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毅读过《人性的弱点》,但是在另一个世界的第一晚,他还是犯了一个错。
曲伦郡想留在清芷阁过夜,并不是对清毅有什么企图,而是为了掩人耳目。可惜,这一点点不同寻常的地方,因为清毅的毫无意识,有一天会在“蝴蝶效应”的作用下,变成德克萨斯州上空的一场龙卷风。
因为第二天要去骑马,害得清毅一整晚上都在发梦,梦见自己穿着最骚的一套野战服,却趿着一双拖鞋,时而匍匐前进,时而蹲在墙角准备偷袭,整整一夜睡得极不安稳,他可能自己并不知道,夜里说着梦话,大叫着“FollowMe”、“GO、GO、FIRE!”,早上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床上睡转了180度方向。
整装那个待发,但是一直不见曲伦郡的人影,清毅心不在焉地坐在书案前看书,手里焦急的不停地拨弄着另一本书。
一直到太阳已经三尺高了曲伦郡才出现,手里拿着一个锦盒。
“大哥,你过来吃午饭的吗?”清毅明知故问。
“你很着急?”
“怎么可能~”
“这个,是你要的东西。”曲伦郡将锦盒放在案上,打开。
“哇!你们古人可真聪明呀!”清毅从盒子里拿起一支用卷纸包裹条状墨芯制成的简易铅笔,“我只说用石墨加点粘土烧制,没想到你们还真的做出来了。”清毅高兴地在一张白纸上随手涂鸦了几笔,“牛人呀~古人的智慧真是强大。”
“那工匠试了几次,才制成了这几支,可中意?”
“嗯嗯!”清毅随手在纸上龙飞凤舞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曲伦郡探过头看了看,“用这种东西写出来的字,与毫笔不太一样。”
“肯定有差别的。”
“你那个世界的人都用这种东西写字吗?”
“嗯,用起来方便,携带也方便,毛笔或者书法只作消遣娱乐。”
“虽然不太一样,但是你的字也别有风格。”
“你也可以试着用这种铅笔的,他们有人说,擅长写书法的人,写这种硬笔字也一样漂亮。”
“真的?”
“让那个聪明的工匠再多制一些,比用毛笔方便多了。说不定以后这还是一条生财之道呢!”
曲伦郡拿着那张写着“清毅”二字的白纸,牵牵嘴角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清毅无意中的一句话,倒真是点醒了某个人。
“今天说好要带你去骑马。”
“啊?有这事?”清毅故意眨眨眼反问道,“我还以为是我记错了呢。”
“你果然很着急。”
“怎么可能~~”
“走吧,下人已经准备妥当。”
隆昭府的马厩内养了六匹马,清毅不认识这些马的种类,但是远远便瞧见一匹白鬃黄尾的黑马,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阳光下,毛色光泽闪亮,外形极为英武俊美,和那些在电视里出现的、要用快放镜头才能显现出急驰奔跑的演员马完全不是一个档次。清毅对这匹马几乎是一见钟情。
下人们一见王爷带着叶公子出现,赶紧自觉地牵出两匹马,其中一匹就是清毅相中的。
“它有名字吗?”走近后,清毅一边问着一边想伸手去摸那匹马。
“别动!”曲伦郡眼疾手快,将清毅的动作拦下,“他若不熟悉你,你这样突然伸手去摸他,会吓着他。”
“哦!”清毅赶紧缩回手,“那……”
“用这个”,曲伦郡从下人端来的盘子里拿起一小块苹果,“别用手指,放在掌心里喂它。”
那马儿有一人多高,见着生人,有些提防,纤细的马头左右摆动了两下,大而明亮的眸子瞪着清毅,鼻子里还响出一声,开始的时候清毅往前试探着走了一两步,那马儿也小小的退了一两步,清毅只好慢慢地将手臂伸出,马儿的嗅觉很灵敏,闻着苹果的香味,低下头颈晃动了两下,然后小心翼翼的慢慢嗅近掌上的苹果,见这生人没有恶意,便伸舌舔食苹果块,温热潮湿的气息触得清毅掌心痒痒的。
“还有吗?苹果块。”清毅养过一只白色的波斯猫,那母猫傲得很,想理你就理你,不想理你,拿再好的鱼干撩它都不理你,不像这马儿,既温顺又通人性。
“再喂他一块就差不多了,”曲伦郡似乎被清毅阳光灿烂的笑容感染了,“他应该会喜欢你,试着摸摸他的额间。”
“嗯!”清毅伸手触摸着马儿黑色的毛皮,光滑柔软,透着马儿极强生命力的体温,“它有名字吗?”
“乌骏骊”
“好名字,骊~”清毅顺着乌骏骊的毛皮摸到它的脊胁,“这里,好像是它的翅膀。”
“骊,是指黑色的马,这种马又叫天龙马,人称它肋如插翅,日行千里。”
“我可不懂马经,但是我知道他一定是匹好马。”
“想骑上去吗?”
“可以吗?”
“当然,不过你要小心,第一次骑乘,上马很重要的,过来我教你……抓住这里,马鞍上的铁环还可以帮你保持平衡,左脚,记住一定要用脚尖内蹬,如果乌骏骊受惊或拒乘跑开,你最多是摔一交,但是如果你全脚套都进蹬内,被拖蹬是非常危险的。明白吗?”
“嗯!”
“来,试试吧。”
清毅和乌骏骊的配合一直到第四次才成功,骑上马背后,曲伦郡在一旁指导,“小走的时候,脚尖踩蹬,上身直立坐稳,两手紧提马缰,左转向左拉,右转向右拉,如果要停下来,双手同时勒紧缰绳。”。
试着在马厩内走了几圈,清毅兴奋的很想纵马一试。
“不行!今天你只能在院子里练习小走。”
“不会吧,只是这样走来走去,也叫骑马?”
“如果乌骏骊在街上受惊,以你现在的技术,你有把握制住它?也许是踩踏伤及他人,也许是你自己受伤。”
“……什么时候可以出去呢?”
“可以的时候自会可以。”
诡辩!
清毅极度不愿意,但是也没办法,只能骑着乌骏骊在院子里来来回回的走着。
晚上,清毅趴在床上让满月给揉着腰,“骑了一天,真是辛苦啊。”
“师父以前可从来不会骑马的。”
“以前为什么没有学骑马?”
“师父很怕马。”
“……我怕老鼠吗?”
“嗯,师父对长毛的活物都怕。”
“……”
清毅无语的当口,门外传来曲伦郡的声音,“苑儿~”
“满月去开门。”
“诶!”满月刚转身。
“等等,如果他问起,就说我睡了。”
“嗯!”
门外隐约听到一些人声动静,片刻后,满月返来,手里拿着一支小瓷瓶。
“这是啥?”
“王爷给师父的伤药。师父今天骑马哪里受伤了?”
哪里,不好意思开口的那里,清毅接过小瓶,微微一抬眉,这个曲伦郡!
第九章:失宠
一连三天,白天的时候曲伦郡陪着清毅练习“骑”马,晚上的时候上了灯,曲伦郡便回栖玥阁歇息,这种反常现象,已经成为王府的下人们之间最头版的八卦新闻,天天悄声议论,柴房里遇见了嚼两句,厨房里遇见了嚼两句,连茅房里遇见了都会嚼两句,就好像蒸隔下面烧沸了的水,因为盖着锅盖,所以只看到一股股热气腾上来,却看不到“咕咕”冒出来的泡儿。
这些泡儿们自娱自乐,个个都喜欢拿这些并不多见、不用花钱的话题当作消遣,男人也好,女人也罢,一个样,因为这些,清芷阁扫地的小兴子成为除了“叶苑”以外最受关注的对像之一。
“小兴子,过来给哥哥说说,昨个儿又是咋回事?”厨房伙头周大贯“吧嗒吧嗒”刚啃过鸡屁股的油嘴,微眯着小眼,虎爪一拍上小兴子的肩,“哥哥们都看得起你,你竖子痛快直了的说了,要不然,拿扁担板架了你。”
“伙头哥,我的好哥哥,你就别拿话挑激我了,主子们的事儿,我们作下人的嘴上漏大了风,还不得卷铺盖滚蛋呀。”小兴子虽说满了十八岁,但因为小时候家贫人贱,营养不够,长到现在个子和十五六岁没啥区别,再加上和熊腰虎背的周大贯一对比,整个人的体积看起来更加瘦小。
在王府里,周大贯呆得年数不少,满满扳着指头算下来,这大字不识的汉子居然在王府里混了六七年,所以,除了齐伯,府里的下人们也都敬着他是元老,厚薄都会给三份面子,再加上周大贯为人直爽,不拘小节,心眼也不坏,平日里总是私下做做东,烧些小酒小菜,和自家兄弟们喝几杯,划几拳,所以府里的下人们都拿他当大哥,有什么话有什么事也都寻着他商量。
“你个小羔子,哥哥烧的鸡屁股你没少吃,就会说漂亮话,那之前从堂里漏出来的风,都是蛤蟆吹的呀。”
“周哥~~”小兴子为难的笑笑,“那之前的是之前的,都是废话,如今可不敢再乱说了。”
“哦?为啥?”
天黑后,下人们有些早早睡下了,而有些,还是愿意呆在一起小小的喝几杯,就好像周大贯这样干粗活的下人们,如果月初手头不紧的时候,说不定会出去耍两把骰子,现在月尾,只能就着厨房里的边角余料给自己做点下酒菜,天黑后聚在狭小昏暗的役房扯扯聊聊。
人都有好奇的,周大贯一句为啥,把周围几双耳朵都勾了过来,小小的桌几旁围了一圈脑袋,“你们不知道~”小兴子夸张地做出一付惋惜的表情,“王爷呀,三天都没在清芷阁里过夜啦~~”
“真话?”旁边一个伙夫忍不住插上嘴。
“真的!千真万确!我可是亲眼见到的。”
“你这小厮皮又看见啥了?”周大贯一巴掌挥在小兴子脑后,“尽他妈说些废话。”
“周哥,我是真看见了,清芷阁里一上灯,保证没半个时辰,王爷就得出来。”
“出来?出来上哪儿?”周大贯问。
“上哪儿我可就不知道了,听说是上栖玥阁歇下了。”
“为啥不上昭福阁呀。”另一个下人问。
“这主子们的心思呀,咱们还是不要猜的好,猜也猜不到。”
“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呀,”一个拣落叶的下人感慨道,“我要是娶了老婆,天天晚上陪她睡!”
周大贯一脚踹到那人屁股上,“也不洒把尿照巴照巴你猪猡的骚样,哪个娘们会看上你呀,花银子叫睡都没人要!”
这讽刺的话语惹来周围一阵哄笑,周大贯一揪小兴子的后领,“你看见王爷和叶郎中吵架了?”
“那倒没有,白天两人还一起骑马呢,怎么看都不像正闹着。”
“那为啥大晚上的又不在一起了?”
“这个,好象是从叶公子回来后就这样了。”
桌几旁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议论开来,“嘿,小兴子,你说会不会是王爷不和叶郎中好了?”旁边一个人问。
“谁知道呢,都说了不要猜呀。”
“会不会是王爷看上了哪个新主儿?”
“不会吧,这三天王爷可是除了上朝,连王府的大门都不出呀。”
“要我说呀,保管是有了新主儿,看样子那清芷阁里过不多久就要换人了。”
“我看也像,自有了王妃主子,那叶郎中的好日子就不长了。”
“要我说呀,”周大贯最后总结式的发言,一边剔着牙,一边抓着自己的肚皮挠着痒,“八成是因为那叶郎中吃东西太挑剔,王爷的新鲜感一过,那叶郎中的日子就算到头了。”
“嗯~”
“周哥是说叶郎中要失宠了?”
“谁说不是呢?虽说他是个大夫,可一无官二无爵,又没啥力气,光靠着那张漂亮脸蛋能支多久,这失不失宠的,不是迟早的事吗?”
“是呀~”
“看样子是没错了。”
“……”
“……”
这一晚的扯聊中,周大贯找到了一个新词来形容王府里的风向——“失宠”,对于一个没识过字、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粗人来说,这个近似于高雅的词语所代表的含义,与他的世界是那么遥远不相干,他甚至只是嘴上念叨几次,内心里都会小小的激动一把,隐隐觉得自己与那个华丽高贵的世界有了那么一点联系。于是,为了这种不易得来的虚荣和快感,周大贯对王府里最新流行的“失宠”一说,暗暗推波助澜地引导。
王府里渐渐增加了一个新的娱乐项目,赌“失宠”的叶苑什么时候搬出王府,周大贯坐庄,赌十天的一赔四,赌一个月的一赔二,府里有钱没钱的都押上两个,一来是给周大贯面子,二来人都是跟疯的,就连穷得喝水都塞牙的小兴子,也从鞋底板里抠出一个铜板押了一赔四。
暗潮涌动的隆昭府,曲伦郡是有察觉的,但是下人们的这点小把戏,他也不能太管得太出格,毕竟,这些没脑子的粗人们你若想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拿命跟着你,你就得拿智慧让他们心服口服,以武力或者权威屈人,是不会长久的。目前这种形势,曲伦郡只能吩咐着齐伯,让周大贯别太出格就是了,而且最好不要让“叶苑”知道了。
这一做法,似乎从侧面看出曲伦郡也是有预感的,不管他怎么挽留,清毅都不会在王府呆太久。
隆昭府这点新鲜事,就连昭王妃都有耳闻,喜形于色的时候还不忘让香巧与小兴子多接触,以便探到更多的消息。
所有的人唯独清芷阁的“叶苑”和满月蒙在鼓里,直到这场赌局开到了第三天的时候,才因为一碗绿豆汤漏了风。
这日中午,清毅骑马完毕回到清芷阁,秋干舌燥,“满月,替我去厨房端碗绿豆汤。”
“诶,今天天热,师父绿豆汤里要加冰糖吗?”
“放一点,别太多了,太甜的我吃着腻。”
“嗯!”满月转身出门,门口看到了小兴子,按平日里的规矩,满月直接吩咐了小兴子,“小兴子,我家师父想吃碗绿豆汤。”这后面的话满月没说,以为小兴子应该能明白,因为以往都是这样的,遇着这样讨好又讨喜的事,小兴子一定屁颠屁颠的抢破头,可今天的小兴子不同往日,“我这里正忙着呢,还是满月自己去拿吧。”
这话说得没错,但是这语气硬得很,满月是谁?念过书学过医,算是肚子里有墨的人,好话坏话哪里听不出来,“你~~”,满月一指小兴子的鼻子,“你今天吃了呛药呀~”
“这话说的,我这手头上确实撒不开,你这跟了主子的连碗绿豆汤都不能自己拿呀,好歹我也是跟了主子的,就生该被你欺负呀。”小兴子鼻子一横,硬是没好气的把肚子里的话都倒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