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如此深刻喜欢上一个人,深刻的想要保护他、想要和他在一起。这种感情和国中时暗恋隔壁班班长是截然不同的,我无法解释,事实上解释这种事情也不是我的专长,所以我放弃。
只知道从不知道什麽时候开始,看到他皱眉会心酸、看到他笑就会不自觉跟著笑,看到他侃侃而谈竟然会一种心跳加速的感觉。不要问我怎麽知道的,我就是知道我爱上了那个人。只是他是男人,一个只比我矮一点点、还比我年纪大将近一岁的男人。我看过不少关於同志的书,可是对於这种心情完全不知所措。因此我开始变得郁闷、变得不像我,我开始优柔寡断顾虑别人的想法、每天想一大堆莫名的烦恼。吓死我了,那根本不是我!
为了不让人(尤其是他)看出来,我还是每天嘻嘻哈哈。和一票酒肉朋友在路边看美女,脑中想的却是唯一的一个男人;每次说哪个女的屁股漂亮都像在说谎,因为我眼中那都好丑。心里知道这样不对,好像带了副面具一样。明明笑得就很开心,心中却不痛快,这种莫名其妙的情绪简直要把我逼疯。我那时只知道我喜欢他、可是不该跟他讲,但又想要看到他,所以找尽各种藉口拖他出去玩、找他吃饭。又不敢没事邀他,只好把握每一个路上撞到的机会。说也奇怪,千万人群中我总是可以找到他,永远不会认错。只有他是特别的、唯一的,就像在人群之中会闪闪发光一般。
虽然决定了终究要讲出实情,那天一定是有点睡眠不足脑袋秀逗了,我竟然会跟他告白。不过出口之後,那种讲实话的快感还是远大於尴尬和睡眠不足的头痛。经过一番风风雨雨之後,总之他答应了和我交往。即使是没什麽实质内涵的交往也对我意义重大,因为有他,我决定开始找回自己、开始让大家知道真正的我。
我决定,重新开始说实话。
「我是同性恋。」
「你说什麽?」
「我说我是同性恋。」
锵啷,我第一个出柜的对象打翻了他面前那杯麦茶。那是卒仔,我大学班上最要好的死党。可怜这个家伙,打击应该蛮大的吧?
「......你下一句该不会要告诉我你喜欢我吧?」他好不容易擦完那一桌的麦茶,终於呕出这句话。
「拜托!你臭美喔?」我笑著拍他肩膀「我哪会看上你这种臭鸡蛋?我另外有BF啦!」
卒仔一脸大便,刚拍到时他反射一缩,看来是想躲开。不过还好这家伙够义气,没真躲。
「我认识吗?」他忍不住问。
「见过吧!上次带我们去泡温泉那个法律系的。」
「那就好......」他还在用那团烂卫生纸抹桌上的裂缝「要是你敢跟我讲爱上我,我一定揍你。」
「那也要你打得过我才行。」我双手抱胸,心里有点松一口气的感觉。还好嘛!他没像我想像中拍桌走人,看来出柜这事并没那麽难。
饭上来了,卒仔很反常的沉默著把那盘排骨饭吞完,没伸筷子抢我的鸡腿。吃完以後,他又去倒了一杯麦茶来坐下,想了很久才又开口。
「你......你会想跟男的......上床吗?」他吞吞吐吐的问。「......还是......你已经做过了?」
认识海树之後我才知道那个什麽金赛的理论根本就是甲赛,同性恋哪是因为会想和男人上床才叫同性恋?喜欢一个人就只是很单纯的喜欢而已,喜欢看他笑、想替他分担痛苦、想保护他。当然自然而然会想要有身体上的接触,可是那是其次,从同到尾我都只是爱海树这个人而已。
「嗯,好问题。」我伸手做出夸张的沉思状「会想,可是还没做过。」
「你不觉得恶心啊?」
他脱口而出那句话,我不觉一愣。他似乎也被我的表情吓到,尴尬的猛灌一口茶。
「你......你不要想太多,我没别的意思只是好奇而已。」他补充说明。
屁咧,卒仔比我还不会说谎,他刚说那句话的表情活像是在对恶心外太空生物问话。
「你才不要想太多啦!」我这时一定笑得颇难看「我只是想跟你讲这件事而已。」
「其他人知道吗?」
「不知道,你是第一号受害者。」我故作轻松,双手一摊。
「干......」卒仔往椅背一靠,差点翻过去。「为什麽是我?」
「因为我当你是朋友啊!」朋友之间不该有隐瞒的嘛!
「鸟的,我还真希望不是。」他说那句话虽然小声,我却听得一清二楚。「干我明天要考试,你干麻选在今天跟我讲这五四三的?」
「顺便嘛!反正变态的是我,你又不会少块肉!」我看著他站起来「你去哪?」
「回宿舍念书了啦!」他掉头就走「先闪了。」
「等一下!讲义啦!」这家伙白痴啊?他今天明明就是来跟我借明天考试要用的讲义的,我印了一份他却忘了带走?
「喔,忘了。二十对吧?」他飕一声简直是用抢的拿走那叠纸,丢给我两个刚结帐找来的铜板。「那我走了,掰掰。」
隔天的考试我帮卒仔占了位子,这家伙却到考完才跟我讲他坐在教室另一头。而且他和小龟一群人要去吃冰庆祝期中考结束,当著我的面讲也没邀我。我不是笨蛋,凭那群人看我的畏缩眼光就知道大概发生了什麽事。这虽然是一所以校风开放闻名的学校,可是我那一夥人都是白痴的大男人主义者,同性恋和娘娘腔和死变态这三个词在他们口中是同义辞。我无言以对,毕竟几年前我也是这样的人。
我知道海树考完了,所以拖他去看电影。没跟他说发生了什麽事,因为他可烦心的事情已经够多了,我少了几个鸟朋友与他何干?我从来不打算那这种事情烦他,倒是他似乎察觉了什麽。
「今天怎麽了?突然想看电影?」那个夏天的傍晚,他在我的後座贴我贴好紧。
「没什麽,考完散散心嘛!」想他贴我紧是会怕,我刻意放慢了速度。
「真的没事吗?你今天怪怪的。」他呼出的气息就在我耳旁,让我心跳加速「你话少很多。」
「没,你想太多了。」我真的那麽不会装吗?
「好吧!算我想太多好了。」他叹口气「有什麽事就跟我讲吧!不要闷在心里。」
「嗯。」
虽然他没再继续追问下去,可是这样的关心已足以让我满足。他的笑容多了、态度也不像以前那麽拒人於千里之外,气色更是好了许多。或许是我常拉他出去吃饭的缘故?他的确是比较健康了。只要能看到这些改变,一切都偟阰。
我们第一次牵手,也是在那天。已经忘了那部挺闷的片子是什麽,只记得电影放到一半我就昏昏欲睡,一只微凉的手覆上我手把我惊醒。
「怎麽了?」反射动作回握,我很不清醒的问。
「没什麽,」他的笑容在萤幕反光下若隐若现「付钱来看的,别睡著了。」
我醒了。而且突然在那一刻,我开始觉得之前受的白眼都没什麽。
只要一辈子能牵著这只手。
血亲番外-後知後觉
很久很久以後,他才发现自己爱著那个人
那个他称做好友的人
在那个人死去很久很久以後
「对不起,要是我早点...」
那时候为什麽没有坚持著把那句话说完呢?不,反过来想,那时到底是想说什麽呢?早点?早点什麽?
「廖医师,一线电话!」
护士清亮的声音把廖宏机从病例中唤醒,同时也让他想起现在还在工作中。
「啊!谢谢。」
接起电话,顺便礼貌性的对护士小姐笑笑。看到那女孩神魂颠倒的样子廖宏机知道又一个手下亡魂产生了,要是七年前,他一定马上约她下班後去吃饭,然後策划下一步发展。
不过,那是七年前。
在那个人死後,他为了逃避伤痛而选择把全副精力放在功课和事业上,为了不要想起。泡妹妹会让他想起那人、和人逛街会让他想起那人、和人打屁会让他想起那人,曾是他生命一部份的推理,更是完完全全和与那人相处的回忆连结在一起。他不是想忘掉,反而是怕跟别人分享这些事情的乐趣会让他忘记那个人,他不想忘记。
所以七年了,他没有谈过恋爱,不再跟人讨论推理,也不再继续他风花雪月的游戏。他身边没有人,一个也没有,但廖宏机不在乎,他从来就不是在乎旁人的人,和那个人恰恰相反。那个人一生都活在别人的眼光中,最後选择和一个那些眼光不接受的恋人一起殉情而死。而今天,是那个人的生日。
廖宏机在电话中拒绝了母亲的相亲计划,接完下午门诊的最後五个病人,然後收拾东西离开。离开诊疗室前护士长交给他一个白色纸袋和一束花,他疑惑了,他请护士长代买纸袋中的波尔多酒,零钱是找的,但花自动多出来。
「听说你要去扫墓,扫墓没花怎麽行呢?」那个妈妈级的护士长说。
护士阿姨们老是拿他这年轻帅医师当自己儿子看,要不是酒贵搞不好要她们帮忙买东西都不用付钱,这点让廖宏机哭笑不得。他又露出刚才让年轻护士发花痴的笑容,看来这招对妈妈级女士仍然有效,那位护士长笑得比小护士还灿烂。
「不用了,送给你吧!就当是跑腿费。」他说。「送给最美丽的陈姊。」
於是他在护士们的吱喳声中离开医院,离开前听到陈姐在跟别人讲他要去扫情人的墓,七年来如一日,多麽痴情的好男孩之类的。
情人吗?廖宏机苦笑著爬上车,把那罐市价几千快破万的酒随手扔在後座,一路开往某偏僻海边。情人吗?七年前的「阿机」听到这个词用来形容他和那个人一定会笑翻在地上,那个人也会跟他一起笑翻。他们不是情人,从来就不是,就算後来他後悔仍然来不及改变这个事实。他又想到,要是那一票阿姨知道她们口中的「情人」是个身高176的大男孩不知会作何感想。
宝蓝色TOYOTA房车停在海边,太阳已经下山了,只留下最後一角馀光在海平面。年轻医生熄火下车,拎著那瓶酒。乌漆麻黑也没关系,他就著最後一丝馀光开瓶,把价值数千台币的佳酿倒往海里。他精准的留了半瓶给自己,然後在悬崖边坐下来把剩下的酒解决掉。
秋凉,虽然总有人抱怨台湾的十月不像十月像八月,但入夜还是有凉意。廖宏机仗酒意躺在断崖上,仰望那片都市看不到的星空,朦胧间他想起那个老笑话。
『华生,看到满天的星斗你想到什麽?』
『我想到宇宙的浩瀚、地球的渺小,人类生活在这个洪流中继有如沧海一粟......你呢?福尔摩斯。』
『我只想到,我们的帐棚被偷了。』
「喂!海树,你知道吗?」廖宏机喃喃的对著天空说「你把我变成华生了。」
http://209.133.27.108/GB/literature/indextext.asp?free=100139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