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白鸥的舌头已经彻底被酒精泡麻了,说不出一句整话。
好大的一个“局”啊……
“明日早朝——”李遇突然沉声,“朕会亲封你羽林军神武大将军,携五万北衙禁卫,不日开拔待城。”
“再也不会骗你了。”他低头轻轻地吻过白鸥端着酒盏的手背,“以后我们做什么都要在一起的,什么告诉你。”
人和心——
“都给你。”
他说着偏头凑近自己的酒杯,“待有朝一日朝野肃清,天下太平——”
“朕要娶你做我的皇后。”
后宫佳丽三千,都是一个人。
手腕一翻,他将杯中残酒一饮而尽;然后抬眸,轻轻推了推白鸥手中的酒盏到唇边。
他看着白鸥仰头,性感的喉结上下一滚,杯子也就跟着空了。
方才一壶清酒,白鸥独自饮了大半,在这一刻,酒精尽数上了头。
借着方才交手握杯的动作,他手臂发力,夹住李遇的小臂一把将人带进自己的怀里。
李遇坐在白鸥怀中,刚才的动作太猛,松垮垮的寝衣滑落肩头,教他一下子便红了脸。
半边白皙的肩头迎着龙凤双烛的微光,滑嫩细腻,几乎反光。
白鸥将人箍在怀里,指尖薄茧从那段裸露的肩颈处划过,让怀里的人发抖。
他衔着李遇的耳垂小声道:“跟谁学的?”
“我……”李遇心里那只小鹿已经快从嗓子眼儿里蹦出来了,他再也演不下去了,羞臊道:“让小姚找了几本画册来看……”
“学坏了。”白鸥将怀里的人搂得更紧了,他听着李遇粗重的喘息,“该怎么罚你才好?”
呼吸都变得吃力,李遇没有再言语,只是偏头,羞赧地将脸埋进白鸥的怀里。
白鸥牵着嘴角笑了笑,一把将人打横抱起,起身往龙榻边走去。
他将人轻轻放落榻间,李遇便马上伸手攀上他的脖颈,他二人坐在榻间,鸳鸯交颈,呼吸相闻。
他缓缓褪去李遇身上最后那层已经半挂在肩头的轻薄寝衣,手指一寸寸划过那背部蝴蝶骨漂亮的轮廓。
那线条单薄却完美,好像随时能振出一双羽翼。
李遇乖顺地靠在白鸥的肩头,予取予求,轻声道:“我会长出翅膀来吗?”
如果我也能长出翅膀,天空会否会报我以自由?
一柄长刃,瞬间刺进白鸥的胸口。
他缓缓将李遇推离自己的胸前,握住对方的双肩,看着自己的爱人——
第一次明白了李遇在自己怀里落泪是什么感觉。
鼻梁酸,眼眶疼。
他二十几年前就已经忘记“哭”是什么样的体验,却在这一刻被恐惧淹没。
他抓起手边的罩衫,落荒而逃。
“白鸥哥哥——”李遇惶然地对着那个逃跑的背影大声呼喊:“你会回来的对不对!”
你不会丢下我的,对不对?
你不要丢下我。
“求求你……”
他泣不成声。
白鸥逃跑了,还没有上战场,先做了感情的逃兵。
因为他可以流血流汗,却还没有学会要如何面对一种叫做“失去”的东西。
二十七年前,他出生在一个外交官世家,从祖父母那一辈开始,就是出色的外交官。
他的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是世交,门当户对,他的父母都是高知学霸,顺理成章地进入大使馆,强强联合,子承父业。
很快便有了他。
他出身时父亲甚至都不在身旁,母亲也很快重返职场,他都不太记得自己是谁带大的了,奶奶或是外婆?
反正大概在他三、五岁的时候,老人就去世了,他基本没有什么映像;之后就进了寄宿制的幼儿园,一路读完了小学和初中。
他的物质生活从来都很富足,学校的学生每个月只回一次家,他身边有保姆,偶尔也有学校的老师照顾。
只是每次放学和老师站在校门口看着身边的同学欢天喜地地扑进父母怀里,他不知道有什么好高兴的。
吃过一颗很甜的草莓才会想吃第二颗,他从来没有吃过,不想吃,也不羡慕。
只是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初中毕业后,父母为他安排了签证,把他接到了国外念书;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开始明白那种空落落的感觉是什么。
他的亲生父母,和他有斩不断的血缘,却在一个屋檐下,陌生得形同路人。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会对小时候带大自己的奶奶还是外婆的人毫无印象;明白为什么自己身边没有亲人就算了,会连个朋友都没有。
也许是源自该死的基因,他的整个家庭都冷漠疏离。
他的父母大概和他成长在差不多的环境,然后长成了和他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一样的人,他们几代人都维持着一种疏离淡薄的亲子关系。
就连他的父母之间都是一样,相敬如宾。
华丽精致的家只是一座五星级的宾馆,有佣人提供最妥帖的服务,每一个家人都只是住客。
他那时学会了一个新的词语,叫“归属感”,那是他从出生就缺失的东西,直到他终于生活在亲生父母的身边,却再也无法补全。
少年的内心充满了恐惧,他害怕自己一辈子都会是一个游离在外的路人。
也就是那时,他开始失眠,他拼命地想要拥有一个正常的家庭,就像他在学校里见过的同学们都有的那样。
可是他办不到,他们一家三口隔着玻璃,谁和谁都无法靠近。
最终被医生确诊为严重的神经衰弱后,他慢慢发现,放弃心中的期待,会睡得好一些。
他和父母商量回国的事情,这样的家庭关系也有它的好处,他的父母几乎从不干涉他的决定,给予了完全的尊重。
当他拎着行李箱跨下从机场开回家的出租车,coffee蹲在车门边,冲他“喵”了一声。
那时的coffee还没有名字,是一只不知从哪蹿到他家小区的流浪猫。
出国前的某一天,coffee盯着他手上吃了一半的面包,跟了他半天,他后来把那个面包留给了coffee;之后每个月放学回家,书包里都背着几根火腿肠,看见coffee就会全都留给它。
一直到他出国。
他都快忘记那只脏乎乎的橘猫了,coffee却出现在他的车门边,好像是在等他。
于是,他将coffee带回了家,正好也读高中了,他换了一间走读学校,放学就会回家。
每天推开家门,门口有个“人”等着的感觉真的很好。
他一直到读大学,都带着coffee,精心地照料,当初瘦骨嶙峋的流浪猫被他喂成了一只十几斤重的胖橘,抱在怀里沉甸甸的。
然后在大三那年,coffee离开了。
他惊慌失措,根本无法面对人生中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道别。
尽管他那时已经二十一岁了,可是关于这一堂课,一直缺席。
很多孩子会在小时候就因为一只养了几天的仓鼠死掉了哭上好几天,而之后有一天,孩子会长大,终于在参加最重要的亲人甚至是伴侣的葬礼时,他们会收起眼泪照顾好身边人的情绪。
这中间有时候需要几十年或一辈子的时间。
分离是需要练习的。
可是白鸥从来没有经历过。
他并不是高冷,偶尔也会开两句玩笑;他也不内向,不管是读书时的同学还是上班后的同事,都能维持好表面的关系。
他只是似乎天生就情感疏离,淡漠又迟钝,和所有人看起来都不错,却跟任何人都无法真正的亲近,就像他和他父母的关系一样——
没有恨,没有怨,只是不熟罢了。
而在coffee离开后,对发生情感牵扯的不熟练,甚至开始恶化为讨厌。
这让他无论在哪里,都由始至终游离在人群的边缘;不过他也从年少的恐惧中慢慢习惯了。
直到那个叫李遇的少年朝他靠近,不管他怎么后退,李遇还是扑进了他的怀里——
就像当时的coffee。
即使他离开,回身的时候coffee也在车门边等他;即使他逃跑,李遇也在宫墙边望着他离开的方向。
这种依赖太可怕了,他都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时候沦陷的。
但李遇和coffee太像了——
他们能陪伴自己的时间毕竟是有限的。
从江南水利案开始,他第一次试图去改变他生活的世界;一直到江南旱灾,老天爷似乎在提醒他——
自己没有扭转历史的能力。
只是在那时,他没有发现。
他还在努力扭转江南的局面,最终至少避免了那场吃人的瘟疫。
在史书中,那场瘟疫后,赵宏胤瞅准了殇宁势微的档口,发动了对殇宁的第一次入侵,地点就在待城。
现在即使没有那场瘟疫,战争也同样如期而至。
不管他如何努力,历史从来不曾改变。
他其实根本不关心这个腐朽的王朝是否改名换姓,他只是想改变李遇早夭的命运,但现实一次次沉重地反击,告诉他史实不容篡改。
那李遇要怎么办?
自己要怎么办?
继续陷下去,他要怎么面对李遇二十亡国,二十一岁身故的结局。
他能陪伴自己的时间是有限的。
就这一句话,让他裹住不前,落荒而逃。
分离是需要练习的。
他真的很害怕,怕太暖的人,怕太冷的街。
怕花开终会谢。
从前的忘了拒绝,日后的无法接受,他只能看着眼前自己踩在悬崖边的那只脚——
不敢再向前那最后一步。
他想要借着这场战争,再努力一次。
至少,让李遇可以活着。
作者有话要说:别再问鸥哥行不行了,行走原耽圈,18是起步价,身体没毛病,心里有问题。
昨晚12点更新完给大家发红包的时候,非常非常卡(你们大概也知道),我一通胡点,也不知道发出去了没..好多回评也被吞掉了,有什么问题等下评论区可以跟我说一声,我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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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我出征了。
第二日一早,小姚就在广明宫寝殿门外的廊下焦急地踱步;不多时,他看到李遇被一群人簇拥着下朝归来的身影,便急急地迎了上去。
瞧见李遇脸色阴沉,他没敢多话,只是接过新任内侍总管的活计,伺候皇帝进殿更衣。
“陛下——”待众人都退下后,他才小声道:“还是不成么?是太皇太后不答应,还是那些大臣们阻拦着?您先别急,陈大人他们总会再想办法的……”
李遇平举着双手,由小姚侍候着更衣,半晌后才道:“成了。”
“成了?”小姚诧异道:“那陛下为何愁眉不展?”
而且今天李遇上朝的时间极短,若是成了,该是一切顺利才对……
“因为太容易了。”李遇轻声道,喃喃似自语。
借着之前周哲翎说过要封赐白鸥和陈安的话头,他今日在泰极殿上提出要亲封白鸥羽林军神武大将军的事儿,本来已经准备好了一肚子说辞,准备力排众议。
却不想周哲翎只是思忖片刻,便允了。
不仅是允了,殿前众臣稍有异议,都被周哲翎一力弹压。
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陛下的要求,太皇太后都答应了?”小姚追问道。
李遇摇了摇头。
北胤人善蓄马,御阳山的皇家马场里,圈养的几乎都是北胤上供的良驹;就算在整个江宁城,贵族老爷们也以胯//下坐骑是纯血北胤宝马为傲。
周哲翎以此为由,拒绝了李遇派给白鸥的五万羽林军禁卫,要求白鸥先行率两千轻骑赶赴待城。
大军开拔耗费巨大,这一直是李遇的一块心病,而且五万人马在路上耗时过长,的确唯恐迟则生变。
周哲翎有理有据,教李遇无法反驳。
“那也不能教白大人单枪匹马上待城去空手夺白刃啊!”小姚焦急道。
“她——”李遇抬头盯着小姚,“把西北三城七万驻军的兵权,拨给了白鸥。”
李遇起先管朝廷要五万兵马,都是往高了说,留了余地同周哲翎的党羽讨价还价;五万人,是他同陈琸、陈安计算了很久,是现在自己有能力掏出给养的最大限度。
但周哲翎居然直接给了他七万?
而且七万驻军的粮饷本就是朝廷供着的,又在待城附近,省去了路途奔波的花销。
周哲翎为什么会突然这么好心?
“可奴才记得……”小姚回忆了下,“去年年头儿上,西北三城太守项兴言的长子嫡孙项弘,好像刚刚娶了周家的女儿……”
“何止娶了。”李遇冷哼一声,“周家的女人都有本事,现在已经怀胎八月了,项弘就守在身边儿待产呢。”
正是因为这层关系,当初他与陈琸、陈安谋划此事时,不管手头多紧,也不敢想守卫边关正是守城驻军的天职,从来没有打过那七万人的主意。
可现在,倒是周哲翎亲自双手奉上。
周哲翎直言,项太守年事已高,无力征战,军务事宜近些年一直都是由项弘经手,但她现在年纪大了,见不得骨肉生分离的惨况,项弘嫡子眼看便要落地,发妻大腹便便也不能随他舟车劳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