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换下来喝了两个小时西北风的副队一脸高深莫测:“夫妻感情不和,旁人莫要掺和,不然下场如我。”
还颇为押韵。
池修雨体力极好,几个小时下来,渐渐有人跟不上,报告退出。池修雨点点头同意,自己去背包里拿水喝。
有几个学生,男男女女都有,站在篮球场边几个小时,就是为了给他递一瓶水,但池修雨半个眼神都没给,喝完水又回到篮球场,热切的视线从期待转为失望,徒留一地心碎。
“队长真受欢迎。”新队员羡慕又佩服。
“人家长得好,这是天然福利。”副队拍了拍他的肩,“这才哪到哪,以前还有一些很变态的追求者,连队长喝过的水瓶盖子都要捡嘞。”
众人齐齐陷入回忆,似乎,好像,貌似,那个连池修雨喝过的瓶盖都要捡的变态——就是他们的小嫂子来着?
不知不觉,天色入暮,黄昏暗淡,太阳浸泡在血一般的落霞里,倾斜的红光将篮球架的影子拉得很长。
“队长,那我们走了?明天见。”
男生们三三俩俩地告别,池修雨漫不经心地应了声,继续在原地投篮。
人终于走了。
篮球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精准地落进球框之中,最后砸在地上,不甘寂寞地跳了两下。
池修雨撇了撇嘴,没意思。
有人没人都没意思,打不打篮球也没意思。他的心不在这里,做什么都是在伪装。伪装成应该正常的自己。
这个时间了,他又不在自习室看着,姜离忧肯定早就走了。至于七张卷子?池修雨就没指望他乖乖做完过。
他去车棚推了自行车回家。池家曾经提过派司机接送,但池修雨最讨厌被管束,有权有势的富二代身份更会无意间拉开和同龄人的隔阂,他自己在有意识避免这些,平常都会和朋友回家,不过今天实在太晚了。朋友都已经走了。
回到家中,他把自行车停在后院花园。管家开了门,本想问“少爷,今天如何?”,但见他神色,就默默地把话咽了下去,转而地给他递了一杯温水。
他懂少爷这个神色,是心里有事。父母本位的缺失让豪门名义上的独子过早失去了当小孩的权利,池修雨从小学二年级起就知道不是什么事都可以往家里说。
父亲又在应酬,母亲要么是回娘家诉苦,要么是和其他富太太约着去逛街了,屋子里冷冷清清,没什么人味儿,就连他那便宜弟弟也已经消失很多天了。
喝完半杯温水,他去淋浴间洗了把脸,然后去客厅打开了游戏机。
管家征得他的许可,把饭菜端上桌。池修雨极端沉默地打完一局,蓦地摔了游戏手柄,也没打招呼,拿起车钥匙一声不吭地出了门。
他这次是骑的自己的车。
宝马1000rr,一款车身流畅得像豹子一样的机车。池修雨俯低身子,机车低沉咆哮着越过原野,小路两边是青黄不接的麦苗,原野上有一座高塔,被秋季傍晚烟蓝色的雾气笼罩,在视野里由远及近。
风从领口灌进来,冷针一般刺痛。他心中有种茫茫然的焦急,像要去赶赴一场不曾被知晓就要落幕的约会。
当他赶到银秋私立的校门口时,天空已经彻底被夜幕占据。血红的落日被黑暗包裹,最后一丝余晖即将消散。
这个时候的校园是很有几分可怕的,树影憧憧,好似鬼影,又像某种不详的预言。
池修雨摘下头盔抱在手臂里,一步步向自习室里走去。
自习室里竟然还亮着灯,白炽灯的光从窗户里泄出来,他的心跳不受克制地加快几分。
姜离忧本来趴在桌上,百无聊赖地解着题,听见有人进来的声音,抬起头看了一眼。
他淡淡地收回视线,继续趴回桌子上。
第19章
池修雨本来正向他走去,走了两步,觉得自己这么着急的样子很奇怪,就停下脚步,站定片刻,在裤腿边擦了擦汗湿的掌心。
“卷子做完没?”他装作漫不经心地问道。
走过去一看,姜离忧根本没在写卷子,草稿本上画满了涂鸦,一个小人把另一个小人翻来覆去狂揍,被揍的小人旁边还标了一个箭头,特地写出池修雨的名字。
池修雨:“……幼不幼稚啊,你是小学生吗?”
姜离忧深吸一口气,似乎在忍耐着什么。
池修雨毫无所觉,还拉了把椅子在他面前坐下来,正要开口,姜离忧倏地站起来。
“是,你一点也不幼稚,行了吧?”他把卷子在手上揉成纸团,砸到池修雨身上,被凶完之后先是委屈,然后越想越生气。
息烬都没凶过他,池修雨凭什么啊?
怒气酝酿好几个小时,正值爆发当口,就差个送上门来的导火线。
“写写写,写个屁的卷子。我不写了,以后也不写了!要告诉老班就去说吧,狗崽子,少来烦我。”
他提着书包离开自习室,站在校门口,给王叔打电话让他来接自己,但王叔的电话一直不通。姜离忧踢了一脚校门边的柱子,结果给他自己疼得不轻,眼泪花直冒。
池修雨在他身后追上来,拽了一把他手臂:“姜离忧,你闹什么脾气?!”
“我闹脾气?是我在跟你闹吗?”姜离忧半点不是吃亏的性格,柳眉倒竖,咄咄逼人,“所以你丢下我去打篮球就很对?池修雨,你不想来就别强迫自己来,跟着我坐着相看两厌有意思吗?”
“篮球场边站着的人那么多,你随便去挑一个,保准听得比我认真,还比我聪明,用不着你费心教。不如你就去跟老班说不想带我了,这样咱俩都解放,行吧?”
糟了,刚才踢那一脚真的太疼了,好像指甲盖给踢裂了。虽然是他自己发脾气踢柱子,但惹他发脾气的不还是池修雨吗?他这么疼都是池修雨害的。
池修雨总算知道为什么以前那些兄弟有了女朋友后三天两头愁眉苦脸,姜离忧发起脾气来,牙尖嘴利的刁蛮程度也不遑多让。
从前姜离忧是对所有人都骄纵,只对他和颜悦色。现在姜离忧是对所有人和颜悦色,只对他骄纵。
池修雨脸色沉沉,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抽什么疯还要为他特地跑回来一次。
门卫室的保安听见声音探出头来,见是小情侣吵架,为避免成为被殃及的池鱼,又赶紧缩了回去。
“行,你说的。”池修雨戴好头盔,长腿迈上机车,拧动把手,头也不回地开车走掉。
说走就走?等着他来安慰的姜离忧心里的怒气再上一层楼。
委屈,生气,指甲盖疼,还很想老公。
他蹲在校门口,抱着膝盖,放声大哭起来。
池修雨在后视镜里瞥见他难过又委屈地蹲下去,恍了一下神。就这么一迟疑的功夫,车子又窜出去老远。
最终,他烦躁地烦躁地啧了声,刹停车。把机车随意停放在路边,抛着钥匙往回走。
他心想,姜离忧果然只是嘴硬,现在心里肯定很后悔对自己发了脾气。
走到近处,看见姜离忧恶狠狠抹了一把眼泪。
“呜呜呜呜……池修雨,小王八蛋,别让我逮住你!我锤死你,混账狗崽子!呜呜呜呜,气死我了……”
池修雨:“……”
没等他走到近处,姜离忧很快站了起来。天空乌云密布,似乎就快下雨了,他不打算等王叔了,得趁着雨还没有落下来,赶紧回家。转身就走的时候,也没有发现不远处的池修雨。
黑云吞噬了最后一丝光线,乡间的小路阴恻恻的,颇有几分骇人。姜离忧问保安借了一只大功率的手电筒,照着前路回家。
泥土在潮气中氤氲出一股雨前特有的气息,群鸟低飞,空气里湿度很高,像一条冰冷的舌头在肌肤上缓缓舔舐,姜离忧暴露在外的肌肤上起了一层细小的鸡皮疙瘩。
姜离忧讨厌在下雨天外出,对狐狸来说,这意味着打湿皮毛。
不远处是一处村庄,稀稀拉拉坐落着几家农户。穿过这处村庄,还要再走一段山路,才能到姜离忧的别墅。
村庄的水泥地面十分破旧,杂货店也早早地关了门,电线杆上贴满了治疗不孕不育的小广告,发廊的霓虹招牌闪着艳俗的光。
姜离忧之前听班上同学提及过,这个村里的流氓小混混特别多,漂亮女孩子路过,在光天化日下都会被他们吹口哨占便宜。夜深人静的时候,千万不要独自一人路过村庄。
姜离忧并不放在心上,但他没想到自己的运气这样“好”,几个流里流气打扮的青年尾随着他,在一条小巷子里将他堵住。
“艹,是个男的……”
“男的怎么了?那张脸长得多漂亮,男的我也行。”
“好细的腰,好长的腿,好白的皮肤,跟小美女似的,呵呵,弄起来肯定带劲儿。”
他们的污言秽语丝毫不避讳着姜离忧,在这个年代,这个地方,是没有针对男性被侵害的保护法的,所以这些流氓这样肆无忌惮,甚至因为对方是男性,可以做出更过分的举动而兴奋异常。
可惜被选中的猎物并没有如他们预想中的一样露出惊恐神色,甚至歪了歪脑袋,好奇地盯着他们。
他歪脑袋的动作比起人类,更像是某种野生动物,棕色的瞳仁悄悄竖起,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出几分诡谲。
姜离忧的背包带子滑落下来,他弯腰捡包,皮带勒着衬衫,勾出一截细韧腰身,身后的人趁机把他的衣服扯了出来,后腰的皮肤泛着莹白如玉的光,看得周围人双眼发红,呼吸蓦然粗重。
其中一个脸上有着刀疤的男人上前一步,一只手放在他的肩头,就要将他揽住:“小同学,怎么这么晚了还一个人在外面晃?走,跟哥哥回家,哥哥请你吃‘大香肠’。”
□□的隐喻让在场众人都下流地哄笑起来。
一只冰冷的手横亘过来,挡住刀疤脸的手腕。池修雨出现在昏暗路灯下,脸色难看得吓人。
“你是什么人?”刀疤脸色厉内荏地喝问道,施加在他手腕上的力度如钢筋一般难以撼动。
池修雨将他手腕反手一折,对方立马杀猪似的痛叫出声。
积蓄许久的雨云终于倾盆而下,豆大的雨珠争先恐后地砸了下来,池修雨抬脚一踹,正中刀疤脸心口,对方像破袋子似的倒飞出去。
霓虹灯在漆黑的巷道中闪烁,是朦胧雨雾中唯一的亮色,池修雨称得上是气急败坏,音量都提高了两个分贝:“他来摸你你就让他摸,姜离忧,你他妈是傻逼吗?”
姜离忧真没想到,原来池修雨一直跟在他后面,他以为他早就走了。
姜离忧茫茫然地抬头看他,竖瞳在眨眼间变回温润无害的浅棕,尖锐的指甲也悄悄缩了回去。
“我还以为……你走掉了。”
“这是重点吗?幸亏我没走,艹,服了,他凭什么摸你?”池修雨说到一半,戛然而止。自知失言,胸口起伏几下,咬牙忍下。
几个小混混面面相觑。
“这臭小子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坏我好事!”
“咱们人多,上,弄死他!”
池修雨冷冷地抬眸扫了一眼,眸子里似乎有熔浆般金色飞速闪过,连他自己也没有察觉。
这样大的雨,姜离忧身上很快就被淋湿透了,他脱了自己的皮衣外套披在姜离忧身上,低声道:“老实点,别给我添麻烦。”
其实这几个小混混平时并非是这样莽撞的性格,他们欺软怕硬,换在平常,遇见池修雨这样的硬茬子,一般早就退了。
但是——
那个人披着他男友的外套,抱着手臂站在路灯下,微仰着脸。细密的雨丝落在他的头发、脸颊。
绯红的眼尾倦倦低垂,纤长的睫羽在眼睑下方投下一小片不辨喜怒的阴影。被淋透的衬衫紧贴在身,洇出极为美丽的玉色。肌肤雪白,而花苞一样的唇瓣却嫣红饱满。
太漂亮了。太美了。这世界上竟真有这样,足以叫人为他发狂的美人。
而要得到他,就必须解决眼前这个碍事的混蛋。
混子们打架从来不讲求君子之道,几人对视一眼,齐齐冲了上去。
池修雨手掌撑在颈侧,扭了扭脖子,嘴角一抹冷笑。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数量只是毫无意义的量词。第一个冲上来的小混混被他握住脖子,掌心猛击下巴,擦咔一声,一声清脆的骨裂脆响。
人体最坚硬的部位,膝盖、手肘、头骨。池修雨学的格斗不是以观赏为主,每一招最轻都是致残。他利索地解决掉剩下几人,低头看了看手指,一块倒茧被撕了下来,正在流血。
一群乌泱泱的倒地惨叫混混中,他就伤了一块倒茧,但看池修雨表情,似乎觉得伤的这块倒茧也很不应该。
雨越下越大了,阴冷潮湿的雨气似乎要淹没人的口鼻,汩汩雨水在小巷的地面上汇成小河,又通过井盖汇进下水道中。
“走吧。”池修雨皱着眉走过来,“我送你回去。”
他似乎没意识到,自己的瞳孔流淌着熔浆一般的金色。
但姜离忧注意到了,神色怔然,朝他走近一步。
错位的路灯照亮他的身后,露出一张神态疯狂的脸来。
极端的美丽,会让人绝望,也让人发狂。姜离忧之前无意间泄露了一丝九尾狐的气息,像埋伏的毒针,正酝酿到了发酵的时刻。
得不到,不如毁掉。
刀疤脸捉着一把匕首,刺向他的身后,而姜离忧还毫无所觉地盯着池修雨的双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