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阅也听出来了,这场戏的拍摄地选在灵异事件频发的地方,虽然是种作死行为,可资方为了搞噱头圈钱无所不用其极,同意提案也在情理之中,就是苦了这帮打工仔,天天被些风吹草动吓得心惊胆战,没人不想早走一刻是一刻,毕竟“闹鬼”这种事儿,有没有谁说得准?
喊话人是陆少,似乎剧组里算得上“德高望重”,等他发话,围观群众纷纷附和,又有些过来劝架的,这时一个长发中年胖男人呼哧呼哧地挤了出来,“发生什么事了?发生什么事了?”
闪制一边拦着雷奇一边回答:“没事儿了刘导,您快回去休息吧。”
胖男人立刻掏出手机拨号码,用油腻无比的语气说:“谭小姐,事情已经解决了,赶紧休息,明天一早还有你的戏呢。”
舆论转向,雷奇不得不就坡下驴,低头见人们都被刘导分了神,“罪魁祸首”近在咫尺,一把拨开钳制,抬腿往他腹部就是一脚,要不是温阅反应及时,必得被他踹吐了血,即便如此,也躺在地上半天没起来。
眼前人影飞快移动,他却听不到半点儿声音,跟失聪了一样。
怒气如□□爆发的蘑菇云,忽地一下直冲向头顶,几乎要将他天灵盖掀开。
他直直从地上弹起来,陡地发现自己体内升腾起诡异的黑雾,如影随形,在寒冷黑夜里如同一张鬼脸盘旋在头顶,对世人露出森森笑意。
温阅被身体的变化吓得不轻,虽然拼尽全身气力遏制,怎也抵挡不住两条腿快要飞起来一般,走向雷奇的冲动。
那厮距离最近,也被温阅的架势唬住,果断认了怂,手舞足蹈呼唤起众人的注意力,联合起来“围攻”温阅。
场面一度混乱不堪,在管理人员几个小时苦口婆心的劝解下,雷齐带着不可一世的表情,大摇大摆地走了。
温阅的吊楼与事发点有段距离,与那位闪监制却很近,差不多对门。
疲惫地推开房门,时钟显示凌晨三点,陈设很简单,木桌、木床和衣架,温阅撩开衣服查看伤处,本来以为会出现大片淤青,没想到只剩淡淡的红印,他一头栽进床上,长长舒了口气。
经历过英年早逝,温阅现在已深刻理解什么叫“在生死面前,一切都是小事”。
“生命无价,健康第一!”温阅想着,立刻起身倒热水,再有点儿滋补品就更好了,不奢求常备人参鹿茸,来两粒儿构思也成啊,到处找了半天,别说补品,暖壶里竟一滴水都没有,不知道原主日子究竟怎么过的。
“对了,原主!”他突然意识到身体是“借”来的,虽然表面羸弱,却比想象中强韧得多,这无疑是个天大的利好消息。
刚才说话的机会不多,温阅有些庆幸,不然非得露馅儿不可,正想着,目光忽然扫到角落里的黑色拉杆箱。
蹲在跟前里外仔细翻找,除了简单的衣物和日常用品,还翻出来一个钱包,里面有不多的现金和一张身份证。
第三章 断头崖(3)
原主竟跟他同名同姓,也叫温阅,年龄也一样大,都是25岁。
户籍地址非常陌生,是生前世界从来没听说过的城市。
照片基本可以确定本人,只是年轻很多,挂着春风和煦的笑意,有种返璞归真的纯净,给人一种舒适温和之感,精神气质简直与现在天壤之别,猜不出原主经历过什么。
任凭温阅寻遍房间,始终没能找到原主的手机,想必被那两个“凶手”一并处理掉了。
虽然没有过多的发现,温阅也能推断出原主不但生活拮据,且有许多不良嗜好。比如抽屉中的劣质香烟和烟灰缸里横七竖八十来个烟头,还有桌子下面一排杂七杂八的空酒瓶子。
“再硬的身板也禁不起如此折腾!”温阅对他的不检点行为表示愤怒和担忧,决定尽快预约一个全身体检套餐,既然老天爷给了机会,他必须牢牢把握,照顾好自己来之不易的小命。
从“活命”这个角度讲,今晚“斗殴”事件引起温阅极大警觉,雷齐、周甘杀人灭口的手段和围观群众的冷漠态度都指向同一个方向——原主肯定行为踩界,是个非常不受欢迎的人,而且触及到某些人的根本利益,恨不得要了他的命。
生存环境恶劣,可以用“危机四伏”形容,雷齐心黑手狠,不会轻易罢休,更不知道原主的罪过多少人,反正“内核”已经换了,他没必要替他背锅,还想办法尽快脱身,自谋生路。
谋定而动,时钟针指向五点,行动派温阅雷厉风行,打包行李准备开溜,走到门口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满脸胡茬,做了一个让他后悔终生的决定。
放下剃须刀的手又抄起梳子理了理刘海,他正要迈步,就被敲门声吓得一个激灵。
“阅哥,是我啊。”是昨晚那位监制的声音,“起了没?”
“现在不太方便,晚点过去找你。”温阅心头警铃大作。
“哦,没关系,我进来了。”木门被人推开,脚步声越来越近。
“这人脑子有坑吧?”温阅被杀了个措手不及,快步走到门口却与他撞个正着。
闪制抬头一看,目光停留在他脸上,“诶?昨晚发生了什么,阅哥莫不是伤了脑袋?”
“狗嘴吐不出象牙……”温阅望天腹诽,“这么早,有急事找我?”
“早吗?可你平时比这还早呢。”对方倒把他给问蒙了。
温阅调整语气,“哦,昨天不是事情多嘛。”
毛闪闪踢掉脚上的毛绒拖鞋,一屁/股坐在床上,深深望着他,语重心长地问:“昨晚觉得你不大对劲,非得大清早一个人出去徒步,”他又往前凑了凑,“难道碰见真鬼啦?”
瞅他一脸探秘的神情,温阅感觉送个大耳帖子倒挺合适,皱着眉头问:“你怎么会有我房间钥匙?”
毛闪闪听闻十分惊诧,“你亲手给我的呀,这么快忘啦?”他陡然转身向前倾斜,准备抬手摸他额头,“发烧烧糊涂了?”
温阅果断闪避,对方扑了个空,有点儿委屈,“别玩儿了阅哥,知道你演技好,没事儿唬人就不对啦。”
温阅一直留心观察对方举动,感觉这架势不像诈他,看来此人同原主关系不菲,没准能套出点儿信息。
于是暂时推迟逃离计划,双手捧脸露出痛苦的表情,“被你发现了,昨天不小心滚下了山,醒来后好多事都记不清了。”这话半真半假,他的确想不起来自己怎么回到剧组的,为了弄清楚那两人杀人抛尸的原因,才借出道具吓唬他们。
“真的么?”这位闪制双手抱臂,满脸怀疑,“可这解释貌似非常非常的牵强啊。”
温阅:“哪里牵强了?”
毛闪闪望天:“嗯,怎么说呢,回答得也太干脆了,根本不像你嘛,莫非另有隐情?”
温阅咬着槽牙,一脸笑容向他招手,“过来过来,哥给你好好讲讲其中隐情。”
毛闪闪:“得嘞,我就知道阅哥有故事。”
温阅给他倒了杯水,俯身坐在旁边,眉心微蹙道:“说了你可别害怕,我昨晚……真碰见鬼了。”
毛闪闪被他的表情惊得鸡皮疙瘩冒了一层又一层,可毕竟自己要听的故事,跪着也得听完,默默拉过来被子披上,“阅哥,别怕,你慢慢讲。”
温阅轻轻舒了口气,昨晚死里逃生的场景再次浮现脑海。
山顶之上,巨石嶙峋、冰天雪地。
他只穿着薄绒衫和牛仔裤,兜比脸还干净,冻得牙床咯咯作响,他才明白两人耳语时“杀人”二字的含义,如果不尽快找到庇护地,他很快就会变成一具尸体,速冻的那种。
可他偏是个不肯服输的硬骨头,爬到石台高处举目四望,松林飒飒、四野苍茫,除了偶尔飞过的孤雁,什么都没有。
太阳西坠,天色暗沉,温阅手脚开始发麻,付诸行动九死一生,待在原地化成冰雕,他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鼓起巨大勇气提步向山下走去,失去意识之前,他被扑面而来的寒意惊醒,发现自己来到一片冰湖的旁边。
不知道是不是回光返照,他看到湖中心竟亮起一盏灯火,凭借本能,他一步一步走向冰湖中央,好像找到灯火源头,他便获得一线生机。
灯火明灭闪烁,时有时无。
他心急如焚、步履蹒跚,随时会倒地不起。突然脚底爆裂一声,他还来不及反应,刺骨冰水倒灌口腔,直达肺叶,像是沁入每一个细胞,如同置身冰做的棺材。
痛苦挣扎的时候,耳边陡然响起隆隆声,好像暴雨前酝酿很久的闷雷,浓稠墨汁从深处漫延,氤氲飘渺,好像百足之虫伸出长腿,丝丝缕缕将湖水侵染,纯黑的颜色仿佛吞噬掉世间所有的光,即使处于深夜,冰湖中的黑暗也不及墨色的十分之一。
眼看诡异的黑色汹汹而来,好像深不见底的兽口。他却动弹不得,眯眼的瞬间,四周陷入无尽的黑暗,也夺走最后的希望。
身体缓慢向下,仿佛深渊没有尽头。
讲到这里,温阅忽然停下,胸口的窒息感挥之不去。
“后来呢?”温阅重现的场景太过逼真,毛闪闪被吓得不轻,躲在被子深处的声音囔囔的。
“‘你,来了。’有个声音突然传来,清澈纯净、荡涤灵魂、如雷贯耳。”温阅道,“我就问:‘谁躲那儿说话?'”
“话音未落,纯黑的前方金色光点若隐若现,却肉眼可见地迅速扩大,随即金光闪耀,万道光芒如同昙花绽放,仿佛神祗降临,美艳不可方物,我看得呆了,没有及时闭眼,差点儿被闪成盲人。只觉炽烈热气扑面而来,顺着毛孔钻进五脏六腑,一时间外冷内热,冰火两重天,我从来没这么‘爽’过,可惜只感受了两秒就彻底陷入昏迷之中……”
毛闪闪听完,愣了足有两分钟,突然十分急切地说,“阅哥,我觉得你脑袋伤得不轻,得尽快联系医院,不过山路不太好走,出去至少两天。”
温阅静等他挂掉电话,勾了勾唇角,随即道:“问题应该不会太大,只是怕‘失忆’影响工作。”
毛闪闪道:“失忆得这么严重,连我都不认识了。”
温阅耸肩,“大家不都叫你‘闪制’吗?”
对方挂着“我很同情你”的表情:“请允许我郑重地介绍一下自己,敝人姓毛,全名毛闪闪,是阁下最好的兄弟。”
温阅抱拳:“……承蒙关照。”
毛闪闪面露委屈,“阅哥,你以前总叫人家‘闪闪’的呀。”
“真的?”温阅鸡皮疙瘩掉了满地,
“当然喽。”毛闪闪神秘一笑,“我不会撒谎。”
温阅:“长话短说,大清早找我/干嘛?”
毛闪闪道:“我来给你送剧本的,你说人前不宜走得太近,才挑这个时间过来。”
温阅:“剧本呢?”
毛闪闪捂脸:“哎呀,忘了拿了。”
第四章 断头崖(4)
一缕阳光投进窗棂,温阅俯身推开窗扇,被日光刺得眯上眼睛。
半山腰的吊楼视野极佳,俯瞰群峦,雪峰巍峨耸立、连绵远去。
旭日东升,将寨子染成金黄的颜色。
温阅眺望远处,一个荒诞的想法在脑海中蹦跳,如同公路上炫目的霓虹广告般令人无法忽视。
虽然生命已在现实世界终结,他却走进小说中的世界,这里获得重生,网络用语讲就是“穿书”了。
为了更好地表现和理解人物,温阅出演角色前总会阅读原著,也因此喜欢阅读各类小说,
病情确诊,他无法继续工作,生命最后时光是这些小说陪伴度过的,陷入昏迷前的最后一本,令他印象极为深刻。
作者虽然名不见经传,故事却诙谐有趣、悬念迭起。
小说结尾,正义战胜邪恶,人类重获光明。
书中判断人间是否恢复正常,标准便是朝阳色彩。
作者原话“每天清晨,映入眼帘的并非被朝阳绘就的血红色云彩,而是五彩斑斓、充满趣致的光谱演变,这种神奇的变化,只有见过的人才会明白。”
温阅记得自己全身剧痛时,还在吐槽结尾晦涩仓促,实没想到“光谱演变”就在眼前。
原书情节已经结束,从没出现过“温阅”这号人物,是误入平行世界还是原书出了续作?
温阅理不清状况,转而回忆故事情节,一想不禁冷汗连连。
作者营造紧张刺/激手法一流,且喜血腥、善团灭,全书五十万字篇幅,每个单元结束,除了主角,活下来的角色屈指可数,对于只想好好活命的他,无疑开启地狱模式。
按照原书规律,开场会介绍故事背景和主要人物。
切入方式多种多样,好几个故事一开始就不断死人,虽然主角每次幸免于难,却屡屡身处险境、朝不保夕,不到最后一刻谁也猜不出能否存活。
弄不清这个故事的套路,也不知道角色定位,根据恐怖故事作死定律,逃得最快一般是死得最早,
无数“卧槽”在脑海中闪烁,温阅死死盯着天边还在变化的“光谱”,决定搁置逃离计划。
“阅哥阅哥,这儿!”毛闪院前挥动剧本,“下来吧。”
半晌,温阅面色凝重地出现,看得出心情非常不好。
“阅哥肚子还疼?医务组水平有限,不然去卫生所看看?”毛闪闪的关心不像是装的,“我就说,踹那么重不可能没事儿。”
温阅连连摆手,“好在闪得快,问题不大。”最好不要轻举妄动,毕竟这本书里谁不也知道谁怎么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