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之咒————狂野之钻

作者:狂野之钻  录入:04-10


  值得怀疑的还不止这一点。他们的创业路始于大学时代。开始时两人都很喜欢打电脑游戏,后来发展到主动联系一些小软件公司做外包,给他们翻译制作从国外引进的单机小游戏和电脑应用程序方面的软件。那时他就惊人地发现杨思不仅仅是英文水平非同凡响,还同时掌握着好几种外语。在电脑方面的知识广博精深得让他觉得他们课本上正在学的东西对他来说都是小儿科,甚至他怀疑是不是考试时他故意答错几个题让他自己得不了满分。他也常收发一些来自国外的电子邮件(那些连他都保密的)。


  渐渐的他们看到了电脑游戏的巨大商业前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他们的目光也转向了客户群比单卖游戏光碟收入更广阔更具稳定性的网络游戏。至此他们的游戏时代正式开始。游戏不仅仅是供闲暇时的消遣,也成了可以养家糊口的经济来源。


  毕业后不久,他们就成立了属于自己的网络游戏公司,并成功地让自主研发的网络游戏迅速成为当时国内几大热门网游之一。

  问题也就出在这儿。有开公司的打算时,韩江算了算这几年他们俩攒下的钱,免强够买几台服务器,还能剩点零花的,其它的就别想了。那时他提出来想向家里要,被杨思拦住了。随后杨思不知从哪儿弄来的那么多钱,真的很多,只要没钱了就可以去银行提,就像银行是杨思家开的一样,花得他心里直后怕。每一笔支出的款项账上他都记得清清楚楚,一分钱都不放过,购物发票和收据足足塞满一抽屉,他就怕哪点儿对不上了,他和杨思怎么进的监狱都不知道。还有那些杨思不知从哪儿网络来的精英人才,天降神兵般地居然能在一个刚刚成立,只能开出点生活费的无名小公司里埋头苦干,真是让人匪夷所思。看杨思和他们相处的状况,不像是上级对下级,说是朋友觉得他和那些人之间还不够那么亲密。似乎用部门间的协作来形容他们的关系更恰当些,他也说不清为什么会用这句话来表达他猜测的事,单纯的直觉。


  转眼间几年过去了,公司的业绩越来越好。由一个小公司,变成一家拥有近百个员工的大公司,经营范围也扩大了不少。

  细心的韩江发现每年收入的纯利润中,杨思大约会划出30~40%做后蓄津费(意味着这笔钱是投资新项目和‘救急’的‘不动产’),再划出10~20%做他的个人薪水,总会保持着50%的资金不知所踪。表面上这100%的纯利润都收进了他杨思的荷包里,可实际情况就像上面分析的那样,杨思生活上很节俭,唯一算得上“侈奢”的就是那间房子,好像他守着他那间“宫殿”就能长出金子来似地。


  这也是他韩江作为枕边人才有的透视眼功能,外人是万万看不到的。想来当初杨思死活不让他融资也有这个神秘支出的原因吧。

  这么一路推来,杨思的身后应该有一只幕后黑手,呃,黑手难听了点,还是叫幕后大老板吧。是那个人给杨思投的资,招幕的人才。可是这么大块肥肉他为什么不自己吃呢?满口的肥肉总比半口的香吧?而杨思这臭小子还真就死心塌地地给他卖血卖命。


  嘿,他韩江是想不明白了。

  再次环顾整个房间,完美还原的古巴比伦风格,让人有种穿越时空的错觉。

  说不清为什么,他极不喜欢待在这间屋子里,尤其是看到这根马尔杜克神像柱,心情会变得莫名的沉重。

  遇到杨思以后总会做些奇怪的梦。当梦里的白衣人用手中的长矛贯透了他的胸膛时,凉意、疼痛、绝望、释然……甚至搀杂着喜悦的情绪全部汇集在心脏处,再随着炙热的血液喷出体外。


  杨思为什么要叫他“亚述王”呢?

  从他第一次和他讲梦境里的事时开始,从未改过口,语气中是那么的平静,那么的自然顺口。

  他为什么不叫他埃及的法老王?或者就地取材地叫他巴比伦王也好啊?为什么偏偏是亚述王呢?

  他把梦境里的人的服装画下来过,并在网上找到了相关的图片,梦里那个白衣人穿的正是古巴比伦的服饰,而他穿的也正是古亚述的服装。

  天啊,要他如何解释这种巧合?他十分确定他对考古真的什么兴趣也没有,也不曾特别关注过西亚地区的古代史。可是为什么……为什么?

  杨思也不是不做梦的,在他的梦里,他常听到他在喊一个人的名字。起初他没在意,以为是他在梦里背单词,时间长了,他发觉那个外文单词是一个人的名字。自己的爱人在梦里喊别人的名字当然是件很不爽的事,可他没和杨思提过,也许那个名字的主人是杨思以前的恋人,揭了他的疮疤,两个人都会不好过。


  杨思,迷一样的人啊!

  第 7 章

  由于路上堵车,杨思到公司的时间已不早了,刚踏进一楼的电梯按完楼层键还没来得及按关门键时,一团黑影飞扑进他的怀里,冲力使他本能地在后退中紧紧地抱住来人。


  “对不起,对不起,我要迟到了。”

  电梯平稳上升中,来人后退一步站定,看了眼按键灯亮着的数字。“真巧,我们同一层?再见,谢谢你。”说话间电梯门打开,他像来时般,一阵风地跑走了。

  处在巨大震惊中的杨思在电梯门要合上时赶紧按下开门键,冲进走廊,无奈早就没了那个人的影儿。瞥了眼左手无名指上的蓝钻,它还泛着淡淡的绚光与雾气,表达着对旧主久别重逢的喜悦和泪水。


  真的是他吗?看蓝钻这兴奋劲儿是没错了。可是今世我们是没有缘分的,为何我会遇见你?在他拥他入怀的瞬间,前世的记忆排山倒海般涌入他的大脑。尽管时空不同,面孔不同,它还是能凭着体内的灵魂认出他。


  理了理心绪,杨思快步往公司走,到门口时正巧碰见一个有点眼熟的女孩提着纸篓往外走。公司的职员每天早上都要轮流值日的。

  “早上好!”女孩笑着和他打了声招呼。

  “早上好。”杨思面部微僵地回礼。左手无名指上的蓝钻闪了一道耀眼的红光。老天!她……她不是自己的王后吗?他巴比伦王汉谟拉比阿穆鲁六世唯一的妻子。

  她也转世了,不,她转世是很正常的事,可四个人转世后同处同一时空同一地点就显得太不寻常了。

  他们是夫妻,却也是情敌,因为前世他们都爱着刚刚跑走的那个臭小子!

  今世的她,在看到他时眼中已没有了畏惧与怨恨,有的只是自信与热情。乌黑的长发,红色细钢丝边眼镜,白色T恤与牛仔裤,给人感觉很舒服,不是那个在宫中出没如幽灵鬼魅般的女人了。


  走进办会室后第一件事就是翻开昨天韩江给他的招聘资料,照片上果然就是那两个人——孙彦和吕瑶。

  “有意思。”杨思咕哝着,打开电脑,从监视器画面里找出两个人的镜头。平日工作时他会随时打开监控系统,在十二画面的视频图里看看有没有正在摸鱼的家伙。


  拉近镜头看着两个人的脸,心中骂道:韩江你这个笨蛋!偏偏把这两个人招来,四个灵魂碰到一起不知会有怎样的未来,连他手上的蓝钻也预见不到吧?对了,看看他在干什么。打开韩江的监视镜头,里面的主角正在和秘书交待公务。真没天理,明明是自己先出的门,看样子却是他早到的?难道这一路上自己都在用蜗牛的速度前进吗?


  视线从吕瑶飘到韩江,再在孙彦的脸上停留了好一会儿,杨思泄气地叹了口气,关掉视频,打开游戏网号,继续给他的异世界帅哥练级。

  今世是今世,别指望因为前世的关系要我对你们手下留情,能力不行的话,两个月后你们两个一样得走人。还有你,韩江,基于这次的教训,下次的员工招聘面试,我决定亲自去。


  三千七百年前

  第二章

  三千七百年前

  你的智慧与勇敢,让我决定把你留在身边。

  公元前十八世纪

  西亚大陆

  发源于亚美尼亚高原的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之间是肥沃富饶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其绝大部分分布在今天的伊拉克境内和叙利亚东北部。东起伊朗高原西缘,南抵波斯湾,西达叙利亚沙漠,北至亚美尼亚山区。地势低平,平均海拔200米以下,从北向南倾斜。巴格达(现伊拉克共和国首都)以北为上美索不达米亚,也叫亚述,以南称下美索不达米亚,也叫巴比伦尼亚,简称巴比伦。


  巴比伦城

  北郊

  汉谟拉比拉了拉肩上的小布包,握紧左手的短剑,走累了的他在茂密的椰枣林里随意坐在一棵树下休息,刚拿出水袋,就觉得头顶一疼,接着一个圆滚滚金灿灿的椰枣跳到他眼前。


  哦?很幸运哦,正好他有点饿呢!

  还没等他伸手去拣,突觉头上恶风不善,本能使他迅速地就地一滚身,躲开该物的攻击。在与地平线等齐的独特视角中,他看到他刚刚坐的地方已被一大串椰枣占领。


  唉,他只不过想吃掉先掉下来的那颗而已,就来了这么多要为它报仇的后援团。

  在他从地上爬起来时,空中传来一个清朗的声音:“喂!你没事吧?”

  汉谟拉比寻声抬头,阳光透过枝叶间纵横交错的缝隙挤进来,刺在他的视网膜上,使他不得不眯起眼,抬手遮住阳光:高大挺拔的椰枣树顶上好像有个人在向他招手。


  “再站远一点!”

  他依令而行,向后退,视线也从变宽的视野中看到放在树后的芦苇筐。

  随着砰砰砰的几声还在耳膜承受范围内的响声,几大串椰枣落在他身前,接着一道人影利落地从树上爬下来。

  有着不同于常人的浅栗色微卷的中长发和特属于少年正在发育中的清瘦灵活又充满青春气息的身体的人儿转过身。

  汉谟拉比惊得倒吸一口冷气。本以为是同样漾着青春气息面庞却出乎意料地附着一张殷红如血只露出两颗茶色眼球的鹿皮鬼面。他下意识地握紧了手中的短剑。

  少年的双眸笑得像天上的月儿般弯弯的,闪着玩味儿的光芒。

  “呵呵,你是第一个见到我没有尖叫的陌生人。”

  “……行路久了,口干,没叫出来。”迅速恢复状态的汉谟拉比打趣地道。

  “哦?”这回轮到少年一愣,没想到他会如此作答。上前几步,抬手。

  汉谟拉比右手按上剑柄。少年瞟了眼他的动作,继续他想做的事。

  “别动。”少年白皙细致的手抚去他颊上的土,再摘掉他发上的草茎,之后转身走回树下把那几串份量不轻的椰枣放进芦苇筐里,特意揪了两颗大的抓在手心,轻松地把筐背在背上。


  “那,这个给你,润润喉,也算我为它砸到你而道歉。”少年用衣袖擦了擦椰枣光滑的皮,递到汉谟拉比胸前。

  这——不是奴隶的手。

  莹白得能看清血管脉络的手,半透明且修剪得十分漂亮的指甲和指腹上那薄薄的茧,预示着他家境宽裕却不养尊处优。

  接过椰枣,汉谟拉比不客气地吃起来,吐出核时肚子里一点也不给面子地咕噜噜地叫了起来,声音不大,但足够身旁的人听清了,他一时尴尬地红了脸。

  少年茶色的眼眸中又盈满了笑意,唯一开在这张恐怖鬼面上的两扇心灵之窗,如清澈的神泉般不时地向外溢出波光与灵气,掩去了原本看来十分凄厉的面容。

  “家里还有烤鸡和大麦酒,要不要来尝尝?”

  “谢谢!”在旅途中习惯于随遇而安的汉谟拉比没拒绝少年的邀请,何况他对这个少年的家庭,因何戴着面具都十分感兴趣。

  “走吧,你是旅行者吗?”少年边走边问。

  “何以见得?”汉谟拉比回问。

  “你的打扮。”说罢他再上下打量他几眼。

  他等着他的下文。

  “若我说是去远方寻亲的呢?”

  “一个人吗?在路上也许会遇到盗贼的。”看他靠近他时他手按剑柄的架式怎么都和寻亲扯不上边儿。

  盗贼吗?在巴比伦的势力范围内他会让他们消失的。

  “在想什么?”少年见他沉默不语于是问。

  “没有,你猜得没错,我是旅行者。”

  “那你一定去过很多地方了?”少年脸上的两汪清泉又漾满灵动的神采,不过紧接着暗了下去。“看你也没比我大多少,说不定一直是在巴比伦城里旅行的。”

  这小鬼的嘴巴还真恶毒,他既不是路痴又不是胆小鬼,干吗总在巴比伦城转悠?汉谟拉比忿忿地想着,他把他看得比树叶还扁!“你住这里?”他不确定地问。

  第 9 章

  往椰枣林深处走了一阵子,眼前出现一片非天然的开阔地,在东侧太阳升起的方向有一座小神庙,挨着神庙的北侧有一排泥砖房,远处是小片的田地,广场上铺满了正在晾晒的大麦。


  “是啊。”少年带他进了神殿,把芦苇筐放在一旁,虔诚地对殿上供奉的农神坦姆兹躬身一礼。

  “我叫帕斯恩。”

  “嗯?”汉谟拉比对他的举动有点反应不过来。

  “你呢?你的名字?在神的面前不能说谎。”

  原来他打的是这个主意,他能说自己的名字吗?当然不能。对不起,坦姆兹神,您心里知道我叫什么就好了,不用再说一遍了吧?灵机一动,想到普遍被传颂的史诗《吉尔加美什》,他脱口道:“我叫吉尔。”他取了发音的前几个音节。


  荼色的瞳孔一瞬不瞬地射进汉谟拉比的黑潭里,半晌,他目光放柔。“信你。”

  汉谟拉比心里松了口气,在这个少年的身上散发着一种神秘的神圣气息,在这个小小的,破旧的神殿里,他的存在犹如天神降世般庄严肃穆,让他说完谎后有着不小的心虚。


  “我们可以开饭了。”转瞬间少年身上的神圣气息一散而尽,取而代之的又是那种活泼灵动的感觉。

  他把汉谟拉比让进神殿左侧的一个房间,不一会儿端来了烤鸡、面包、椰汁和大麦酒,还有一盘洗好的椰枣。

  嘿嘿,吃饭了,看你还不把面具拿下来?汉谟拉比盯着少年的脸。

  约有半柱香的时间,他们两个就这么一动不动大眼瞪小眼,相看两不厌地看着对方。

  “吃啊,不合你胃口吗?”帕斯恩先耐不住地问。

  “你也吃啊,哪有主不动口客先食的道理?”他面具下的样子已勾起他十二分的好奇心。

  “啊?你吃吧,不用管我的,我不吃这些。”帕斯恩说。

  “那是吃什么?”不吃食物?难不成他以天地之气日月之精裹腹?

  “吃人。”

  “什么?”汉谟拉比额上滑下一滴冷汗,不是真的吧?

  “呵……”帕斯恩倒了一碗大麦酒,双手捧到汉谟拉比眼前,尽地主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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