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领夫人:“???”
风行:“!!!”
他明天难道不是和傅浅知结婚么?
容与完全不顾他说的话有多令人震惊,他本就不是说给这两人听的。
在他话音落下那一瞬间,季清瑜的魂灯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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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浅知一整晚都没怎么睡好觉,想到明天醒来就能和小莲花结婚就兴奋不已。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被人叫醒。
“赶快穿好衣服。”傅将军催他,“小瑜的婚礼可不能迟到。”
傅浅知嘴角上翘,心道他的婚礼他怎么可能迟到。
他走到更衣室,看见面前的普通黑色西装,一愣:“父亲,我的红色喜服呢?”
他办的是中式婚礼,喜服是红色的,昨晚明明放在这儿。
“什么红色喜服?今天的新郎是小瑜和风行,你一个宾客还想去抢亲啊?”傅将军奇怪道,“快把衣服换上,别喧宾夺主。”
傅浅知疑心错听:“谁的婚礼?”
“你这孩子一觉睡糊涂了还是怎么的,小瑜和风行的婚礼啊。”
傅浅知捏了捏鼻梁:“我还没睡醒,我再回去睡一觉。”
“诶诶诶回来,干什么呢?你季叔叔的面子都不给?现在是睡觉的时候吗?”傅将军不知道儿子今天是搞什么名堂。
傅浅知扯下了唇:“父亲您别开玩笑,明明是我和小莲花的婚礼,我准备了两个月,我们还拍了婚纱照,不信您瞧……”
他翻出存放婚纱照的抽屉,果然翻出一个相册。他迫不及待地打开,照片还是那些照片,只是……
少了另一个人的身影。
那些婚纱照都是双人照,有很多互动动作,少了一个人就显得很怪异。傅浅知怔怔地看着眼前这张照片,他记得是他把小莲花抱在怀里接吻,可照片里,他的怀里却是空的,他像是在拥抱亲吻空气。
他匆匆翻过几页,每一张照片,都只有他一个人。
他手一滑,相册掉在地上。
傅将军看到儿子这样,也有些不忍:“你们是有过婚约,要不是小瑜失踪了那么久,也该是和你从小一块儿长大……可现在小瑜和风行才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这都是命,你就认了吧。”
傅浅知完全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穿好衣服上的车,一路上靠在椅背上,脑子仿佛转不过来。
他透过车窗看见显眼的大楼广告,广告屏上摆放着一副巨大的婚纱照,主角是季清瑜和另一个男人。他认得那张脸,他查过那人的身份,叫风行。
他拿出光脑,网上铺天盖地都是季清瑜和风行的婚讯,没有他傅浅知的姓名。
一夜之间怎么会有这种翻天覆地的变化。
所有人都忘了他才是小莲花的新郎,风行莫名其妙顶替了他的一切。
傅浅知准备亲自去婚礼现场一看究竟,问问小莲花到底是怎么回事。
车最后停在一处教堂前,并不是他为小莲花挑选的古色古香的宫殿。
傅浅知匆匆走进教堂。他已经来迟了,殿堂内两位新郎正在交换戒指,众宾客在两侧鼓掌祝福。
傅浅知踩着红毯走进来,霎时吸引一群人转头瞩目。他环顾着教堂四周——神父,西装,红玫瑰,婚礼进行曲……典雅圣洁,处处透露着西式浪漫。
可没有一样是他为小莲花精心布置的。
他准备的一切就像泡影,一点儿用场都没派上。
季清瑜也转过头,看向走到他面前看着他的傅浅知,清俊的面容上透着微微困惑,他温声开口:“宾客席在那边。”
傅浅知看了季清瑜一眼,一言不发地转身走了。
那不是他的小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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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将军的儿子可能疯了。
蓝星贵族们达成一个共识。
他们本以为傅浅知一个人去流放垃圾星当了十年典狱长,最后又一个人孤零零回来已经是个笑话。没想到他好像还爱上一个不存在的人,发了疯似的找一朵小莲花,说那是他的爱人。
在翻遍整个蓝星都找不到踪迹后,甚至一个人开飞船踏上星海,要在整片茫茫宇宙中找一个人。
这不是疯了是什么?
所有人都以为傅浅知记忆错乱疯了,傅浅知倒是很冷静。
他还记得要和小莲花进行一次星际旅行,度过他们的蜜月。
全世界都忘了小莲花,可他还记着,他要履行和小莲花的诺言。
只是一个人的蜜月有点苦涩。
飞船孤独地遨游在星海。傅浅知独自坐在甲板上,望着无边无际的宇宙,无名指上戴着他们的婚戒,是那枚“真金”。
傅浅知低低道:“小莲花,你跑到哪儿去了?”
“我还等你回来……举办我们的婚礼。”
他看不见的是,一名眼尾带泪痣的红衣青年就坐在他身边,陪他一起看星河宇宙。
血玉镯嚎啕大哭:大魔王呜呜哇你也太狠了,就差一天!我们主神大人期待了这场婚礼这么久,你就不能迟一天等结完婚再完成任务嘛!
它没想到大魔王竟然会狠到这个地步,终生难忘竟然是这么个意思。
季清瑜最后的遗憾就是没能和风行结婚。和风行的婚礼当然不用容与去替季清瑜结,只要把和风行结婚的事告诉父母,he线就彻底达成了。
he线一达成,魂灯亮起,气运之子回归,世界线开始步入命运正轨,神使存在被抹去。
本世界的命运线就是季清瑜会和风行结婚,所以真正的季清瑜回归后,世界开始自动纠正所有人的认知意识。原住民们都只记得风行和季清瑜要举办婚礼,他们只知道季小少爷温润善良,而忘记容与扮演过的明艳张扬的模样。
可傅浅知不是原住民,他是主神化身,他记得一切。
只有他记得一切。
他在找一个已经不存在于这个世界,只存在于他记忆中的人。
血玉镯哭得肝肠寸断:呜呜呜我以后再也不帮主神大人说话,不给他火上浇油了……大魔王,你如果没打算和主神大人结婚,就不要给他希望嘛呜呜呜,他准备了那么久的婚礼,而且,而且你明明也很期待的……
容与托着腮,侧首静望身边的男人,悠悠开口:“小镯子,我当年连和你家主人大婚那日,檐下要挂什么样式的灯笼都想好了。”
血玉镯哭声小下来,抽抽搭搭的。
“后来,我满世界找太阳,所有人却都告诉我,世上没有太阳。”
血玉镯不敢哭了。
这么一听它好像,好像没脸哭……
血玉镯:大魔王,你看前面!
容与转过头,看见前方悬浮着一颗心形的粉色星球,静静停在他们面前,散发着淡淡柔光,美丽绚烂。
那是传说中的爱星。
传言只有真心相爱之人才能看到的星星,如果有幸遇见,就能够长长久久。
可傅浅知看到的时候,却已是一个人,莫名便有些悲凉讽刺。
“小莲花,我找到爱星了。”傅浅知刚笑起来,就又垂下眼眸,笑容漫出几分苦。
“可我找不到你了。”
容与凝视傅浅知无名指上的戒指,半晌,说:“小镯子,这次带走婚戒。”
血玉镯情绪低落:哦……
“这辈子陪你看星星了。”容与利落地起身,瞳孔中映出绚丽的心形星球,“想成亲,下辈子吧。”
“传送。”
编号7012世界,气运之子季清瑜,脱离无尽监狱,破解身世之谜,修改星盗法律,与风行顺利结婚,第二盏灯点亮。
第47章 棺人1 冥婚新娘vs千年鬼王
高亢的唢呐声刺破耳膜,魔音穿脑,奏的是喜乐,却凄厉得宛如奔丧。
容与刚过来就差点被这唢呐当场送走。
他素日在魔王宫听的都是丝竹管弦,靡靡之音,由三界最好的乐师所奏,绕梁三日,不绝于耳。
此等噪音,若敢污了他的耳,那是要整个乐班都要去冥界报到的。
容与不是忍耐的性子。他听得厌烦,直接一手拨开窗帘,一手掀起盖头,骂道:“都闭嘴保持安静,自己吹得多难听心里没点数啊?!”
“……”
乐声戛然而止。
那娇艳如花的新娘子开口斥骂,整个队伍都凝滞一瞬。
容与扫了眼,外头是个荒山野岭,缭绕着阴恻恻的白雾。抬轿的,奏乐的,个个身形单薄如纸,脸色苍白,长相跟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见他出声,都一致地用空洞的眼神望过来,面无表情,盯得人脊背生寒。
花轿也做得很有意思,檐下挂两盏灯笼。前头装饰红绸,红灯笼上面写着个“囍”,后头系着黑绸,白灯笼上面写着个“奠”。正看是顶喜轿,后看是副棺材。前边的迎亲队从篮子里抬手撒下铜钱,等轿子经过,地上留下的却都是白色纸钱。
红白相衬,一时分不清是迎亲还是出殡。
容与原以为是穿越到结婚现场,现在看来,结的还是个阴婚。他何等眼力,一眼就瞧出这整支迎亲队全都是纸人,真正的活人就他一个。
管他纸不纸人,阴不阴婚,反正不能叫这阴间音乐玷污他耳朵。容与对着一干阴森盯着他的纸人半点儿不虚:“看什么看?整不来阳间音乐就别整,再吹把你们通通烧了。”
放完狠话就把帘子放下来。
纸人们:“……”
这是它们见过最嚣张的新娘!
纸人到底是纸,一把火就能烧成灰,对“烧”字有本能的恐惧。容与这么一威胁,果真得了个清静。
他眼前是一片红,头上盖着红盖头,身上穿着女子的裙装,绣着彩凤,正坐在一顶摇摇晃晃的喜轿里。头发也梳成女子发髻,堆着凤钗步摇,垂下来的流苏随着轿子晃动叮当碰撞,泠泠作响。
指尖隐隐作痛。容与伸出十指,低头一看,鲜血淋漓。
……看起来有点惨。
容与腰间系着双鱼玉佩,腕上戴着血玉镯,两件首饰都是红色,与这身装扮很配。烈火戒指被他扔血玉镯里了,他怕几个世界下来带走的东西太多,带在身上不方便,干脆让血玉镯开通了个储物功能。
血玉镯早就把不提供帮助这件事抛到九霄云外,除了不能给大魔王解封——容与力量太强,万一控制不好毁灭一个世界轻而易举,它不敢冒险——其他方面提供一些小小外挂,它也不敢拒绝。
要是拒绝了,大魔王在主神大人头上讨回来怎么办?
容与摸过坠下的流苏:“这次是气运之女?”
血玉镯:……你刚刚不是说过话,是个男声么?
容与:“哦,女装大佬。”
血玉镯:原主没那癖好!等着,我给你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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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444世界,气运之子温意初。
这个朝代叫晟朝,背景有点类似于容与以前到过的一个世界里的宋朝。当今官家重文轻武,以致全国都奉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平民都想通过科举改变命运,一跃成为士大夫阶级。
但改革的春风并不能吹遍全国每一个角落,现代九年制义务教育都有漏网之鱼,更别提这是在古代。
此地名为岳西镇,方圆十里内著名的穷乡僻壤,极为贫穷落后。百姓面朝黄土背朝天,世世代代靠种地为生,地还不是他们的。
镇上的几家富豪乡绅就是地主,他们将田地租赁给乡亲们,每月收租就是一大笔进账。那几家地主联合起来垄断知识,不叫乡亲们读书识字,拥有走出小镇见世面改命运的机会。
若男儿们都去读书不去种地,他们找谁收租去?哪儿还有如今的安逸日子?
如此世世代代,地主都在剥削农民。一边是地主无所事事,鱼肉乡民,富得流油,一边是乡亲整日辛勤劳作换取微薄粮食收入,还要将钱粮的大头都拿去交租,日子过得清苦。他们无从反抗,也不敢反抗,手里的地都是地主家的,若得罪了地主被收回田地,一家人都要饿死。
几代人的压迫后,富的更富,穷的更穷。镇上的员外家里三妻四妾,小老婆一个又一个抬进门,看上谁,对方不同意就直接强抢。普通乡民却连一个媳妇儿都娶不起。岳西镇太穷了,姑娘们都想往外嫁跳出火坑,也没外头的姑娘愿意嫁进来吃苦。地里的庄稼汉光棍越来越多,到老都没能娶上媳妇儿的比比皆是。
偏这儿的人把娶妻看得比什么都重,生前达不成目标,死后也得达成,否则到了黄泉无脸见爹娘。有的活着娶不上媳妇儿,怕老了一个人地底下孤单,就会拿毕生积蓄买具女尸配阴婚,委托乡亲们给自己操办后事,死后也算有个伴儿。这算是好的,有的若连买女尸的钱都没有,缺德的会去掘墓偷。还有最令人发指的,活活勒死一个清白姑娘,给自己陪葬。
他们也不管什么缺德犯法,都快死了王法能奈我何?他们庸庸碌碌活了一辈子,早被磨得麻木不仁,只想完成自己的心愿。
这就是岳西镇,穷山恶水,愚昧无知,可怜可悲。
温意初是镇上唯一的读书人。他原是城里人,母亲早年病逝,父亲是个屡试不第的穷书生,好不容易考中了,一时激动,就给激动死了。
温意初就成了孤儿。
所幸彼时他年已十六,靠卖字画就能养活自己。他受父熏陶,也是自幼读书,三岁能识字,五岁能成诗,是远近有名的神童,自小就有入朝为官、报效家国之心。
温意初偶然之下来到岳西镇,惊觉世上竟还有如此愚昧荒唐之地,乡绅剥削,强抢民女,肆无忌惮。百姓无知,贫穷落后,还流传着阴婚新娘的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