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叫做『墨畅』的城市是澈水国最富裕的地方,也是享誉暂时和平的十三国的最声色犬马的所在。因为位于大河剪瞳之畔,因此水利尤其发达,各国商贾贸易往来十分繁荣。奇怪的是,在这样的地方,竟然还会有不赚钱的窑子!
我典当了陪伴自己多年的一块玉佩。那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寒山血玉,取自极北之地,却有暖人心肺的功用。如果我已经没心没肺了,还要它何用?曾经,它对于我而言不仅仅只是一方珍贵的美玉;但现在的我却明白,活下去,努力保存自己卑微的性命,这才是最重要的。以高价当了它,我亦没有将它再赎回的打算。
用那一叠银票的一半,我盘了爿生意萧条的妓院。算是便宜的了。因为地段特别好,坐北朝南,面对着河湾。而且里面的格局也不错,足够宽敞:前庭、中堂、后苑一个不少;两侧的厢房够隐蔽,隔音效果也优异,之间还有独立的小院子--这对妓院而言很重要,客人们好办事;还有一处格外空阔的花园,有时可以搭个戏台请人唱戏杂耍什么的,也可以让桃夭好好展示一番他精妙的舞姿......
说来忘了介绍两个人了--『桃夭』和『兰珞』。他们就是我当日在河边遇见的两个少年。我们一见如故,没有向彼此透露任何关于自己的过去,只是畅快地聊啊聊啊。最后当我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后,三人一拍即合。
桃夭。当我发现他时,他倒在昏暗的巷子里,奄奄一息,赤裸的蜜色肌肤上满是青紫的疮痍。我治好了他的伤,消去了他脸上丑陋的疤痕,这才发现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男子。他说他叫『桃夭』。其实我无所谓谁,更无所谓谁叫什么。桃夭,桃妖。他真就像个妖怪一样,美艳、神秘、诡异,浑身上下散发着令人沉醉着迷的异域气息。他不是中土人氏,颀长的身材和一头鲜艳的红发昭示了他的血统与众不同。当他跳起西域奔放的舞蹈时,周围的空气顿时疯狂而迷乱,让人有放纵的冲动。
兰珞。他是澈水人,东道主。每次看着他清俊的脸,总会令我想起一个人。在记忆的更深处,曾经是亲密无间的,却已渐行渐远。兰珞总是对我温柔地微笑,总是对我无条件地宠溺,于是我也会在不顺心的时候对他任性撒娇。他的眼神很暖,像秋天午后的阳光,让人懒洋洋的。但是,他只有一只眼睛。每次凝视着他被垂下的刘海覆盖着的失明却依旧清澈的水样眸子,我都会心痛。究竟是什么人,竟然忍心毁了这样美丽的眼睛?
在他们俩的帮助下,我顺利地盘下了这处所。重新装修期间,我们开始招纳少年。很快,这里便热闹起来了。
美丽的少年们在一起生活,度过了流水般的近两年时光。
※※※
[桃夭自述]
今天未央又发火了,而且火气不是一般的小。『简直是不想活了?!--居然敢虐我的人?!我早说过了,这样的变态客人我们是坚决不接的!』
我好笑地看着他哇哇地叫嚣着的模样--几乎要跳到桌上去了--却又舍不得桌面上新描的金漆,只得在地上使劲地跺脚。『看吧!看吧!现在台柱子受伤了,十天半个月下不了床......这得损失多少银子呀......』
兰珞从身后抱住他,也没能使这只愤怒的小狮子安静下来。于是,他摇摇头,放弃了劝慰的尝试。
小狮子一把抓起挂在腰上的算盘,噼噼啪啪地拨弄起来,节奏飞快。『就算是卖艺不卖身,听琉璃随随便便弹首曲子少说也得五百两银子--还得排队!』他手不停,口中念念有辞,『如果生意不好,按一天接两次客来说,就是一千两,十五天就是一万五千两......』
我实在是忍不住了,扯他的衣摆强迫他坐了下来。善解人意的兰珞已经捧来一碗他最爱的冰镇绿豆汤了。果然,这厮一见了绿豆汤就暂时换了一种用嘴的方式。无论如何,一刻的清净安宁也是好的。我苦笑。
喝完了冰镇绿豆汤,气似乎也消了一些。没由来地,他冷笑了两声,道:『十七的事情我也该去办办了,总由着他们把人扣着也不是办法。看来不给点颜色看看,那姓宁的死胖子是不回知道厉害的!』抹抹嘴,站了起来,把账本揣进怀里,又将精巧的紫竹算盘挂在腰际--这是他从不离身的两件宝贝,曾经放言死也要和这两个物件死在一起--道:『我去善后了。』潇洒地扬长而去。
『财鬼!』我冲着他的背影笑骂了一句。『善后可以,别做得太过分了!』
这次的事情,要不是琉璃的侍童十七那孩子不要命了似的拦着,只怕后果更严重。只是宁家的二公子气急败坏之下,又舍不得面子,便把十七扣走了。凶多吉少。
想想也就是上午的事情--偏偏那会儿未央到城郊去办事,堪堪地直到这会儿才听了消息赶回来
转眼看看兰珞,他也笑了,一如既往的温柔。『我想起当初你问他,为什么一个小孩子要开男娼妓院的时候......』
我手支着头。那已经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他说他要攒钱给自己买口好棺材、买块好坟地......是这样的吗?』
他点点头,『我记得那时候你的下巴几乎扯到了地上!』
是吗?有这么夸张吗?我已经记不清了。时间过得好快,已经过去两年了。似乎是因为身边有了未央和兰珞,岁月才会如此流逝无痕。
当初得知这个瘦小得仿佛营养不良的孩子竟然要开男娼馆的时候,我确实很惊讶。但当我发觉了他气吞山河的口气之外,眼神中的决绝,才明白,他是来真的。
『创业』的辛苦自不必说,但历经了最初的坎坷,一切都已经慢慢地好起来了--这剪瞳河畔最兴隆的妓院......
未央是才华横溢的,这我当然知道。我也知道他的才华决不仅限于将这娼馆打理得井井有条。然而,他有他的历史,我有我的回忆。不问过去,这是我们三人之间从不宣之于口的默契。
说来,我和兰珞都算是『老人』了。好听点我们是『伶官』,不好听的叫我们『男娼』。无论如何,对于自己的职业,我算是敬业一族了。不过,自从生意好得不得了后,我们俩便不再接客了。闲得无聊的时候,我会随兴致舞上一曲,让兰珞为我伴奏--他是我所知的最好的琴师。
至于未央,由于我和兰珞的坚持,他从来不参与『实际业务』的操作,而是在恰当的岗位上发挥着他应有的作用,管理妓院的财务--其实那些事情就够他忙得昏天暗地的了,哪还顾得上『业务』。偶尔也会有客人有幸瞟见了他深藏的容貌,逼迫他来接待,便会被我和兰珞毫不留情地打了出去。于是,剪瞳河一带的熟客们都知道了,我们馆子的老板不接客。
说来说去,却一直没有提到我们妓院的『艳名』。因为--它根本没有名字!
『承欢』?还是『夜醉』?
我们无所谓什么,更无所谓什么叫什么。想名字太费劲,因此馆子大门正上方的牌匾上一片空白。空白就空白呗,只要名声在外就好了,至于叫什么并不重要。更何况,我们三人都不是计较小节的人。于是,这一空,就是两年。
※ 写在前面的话 ※
啊!终于有超过一个人RE我了......谢谢阿信、cj、步步、呵呵和莺十月的留言......感动ing......
步步说我写的和《救风尘》的一样好看,害那时我激动了半天,在宿舍里又叫又跳,根本没办法安心复习考试科目^_^......
好高兴哦!桃大是我的偶像的说--《救风尘》里的每个人物都很有个性,这是我最欣赏桃大的地方......也是我努力的方向啦!
再次感谢大家哦!你们RE的帖子就是我继续写下去的动力!!!所以--我决定贴第三章了 !
接下来的这章是用第三人称写的。
※ 四 ※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却说这墨畅知府韦讳言今年已经将近五十了。他知自己绝非国之栋梁(只是在厨艺和品评美食上颇有些造诣),因此,混迹官场多年,能爬上知府的位置自是十分侥幸;更走运的是,自他从上任以来,墨畅风平浪静的,没见出过什么要摘乌纱掉脑袋的大事,但也不缺为他光辉人生书写璀璨一笔、足以光宗耀祖的小事。这个年头,只要官不恶,那便是对百姓的莫大恩惠了。于是,知府位子坐了六年,无过便是功,在民间也得了个清官的名号,好不自在。偏偏老天好人不肯做到底,让在第七年的时候,认识了叶未央这个『事儿精』。
初见叶未央时是在沁香楼的头牌、嫣然姑娘的闺阁里。能见嫣然的一般都是大有来头的人,更何况能呆在她闺阁一整天?
那天是因为嫣然一大早地叫人来请他去,却不说是什么事。直到中午他匆忙赶去了,却看见了令人吃惊的一幕,那两人竟然在是在精致华丽的屋子里--做菜?!
嫣然在角落里临时搭了个小灶,烧着柴火,却不知道要通风,弄得屋子里乌烟瘴气的十分呛人。
『我们在做狗肉火锅,却不知道怎么搭配......』嫣然见人这么突兀地闯了进来,竟然没有生气--因为看上了他堪比大厨的身手。她招手叫他道:『韦大人,就委屈您帮忙了!』
原来特特地叫了我来是为了给你们做菜呀!他苦笑。心疼嫣然那双水葱似的手,他连忙过去接下锅碗瓢盆。
这时,一直埋头在桌边为食材分类的人抬起头来。刹那间,四个字闪电般劈进他脑海中--倾国倾城!
那绝对不是一个过分的形容。明明知道眼前的是个男孩,却还是忍不住用这样的词语来修饰他的气度。一样是满身的煤灰,却丝毫不减眉宇间的灵秀。眼波流转之间,狡黠的神色竟是如此的风情万种!
那孩子微微颔首,不亢不卑,算是和他这堂堂知府大人打过了招呼。『有劳。』
韦讳言自然而然开始收拾摆弄那一堆的混沌,最后弄出一锅美味的药膳,四道精致小菜,一小盆清淡的香稻粳米粥。
席间嫣然不停地给那孩子布菜,一边道:『天气冷得很,你身子也不好,多吃点!这狗肉大补,有好处的!』
『姐姐,要是补得流鼻血了,你可是要赔的!』他笑嘻嘻的和她贫嘴,一边挑掉汤里的蒜头和八角。
嫣然瞪了他一眼,狠狠地敲了他的脑袋一下,『赔!赔!赔!小鬼!满脑子里就只塞着钱!要知道,这韦大人的手艺可不是随随便便可以享受得到的!』
她又仿佛想起什么似的,举杯向韦讳言道:『今天真是麻烦大人了!』
原来现在才想起还有他呀!他回了酒,有些郁闷,默默不言。
这就是两人第一次见面韦讳言的遭遇--应心爱之人的要求给他叶未央做饭。
后来才知道,这小小孩子竟是沁香楼对面的无名伶倌馆的老板。时常听人说起的,似乎来头不小。
因为他常常去嫣然那里,而叶未央也常去那儿转悠找嫣然聊天,两人慢慢地也算是半个熟人。那叶未央倒也不客气,真把他当厨子使唤了。而嫣然只是笑,由着他胡闹。韦讳言心里知道嫣然疼这个孩子如亲弟弟一般,就没有计较,反而事事也稍稍地迁就着他点儿。怎么说呢?他虽然爱胡闹,却也是个惹人疼惜的孩子。
直到后来有案子牵扯到了叶未央的人,见识了他的手段,方才知道--他是个狠角色,从此隐隐地也有些怕他。
不过那孩子对他还行--虽然小麻烦不断,但至少没把牵扯大的案子交托给他,只是请黑道上的朋友私了完事。
知府府邸。书房。
『大人!大人!』一名约莫十三、四岁的小厮冲了进来。
虽然吸烟有损舌、鼻的敏锐度,对美食家而言是大忌,但他仍保持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烟鬼的优良品性--每日三袋烟,逍遥赛神仙。此时,正在吸鼻烟的韦讳言被这个乍咋呼呼的小厮一吓,几乎将细细的烟勺整个儿戳进鼻孔里。
真是火大。『什么事这么大惊小怪的?!真实有失体统!新来的?』
『是!小人是新来的火曜!』
『火药?!』他差点没笑得岔了气。笑归笑,这下人终究是没规矩,真该好好教训一下才是。他咕哝着,又道:『什么事,说。』
那孩子惶恐地道:『是管家大人说,请大人您快点整装,有贵客。』他一边讲一边在心中叫苦不迭--自己本是个在二门外当差的小厮,只因来了这么个漂亮得像神仙似的的公子,便被烧了屁股似的管家大人打发来通报。
他挪了挪有些发福的身子,懒洋洋地道:『贵客?什么客这么贵,这么着急要见我?』
『是位叫做「未央」的年轻公子--管家大人正引他去偏厅。』
韦讳言登时从软榻上跌了下来,烟勺脱了手,脸在霎时之间白了--「客」什么「客」啊?!分明是个煞星!!他在屋子里踱来踱去,心急火燎地想避开。
火曜瞪眼看着他神不守舍的模样,莫名其妙。
一番激烈的心理斗争后,『算了,该来的还是要来的......见就见了--大不了不要这张老脸--反正在他跟前本来就没什么脸面可言......』最终,韦讳言还是理了理衣裳,英勇地朝偏厅走去。
到了书房门口,看见叶未央正大摇大摆地坐在上首喝茶,一副老神在在的悠然。他不由得苦笑一声,作了揖正要开口,却听见未央先发话了。
『韦大人您真是贵人多事啊......草民可在这儿等半天了』
以前两人交谈时都是『你』啊『我』啊的,他现在自称『草民』,就意味着--他生气了!
韦讳言连忙上前赔笑,拉拢他道:『你看你,说笑了不是!』
未央见他如此,立刻拉下脸来,『说笑?草民自认一介风尘蔽履,被人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惯了,还不敢高抬了自己这些微身份,与大人您「说笑」!』说着,眼圈竟已红了。
略微知道他的性子,也明知他眼圈红是做戏,韦讳言仍是听得额头上冷汗直冒,心想,这回又出了什么事了?
其实这次未央倒也不是演戏--琉璃实在是伤重了,十七又生死未卜的......『原本一个好好的漂亮人儿如今躺在床上,气若游丝、动弹不得;另一个连是死是活都还不知道--真是叫人心酸心寒啊!未央我自忖来到墨畅以后,始终谨小慎微、安分守己、明哲保身--走路不敢抬头、说话不敢高声,没想到还是落得如此狼狈的境地,连自己的人都无法护得周全!』他说话时语气冰凉,又被原本就清冷的声音一衬,更加令人心颤。
想起他这人,一向是最讲义气,而为人行事--那可不是一般两般的阴狠毒辣--韦讳言只觉得全身的寒毛都倒竖了起来。
这个未央,安分是真的,谨慎也不假(收拾人的时候十分谨慎,从未留下蛛丝马迹)--毕竟长得招摇不是他的错;头脑也好用--黑白两道都十分吃得开,特别是与黑道上的人私交甚好。记得上次有人当街调戏馆子里的兰珞,倒也不用未央亲自过问或出手,自然已经有人将那登徒子拔了个精光丢进护城河里。说起那人,命虽然是保住了,眼耳鼻舌口却没有一处是好的,脸上刺了『我是色狼』几个字,而且--今后再不能人道......
他不由得又发了一阵抖。
『还是......』他话锋一转:『大人嫌我们馆子今年的税银缴得不够?』
这、这小子竟然拿税赋来威胁他!韦讳言无比郁卒。谁不知道他的馆子可是墨畅的纳税大户?!看来这回他真是给气得不轻。连忙道:『别气呀别气呀!我知道你心里难受--你那事情我自会去办。只是,你要我如何办才满意?』这小子的要求一般都有点高--他可不想做不好『返工』。
未央揉了揉眼睛,坐回上首的座位,诡异地浅笑着--看这样子就知道,又有人要倒霉了。他一手拨弄着腰际的紫竹算盘,一手撩了撩额前的刘海,道:『宁家那胖子如何处置就不劳你操心了,只管叫他家人明日子时上西郊乱坟岗接人便是了。至于其他的嘛......哼哼!』他眼睛突然一亮,『我要宁家一样东西!』
他懵了,『东西?什么东西?』
『一面屏风--八宝翡翠玲珑扇!』这东西,琉璃哈了很久的。
头大。这东西原是朝廷赏赐给宁家的,不好弄啊!
未央仍是笑,『你也别为难了。把这东西给我,宁家自然是乐意都来不及--我只是借你的手接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