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逊静了静,道:“狡兔死,猎狗烹。”
老头笑了:“不仅如此,你或许不知道,高宗连下三道诏令时,沈将军连克数城,南疆之战正在最关键的时刻。当时若是乘胜追击,整个南疆都将是大景国土。”
周逊闻言一怔,老头口中所说的细节,他身为一介庶民,自然是丝毫不知。
在民间流传的说法中,南疆之战以南疆主动进犯景国南境起始,彼时高宗还是一名皇子。高宗上位后,沈将军为南疆带来了短暂的和平,南疆之乱在那一战中被暂时镇压。之后高宗却在在位的数十年里对南疆不闻不问,像是完全忘记了有这么个地方。直到先帝在时,才想起这边,与南疆签订了和平协议。
他倒是头一回知道,当初高宗居然是在本国最占优势时,将沈将军传唤了回京!
“在红梅案一事上,他们都选择了一条最意气用事、最不理智的处理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挚友、知己、亲人……乃至爱侣之间,却唯独不适用于君臣。”老头在说话时看着他,他像是在说旧事,又像是因周逊此刻的处境而有感而发,“普通的君臣之间,是不该有这种关系……这种会使人冲动、使人感情用事的关系存在的。”
“高宗身为君王,在拿到那封沈将军造反的密信时,大可以先派遣人去收集证据、暗中控制沈将军在京中的亲眷以为把柄、又或者派遣细作潜入军中以在事变时维稳……就像他四十岁时,在面临平南王谋反时所有条不紊地做的那样。况且当时,沈将军正在南疆征战,即使要谋反,也不急在那一时。可高宗却偏偏选了最糟的处理方式——连发三道诏令命他归京,轻而易举就以最大的怒火来处理这份猜疑,就像他完全无法容忍沈将军的背叛,甚至没考虑到这种方式只会让两人两败俱伤。”
“而沈将军……高宗寒微时他便扶持着他一路走来,成年后又为他四处征战。其实在三道诏令之前,高宗与沈将军之间已经有过大大小小的争吵与龃龉。一片丹心蒙受猜忌一事的确让人心寒,他却选择了以最激烈、最不可挽回的方式来作为回敬。如果他当初在回城之前就曾经做过为此事寻找转圜的准备……或许,可留得一丝生机。”
在提到沈将军时,即使时隔多年,老头的眼里也闪过一丝悲伤:“然而沈将军全然没有做过这样的准备。他一路率军回京,在看见城门口的使臣、却不见皇帝时已然绝望。他或许原本以为皇帝会来此处见他。因此,他便在此处……”
老头分明是在说着别人的事,周逊此刻却渐渐明白了老头的用意。
他看向腰间的凤凰腰牌。老头或许是已经察觉到了他与皇帝的关系居然极端的非比寻常。
高宗与沈将军,自己同皇帝……周逊闭了眼。
“他们二人之间的关系以君臣关系的角度而言,是极为出格的,含有太多的不理智与冲动。这一切都仅是因为他们曾对对方全然真诚——捧着一片真心,以情谊为重,始终将冲动凌驾于权宜之上,因此更加无法容忍对方的背叛。因此,反而做不出对于两人而言都更加好的选择。”老人缓缓道,“我也是后来,才明白这一点。”
“我知道师父的意思。”周逊突然道,他手指摩挲着凤凰腰牌,缓缓道,“我同皇上,并非高宗与沈将军之间的那种君臣关系,老实说……”
他想起皇帝,敛目笑了笑:“就连我自己,也没弄懂我们之间,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关系。一个能臣,可以同君王拥有友谊,但不能真的将对方当做普通的朋友。师父想说的,是这个意思么?”
“全然的彼此依赖与过度的爱恨激情,对于大臣与皇帝之间的关系,是致命的。”老头道,“我看得出来,你想做一个臣子。不是锦上添花、替朝廷歌功颂德的文臣,而是一名真正的臣子。”
老头说到这句话时,周逊的脑海里闪过了周采的身影。
“不过如今对你说这个,或许为时过早了。即使是因爱而结合的夫妻之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也会有几天同床异梦的时候。只是爱情并不能保证两人永远走在前往同一方向的路上。”老头笑了笑,“不过你始终要明白,你想要做的是什么,你究竟是为了什么而进入朝廷,或者于你而言——”
皇上,到底是什么。
“我同沈将军不同,皇上同高宗也是不同的。皇上有一颗赤子之心。”周逊坚定地说着,想起了皇上的一个词,“他是个……理想主义者。而我认同他的理想。”
“理想主义者?”老头咀嚼着这个词,“能和理想主义者相爱是一件好事,不过同一名理想主义者在一起,总有一个人要想得更多一点、走得更辛苦一点,才能走得更长、更久、更远。”
烛光下,周逊笑了。
他的笑容很坚定,也很明亮。
“我不觉得这是一种辛苦。”他说,“我觉得这是一种幸福。”
……
寺庙里的灯亮了多久,皇帝就在外边的院子里呆了多久。夏夜梅林里蚊子嗡嗡的飞。皇帝在原地做了好多类似于体操的动作后终于忍无可忍,看向了暗卫头头。
皇帝:“听说,你身手不错?”
暗卫头头:“皇上有何吩咐?”
皇帝:“朕交给你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在这片树林里,有许多身轻如燕的刺客……”
暗卫头头:“……”
皇帝:“朕命令你替朕打蚊子。”
在暗卫头头打死了第十三只黑白花纹的刺客后,蓝衣的身影终于从寺庙里出来了。
周逊走在后面,前面则是那个白胡子老头——皇帝如今知道,他的名字是沈还琚。沈还琚步行出了红梅坊,周逊在原地站了许久,似乎在想什么。
皇帝在他出来之后就躲在了石头后面,偷偷地看着他。见他全身上下都很完好,这才松了口气。
“对了,”皇帝突然对暗卫道,“你方才说,逊哥儿已经发现我们了?”
暗卫头头点点头。皇帝道:“哦!那我就堂堂正正地出去了!”
他说着,往外迈了一步,又缩了回来。
皇帝:“算了,这个时候出去有点尴尬,要不然,等他回去后朕再坦白?”
暗卫头头:……
周逊在寺庙前等了一会儿,远远地就瞧见了石头后一块活动的衣角。他想了想,决定照顾皇帝的自尊心——假装自己没看见。
他乘着车返回皇宫。路上,他对车夫道:“劳烦您慢一点。”
车夫不解其意,周逊慢悠悠道:“给他一个比我提前回宫、照顾一下他的自尊心的机会。”
车夫:……
“罢了,深夜入宫太过于引人注目。”周逊想了想道,“就在这附近找一家客栈住下吧,不必走太远。”
他瞧着远处似乎还亮着灯火,虽然不知道那边是哪里,不过想必那是一个极为繁华的商业区,于是道:“就在那附近住下吧。”
周逊身后不远处。
看着周逊一路向西的马车,皇帝的脸青了。
暗卫:“皇上……”
“还愣着干什么?!”皇帝颤抖着道,“给我追!”
第51章 屋漏偏逢连夜雨
皇帝的马车跟在后面, 分明是一辆黑篷小车,却硬是开出了浩浩荡荡的气势,行驶在空荡荡的街头, 看上去也是飞沙走石。
周逊的马车向着西边驶去。他撩开帘子, 看着车窗外陌生的街道却热闹的街道,有些困惑。
远处出现在他眼前的, 是一片很热闹的区域。
隔着几条街周逊便听见了乐声、丝竹声与管弦声, 已经是鸡鸣之时了, 这条街上的故事似乎还未平歇。远远地,他还能瞧见挂在树枝上的纸灯笼,如果说红梅坊是沉睡中的丛林, 那么这里便是火树银花不夜天。
周逊对京城并不熟悉。他两年前进入京城时就一直呆在城北。城北是京城里大多数达官贵人的居住地, 文人们常游览的墨苑也位于城北。至于后来……他一直呆在皇宫里面。是故, 周逊对城北以外的区域, 都不是很熟悉。
关于城南, 周逊只知道城南临着河流, 河流通着运河,因此住着许多商人与来京城做生意的外地人。人口流动一多, 商业自然发达,此处的人物也鱼龙混杂。城南不仅有许多酒楼、店铺、拍卖场所,再往西边走, 似乎还有……
‘更好的去处。’周逊记得自己在墨苑里,曾听几个举子这样挤眉弄眼地说过这么一句话。
不过他的心思从来不在这里, 自然也不知道这个“更好的去处”是什么。
看着眼前的街道, 周逊心中短暂地闪过一丝古怪。京城是大景最繁华的都城,数十年前,塞外的商人途经京城时, 曾将它称为“不夜之都”。发达的手工业造就了京城商业区的繁华,京城中更是不乏通宵达旦的夜市——有时候,这些热闹要到寅时才歇。因此,会有深夜也如此热闹的地方,也算不上稀奇,但……
这条街上,怎么都是些青年男子?
他们人挤着人,仰着头,似乎在焦虑等待着什么。周逊一路行驶来的两边已经堵着许多人,到了那条街附近,等待人群便更多了,原本广阔的路口也因此被堵得水泄不通。因着角度的问题,周逊看不见他们所望着的那条街道的内部,也不知道那条街里在做什么。
他们所堵住的这条街似乎是这片街区最富丽堂皇的一条街道。远远看过去,街道两侧林立着木质的小高楼,有人在楼上饮酒,握着杯子也在向外面看。
周逊不了解南边地形,虽然不知道此处是在做什么,不过因着这一丝古怪且此路不通,他秉承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念头放下车窗,对前方的车夫道:“既然这里不通,就换个方向吧。”
车帘外传来车夫的声音:“周公子,这里堵着,有些不好……啊!”
“吱呀——!!”
原本行驶中的马车猛然一个趔趄,向着另一侧倾斜过去,原本牵着马车的马也发出一声啸叫!
周逊差点被摇出去。他死死地抓住马车中的横栏,脚腕在不经意间地扭了一下。惊魂未定中侍卫连忙扶着他下车。周逊抓着侍卫的手臂,对车夫道:“方才……”
“路上碰着个坎,这,这车轮突然坏了!”
原本与车架完美配合的木质车轮因着这一下被撞断了插销,变成了欠配合的状态,摇摇晃晃地歪在车轴上,此时已经无法再行驶。马车出了这事,车夫比周逊还要恐惧。他焦虑地蹲下身检查马车,周逊听见他喊着:“这,这插销坏掉了,一时间找不到替换的,恐怕是……”
周逊也蹲下来看向那车轮,在他试图蹲下身的那一刻,他感觉到了脚踝上的疼痛:“恐怕是?”
他话音未落,人群已经骚动起来。
“天女来了!”
“花车到了!天女来了!”
人们激动的喊叫声如潮水般响起,这涛涛的潮水由周逊之前所看不见的街道上升起,如波涛般顷刻间由大道滚出、再席卷向其他的街道。
张灯结彩的街道是波涛,人们的涌动也是波涛。人们如波涛般的向着“天女”到来的方向涌去,涛声席卷之地,一切都被裹挟而去。原本半蹲着,正因脚踝上的伤痛而咬住了牙齿的周逊也在这一刻受到了来自身后的撞击。
他被撞得肩膀一歪,向着另一个方向偏去。
“周公子!!”
侍卫的大喊声被淹没在人潮中,被人潮所淹没的还有周逊。他在这波潮水中被人拥挤裹挟着带走了。
人们推搡着、呼喊着要去见“天女”的真容,周逊的脚踝受了伤,原本就不能灵巧活动。在人潮中他不敢停下来,更不敢蹲下——假如他不小心跌倒,狂热的人潮会在顷刻之间就把他淹没。
脚踝钻心地疼着,似乎又被人踩到了一脚。周逊疼得皱起了眉,他努力在人潮中维持着平衡,却被人浪一波一波地推着。他极力想要回头去寻找马车和侍卫的方向,却只是被推得越来越远,直到马车消失在他的视野里。
——这里到底是个什么鬼地方?!
“劳驾……劳驾……不!”
不知不觉间,他已经被人海冲进了那条街道。所有人都狂热地翘着首,等待着从灯火通明的另一侧行来的花车。脚踝似乎肿了起来,周逊被人群挤得难以呼吸,他用力地踮起脚尖吸取新鲜空气,远处的街景也在那一刻映入了他的眼帘。
这是一条非常富丽堂皇的街道。
街道的两侧是木楼,木楼张灯结彩,栏杆上也系着长长的绸缎。千百条深红浅红的绸缎条随着夏风在夜色中飘摇,背后,是一轮浅黄的月亮。
那辆巧夺天工的花车便是从那片月色深处走出来的。
花车两侧设置着十几个年幼的女孩,她们看起来约莫十一二岁,或是在演奏丝竹管弦,或是在且行且舞。为首的两名女子则撒着粉白的花瓣,身着繁复白色长裙的女子就坐在花车之上。
女子满头珠翠,白衣上用金线绣着蟹爪菊,容貌冷而出尘。她高高地坐在那里,所有男人的眼光都凝在她的脸上。
“这就是今年烟云坊新选出来的天女。”周逊听见旁边有男人喃喃着,“整条花街中最美的花魁……最美的女人……”
他感觉到身边的肩膀颤抖起来,以为是与他同样的人站在此处,按捺不住胸中的激动。他刚要转头同那人搭话,却意外地瞧见了一个极为面生、极为俊秀出众的白面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