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说著一种语言,我却读不懂,也许那就是某种永恒,爱情的苦痛的永恒。
雷霆在这同一夜幕下,可是感觉比星星还遥远,我能看见星星,却看不见他,能感受星星的孤寂,却感受不到他的丝丝暖气。
他在那遥远遥远的远方正做什麽呢?也在看星星吗?或是看比星星更美丽更温润的公主?
“梅哥?”外面传来称心细小的声音。
我打开门:“怎麽了?这麽晚还没睡?”他披散著头发,裹著件肥大的袍子,睡眼朦胧的模样。
“是啊,这麽晚你怎麽还没睡?我就是来问你呢!”称心轻轻地打著哈欠,“太子看你的房里还亮著灯,让我过来问问,要真是睡不著,他就过来陪你下棋聊天,千万别胡思乱想的,苦了自个儿,伤了自个儿,别人可不心疼。”
“没事。”我笑笑,“瞧你困的,快回去睡吧,禀告太子说我没事,就是喜欢熬夜罢了,没事的。”
“真的没事?”称心总算睁开了双眼。
“真的没事,快回去吧。”
“那我可真的走了,你也快点休息吧,熬夜对皮肤可不好。”
称心摇摇晃晃地回去了。
被他这一搅,我原有的一点点倦意也全跑光了,我吹熄灯躺回床上,想起太子的事,更是烦心。
太子强势霸道也就罢了,可他像现在如此作为,倒让我不知如何应对了。
我知道他想要什麽,我也不是迂腐的教条,死守著什麽贞操,而是不想对太子敷衍了事,这区区贱躯有何宝贵?重要的是心,是情感上的回应,这点上我自认是做不到的。
太子大概对唯命是从的男人女人们烦腻了,想寻点刺激,我的拒绝或许激起了他的征服欲吧?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他现在肯定在这麽想。
为了保有我唯一的人格,为了保持对他的尊敬,我绝不能答应。
可这样活著真苦,在这死牢一样的宫中我还能坚持多久?
真想大哭一场,痛痛快快地哭,哭尽所有地忧郁和烦恼。
只是,为什麽掉不下一滴泪呢?
从雷霆走後我还从没哭过呢,真是奇怪,在雷霆面前,我就像个泪人儿,动不动就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自己都为自己太女气著恼,可一看见雷霆,那泪就不听使唤自个儿争先恐後地往外跑,非把他的胸膛哭湿非等他柔言软语哄著才肯露个笑脸儿,现在是怎麽了?
难过的要死,心一片片地碎裂,就是流不出一滴泪。
是我出息了?坚强了?
还是生命已经干涸了?
人不能仅仅为了感情活著,可是没有感情的生活还是生活吗?
我翻来覆去地睡不著,便努力为自己活下去找个事做,民生大计还轮不著我,我能做的只有私人琐事,做什麽呢?
对了,写书!
写关於雷霆的书。
我无仲尼之才,编撰《春秋》,更无司马之力,写就《史记》,只能记录自己生活中的点滴碎屑了。
这麽一想使我兴奋起来,我翻身下床,点燃灯走进书房,铺好纸研好墨,拿起笔却落不下了,写什麽呢?
我对雷霆一无所知,从奇怪的初会到後来对我莫名的宠爱,以及对我再三的容忍,都是我不明白的,我不是水灵均,像水大哥那样的人,如果有人对他百依百顺还说得过去,可是像我这样一个平庸、性格又超级恶劣的男孩子有什麽魔力可言?
雷霆身上有著迷,可是我没揭不开,以後更无机会了。
我把笔扔到砚台上,落寞地坐下,再一次感到绝望。
我长叹口气,正要起身回卧室,灯忽然灭了,真是怪事,我嘟囔著到桌上摸索火石,一个温热的东西猛然掩住了我的嘴,我的心忽悠一下就窜到了咽喉,正要挣扎,一个低低的声音在我的耳边说:“梅娃娃,是我!”
“梅娃娃,是我!”那熟悉的亲切的声音如一道电流贯穿我的全身,就算如来佛祖降临也不会令我如此惊讶和狂喜了,那颗原本悬在喉头的心此时干脆跳出了身体,我亲眼看见它“!!!”地急跳。
“雷哥哥?”我胆怯怯地问一声,惟恐这只是一个美梦。
“别出声,闭上眼。”果然是雷霆,这低沈而充满磁性的嗓音我一辈子也不会忘。
我乖乖地闭上眼,有太多太多的疑问,暂且不管了,都交付雷哥哥就好。
雷霆扛著我(是扛著,滋味挺不好受,我事後才觉得),腾上跃下(大概就是传奇话本中所说的“飞檐走壁”吧?),我想雷哥哥可能是要把我“偷”出东宫。
不知过了多久,雷霆放下我:“好了,睁开眼吧。”
我睁开眼,发现自己正站在一间房子里,一桌一椅一床,好象客店模样。
“这是家小店,咱们稍微休息一下,明日再出京城。”雷霆解下了黑面纱,一张俊美的脸满是征尘,胡茬很长,两颊深陷,可是那双幽深的眼睛却愈显得精光四射,在里面我看到同样在燃烧的自己。
“雷哥哥?”我双手抚摩这他的脸颊,心如同手一样的颤抖,“真的是你?不是我在做梦吧?”
雷霆俯下身吻我,那双唇是干裂的,夹带著尘土味,我努力想回应他,双唇却抖得支撑不住,然後我尝到咸咸的苦涩,是泪,却不知是谁的。
“小东西,让你受苦了。”雷霆的唇在我耳际低喃,惹的我终於哭泣起来,原本的细流变成了洪水泛滥,两个月积蓄的思念、忧虑、惊恐一泄而下,止也止不住。
等我哭够哭足哭倦了,雷霆才把我抱到床上,他转身要走开,我一把拽住他的衣襟,雷霆回头笑笑:“我洗洗脸,不走。”
直到雷霆洗刷完毕挨著我躺下,我的一颗心才重新放下来,我本想仔细看看他,眼皮却打起架,不消片刻我便失去了意识。
等我醒来时已是日上三竿,我睁开眼发现自己正窝在一个宽厚的胸膛里,昨夜的记忆纷至沓来,我抬起头,看见雷霆仍在沈睡的面容上满布疲倦,可以想见为了救我他吃了多少的苦。
我轻轻地吻著他飞扬的剑眉,高挺的鼻梁,憔悴的面颊,最後落在微抿的唇上,我轻轻地吻,满怀著幸福和感恩。
当我欲移开时,一只大手却把我紧紧压住了,温软地唇突然变成了炽烈的火,紧紧缠住我的唇我的舌,我不由自主呻吟著,禁欲已久的身体终於苏醒过来,饥渴的需索著爱抚。
“呵呵……”雷霆突然笑起来,满屋的春情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我胀红著脸瞪他,恨他的不解风情。
“看来他没有得逞哦!”雷霆说,我随即明白了他指的是太子,不即有些恼他信不过我:“你再晚来一天,说不准我就答应他了,他可比你温柔多了。”
“呵呵……”雷霆咬著我的耳朵,“如果那样,我会对他乱动别人的宝贝施以小小的惩罚的。”
“什麽惩罚?”我傻傻地问,我是他的“宝贝”吗?呜……我已经高兴地不知东西南北了。
“身首异处。”
“啊?那不是?”我瞪著他,这太疯狂了吧?仅仅为了我他要去刺杀太子吗?
“不信?”
“信。”我再次投入他的怀中,“雷哥哥,有你这句话我死而无憾了。”
“嘘──”雷霆的声音中带著颤抖,“以後不许再说这个字,梅儿,你不知道,我接到秦松的信,得知你进了东宫有多惊恐,不是怕你畏於权势,正相反,我时时刻刻害怕的是以你的刚烈,万一太子用强,你就选择轻生,我日夜马不停蹄地赶路,惟恐延误一刻锺,万幸,我急时赶到了,你安然无恙。”
“是的,哥哥,”我也哽咽了,“我不说了,再不说了,以後没你的同意,就是死神八台大轿来抬我,我也会把他赶走。”
雷霆被我孩子气的承诺逗笑了,“好了,快洗洗脸,咱们要出发赶赴玉门关了。”
“雷哥哥,你这样私自回来延误了军情,岂不会招惹大祸?”这才是从见到雷霆就压在我心底的忧虑,雷哥哥来救我固然好,可万一他被皇上处以军刑那就得不偿失了。
“不会的。”雷霆自信满满地说,“有秦松在,他可是不比我逊色丝毫的将才,而且还有一群年轻有为的朋友相助呢,其中就有你牵挂不已的水大哥哦!”
“啊?”我双眼一亮,“水大哥也到边关了麽?”
第八章
“水大哥也到边关了呀?”我兴奋不已地问,所有的忧虑被这意外的喜讯冲得淡然无痕,“他还好吧?没什麽事吧?”
“没事,好得很呢!”雷霆笑著用湿毛巾给我擦脸,我只顾拉著他问东问西,“他正交桃花运呢,俊男美女都围著他转。”
“真的呀?”我更兴奋了,“都是些什麽人呢?我就说嘛,像水大哥那样的人怎麽会少人爱呢?”
“到那儿你就知道了,是一些和你差不多大的年轻人,一个二十,一个十八,一个十七,十七岁的小男孩可比你俊美的多哦!”
“啊?”我瞪圆了眼,雷霆只顾闷闷地笑,“人家俊美是人家的事,你只有干眼馋的份吧?”
“怎麽这麽说?”雷霆没想我会将他一军,“你的雷哥哥就这麽没有吸引力嘛?”
“有吗?”我用手揪他的胡子,“瞧这胡子拉查的邋遢样,会有人要吗?何况还是个三十好几的老头子!”
“小坏蛋!”雷霆佯怒地瞪我,“刚刚是谁偷偷地吻邋遢老头子了?是谁赖在老头子的怀里又哭又笑的?不羞!”
“没错,是我,我那是大发善心,将你这没人疼的老头子收拾起来照管著,怎麽啦?该羞的是某人吧?”
“哈哈……”雷霆笑著一把擎起我,“两月不见,你是越来越牙尖嘴利了,功力渐长哪!”
“雷霆,咱们快走吧,我怕太子的追兵赶来。”我担心地说。
“没事。”雷霆抱紧我,“我已留书给他,况且这事他是不敢张扬的,当今皇上最恨这个,他只能吃哑巴亏。”
“是吗?”我仍然有些顾虑,万一太子向皇上呈报雷霆擅离职守的事,岂不麻烦?
“不会。”雷霆似乎看懂了我的心,“太子有把柄在我的手上,那可是攸关生死的机密,他不会笨到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的。”
“这就好,那咱们就快点出发吧,真想早点见到水大哥。”
“瞧你,”雷霆皱著眉看我,“一提水大哥就兴奋成这样,雷哥哥就全不放在眼里了。”
“嘻──”看雷霆这麽大的人吃醋真是可爱,我踮起脚尖想吻他一下,却只吻到他的下巴,气地我干脆狠狠地咬了一口。
“疼!疼!”雷霆夸张地低喊。
“你看,我这不是很疼你吗?”我笑眯眯地说。
“啊?你就这样疼我呀?”雷霆哭笑不得地皱著脸,“小坏蛋,先给你记下这笔帐,等著我一并收拾你。”
“不怕!”我得意地笑,“你才不舍得。”
“这麽有自信?”
“当然。”
我简直快乐疯了,冰天雪地一夜间变成了繁花如锦,幸福地我目眩,以至前往玉门关时全然未觉旅途劳苦,看山山含情,望水水含笑,连马儿都跑得格外起劲。
因为我马术欠佳,被摔了一次後,雷霆就坚持两人共乘一骑,靠在他温暖厚实的胸膛上,我的心就像翻飞的蝴蝶,美不胜收,情不自禁地唱起歌。
雷霆说我的歌声就像蛙鸣鸦叫,我才不理,我高兴就唱,唱得云儿溜走,路人遮耳,嘿嘿,没关系,我独乐乐就好。
说起马,还有个小故事。
雷霆的战马是出名的大宛马,名叫“骋风”,黑亮黑亮的皮毛像上好的绸缎,体格威武雄壮,气势俨然有王者之风,可就是倨傲的紧,对别人还好些,对我是凶恶倍加,每每**前就仰天长嘶,一开始我还疑惑,不知哪儿得罪了这尊神,後来看它对雷霆的驯良模样,才恍然大悟,原来它在吃醋!
我给雷霆说,雷霆笑得断气。
在京城给我买了匹枣红马,虽然温驯,脚力却太差,在城外碰巧遇到一匹雪白的骏马,较之“骋风”更显神骏,我和雷霆都喜爱的很,便花了高价买下,起名“雪影”。
我骑在“雪影”上得意太甚,朝“骋风”示威,马一加速,便被狠狠地甩了下来,万幸,没有大碍,只是蹭破点皮。
从此雷霆就不许我单独骑马了,让我和他共乘“骋风”,也奇怪,自从买了“雪影”,“骋风”对我的态度大为改观,和善了许多,我仔细琢磨此中蹊跷,忽然想起“雪影”是匹母马,看来是因为找到了新情人,才消除了对我这旧情敌的敌意。
我不骑“雪影”了,却不舍得拆散这对“情侣”,便把两匹马系在一起。
其实我是想把“雪影”赠给水大哥,水大哥喜白,白衣白马,人潇洒马神骏,一定美不可言。
渐行渐远,繁华淡去,人烟转薄,四野越来越荒凉,长安不见,玉门将至了。
和这对“新婚燕尔”的马相比,我和雷霆应算是“老夫老妻”了,不!应该说是“老夫老夫”了。
虽然说“小别胜新婚”,可是两个骨瘦如材的人抱在一起,那滋味真的不怎麽好受。
雷霆笑我是人比黄花,那他则是人比秋草。
我还罢了,一向身体单薄,可看著强健的他突然消瘦如此,使人真是揪心的疼。
为了补偿这两月来的损失,我们一路走一路吃,吃的不尽是山珍海味,入嘴却一样的香甜可口,吃到了玉门时,雷霆已稍显恢复,脸颊丰润了一些,我紧悬著的一颗心才总算有了些著落。
玉门关。
古之征战要塞。
据说此地原本很繁华,和楼兰国毗邻,後来一场沙尘暴不仅掩埋了楼兰国,也把此地变成了一片沙海。
除了守城将士,来此地的多是过路商客和寻宝者,这些寻宝者很多是亡命之徒,想寻到楼兰旧址,挖出皇宫珠宝,可怜的是都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去,更不幸的就沙埋白骨,成为孤魂野鬼。
我原以为在这荒凉的边塞,必是冷冷清清,人肃马哀的,谁知刚踏入关门,就见人来人往,街边卖小吃的,卖日用品的,卖江南丝绣的,卖西域香料的,琳琅满目令人目不暇接,在一条大街旁居然还有杂耍的,那爬竿的小孩约莫七八岁,在竿上不时抓耳挠腮学小猴样,逗的围观众人笑声不断,鼓掌声和叫好声更是不绝於耳。
“雷哥哥,这儿好热闹呵,怎一点也不见征战痕迹呢?”我大为疑惑地问。
因为生逢盛世,我对战争并不了解,仅有的一点概念还是从书上看来的,记忆犹深的是魏武帝“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的诗句,那景象和眼前的情形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
“早不打了,大仗只打了一次,突厥惨败後便纳降求和了,如今已睦邻友好,突厥首领是位识时务之俊杰,他在位时是不会发动新的战争了。”雷霆若有所思地说。
“一定是他畏於雷大将军神勇盖世,自惭形秽,才投降的。”我骄傲地说,心中更是美不可言。
“你呀!”雷霆笑著摇头,“我还没居功自傲呢,你倒先夸口了。”雷霆虽然语带责备,口气却是愉悦的,他一定明白我的感觉。
“迫不及待要见水大哥了。”愈是接近目的地,我的思念愈是强烈,我还要好好向水大哥赔不是呢。
“呵呵……”雷霆笑得很是诡异。
“怎麽了?”瞧雷霆的态度大概不是什麽坏事,我也就不怎麽著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