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的崽崽铁打的爹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黎因浅墨

作者:黎因浅墨  录入:09-18

  特别是的沈飞玹,看着向东家的眼神总带着点似笑非笑,至少向东家这么觉得,并且以为沈飞玹气质斐然,他与沈飞玹对视的时候,意外的气势不足。
  就更不敢探听沈飞玹为什么对他阴阳怪气了。
  ——等他看到沈飞玹对言夙也是这般的时候,这心里一下就平衡了。
  菜色上来之后,向东家还因此多了几分兴趣,对梁飞和村长几人的推杯换盏,也是来者不拒。
  能被安排在首座的,要么是跟言夙关系好的,要么是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辈,向东家觉得跟他们搞好关系那是无论如何都不亏的。
  而其他十余桌的村民们,虽说言夙招待上不算热情——并没有挨桌挨个的来跟他们喝一杯——但这菜色可谓是热情的多了。
  他们好些人家除了年节的时候,寻常两三个月不见一点荤腥那是最寻常不过了。
  这会儿他们却是能敞开了肚子吃,哪怕是菜蔬,都比他们自家的油水足。
  ——就冲着这菜色的“热情”,就知道言夙只是不善言辞,只是有些羞赧,谁敢说他是怠慢大家,那是要被吐沫淹死的。
  酒过三巡,村民们一个个大着舌头举着酒碗向着言夙的方向说着各种恭贺的话,还有夸他今天的菜色好、酒力足。
  言夙只是笑笑,一一应下。
  大崽却是忽然跑出来,身后跟着一串萝卜头,手里抓着一个形状古怪的有些黑乎乎的鼓起来的东西。
  “爹,爹,锅被谢姐姐弄坏了。”
  ——厨房里帮忙的人,也单独开了一桌,就在宽敞的灶间里吃着。
  言夙也没关注那边发生了什么,只要不把谢渐雪和沈飞玹放在一个桌子上吃饭,就谁也不会食不下咽。
  看到大崽拿过来的,已经变形的铁锅,言夙也不甚在意。
  不说谢渐雪了,就是他也偶尔会把这锅给弄变形。
  ——这是他特意找铁匠打的,比大灶上的铁锅小一些、薄一些的铁锅,用来炒一些快手菜蔬,很是好用。颠起锅来,也省力不少,比较适合红鸢这样的女孩子用。
  言夙摸摸大崽的头,让他不要那么气鼓鼓:“没事儿,就是变了点形嘛。别急哈,爹有经验,搓一搓就好了。”
  向东家看着言夙轻声温和的安抚大崽的时候,就想接个话夸一夸言夙是个很和蔼的慈父,然而话还没说出口,就见言夙在那儿按铁锅。
  ——哪里鼓起/凹陷按哪里,崽崽再也不用担心家里铁锅变形啦。
  向东家的印象里,已经将言夙往较为厉害的那一挂去想了,毕竟是武林中人嘛,可武林中人“练功”的都是这样儿的吗?
  那铁锅虽说按言夙的描述,尽量往薄的方向上打,可毕竟是有技术壁垒,铁锅就是铁锅,不是寻常人用手就能按棉花似的随意摆弄的!
  向东家没忍住,伸手摸了摸那有些黑灰的、一看就是经常使用的铁锅。邦、邦、硬!
  言夙诧异地看了一下向东家,这是什么癖好?看上这锅底灰了不成?
  向东家颇有些尴尬的笑了笑,自己的手比脑子反应快,这也怪不得他吧?
  ——忽然对言夙说“不好吃不猎”的不甘,都少了好多哦。
  ~
  酒席的热闹一直持续到半下午的时间,言夙已经不太管这些喝了不少,又聊天到兴奋的男人们了。
  而向东家虽然心底还有最后的一丝倔强,不愿在没说服言夙的情况下离去。
  ——现在这个时候自然是回不去县城的,他原本的打算就是去镇上住一晚,他昨晚定下的客栈可还没退房呢。
  可他原本是打算高高兴兴地回去的呀,哪知道现在却被言夙拒绝,还是以一个他无论如何都难以理解的理由拒绝。
  站在言夙家门口的向东家整个人都透着纠结,也是这时候,又一架马车行驶过来,车辕上坐着车夫和一个小厮衣着的人。
  小厮有些迟疑地看着这边,问边上的车夫:“你可真确定了,就是此处?”
  语气里极为不信任的样子,实在不是他为难人,而是因为找错过,才耽误到现在,他也实在是忍不住带点怒气。
  车夫憨笑着:“是了是了,这次铁定错不了。”
  一群小孩子忍不住上来看马车——他们村中牛车较多,毕竟牛还能犁地,驴车都少之又少,更别提马车了。
  哪怕这并不是一匹高大的骏马,小孩们也是格外的有兴致,甚至好几个还拉了旁边太兴奋的小孩,低声说叫他们不要把院子里的小孩们招惹过来。
  “他们不带咱们玩,咱们就别让他们知道来了大马。”那个个头最大孩子,一把抓住声音最大的孩子,眼神扫过其他孩子,让他们都不准出声。
  言夙倒是知道了院子外的动静,特别是都送到了门口的向东家——又说不用他再送了,结果又不走。
  正跟梁飞说话的言夙,示意梁飞帮他招呼一下其他醉鬼村民,自己则是出来看情况,他一出现,那小厮就是一喜,这心也是真的落下了。
  当初他可是见过言夙的,连忙回头招呼自家掌柜的。
  临香楼的掌柜的靠在车里,已经有些昏昏欲睡,毕竟从广安县到这里哪怕在镇上休息了一晚,也颇有些旅途劳累的感觉。
  ——毕竟年纪是比向东家大好些的。
  车夫还找错了一次地方,更是让掌柜的连个吃饭的地方都没有,只有一些糕点垫垫肚子。
  这会儿听到终于到了对的地方,他才提起一些精神。
  一掀开车帘,看到言夙就露出一张笑成菊花的老脸:“言公子,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呀?”
  言夙:“……”其实你们是约好了来的吧?而且这问话都差不太多的。
  难不成,也是来跟他买什么药材的?言夙的脑中闪过这个念头,但又立刻否决了。临香楼的掌柜的要药材能干什么,难不成开始做药膳?
  向东家和临香楼的掌柜的同在广安县开店铺,那也是相熟的,这会儿自然是要打招呼。
  此前临香楼凭借一顿宴席,不说超越云鹤楼吧,但至少有了分庭抗礼的趋势。
  ——那天是不少人看到言夙和梁飞带着那么多的猎物进了临香楼,只是两人到底哪里来的,不少人最后只找到一个半路带过梁飞的车夫,对他们有印象。
  再往前,他们就找不到什么线索。那条路,三个城镇都能走,镇子下还各有不知多少的村庄。
  要不然他们也不至于到现在才找到言夙这里。
  而向东家多精明的一个人啊,心思一转就知道这临香楼的掌柜找来,怕是尝到甜头,还想要再来一次。
  不知道这掌柜的,想不想来一次熊掌虎头之类的“盛宴”,如此能吸引过来的人,可比鸡鸭野兔的吸引来的多。
  ——那些有钱人平时什么野味吃不到?可不就求这一份刺激嘛?
  而言夙,当临香楼的掌柜的能为那些肉付账,言夙还能对钱不心动?
  只是这事儿他得提醒这掌柜的,却并不能被言夙知道是自己做的。
  向东家想到这里,交代小厮跟那掌柜的小厮打听了他们的住所,就心满意足的走了。
  言夙看着向东家跟临香楼掌柜聊了几句就摆手告辞,也没多想什么,带着临香楼掌柜进了屋里谈话。
  ——经过向东家那就差贴着他耳朵说话那一遭,他就是再猜不到这些人来的目的,可也有点“经验”了,反正直接带去屋里肯定没错。
  沈飞玹就冷眼看着又一个小老头跟在言夙后面进屋。
  还是言夙一手搬着凳子,一手搬着放着茶水和瓜子桌子,稳稳当当又熟门熟路的放到了屋里之前放过到地方。
  ——位置准的都像是有了强迫症。
  而掌柜的话,也跟此前的向东家有异曲同工之妙。
  差别只在于,一个是要药的,一个是想要其他猎物的。
  ——倒是没有要什么熊、老虎之类的,但是獐子、麂子、鹿之类的那也是多多益善。
  “另外,如果有遇上大雁的话,希望言公子能帮着抓活的。”
  “咱们临香楼也偶会帮着办喜宴,有些主顾家也是想要用大雁下聘的。”
  他们酒楼跟猎户合作,这主顾家的少爷要是自己猎不到大雁,可不就需要从别的猎户手里买。
  言夙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这时候,赶了个酒席尾声的掌柜的才再次道歉:“本不该是这半下午的来拜访言公子,实在是太有失礼数,还望言公子原谅则个。”
  此前已经解释过是走错了地方,言夙哪还能再说什么,只摇摇头表示没关系。
  掌柜的这才问到:“今日看言公子家热闹非凡,且这屋,似是刚刚落成?可是蔡某有幸,赶上了公子家的乔迁之喜?”
  他没进屋,看到这空荡荡的屋子时,虽觉得这院子里热闹的厉害,可也没往别的方向想。
  ——一进了里屋,他就心道坏了。
  不过当时就给言夙塞银票未免太过唐突,也只好是等到事情谈妥后,再来郑重的说这事儿,再将银票递过去。
  也庆幸是此次出门多带了点,不然岂不是丢了大脸?
  他决定下次见到向东家要“算算账”,竟然不给他一丁点的提示?存心看他出丑吗?
  还在城中等着撺掇他的向东家:“……”
  受了两家之托的言夙,虽然在知道两家都送了不少银票,自己也不必再穷哭了之后,却还是连夜上了山。
  作者有话要说:哎,昨天玩了一下密室逃脱,被我妹未婚夫吓的我飙出女高音
  ……我把NPC小哥哥吓的落荒而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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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夜色下,言夙走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却如履平地,透着一股闲庭信步的味道。
  背篓里装着他进山来的全部收获,都是他距今为止认识过的草药,且都是年份可观的——那些草药苗苗,言夙也是下不去手的。
  ——要么留着长大卖更多的钱,要么留着等他的后山山坡开辟出来,给他做“种苗”。
  无论如何现在言夙是不会伤它们一分一毫的。
  天色渐明的时候,言夙走到一处断崖处,远远能看到一处炊烟袅袅和茅草的屋顶露出冰山一角。
  不过言夙也只是看了几眼便不再关心,低头找寻着一些会长在山崖石壁上的草药——总有些草药会生长在一些环境特殊的地方。
  幸运的是,还真的有所发现。
  言夙也不需要什么防护,一个翻身就顺着山崖往下坠落,他却丝毫没有慌乱,在“路过”那草药的时候,手脚用力一摁、一蹬石壁,原本只是崎岖但全无承重点的石壁上,就多了脚踩手攀的地方。
  就着自己造的新鲜出炉的着力点,言夙抽出药锄,小心的顺着草药的根茎开始挖掘,很快一株不伤分毫的草药就被挖掘出来。
  而就在言夙准备上去的时候,余光里忽然瞥到右下方的一抹金光。
  或许刚才阳光和角度的问题,言夙只看到一瞬间的光华闪耀,但他绝不可能看错,好奇的言夙索性就往常人一肩宽的石头上跳去。
  ——自然是没敢直接落在石头上,即便言夙已经控制着自己身轻如燕,可这石壁上的石头实在是松动的厉害。
  如法炮制了落脚点,言夙这才扒拉了一下大石头上的小石头。
  ——当然,说是小,可也只是相对这块嵌在石壁上的石头而言。
  言夙拨动了一下石头,金黄之中夹杂了一些碎石,这金黄的颜色倒像是沈飞玹给他说的黄金,他向孟清翰要的那“千金之躯”的千金。
  虽说还有其他黑黑灰灰的颜色,言夙想了想还是将它拿起来,准备带回去——拿到手里,言夙估算着这块一头粗、一头细的长型石块得有二十斤左右。
  倒是不好直接放到背篓里,不然一篓子的药材显然就要泡汤。
  言夙一手两脚,姿势稍微有些滑稽地爬上了山崖,将药草倒出,放下石块后才重新将药草装入背篓。
  ——虽说这块“金”跟沈飞玹所说的金锭子差的有点多,虽说他不至于穷的在地上捡一块石头都当成钱,但总归这点重量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带回去也不难。
  就算回去了让沈飞玹嘲笑一下他穷到这种地步,但也就当是长个见识。
  回去的路上,言夙开始打猎,不拘于是一只野鸡还是一只野兔,反正即便是临香楼不要,还有其他的酒楼要。
  ——临香楼要的野鹿之类,言夙也找了找。
  到最后言夙砍了一根脚腕粗的木头,两头挑着一大串的野味,顺着小道直接回了自己的新家。
  虽说还没有家具,不适宜居住,可也正因为如此,空旷的院子很适合放下这些野物。
  建来准备养猪的矮房关着一只鹿、两只麂子,隔壁的鸡舍自然就是野鸡野鸭和野兔的住所——野鸡和野鸭都比家禽善飞,言夙就没解开拴着它们翅膀的绳索。
  然后也不管它们互相之间啃咬翅膀上的鲜嫩草绳,转身拎着草药背篓,将一些寻常草药送到了霍老大夫那里,再去找了沈飞玹。
  “你帮我看看这个是不是就是你说的金子。”言夙很是直白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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