月华散落尘世,加上她身姿曼妙,衣着素淡更衬得容颜妩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