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鹏团队为了白殇殇的绯闻彻夜未眠,徐家大宅也为了这桩绯闻上演着一场虎毒食子的惨案。徐静之身边的嫩模一个接一个地换也就罢了,这回开始泡起了女作者!这就不是纨绔子弟的问题,是老虎屁股上拔毛的问题了。
“你什么意思?你是故意跟我叫板?”徐老前所未有地肝火大动。以前他只是看小儿子不顺眼,现在却用一种法西斯看犹太人的眼神看着他。
徐静之也是有脾气的,事情走到这一步他也不怂了,心平气和地在父亲面前坐下:“我不是故意跟你叫板。”
“你把作者叫家里来不够,还交往个女作者,你这叫不是故意?”
“故意的人不是我,而是你。”徐静之克制着自己的软弱,与父亲据理力争,“是你因为哥哥的事,对文字工作者耿耿于怀。我养着喜欢的作者,向他的公司购买版权,我当然跟他们走得近,碰见喜欢的女生也是人之常情。”
“你他妈还花钱买他全版权?”徐老眉毛一扬,这小逼崽子不止是跟他叫板,还花着他的钱跟他叫板?
说漏嘴的徐静之恨不得把舌头吞下去。
“你花多少钱买他全版权?”
徐静之心虚得大气不敢出。
“李添多,把这个案子给我拿过来!”
“是。”
徐老翻了翻京宇的家底,脸都绿了:“人家都快破产了,你上去就给个五千万雪中送炭,你他妈真是个圣人啊!”
徐静之涨红着脸说:“文化产业,国家支持!我买个版权,扶植一下老牌公司,也算是响应国家号召!”
徐老啪地一声把文件砸在桌上:“你要买你自己买去,我没这个闲钱。”
这下徐静之就着急了,他逼都装了,老爹突然不给钱,那他的脸往哪儿搁?
他蹭得从沙发上跳起来:“你怎么能这样啊!你不是成天唠叨让我干点正事儿的么?!我现在干正事儿了,你就这不许那不许的!”
徐老横他一眼:“你的正事儿就是把钱往水里丢?”
“四海纵横写的那么好,怎么能叫把钱往水里丢呢?!他这个世界观开发游戏,一天流水一个亿!”徐静之从烈火哥那里现学现卖,顺便把路过客厅、目睹争执、吓得瑟瑟发抖的任明卿从柱子后面拉出来壮胆。
任明卿一脸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干什么,眼神四处乱飘地观察客厅的装修,就是不敢看徐老的眼睛。
不提四海纵横还好,一提四海纵横,徐老一口气没上来,脸涨成了猪肝色:“我就是把钱丢水里了!也不会让你把钱丢给京宇!你给我趁早死了这条心!”
徐静之看他如此失态,突然智商上线,隐约猜到了:“我哥是不是京宇的作者?”
徐老身体一僵。
“怪不得……怪不得。”徐静之恍然大悟,“我倒想你无缘无故生的什么气,原来你知道我哥去了哪里。我哥去了京宇,成了作者,没按照你的想法继承公司,你就怀恨在心!你就是这样,非得我们按着你的意思来,向你低头!”
他在地毯上踱来踱去,因为眼里都是泪水,还对父亲的无情冷酷感到由衷的愤怒,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变得通红。
“我本来也只是看在四海纵横的面子上买个版权,现在不一样了。那是我哥的地盘,我哥奋斗过的地方,不论你怎么反对,我都要救它!我要投资京宇!”
“滚出去!”徐老猛地一指门外。
徐静之这次没有惊慌失措,他非常郑重地说了声“走就走”,表情甚至还有一丝快慰:“我跟我哥一块去!”
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第70章 关于当年的真相
任明卿又一次被单独留在徐家,面对着徐静之惹出的烂摊子,不知道怎样才好。他笔挺地站在原地,间或张望徐老一眼。过了十五分钟,徐老才放松下了僵直在沙发上的身体,轻轻地叹了口气。他抬眼,发现任明卿还在,用眼神示意门外:“陪我走走吧。”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了小区,绕着湖畔散步。天上月正圆,湖面是一匹静谧无声的黑丝绸,喧嚣很远。
“你们年纪轻轻,哪有那么多东西可写?”长久的沉默以后,徐老终于开了口。这个问题任明卿也答不出来,徐老自嘲地笑笑,“我是编不出来。”
他顿了顿,又道:“你说,我是不是上辈子欠他们的?我从小没让他们受过委屈,把他们一个个的养成大少爷,要什么买什么,把他们的未来都安排得仔仔细细、周周全全,他们只要照做,就能一生顺遂、名利双收,他们为什么就不要呢?我费尽心机为他们好,他们怎么就一个个都变成这样了呢?”
“他们并不是变坏了。”任明卿想了好一阵,平和地对他解释,“正是因为您把他们教育得很好,所以他们变成了会思考、有能力的独立个体。他们所做的一切,也并不是想把自己的人生过得糟糕,他们也跟您一样对未来充满憧憬。只是他们对于怎样才算过的’好’,有自己的定义。”
徐老听到那句“他们也并不是想把自己的人生过得糟糕”,整个人都一僵。他摇摇头,“家里那么有钱,做个商人,不好么?为什么要跑去写小说?”
任明卿小声回答:“人各有志。”
徐老哦了一声:“你上次说过了,小说给人希望,对不对?可是太辛苦了。”他突然背过身去,对着一望无际的湖面,不住摇着头,“太辛苦了……总是要熬夜,写到那么晚,白天还要工作……”
任明卿惊觉他是在哭。那个高大威严、总是在人前镇定自若的徐老,在这一刻的月光下颤抖着,黑发也变作了白发。
任明卿上前递上纸巾,徐老突然紧紧抓住了他的手腕。他的手冷得发抖,眼神那么软弱又那么悲怆,抓着他不停地絮絮叨叨:“他后来是得肝癌死的……他那么年轻,却得了癌……所以不要再写了。”徐老满脸泪痕地嘱咐他道,“不要再写了……”
他说到此处,慢慢弯下腰,揪着自己的胸口。
任明卿也跟着哭了。他天性善良,很容易跟别人产生共情,他又与徐家的长公子同为作者,这种设身处地的同情更加强烈。
他哀恸至极,起先并没有觉察到徐老的反常。直到徐老昏厥在地、休克了过去,他才意识到这不是伤心,而是病理性的发作。
此时他们远在荒郊,湖区步道空无一人,他连手机都没有带。任明卿慌乱地摸出了徐老的手机想要报警,结果屏幕亮起的一刹那,他不期然对上一张熟悉的面孔,一张他以为永生永世都无法再见的面孔……
庄墨安排好了一切,让同事留意白殇殇绯闻的发酵情况,自己则马不停蹄地赶去了拘留所。到现在,任明卿的过去只剩下最后一个谜语:在他与姜勇发生冲突的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他需要直面任明卿生命中最黑暗的那一刻。
姜勇并不敢说实话。他反反复复地说是任明卿对不起他,而绝口不提他对任明卿做了什么。无论庄墨如何软硬兼施,姜勇要不蒙混过关,要不保持缄默。他狡猾的眼睛闪躲着,即使庄墨承诺既往不咎,承诺只要了解了情况就立刻、马上把他从这里弄出去,他依旧不为所动。
庄墨的心猛地一沉,从这缄默中明白那件事对任明卿的伤害会有多大:姜勇自己也清楚他做的事不会被轻易原谅,所以他根本不抱希望庄墨会因为他吐露实情而放过他。
“没用。”庄墨抖出一根烟,给自己点上,一个一个开始报名字,“方梁,白一甲,姜红波。”
姜勇的脸色变了。他没有想到庄墨查到了这个地步。
“你以为不说话我就没办法了?那天打架的人不止你一个。他们的联系方式我全都搞到了。”庄墨把烟掐灭在他面前,转身就走。
姜勇最后还是没有勇气叫住他。
在过去的那么多年里,他都想当然地认为,任明卿并没有因为他们的玩闹受到实质性的伤害,而他自己却因为那次事件丢掉了一条胳膊,丢掉了整个的人生,这笔账当然是任明卿欠他的,毫无疑问。
但是在庄墨凌厉得想要杀人的眼神中,他却产生了略微的动摇。也许他们所做的,对于任明卿来说,是无法承受的呢?他回忆起任明卿的挣扎,任明卿的恐惧,任明卿的眼泪和绝望,也回忆起了心底里那一点不为人知的不安——他们当时,是不是真的做过分了?
庄墨按着朋友给出的线索来到了青城监狱。
他在任明卿的老家查到了他想要的一切,唯独对导致任明卿背井离乡的那起斗殴只能打听个大概。那件事又是如此重要,在此之前任明卿即使长期遭受姜母的虐待,也没有表现出任何暴力倾向,但是在那起斗殴中,他的人格一瞬间产生了解离,高远由此诞生,从此再也没有离去。
这是很重要的转折点,每一个细节都不容错过,于是他向教导主任问了另外几个参与斗殴的学生的去向。他料到姜勇也许不肯说真话。
方梁,白一甲,姜红波,这几个曾经的同乡已经出门打工很多年了,庄墨几乎动用了所有的资源去打听这三个人的下落,其中一人刚好在B市,蹲在监狱里。去监狱的路上,庄墨始终有一种面对最终审判的不祥之感。
白一甲的年纪照理说和任明卿和姜勇差不多,但是庄墨第一眼看去,觉得这人已经四十岁了。他又矮又瘦,皮肤黧黑,剃光了头,操着一口浓重的乡音,眼神飘忽空洞,五分钟里问他要了两根烟。他看上去像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或者一个普普通通的进城务工人员,然而他被判了二十年,因为强奸和故意杀人。
“哦,你说小瘸子……”白一甲没花多少工夫就记起了他,“他是姜家的继子,但克死了姜勇的爹,我们和姜勇是拜把子的兄弟,经常帮他一起揍他。我们看到他就揍,看到他就揍,有时候在操场上,有时候在田里。但我们不打他脸,我们一般踹他肚子。有一次我把他的脸按进了厕所里,他就吱哩哇啦哭。”
白一甲说着,哈哈笑起来,笑容并不邪恶,甚至还称得上是憨厚,他是打心眼里觉得这件事本身挺搞笑的,没有善恶的预设。
庄墨握紧了拳头:“他后来把姜勇的胳膊打废了,这件事你记得么?”
白一甲的笑容渐渐消失,面露恐惧:“记得!记得!安老师来了以后,要挟我们说,要是再欺负小瘸子,就不用去上课了,我们在学校里都找不到乐子。那天我们放学了出去玩儿,在泥头沟撞见了小瘸子。他本来想跑到邻村去,姜红波跑得快,把他抓住了。姜勇就说要淹死他,因为他爹就是在泥头沟淹死的。他站在石头上面放哨,方梁和姜红波一人按着小瘸子一条胳膊,我按他的头。”看着庄墨要杀人的眼神,白一甲安慰似地冲他笑笑,“姜勇天天挂在嘴上,说要把他淹死在泥头沟,我们经常这样同他玩。小孩子玩玩嘛,也不会真把他淹死。”
他吸了一口烟,继续往下说:“那天玩了一会儿,小瘸子就没什么力气,还装晕,踹了几脚也没声响。方梁说他会不会死咯,把他衣服扯开,在那里按他肚子。他吐了几口水,就诶呀诶呀在那边叫唤。我看他肚皮白白的,跟他们说,这小瘸子好像镇上录像厅里放的日本女人一样,嘿嘿。”
他还没说完,就被狠狠掐住脖子拎了起来,对面猛地一收手,他一头撞在铁窗上。来探监的男人原本体面优雅,此时眼底一片红晦,咬牙切齿地问:“你他妈说什么?”
白一甲脸上岁月静好的表情消失了,惊恐地加快了语速:“我就是开个玩笑、开个玩笑……我们正忙着救他呢,那条野狗来了。那野狗平时在山上乱窜,威风得跟条狼似得——它可能真的是匹狼,谁说得准呢——它谁也不理睬,就和小瘸子亲,一看到我们打他,就从山坡上冲上来要赶我们走。我们四个花了好大的力气把它打死咯,扒皮吃狗肉。小瘸子闻到香味醒了,我们想到一个特别好玩的主意,烤了狗肉给他吃。他好像知道是什么肉,不肯吃,我们硬塞到他嘴里……”说着恐惧地看了庄墨一眼,“结果他吃了一口就发疯了。”
第71章 他就是因果报应
庄墨从青城监狱回来的时候,把车速飙到了一百八十迈。他心里有无法排遣的戾气,如果刚才不是有狱警拦着,他差点冲进去把白一甲活活打死。
为什么这世上会有无师自通的恶?明明生来就是同样天真纯洁的孩子,有人可以长成如此善良温暖,有人却明白如何折辱人最痛。
他不敢想当时的任何细节,关于他们如何毒打他,如何把他按在泥水里想要淹死他,如何在他面前残忍地杀害纽约,又给他喂同伴的肉。庄墨不敢想他被四个身强力壮的同学按住身体、观摩极刑时他会有怎样的眼神,那眼神会多害怕、多绝望、多无助。他全都不敢想。
虽然纽约只是一条狗,但他对于任明卿的意义不是宠物,而是家人与朋友。
从徐安之的日志中,庄墨看得出来,那条狗很有灵性。它自由自在、生性高傲,和人类保持着距离,在那群山上像风一样来去。任明卿救过它,它就愿意跟他一起玩儿,充当他的保护神。事发前三天的那场斗殴中,它还为了救任明卿受了伤。
在徐安之还没有彻底俘获任明卿的时候,任明卿就是跟纽约一道,在那浩瀚的自然之间长大。他一度不愿意接近人类,却愿意相信这野兽,他们之间有很深厚的羁绊。
结果他们杀了这漂亮、高傲的生灵,还逼迫任明卿加入他们其中。
任明卿是一个正直的人,他从徐安之那里继承了完善而开明的道德观,而他们不但让他弑亲,还要他嗜肉。这对任明卿来说,是可怕的背德和罪恶的乱伦,冲破了他的心理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