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与忠犬——透明人间

作者:透明人间  录入:02-21

  不过声音终究是声音,就算闭上了眼睛看不见,但耳朵不是你想切换到拒听状态就可以的。
  本来在沙发上闭目养神的莫末,隐隐约约听到有小孩子的哭声,爬起来一看,却看到一个黑白相间的东西趴在离自己不远处的地板上。
  这个是......他仔细看了半天,终於想起了这是昨天莫丽强留下的小哈。
  看著他有气无力的样子,莫末突然想到,自己似乎从来没有喂过吃的给他。
  想到这里,莫末赶忙跑到昨天莫丽一并带来的狗窝旁边,果然翻找出了一包狗粮,进厨房拿了个小盆装了一点,想了想,又温了点牛奶,一起送到了已经趴在地上再也无力动弹的小狗身边。

  虽然不知道给这小狗吃这个有没有问题,不过总比直接饿死来的好。
  这是莫末心里的想法。
  而秦纪新这个时候闻到了食物的香味,虽然看著狗粮有点排斥感,但也顾不得什麽了,张开了口开始吃。
  狗饼干营养比人吃的还要好,管它是给谁吃的呢,总比饿死来的好。

  莫末趁著小哈吃东西的时候也做了点简单的饭菜作晚餐,就这样,一人一狗解决了自己的口腹之欲。
  接下来,他们要面对的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该拿这条狗怎麽办呢──莫末心里的问题。
  我该怎麽办呢──秦纪新眼前的问题。

  之後,一人一狗一起欣赏八点档的狗血连续剧。莫末用看的,而秦纪新用听的──小哈已经给放回狗窝里面去了。

  算了,暂时就这麽养著吧,反正也退不回去。
  算了,暂时就这麽呆著吧,反正也!不回去。
  三集连播之後,两个人同时做出了一个暂时性的决定。

  於是,某年某月某日,莫末独自住了三年多的小套房入住了第二个生物──哈士奇幼犬一条,性别雄性,性格不明,目前大概正处於热爱睡觉吃饭大过激烈运动的年纪。

  007

  周末的早上从来都是睡懒觉的好时日,莫末也不例外。一周五天为了全勤奖而兢兢业业,到了不用早起的时候,一个懒觉就是最好的犒劳。
  可是一向能睡到日上三竿的莫末今早睡得并不满足,睡梦中一直有个小孩子在哭,在哭,一直都在哭。莫末的眉头越拢越近,最後他终於睁开了眼睛。
  醒过来了。可为什麽那哭声还在?
  三秒锺之後,脑袋清醒了,莫末爬下床,蹭蹭蹭三步并作两步往房间外面跑。果不其然,还没等他走到客厅里,就可以看到那里的地板上一个毛茸茸的小家夥在那里做著不知道是爬行还是扑地的动作。
  这正是哭声的来源,目前被称为小哈的哈士奇幼犬,同时也是我们伟大的魔王秦纪新是也。

  这是秦纪新来到他心中的公主家之後的第二个晚上,却也足以堪称他生命中最糟糕的一个晚上。
  前一晚是在昏睡没什麽知觉也没什麽关系,而昨天晚上,他可是真正知道了饥寒交迫的滋味了。
  莫末晚上只给他吃了一点食物,又就这麽把它扔在狗窝里放在客厅里,窗户没有关,到了晚上风呼呼的吹进来。话说秦魔王从小算不上锦衣玉食也可以说是衣食无缺,什麽时候受过这种苦呢?
  好不容易熬过了凌晨最冷的那段时间,身体稍微回暖了点,可肚子里没点东西下去可不行。於是秦纪新一边呼叫,一边想要自食其力,但用四条腿走路不是那麽容易学会的,所以待莫末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他在地上挣扎的情形。
  而那些被当作是小孩子的哭声的呜咽声,翻译过来的话也就是我饿了这样的简单。

  秦纪新的心情不好,莫末的心情也不好。
  就这麽大好的早上就被条狗给搅了,哪还能让人心情舒畅呢。
  但看著小哈那可怜兮兮的样子,却又说不了什麽,他走进了厨房,从柜子里拿出了那包狗饼干,倒了一些在盘子里,放到了小哈的面前。
  快吃,吃过了就不要再叫了。莫末心里这样希望。
  而秦纪新看著眼前那做的很是精巧的狗饼干,却并不怎麽高兴:怎麽又是狗饼干,就不能来点粥什麽的麽......这个时候的秦大魔王完全忘了自己此刻是条狗,就是该吃狗饼干的。
  没有看错吧,我怎麽看到这条狗脸上出现了嫌恶的表情?莫末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再看,小哈果然是一脸哀怨的看著他。
  喂,你不要得寸进尺,牛奶是我自己喝的!莫末真的是误会了秦纪新的意思了。
  而听过他这麽一吼的秦纪新终於是认识到了人狗殊途,自己摆再多的表情,再多哼哼几声,莫末也不可能知道自己的意思。想明白了这一点的秦大魔王,只能老老实实地低头吃著狗饼干,十足郁闷。

  莫末看著在自己的吼声之後乖乖的开始吃饭的小哈,心中一阵自得:看来,对这宠物有的时候真的要严厉一点才成。
  就此一事,便基本定下了莫末日後教导宠物的大棒政策基调。

  小哈,或者说是秦大魔王,前途多舛,还望珍重啊......

  008

  中午的时候,秦纪新又被招呼了同样的狗饼干一顿,不过这个时候他已经不会再抱怨了。
  因为莫末中午吃的是泡面,那个十足垃圾食物的泡面。相比较而言,狗饼干好歹还有营养些。

  自从变成了一条狗,闯入了莫末的私人空间之後,秦纪新很不习惯。并不是不习惯於同自己的心上人共处,事实上他从来就只是趴在莫末家客厅的一角,完全被无视了的。另他不习惯的,是这个在工作之外的莫末。

  看著那个翘著二郎腿,端著一碗泡面,看著无聊的搞笑节目笑得前仰後合的莫末,秦纪新的心情真的可以用惊骇两个字来形容了。
  莫末做自己的助理已经有三年多的时间了,而他给自己的印象就是谦和,优雅,细心,堪称完美,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有了公主的称号。
  而公主,不应该是住在一尘不染的屋子里,吃著或许简单但绝对要精致的食物,在午後的时候泡一壶茶,手里拿一本散文或诗集......公主不应该过这样的日子麽?
  但哪怕只是同居了不过一天半的时间,秦纪新就已经了解到,这个莫末,这个生活中的莫末,喜欢看狗血连续剧还有搞笑节目,会看书但不过是以各种奇怪的姿势窝在沙发里看些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的奇怪书籍或杂志,不怎麽擅长料理,水平估计也就是番茄炒蛋和蛋炒番茄,而更多的时候似乎热衷於泡面这种东西。
  不知道公司BBS上那群亲卫队员们看到了这样的莫末会做何感想,但秦纪新知道,当自己不小心瞄到敞开的壁橱内各个牌子各式各样口味的泡面的时候,心中那关於公主的梦想是彻底破灭了。

  莫末绝对不是公主,至少现实生活中的他不是。
  但是,这样的感觉并不让人感到难受。也或者可以说,这样的莫末更加让人感觉到真实。

  秦纪新记得,自己以前曾经向好友杨恒说过这样的事情,若是自己同一个像公主一样的女孩子结婚的话。
  那个时候的杨恒打趣说这样一个呆板无趣加上一个不食烟火,日子或许会很有趣也说不定。
  现在想来,那个时候的杨恒说的定是反话。
  人为什麽会不由自主的喜欢上其他人。秦纪新也曾困惑於这样的问题。
  是因为喜欢他的那张脸,还是喜欢他呆在自己身边的感觉。
  如果说公主是高高再上不能触摸的存在,那麽现在这个不修边幅的样子,更加容易让人亲近吧。

  搞笑节目结束了,莫末从沙发上爬起来,伸了个懒腰,顺便把煮泡面盒子拿去厨房扔了。
  下午的时候还是睡午觉吧。
  心里打定了这样的主意就往房间里走,但经过客厅的时候,目光不经意地扫到了客厅地板上的小狗。
  只见那只小哈就这麽趴在那里,呆呆傻傻的模样,之前丢给他的狗骨头玩具完全提不起他的精神。

  这狗不会是有问题吧?不是说哈士奇是调皮成性的麽?
  莫末走过去,蹲在地上,仔仔细细地把小哈从头到脚打量了三遍:除了呆傻点也没其他的症状,应该不会是病了。
  可能是个性问题吧。人都有那麽多种性格,狗当然也有。
  这样一想,莫末稍稍放下了心,但随即又想起一个问题。

  喂,你这下可是吃饱了吧。
  秦纪新之前一直沈浸在自己的思绪当中,突然听到有人向自己问话,内容又是如此的温暖,心头一热。可惜这股温暖还没来得及扩散开来,一盆冷水紧接著泼了下来。
  不管你吃饱没吃饱,我可警告你,我睡觉的时候不许在旁边呜呜呜呜呜的。

  这、这算是什麽?恐吓一条狗麽?
  秦纪新看著莫末一脸认真的样子,不像是开玩笑或是寻开心的样子,而且那语气很理所当然的样子,若不看脸,不就跟电视里的流氓一个腔调麽。
  莫末当然不晓得秦纪新心里在想什麽,他看到这小哈听了自己的话之後明显愣在了那里,像是被吓著了样子,心里一阵满足:大棒政策果然有用。
  於是,安了心的他就这麽站了起来,跑回房间里午睡去了。

  009

  秦纪新又被一个人丢在了客厅里。
  他看了看脚边的狗骨头玩具,实在是提不起玩的兴致,看来虽然自己现在是变成了一条狗,但却完全没有狗的样子啊。
  他四脚著地站了起来,经过一个上午的实践,他现在终於可以立好站稳了,下面可以开始练习走路了。要这般从头开始从个小婴儿做起大概也是难能可贵的经验吧,魔王大人自嘲的想。
  整个室内飘散著泡面的味道,是红烧排骨口味的,这让已经吃了三顿狗粮的秦纪新格外想念起人类的食物。可是莫末是绝对不会给一条小哈吃排骨什麽的,要想不再吃狗粮只有变回人类。
  於是,问题又回到了原点:怎麽样才能变回去。
  借著练习走路的名义,秦纪新开始在室内晃悠,也顺便考察起环境来。
  电话就放在沙发边上的茶几上,可以够到。但看了看自己的爪子之後,秦纪新对於一条狗打电话的现实可能性表示了怀疑,再说就算打出去了只有呜呜呜呜的声音传出去也不会有人来理。
  那直接跑出去呢?这个可能性也很快的被否定了。以一条狗的身手是绝对开不了大门的,而以莫末的态度来看,他也不会是个勤快到会三不五时拉自己出去遛遛的人,况且现在自己那麽小一只,能跑多远还是个问题呢。
  难道说自己要就此开始一条狗的生涯?
  虽然能和心爱之人朝夕相处是件好事,但谁会愿意以这样的姿态呆著呢?
  若要说人鬼是殊途的话,那人兽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啊,哪怕你的内心是个再情深意重的人,但你的外表是条狗肯定不行。
  或许自己现在开始应该要一心问道潜心修炼,或许哪天能修成人形?也不是不可能啊,如果自己都能变成一条狗的话......
  越想越觉得这个或许可行,一个不注意就撞到了墙上。拼命用那五短的爪子捂著自己的嘴巴,以免发出某人警告过严禁出现的呜呜呜呜声,秦纪新的脑子里也想到了一件事情。
  要等自己能修成人形了,那莫末的骨灰都不知道能被人翻出来几次了。

  那该怎麽办?
  秦纪新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出个法子来,这个时候,他才真正了解到人类是多麽伟大的一种生物啊。
  而这个时候,他的步伐已经很稳当,走起来有模有样的了。
  一抬头,看到自己已经走到了房间的门口,而房门并没有完全关上。
  这个时候如果再不闯入公主大人的香闺一探究竟那真是变成一条狗都浪费了。
  秦纪新小心翼翼的挤过那条门缝,眼前的世界──把他给吓到了。

  虽然知道有些人不修边幅,房间不怎麽会整理,可是凌乱成这个样子,还真是罕见了。
  房间里的家居摆设不多,就是最基本的那些,只要稍微收拾下看上去就很好了。可是这位主人大概从来没有整理的意识。
  明明有衣橱,可是衣服还是遍布了整个房间,这张椅背上搭几件,那个桌上摊几件,还有一些被扔在了床尾,早就皱成了咸菜的亲戚。
  再看看那张电脑桌,显示器没有占去多少的位置,倒是各式各样的杂志、零食的袋子、文具用品摊了一桌。
  还好没有什麽异味。变成了狗之後,秦纪新就发现鼻子真的变得很灵敏,他能够轻易的闻出空气中的味道:那是莫末身上的味道以及......灰尘的味道。
  阿嚏!大概是身子小离地面太近了,被地板上的灰尘给骚扰到了鼻子,秦纪新忍了半天没有忍住,打了个小小的喷嚏。
  声音虽然不响,但想到自己在客厅里呜呜呜呜的声音都能够让在里面睡著的莫末听到,现在在这里打的喷嚏会不会把他吵醒呢?也不知道这个喷嚏声是不是同呜呜呜呜呜一样被列入禁止范围。
  屏住了呼吸好一会儿,当确认床上的人没有任何动静之後,秦纪新才放下了心来。
  想他天不怕地不怕人称大魔王此刻却对某人一句对狗的恐吓胆战心惊,真的只能说是狗在人面前不得不低头啊。

  010

  在房间里转了三圈之後,秦纪新终於确认这个房间除了凌乱还是凌乱,以自己一向的标准来说,绝对会被列入拒绝踏入地。但现在他不想从这里出去。
  因为一个人呆在客厅里太寂寞,因为这里比客厅温暖,还有因为这里有那个人的味道。
  变成一条狗之後,最大的感觉就是嗅觉和听觉变得很灵敏。
  可以轻易分辨出空气中那属於他的味道,也可以敏锐的捕捉到他轻微的呼吸声,一起一伏,像伴随著自己的呼吸一样。
  突然有了看看他的念头,想看看他的睡脸,是像醒著的时候那般的高贵,还其实只是一个普通人那样的单纯。

  秦纪新四顾查看了一下,终於选定了一条可供起实施的上床路线:爬上床边那张椅子,然後再跳到床上。
  看上去容易的事情,倒真的实施的时候却很难,毕竟现在的秦纪新真的只是幼犬一头──虽说小哈是大型犬,但那也是长大之後的事情了。
  努力操纵著这个自己不熟悉的身体,秦纪新一跳一跳得扒住了座椅的边,感觉到自己的爪子碰到了滑滑的真皮,没抓牢,掉了下来。但秦纪新并没有气馁,调整了一下呼吸和动作,开了再一次的尝试。
  在不知经过了多少次的尝试之後,秦纪新终於感觉到了自己可以稳稳的扒住了不会轻易掉下来了,於是他开始慢慢用力,头探出了椅面,然後身子,一点一点,眼看著就要爬上去了。
  可就在这个时候,他的耳朵一动,捕捉到了身後床上的人的某些动静。
  莫末醒了!这个认知让秦纪新一慌,原本的节奏全部打乱。啪的一声,秦大魔王第N的尝试,华丽丽的失败。
  而同时,从身後传来了某人的怒气......或者可以说是杀气。

  莫末平生最讨厌的事情之一就是被人打搅了,而今天这只小狗却从早上到现在已经打扰了自己两次,怎能不让人怒从心起呢。
  你在搞什麽啊!
  即使知道一条狗不可能会听懂自己在说什麽,可骂人的话还是脱口而出了。莫末看著那条小哈趴在地上的身子很明显的抖了一抖,像是被自己的话吓著了。
  这条狗不会真的听得懂人话吧。这样的念头在脑海里一闪而过,就被起床气给压过去了。
  再次从暖暖的被窝里爬出来,捞起小哈,大步流星的走到客厅,把他放在那狗窝里,然後手指著那黑乎乎的小小鼻子,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
  给我老实得呆在这里,不许闹也不许叫!
  然後,很干净利落的转身回了房,顺便砰一声把门关得死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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