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小矩子没说谎,水泥的强度和硬度超乎想象,而且使用方法非常简单,不需要很多人力也能完成修葺,对当下正和胡骑对峙的雍西关来说,简直就是天上掉下来的宝贝。
现在就是不知道,那位小矩子准备要出多少的价格,封家能不能承受了。
这一点封恺倒并不很担心。他手里还捏着一个救命之恩,墨宗怎么也得给些面子。
不,也许暂时还用不上。
男人摸了摸下巴。
那个小矩子是个聪明人,应该是摸清了封家现在的隐忧,所以他才会大方的把水泥送来,图谋的不仅仅是这一锤子的买卖。墨宗和雍西关合作对两家都有好处,小矩子不可能看不到。
“儿子啊!”
封大都督很激动。
“你这墙修的可是真好!你二伯和你四叔都想要点回去,把崀山那边的坞堡重修一下,你看你还有多少泥?”
封恺摇头。
“没多少,墨宗就给了十担。我用了两担砌墙,余下都拿去铺路了。”
“啥还能铺路?”
大都护一惊,随机就想通了关节。
是了,砌墙都这么结实,铺路自然也是没问题的。
只是这样一来,水泥的用量就大了不少,很可能不够分。
“儿子啊,那墨宗说没说怎么卖?”
大都护皱眉问道。
“上次你回来说墨宗找了个小毛孩子当矩子,这玩意是他搞出来的?”
封恺点了点头。
“是他,他还帮着墨宗找到了一种叫土豆的食物,墨宗暂时不缺粮了。”
“这样。”
大都护摸了摸下巴。
“倒是没想到。人不可貌相啊,老天关照那群大傻子,倒是一朝翻身了。”
“你觉得那小毛孩子怎么样?好不好糊弄?”
听父亲这样问,封恺微微摇头。
“是个聪明的,说话做事很有分寸。”
“具体要怎么卖我们还没聊,不过他应该知道这桩交易对墨宗的好处,不会太过分。”
“我在想的是,不知道他肯不肯把烧制水泥的配方买给我们。”
“啥?”
大都护一惊。
“他肯卖?这可是吃饭的家伙!”
这件事,饶是封恺也没什么把握。
但雍西关用水泥的地方太多,光靠墨宗那一点产量是不够用的,到时候还得再想办法。
父子两这边商量,那边的倒霉孩子封慷可就不怎么开心了。
事实上,他现在正被一众叔伯兄弟围在当中,弱小、可怜、又无助·地哀求。
“堂哥,表弟,二舅,六叔……不干我的事啊!都是老大让我干的,你们找他算账好不好?”
好不好?当然不好!
谁不知道封恺那小子手黑心狠,找他算账哪有欺负封慷来的容易。
封慷可是封恺一奶同胞的兄弟,当大哥的还能看着弟弟倒霉么?
“少废话!我那对龙雀斧可金贵着呢!被你两下就砍卷了刃,你怎么赔?”
“还有我的狼牙棒,现在都成了烧火棍了!感情不是你的东西你就不心疼!”
心疼!他怎么不心疼!他的小淬云都被凶兽大哥砍断了,他说什么了吗!?
封慷在心中默默流泪,但还是要打起精神应对愤怒的亲戚。
“八哥你让我赔,我上哪儿去找一对金环刀再给你呀?你那可是精钢的……”
他还没说完,就被人不耐烦地打断。
八郎封悦撇了撇嘴,“你不是认识薛家老三么?找他去龙泉坊再给我们打一个一样的出来不就得了么?”
“对啊!上次跟我们显摆淬云剑的时候说啥来着,关系好到可以参观剑坊,那我们这点事说一声就能办了吧?”
能办?能办个鬼!
封慷这回是真哭了。
找薛三不要钱么?却不说人家帮不帮忙,单就定制这么多武器,他多年辛苦攒下的一点点私房都不够用了!
大哥,坑死他了!
还有那个什么狗屁锯子,给他小爷等着!
第26章 知恩图报是好孩子
“阿嚏!”
宁非一连打了三个喷嚏。
他揉了揉鼻子, 觉得自己最近没和人结仇结怨,所以大概率是着凉了。
主楼是全木质结构,年头久了就有些阴暗潮湿, 夏天住着还勉强。现在已经入秋,牛背山这里日夜温差很大, 半夜已经有了秋风萧瑟的感觉, 他裹着衣服盖着薄衾都觉得冷。
还是得想个办法尽快把房子改建了啊!
宁非在心里默默念叨。
要是能用上水泥做隔离保温层,再砌上火炕, 牛背山这里不缺煤和柴火, 冬天过得才有盼头。
棉花也要收一收, 争取在入冬之前能用上棉被棉褥。
到时候就猫在房间里烤土豆看大雪,美得很!
种棉花的事已经全权委托给柳老头带队的老年组。秋婆婆对纺织机热情很高,时不时就拿着块木片找上主楼, 详细询问纺棉花的技术原理。
宁非怎么可能知道!他倒是看过珍妮纺织机的发明介绍,可那也是在现有技术上加以改良,让他从无到有造出一台, 宁非自认还做不到。
不过适当提点些技术要点,这些他还是没问题的。所谓技术有时候就是一张窗户纸, 只要捅破了就豁然开朗, 海阔天空。秋婆婆一辈子都在和织机打交道,虽然视力不济, 但对纺织机的熟练度远远超过常人,几乎是一点就透。
她比任何人都盼着棉花种出来, 几乎每天都要跟着种植队去后山查看棉花的生长情况。
现在墨宗上下全部动员起来了, 身体康健的去挖石头烧水泥,年纪大些的负责抹墙面压路面,妇人去食间烧火做饭, 打水浆洗衣物,小孩子自发跑去瞭望塔值班,把有体力的壮丁替换下来。再没有人想着上山自我了断,老年组全员伺候新播种的棉花,人人走路带风,脸上红光满满,仿佛重新恢复了青春。
反倒是宁非,在一切都步入正轨之后,他成了一个大闲人。
之前讲过,墨宗是个具有严密结构的学术组织,矩子在多数时间都是技术引领人,就算什么都不做,庶务管理有三老负责也已经足够。
宁非把工作分派好,谢木鱼三老就自动自觉的开始执行。墨宗没有懒汉,全员都跟打了鸡血一样全速运转,倒是让宁非没什么发挥的空间了。
人一没事做,周围的不便利就变得格外明显。
被子太薄,床太硬,天气冷,没有马桶和自来水,拉屎冻屁屁且没有手纸,皂角去污力差还不能刷牙……
以前在现代习以为常的东西,一旦失去,才发现生活有多不方便。
可现在他也没条件没资源去搞发明,第一要务是要努力活过冬天,温饱还没满足哩,别的更不用想了!
气不顺的宁矩子例行去正堂揍岳万峰,揍完了又觉得空虚,有种无所适从的恐惧。
他默默地蹲在主楼门口,看着门前行色匆匆的墨宗弟子们。大家都很忙,城里响彻南腔北调的劳动号子,充满干劲的氛围是他想要的。可半天过去了,竟然没人注意到有枚矩子被剩在门口无人认领,众星捧月的待遇已经没了。
哼。卸磨杀驴,过河拆桥。
呸呸!老子才不是驴!
那什么木东来,焦炭你就别想了!送的那个徒弟身在曹营,砌墙砌得可高兴了,一天天连根毛都看不着,要他有什么用!
正想着,他就觉得头上一痛,有什么东西砸到他发顶。
宁非抬起头,正看到一枚石头子落在地上,滴溜溜滚远了。
谁?!谁敢砸本锯子!
他四下看了半天,忽然看到不远处的草丛里,有只小手在轻轻晃动。
嗯?
他站起身,好奇地走到草丛边。只见一个小孩正蹲在里面,伤痕累累的小手还在不停地招摇。
“是你呀。”
宁非笑了。
这孩子不是别人,正是之前在山路上打劫他的绿眼睛小少年。
几日不见,他还是那样瘦削,一双大眼闪着倔强的光芒。
“你跟我来,我有东西给你。”
小少年气鼓鼓地说道。
“送我?什么东西啊?”
宁非好奇道。
小少年很不耐烦。
“让你来你就来,哪儿那么多废话!”
“你们这儿怎么这么多人,差点我就混不进来了!”
宁非觉得莫名其妙。
天底下还有人送礼送得自己这么生气么?
他倒是不怕这孩子害他,反正方圆几里地都是墨宗的地盘,现在山上挖矿的运石头的到处是人,这小孩以前单挑他都不怕,现在人多势众他就更有底气了。
“行吧,你带路。”
两人一前一后走到一处偏路,这里还是西城墙的死角,城墙紧贴着牛背山的悬崖峭壁,很少会有人过来。
小少年在墙角某处挖了挖,竟然露出一个小洞,他灵巧地从洞口钻了出去,然后招呼宁非。
“快点出来,这洞是我好不容易挖的,要是被抹上泥巴,以后就挖不动了!”
“也不知道那些人咋想的,非得用泥巴糊墙,没事太闲了么?”
“你出来的时候小心点,这外面坡陡容易摔。”
宁非默然。
这小孩知不知道他就是城主!挖墙角挖到他面前,还当着苦主抱怨,有没有天理啊!
说起来,他也不过就是十六七岁的身体,虽然比小孩略高一些,但从墙洞钻出去还是很轻松的。
见他出来,小孩也不再说,步履灵巧地在山间穿行,七拐八拐走到了一处岩洞。
“这个给你!”
小孩指着地上的一具野猪尸体,略骄傲地说道。
“这是我挖陷阱抓到的,分你一半,算是报答你之前给我的那口吃食!”
野猪不算大,但是臀腹都很肥硕。它是被木刺扎死的,死的时候表情狰狞,似乎很不服气。
“你抓到的?分给我一半?”
宁非挑了挑眉,觉得自己真是小看了眼前这个小孩。
鱼山和木东来带着一群人外出寻粮,不过也就抓到了两只野兔和几捆野菜,这小孩一个人竟然能猎到野猪,真是人不可貌相。
“咋的?你还不信吗?”
小孩很生气,两颊鼓成了河豚状。
“我爹是南石部落的勇士,从小就教我打猎挖陷阱,我比那些大人厉害多了!”
“等我再长高点,我可以挖更深更大的陷阱,还可以在林子下捕兽夹,到时候这种小野猪我可看不上了!”
是是,你可厉害了,都怪身高耽误了大佬炫技。
宁非忍住笑,摇头拒绝道。
“我不需要,你都留着自己吃吧。”
“不然你和我一起进城住。你的野猪还是你的,我保证没人抢。”
他知道小孩一个人在山上生活不易,上次就想把他带进坞堡。可这小东西跟泥鳅一样滑不溜手,还没等他开口人就跑得无影无踪,根本没地方找人。
“和你进城?”
小孩冷笑一声,指了指自己的脸颊,“看到了吗?我可是胡人的孩子。”
他知道宁非是好心,可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胡人。他爹和他们的部落都不曾来过业朝,可在边城的人看来,他们和那些烧杀掳掠的部落并无区别,只要看到他的绿眼睛就会喊打喊杀,根本不管他有没有做坏事!
想到这里,小孩越发觉得气闷。
他一双眼紧紧盯着宁非,若对面这个人露出一丁点的嫌弃,那他马上就拖了半扇野猪走人,从此以后再无瓜葛!
他爹以前教过他,大丈夫要恩怨分明,知恩图报!他吃了人家一口粮,还半头猪也足够了吧!
宁非倒不知道小孩心中那些复杂的心思。
他回忆了一下墨宗,觉得情况也许并不像小孩说得那么严重。
他记得土木组有个叫哈斯勒的小伙子,操着一口地道的忻州话,力气大干活勤快,最近正忙着和汤仁龙一起打地基,很得鱼山重视。
木工组的博南和苏鲁也有胡人血统,两人都喜欢秋婆婆的孙女赵丝绣,一大早就抢着去给人家挑水劈柴的好不殷勤,周围的邻居都笑着看热闹。
可见墨宗对于胡业之隔也不是很看重,主要还是人品。
“没事,坞堡里也有和你一样的,只要你不是奸细想坑大家,没人会撵你走。”
说到这里,宁非摸了摸下巴,一双眼审视地看向小孩。
“你是胡骑派来的奸细吗?”
“我才不是!”
小孩气得脸都红了。
“我娘是业人,我从没杀过业人,也没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我对天神发誓,我要是奸细就让我们一家永坠鬼狱,不得超生,天打雷劈!”
“这不就得了。”
宁非摊了摊手。
这个时代的人都很重誓,小孩的眼神又充满了真诚,真的很不像撒谎。
不过他从来都不是凭直觉做事的人,带小孩进城后也要暗中观察一段时间,不会轻易就相信对方。
一番好意救人,可不想成为倒霉的东郭先生,养了一头白眼狼。
“那不就得了。”
宁非点了点头。
“再高的本领也熬不过冬天,你这个小孩自己活不下去的。”
“你跟我进城,学点本事将来也好攒钱取个媳妇。这猪算你个人财产,你想怎么处置都行,我不干涉。”
说到这里,俊美的少年笑了笑,朝小孩伸出一只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