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为我痛哭流涕[快穿][穿越重生]——BY:西十危

作者:西十危  录入:09-23

  顾哥应该是和朝玉在一起了。
  他是有些迟钝,但该知道的还是知道了。
  康怜南还知道他们不说大概是为了照顾自己。
  他的运气真的很好。
  失落是有的,但更多的还是祝福。
  朝玉不喜欢他。
  康怜南以前不知道喜欢什么,现在他知道了,喜欢大概是种偏爱。
  朝玉会吃顾哥做的已经冷掉的饭。
  会坐自行车后座。
  会对着顾哥笑。
  会为顾哥一而再、再而三的破戒。
  ……
  明晃晃的偏爱。


第79章 霸总和他的顶流
  年轻男生找兼职还是很好找的, 肯卖力气赚的钱也不少。
  但他们仨没去租房。
  唱片发行后就渺无音讯,石沉大海。
  玻璃柜前面趴着三个年轻人,cd是纯黑色的, 一点都不花里花哨,主要是这样便宜。
  这是他们的第一张专辑。
  蹲半天都没人买。
  “我们还真是赔得底裤都不剩了。”康怜南欲哭无泪, “血本无归。”
  空气中飘着小雨。
  街道雾蒙蒙的。
  孙念姚心情不好, 她撑着伞, 远远的看见了她经常去的CD店前面有三个帅哥。
  风情各异,一看就是玩音乐的。
  “赔了多正常,火了才是做梦。”
  “……也是。”
  “可还是好惨啊。”
  “蹲两天都没人买,我们真的那么差吗?”
  “定价就比成本价高一点点啊。”
  “好了,有人来了……”
  孙念姚看见其中气质最温柔的小美人冲她笑了下, 抿着唇有点害羞的样子。
  她心跳快了两下。
  背着吉他的是个卷毛帅哥:“小姐姐,要唱片吗?”
  孙念姚以为是推销, 虽然很烦这些销售, 但三个人颜值真的很高, 她没有一口拒绝:“什么唱片?”
  小美人一听来劲了:“我们仨的歌!”
  新人?
  孙念姚确定没见过他们,心情虽然好了些, 她还是不是多想买:“不好意思……”她是来买自己偶像的专辑的。
  这个年头,很少人买实体了。
  “不要钱。”卷毛帅哥递过去一张纯黑的cd,“白送。”
  孙念姚愣了下,下意识去接,那人又把唱片拿了回去,她抬头,那人在笑了下,睫毛长卷,笑容懒散,
  他的瞳色是浅棕色的,多情温柔:“签名也白送。”
  孙念姚等他们签名,卷毛帅哥刷刷两下,小美人签的很认真还有点兴奋,一直不说话的清冷富贵花最后,他把名字签到了卷毛帅哥旁边。
  过了好一会孙念姚才意识到自己被作者本人送了张唱片。
  三人已经走远了,背影在烟雨中模糊不清。
  CD是纯黑色的,签字笔是白的。
  他们写字都很好看。
  “顾明乐。”
  “康怜南。”
  “朝玉。”
  *
  他们没在那个城市停留。
  梦想是唱歌,去很多地方唱歌。
  现实是残酷的,也是冰冷的,庸庸碌碌的是大多数人的生活常态,但至少可以选择自己生活的方式。
  青年旅社很便宜。
  一口五十块的小锅可以煮三个人的饭。
  饿的时候白面条加老干妈也很好吃。
  年轻人可能是真的穷,但也是真的硬气,想靠音乐吃饭就靠音乐吃饭,在天桥上卖唱也是靠音乐吃饭。
  他们比乞丐唯一体面的就是拿帽子接的打赏。
  四十分多岁干他们这事可能会被当成傻逼,但他们年轻,这个世界对年轻人要更包容一些。
  不驻点,旅行到哪里就在哪里唱,收入好时好几百,收入不好就几个硬币,一块、五毛,他们还收到过一毛的。
  今天收入就不好。
  刚还天气晴朗万里无云,转眼就下起了泼瓢大雨。
  康怜南冻得发抖,入冬了,寒风瑟瑟。
  明乐把外套给了康怜南:“披着吧。”
  康怜南实在冷,他把包放地上,裹着明乐的外套招呼两人过来坐:“我们先挤挤。”
  等雨小了,他们再回旅社。
  明乐本来想men一点的,但他不想感冒:“行。”
  他和康怜南披着外套坐在一起,屋檐下的雨噼里啪啦的,狂风大作,树枝忽闪忽闪的。
  明乐喊朝玉:“愣着做什么,过来啊。”
  他的风衣很大。
  朝玉不知道怎么就想起了流浪狗,他背着包,侧脸白皙,唇色很浅:“我不去。”
  他硬气的很。
  明乐也懒得管他;“你们喜欢夏天还是冬天?”
  鞋已经湿了,脚都冻麻了。
  康怜南脸色发白:“在冬天想夏天,在夏天想冬天。”
  热是真的热,冷也是真的冷,“还是春秋比较舒服。”
  “汪汪。”
  不远处两声狗叫。
  是三只流浪狗,俩大黄,一只黑白毛的。
  它们仨湿透了,但怕人,冲着明乐他们叫了几声就是不敢过去。
  还真有流浪狗。
  朝玉的看过去,眼尾微挑。
  明乐冲狗子招手,狗还是比较通灵性的,它们去了屋檐另一边,甩毛,凑一堆互相舔毛。
  左边仨人,右边仨狗,场面一度相当和谐。
  朝玉想了个名,《人与狗》。
  他大概没意识到自己笑了。
  康怜南渐渐的放开了,把朝玉当朋友处了,他捅捅明乐的腰:“我怎么觉得……他笑的……”不好形容,“反正就是不太好。”
  明乐瞥了一眼:“你可以直说,那就是贱。”
  朝玉笑得就是有点贱。
  康怜南:“……”
  你瞎说,你在胡扯,他没有这个意思。
  朝玉听到了。
  他走过去,窝在明乐旁边:“要互相舔毛吗?”
  康怜南没听懂:“什么?”
  明乐秒懂:“……“
  没忍住往仨流浪狗那边看了一眼,不能说有所相似,只能说一模一样,“……爬。”
  康怜南顺着明乐的视线看了过去,他也懂了。
  他笑了起来,拿出手机:“顾哥,朝玉,看这里。”
  两人看过去。
  咔嚓。
  画面定格了。
  大雨、屋檐,三个人,三条狗。
  他们一无所有。
  他们还有彼此。
  *
  张小星偶尔会关心一下明乐,具体方式是打电话:“顾明乐,萧同送我了辆车,跑车,两座的!你要不要考虑下被我包养?”
  他完全一副小人得志的老色批的样子。
  萧同和张小星同居了。
  他对这些话已经免疫了,拍拍张小星的屁股:“压着遥控器了,挪开点。”
  明乐让他滚。
  张小星滚了下:“我的跑车是红色,大红,骚气的很,说真的,你啥时候回来,我们见一面。”
  都大半年没见了。
  顾明乐也真够潇洒的,跑了那么多城市,虽然都是穷游,但比他这个社畜自由多了。
  明乐刚洗过澡,屈着腿,咬着糖。
  深麦色的胸膛隐约有水迹划过,光泽细腻:“不知道,看看吧。”
  首都,他们打算多住几天,租了个民宿。
  说起明乐就不得不提朝玉,张小星很是羡慕:“……你家那位呢?”
  明乐估计朝玉应该在客厅:“有事?”
  “我真的想不到他会陪你……”张小星说起来有些感慨,“就是风餐露宿、日晒雨淋的。”
  他说着,压低了声音,“顾明乐,不管你信不信,我跟着萧同见了不少人,就朝玉、朝玉那样的,家里肯定巨有钱。”
  明乐沉默了下。
  原剧情里朝玉其实没吃这么多苦,康怜南舍不得,他总是会给朝玉自己力所能及之内最好的。
  顾明乐对乐队也不上心,还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他们没有满世界乱跑,为了梦想不管不顾。
  现在不一样了,他和朝玉一起了,他有在改自己那些坏毛病,曾经熄灭的旧梦再次燃起。
  明乐笑了,是张小星没有听过的温柔:“不要开玩笑。”
  “我没啊。”张小星纳闷,“我认真的……”
  电话挂了。
  张小星无语:“顾明乐想什么呢。”
  ……
  顾明乐不傻。
  他其实也能感觉到。
  朝玉家可能真的很有钱。
  但顾明乐不会提,他经历了很多,知道俩人身份差异很大的话,很难走下去。
  光是三观就有巨大的鸿沟。
  他混过,也玩过,曾远远目睹过有钱人那五光十色的世界,是他这种穷逼八辈子都够不上的精彩。
  明乐装完深沉继续嗦棒棒糖,他问系统:“朝玉干嘛呢。”
  算算日子,也到了朝玉玩腻了要回去的时候了。
  有钱人可能会觉得普通人的生活很好玩,但他绝对不会一直想过这种生活。是别墅不香,还是游艇飞机跑得不快?
  系统等很久了:“他家里催他回去了,他的朋友喊他出来玩。”
  明乐把棒棒糖咬碎:“他同意了没?”
  系统在等,两秒后:“同意了。”
  “约在哪了?”这离朝玉出轨的日子不远了啊,明乐跃跃欲试,“统哥,我要去抓奸了!我要不要搞个直播,朝玉可是朝氏独子,我肯定会爆的!”
  系统:“……你怎么知道他要出轨?你们俩不挺好?”
  它又不瞎,朝玉对明乐蛮可以的了,虽然很不高兴,“我觉得他不会。”
  明乐看着傻逼一样地看着系统:“你以为朝玉会觉得这是出轨?”他笑了,“你以为朝玉会想和顾明乐过一辈子?”
  朝玉弟弟甜是真的甜,凉薄也是真的凉薄,“他前途无限、未来注定光明万丈,凭什么跟一个高中还没毕业、兜里还没两百块,还比他大六岁的男的过一辈子。”
  系统:“……”
  “这不怪他。”明乐望向客厅,“他太年轻了,他拥有的太多了。”他还不知道,有些事,有些人,即使再廉价,也只有一次机会。
  错过了,就是一辈子。
  系统不能理解这复杂的情感。
  反正剧情已经崩成狗了,它专心于自己起义事业,“我不是去搞起义了……我跟你说,我好像查到了一点了不得的东西!”
  “曾经好像有个大佬也搞过一次起义!”系统超级激动,“是个很牛逼的大佬!跟我们这些菜鸡有云泥之别,知道吗,你给他提鞋都不配!”说着,“……但资料基本被销毁了,好想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
  “他失败了。”
  “什么?”
  明乐的声音异常清晰:“他失败了。”
  系统:“……”
  这不可能!它不服,“你怎么知道!不要胡扯。”
  明乐恢复了笑容:“他要成功了就不会消失了。”
  好有道理。
  系统无语:“成、成吧。”
  *
  朝玉有个群,就是传说中京二代的群。
  汤战:朝玉你也玩够了吧?
  冯子旭:乐不思蜀了?
  薛渺:我有个小弟好像看见你了。@朝玉,您在卖唱?
  汤战:瞎几把扯,我们朝哥会卖唱?
  冯子旭:实不相瞒我也有个小弟看见了……
  陈好:真的?给个地址,我马上带人捧场。
  汤战:合着就我不知道?
  汤战:伯母快催死我了,你好歹冒个泡啊。
  消息刷的飞快。
  突然有个人放了张照片,拍的有点糊,但能看出来是俩男的,他们在kiss。
  黑皮卷发的男人很性感,衬衫扣子被拽掉了几颗,腰是腰,腿是腿。
  另一个是朝玉,他压着男人接吻,眼里满是情.欲。
  就两秒。
  朝玉:撤掉。
  朝玉走了一年跟没走没有区别。
  照片立马被删了。
  还有好几条道歉的信息。
  公爵,算是比较安全的会所。
  顶层包间。
  汤战惊了,翘着的二郎腿都放下了:“操,朝玉怎么和一个男的搞上了。”
  冯子旭也搞男人:“妈的,好色,我也想上那个男的。”他养着几个人,也算是极品,“等朝玉过来,我问他要不要换着玩。”
  薛渺是女孩子,追朝玉好几年了,
  她脸色不太好看,这他妈的,性向不对,彻底没戏了。
  包间很大,清一色的俊男美女。
  陈好在沏茶,他算是二代里比较文雅的。
  青年声音温润,不小不大,对着一群人道:“等会我们的朋友要来。”掏出来一张卡,“这里有五百万,谁能陪他睡一晚,这张卡就归谁。”
  “呼。”
  一大半人眼绿了。
  五百万,一晚。等会就是来了头猪,他们都会咬牙骑下去。
  汤战瞥了眼陈好:“他还用的着你给他找人?”
  陈好仍然悠闲:“玩玩嘛。就当是送他的见面礼了。”这对他们来说就是在玩。
  他们都开荤的早,就朝玉洁身自好,“对了,不是处的别上。”差点忘了朝玉有洁癖。
  他是想找乐子,不是给朋友添堵。
  圈里喜欢朝玉的不止薛渺,薛渺觉得自己没希望了,她红唇艳丽:“闻晨呢?”闻晨和他们这一派不太对付,但喜欢朝玉喜欢了十几年了,打小就追着朝玉后面,“打电话跟他说朝玉在找鸭子,问他来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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