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世界的最强国家元首也不例外。
玛丽莲·梦露穿着缀满钻石的裸粉紧身裙在台上深情的唱着《总统,祝你生日快乐》,把第一夫人气得七窍生烟。肯尼思太太厌恶梦露,也不可能喜欢模仿梦露的玛当娜。
啧,玛当娜很聪明,她知道不可能跟小肯尼思结婚,也没想过要讨好肯尼思太太,睡够了就分手了,这么看来,没准是玛当娜提的分手?
很好笑啊。
于是偷偷笑了。
“你笑什么?”
“笑你这个笨蛋。”
肯尼思不懂。
“你想约会玛当娜,她就这么答应了?”
“嗯哼。”他自信的说:“没人会拒绝我。”
自恋狂!
“不过别说这个了。瞧,前面是中国剧院,梦露在那儿留下了手印和签名,你要去看看吗?”
当然要去的。
中国剧院的建筑风格很“美式中国”,倒不能说“丑”,但也没有美在哪里,只能说很符合美国人心目中的“中国建筑风格”吧。
这儿经常举行电影首映式,除了主演和主创之外,还会邀请很多明星参加。肌肉男表姐夫就经常接到邀请,玛丽娅跟丈夫一起参加过无数次电影首映式,算是肯尼思家族除了卡罗琳、约翰姐弟之外曝光度第三高的第三代。
玛丽莲·梦露的手印还在中国剧院前面的地面上。佳人已逝,只留下银幕上的迷人形象,和一些遗迹。
以及扑朔迷离的死亡之谜。
真有趣,与她传出绯闻的肯尼思兄弟和她一样,死因成谜。
张文雅蹲下来,用自己的手掌比划了一下梦露的掌印:差不多大小。
肯尼思拿出相机,为她拍了照片。
她抬头一笑,站起来,“你知道我们中国人怎么看待她吗?”
“说说。”
“可怜的大美人,被美国总统兄弟始乱终弃,死因成谜。”
他先是皱眉,继而抱着她闷笑。
他确实有点介意梦露的事儿,但她开口说到梦露,他又觉得不过是一个早就去世的可怜女人,犯不着恨她。他不喜欢梦露是因为梦露带给他的母亲极大的羞辱,但本质上是他父亲的问题,没有混蛋父亲,母亲也不至于受到如此刺骨的羞辱。
“你看乱七八糟的小报太多了。”他温柔的说。
张文雅忍不住要大笑:他们现在也是八卦小报常客呢。
一旁有人拿着相机在拍他俩,不是狗仔队,看着就是游客。哎呀,被人发现了!
*
晚上在好莱坞的餐厅吃饭,表姐夫跟人合伙开了餐厅,有好几家连锁店,表弟去吃饭当然不需要花钱。
事先打过电话,餐厅经理为他俩留出一张僻静的靠窗的餐桌。
晚餐吃的很高兴,就是吃到一半发现有人在窗外猛拍他俩:是洛杉矶的狗仔队。肯尼思很不高兴,叫过餐厅侍应,让她出去把狗仔队赶走。
狗仔队离开了窗前,跑到马路对面去拍了。
这是免不了的,张文雅也已经很有觉悟了,他们只要不是跑进餐厅里来拍,她也没什么所谓。
“明天去哪里玩?”她兴致勃勃的问。
“你想去看看电影是怎么拍的吗?”
“想!”用力点头,“我还没有见过呢。不过他们不放假吗?”
“放假,或者可以去电视台看看,电视台不放假。”
“电视台没什么好看的,想看电影或是电视怎么拍的。”
“玛丽娅说明晚为我们举办一个派对,会邀请很多明星。”
“明星……都有谁?”
“金·凯瑞,汤姆·克鲁斯,德鲁·巴里摩尔,桑德拉·布洛克。”
她忙说:“我喜欢桑德拉·布洛克。”桑德拉是目前好莱坞最火的女明星之一,1994年出演《生死时速》后火爆全球。
这也是她为数不多能记住名字的现代明星。
“你想见谁都可以告诉玛丽娅,让她邀请。”
嘿嘿,肌肉男表姐夫是好莱坞大牌明星,情商高人缘好,大家都很给面子;再说了表姐可是肯尼思家的一员,指定不会有人拒绝。
*
美国王子和未婚妻来了洛杉矶度假,这个消息不胫而走,好莱坞一大堆人都打电话给玛丽娅和阿诺德,问他们什么时候开派对,他们都非常想见到小肯尼思先生。
肯尼思十一年前在洛杉矶住过一个夏天,当时他很受欢迎,但没有现在这么受欢迎,也就是那个夏天认识了玛当娜。
他们还都请求玛丽娅一定确认张文雅也会出席派对。
等到张文雅晚上回了比弗利山庄,便发现客厅里堆满了包装盒、包装袋,管家说很多人送来了礼物,指名是送给张小姐的。
张文雅大为吃惊,“什么人送来的礼物?”
肯尼思随手拿起一只礼盒,上面附有卡片:送给阿妮娅·张女王,唐纳德·创普。
打开礼盒,是一件金光闪闪的吊带礼服裙。
“这是谁?”她拿起卡片,创普,这个姓怎么这么耳熟?
“你在纽约见过这个姓,他家有个创普大厦,做房地产的。”
张文雅想拍大腿:好家伙!这不是日后会成为美利坚总统的那个大富翁吗?
“你认识他?”
“见过几次,不是很熟。”
“他们为什么送礼给我?”
“不为什么。”
“可以留下吗?”
“喜欢的留下,不喜欢的捐了。”
好简单粗暴。确实,好像对他们来说,不会退还别人的礼物,不喜欢就捐了。你送礼必定想达成什么目的,但我收不收礼都不影响我该干啥。直接送现金肯定不行,所以他们不会送现金。送礼物指名送给她,是因为肯尼思同志已经是国会议员了,国会议员收到的礼物价值高于三十美元都要上交国会,或者自己掏钱买下。
其他礼物也是很多礼服裙,搞得好像她缺一条礼服裙一样,没创意。
也有送鞋子,送小羊皮手套,送缎子手套,总之从头到脚都有人送。
还有人送手表,上万美元的手表一送就是一对,男女各一,给张文雅整不会了:这送的也太贵啦!
第316章
◎渣爸爸说聘礼必须有◎
国会职员一年也只有两三万年薪, 去年1998年财政年度,美国贫困线是四口之家年收入低于一万六千六百美元,全美目前有百分之十二的人口属于贫困人口, 这一对手表的价值便超过了贫困线。
肯尼思倒很是无所谓, “他们太有钱了。”
签了她新书电影版权的制片公司送的普普通通,只是送了果篮和香槟、巧克力。一些演员送的五花八门,从Jimmy Choo的高跟鞋到巴宝莉风衣, 有人送了自家农场产的蜂蜜(有点意思),还有人送了一条红宝石手镯。
这时候宝石还不算贵,宝石颗粒也比较小,胜在设计新颖精巧, 以黄金打造的蛇形开口镯,蛇身错落镶嵌碎红宝石和碎钻石, 蛇目是两颗稍大的马|眼型红宝石。
很别致,张文雅一眼就喜欢。
肯尼思探头看了看红宝石手镯, “很美, 戴上吧。”为她戴上蛇形手镯。
“这要多少钱?”
“别问价格,honey。”亲昵的点了点她鼻尖。
“送礼一般是有所要求。”
“是啊,会是什么要求呢?”
嘶, 临时考核吗?
她想了一会儿, “制片公司现在对我没有什么要求了,可能。演员……有些可能是希望我考虑他们做主演?”
“可能。”他扔下一只蒂凡尼蓝的礼盒,“别管这些了,来吧, 上楼, 你该睡觉了。”
拖着她上楼, 很快洗洗睡了。
因为她出血的缘故, 今晚没有做床上运动。第二天天刚亮,肯尼思便起床出门跑步了。
他跑步回来,张文雅还没有起床。他吃了早餐,用托盘端了早餐上楼。
“honey,该起床了。”
她头发凌乱,睡眼惺忪,“几点了?”
“快到八点。”
“哎呀!还早呢!再让我睡一会儿。度假的秘诀不就是每天睡到自然醒吗?”
逗笑他,“每天睡到自然醒,听上去不错。吃一点再睡。”
是有点饿了,她挣扎了好几分钟,终于决定吃一点再睡。下床刷了牙,回来坐在床上。
早餐是煎培根、水煮蛋、奶油玉米、半只橙子、一把树莓、一杯咖啡,分量不多。不喝咖啡,吃了奶油玉米和树莓、橙子,用湿巾擦了嘴和手。
说是吃完了接着睡,可现在又没了睡意。
躺在床上,听着浴室里哗哗的水声。男人跑步回来一身汗,去洗澡了。
唉,有点烦恼。
女人除了每个月的那几天,还会有各种突发情况,会痛经,会莫名出血,还会有天知道什么情况。要是男人还不知道体贴,那就真是哔了狗了。
目前为止他做的还不错,几乎无可挑剔,她也不是鸡蛋里挑骨头的那种,虽然有时候确实嫌弃这个男人太直男了,但直男的好处就是你知道他在想什么,对付他倒是不难。
这次渣爸爸来美国,一方面是来跟她一起过中国新年,一方面是跟……嗯,跟泰德叔叔谈了谈,未来女婿做翻译。爸爸不让她听,说这是两家老爷们之间的谈话。哼,好稀罕吗?
她问肯尼思他们到底说了些什么,他一开始不肯说,被她利诱了一番,终于说了,张晓峰不希望他们太早结婚,要等她法学院毕业,他回去请易经大师计算好几个黄道吉日,然后发给泰德挑选。约翰父亲早亡,渣爸爸说叔叔为父,当然要跟泰德商量。泰德叔叔表示一切尊重他们中国的习俗,肯家完全配合。
就这?也值得神神秘秘的?
张晓峰还说要有准备嫁妆的时间,上次她结婚太匆忙,娘家几乎什么都没有准备,这不是中国人嫁女儿的习俗。还有中式结婚礼仪,按照中国风俗,肯家要准备彩礼和聘礼,还列出了一个礼单,聘礼的范围,彩礼的范围。
张文雅当时就想,你们被忽悠啦!当然她这个女儿肯定不能拆老爸的台。
古代聘礼是订婚前送给女方的礼物,有实物有钱,送的聘礼越多越表示重视这门亲事。渣爸爸之前就嘀咕,虽说新时代新风气,不要求什么聘礼彩礼了,但从聘礼彩礼上可以看出对方到底重不重视你,没钱少给,有钱多给,不能不给。谁要是被忽悠了,说新时代女性不要这些虚的,那就傻了!
查理婚前赠送给她的华尔街公寓被他当成聘礼,马马虎虎他才算满意。
这次,他要求的更细致,而且不是什么房子或是钱,聘礼要求四样美国特产,四样张文雅喜欢的物品。聘礼满意了再来谈彩礼,彩礼满意了就可以挑婚期了。
泰德和约翰叔侄俩都被忽悠的点头答应了。
嘻嘻,爸爸倒是考虑的没错呢。
其实这就是个“投入成本”问题,你越花费心思准备礼物,就会越爱对方。古代聘礼要求的更多是“诚意”,讲究的男方会按照古礼送上一对大雁,大雁被视为深情的动物,而且要求未婚夫亲自射下,实际考验的是未婚夫的体魄,这是古代人民的智慧。想也知道亲自射下空中的大雁有多难,真的能做到的男人不多。自从大雁被换成鹅之后,考验未婚夫体魄这一项就废了。
张文雅已经考验过小肯尼思同志的体魄了,这一项用不上,那么就该考验他的诚意啦。
张晓峰要求未来女婿准备四样他认为最珍贵的美国特产,别说肯尼思,就连张文雅都不知道标准答案是什么,她对此很感兴趣,不知道他能拿出什么来。
还有四样她喜欢的物品,她想着她喜欢什么呢?好像什么都可以,也没有标准答案。
*
肯尼思洗澡出来了,只在腰上围着一条浴巾。
“honey,还没有睡着吗?”俯身吻了一下她的唇。
头发上的水滴滴在她脸上,她喊了一声。
他笑,“哎呀,抱歉!”抽了两张纸巾为她擦脸。
男人的脸很英俊,胸肌也很大,就是洗了头发,头发乱乱的,还卷卷的。他一直是个卷毛,头发浓密,发色从小时候的浅金棕色越变越深,现在是深棕褐色。每天早上要使劲打发蜡才能把卷毛弄得平整一些,法学院毕业后就把头发朝上梳,大概是因为露出额头会显得成熟一点,助理地区检察官不能再是个毛头小子。
他用干毛巾擦干头发,毛巾便随手扔在地毯上。他的生活习惯很不好,被伺候惯了的大少爷,东西乱扔,衣服乱扔,哪脱扔哪,她是不会给他当女佣跟着他收拾的,他爱扔哪就扔哪,她也不念叨让他随手收拾,他要是不收拾,就扔到白天让清洁工来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