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明卿不是从《士官长》中学会反抗的,他是在纽约躺在河滩砂砾上的半截鲜红的尸体边,爆发出他自七岁以后的第一次怒吼。徐安之以纽约为原型创造了高远。而在任明卿吞下狗肉的那一刻,高远从任明卿的精神中跳了出来。他握紧了手边的碎石,冲那些丑恶挥出了稚嫩的拳头。
他从来都是他的犬神,不曾离去。
在那一次斗殴中,任明卿没有遭受实质性的伤害,甚至还是胜利方,把那几年中承受的暴力伤害统统宣泄一通。但他的心确确实实生病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痊愈。
纽约被杀害、自己被毒打的梦魇时时刻刻紧跟着他,除了忘掉别无他法。
所以他把这段记忆整个地删除了。他把自己最黑暗的人生交给了高远,让高远来处理,习惯性地逃避人生的难题,直到再也戒不掉这种依赖。
他成了一个懦夫,一个人格解离患者,一个心智不健全的人,一个疯子,为自己时不时丢失记忆所苦恼,为自己曾经打伤了恩人的孩子而愧疚终生,以至于心甘情愿为他付出所有,毁掉自己的前途也在所不惜。
与此同时,高远却在他的逃避之下变得越来越愤怒,越来越暴力,也越来越难以克制。
他的人生整个都被扭曲了。即使他碰到了可以救他的人,脱离了原来的泥沼,他也无法改变。
可庄墨不信这个邪。
徐安之做不到的事他可以做到,徐安之救不了的人他可以救,而且必须救。他不知道这一切的时候可以选择转身离开,他知道了一切之后他就没得选。他没有办法装作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任由任明卿在那里继续受苦、受盘剥。人善人欺天不欺,人恶人怕天不怕,庄墨骨子里是强势又自负的人,他不信什么天道轮回、因果报应,他自己就是因果报应。
他决定要给任明卿最好的。任明卿值得最好的。他有这个使命把徐安之教给他的一切传承下去。
这个时候,电话响了,庄墨从失控的边缘被拉回了现实,将车停在路旁,发现是个陌生号码。他接起一听,里头传来任明卿的声音:“庄先生……”
庄墨的戾气一瞬间被抚平了,他自己都没有发觉自己的表情变得有多温柔,但他很快蹙紧了眉头:“你在哭?怎么了?”
任明卿哭得喘不上气。他原本是性格坚毅的人,但少年时期被虐待得没有了尊严,越长大反而越懦弱。庄墨理解他的胆小怕事,焦急地哄道:“你在哪儿?”
对面只传来“扑通”一声。
原来徐老发病中挥手打落了他的手机,手机掉湖里去了。
任明卿懵了。徐老硬撑着最后一丝清明告诉了他开机密码,他拨通了120,然后习惯性地找庄先生,却把手机沉了湖。任明卿茫然失措地原地坐了三秒钟,然后下意识地攥紧了左手。他的眼神变得空茫,似乎他已经不在自己的身体里,然后很快,他脸上茫然失措的表情消失了,变得有些嘲讽。
“哭哭哭,就他妈知道哭。”高远撇了撇嘴,起身把徐老摊平,听了听他的心跳。
“呵,得亏遇到我。”他熟练地按压着徐老的胸口,帮他做心肺复苏,等到徐老恢复了呼吸,轻松地把他背在身后,往灯火通明的墅区走去……
任明卿哭了两声后挂断电话,然后再也打不通了,这直接把庄墨逼疯了。庄墨满世界打电话找人。
田恬是被他波及到的第一个:“啊?你说洗灰?我不知道啊,他在家写稿吧。”
“你是他的责编,你他妈不知道他在哪儿?!”
“我是他的责编,可我不是他妈呀,为什么突然骂我?”田恬望着已经断线了的电话,一脸莫名其妙。
第二个被波及的人自然是烈火哥:“洗灰啊,他住在徐家吧。”
“他好端端的怎么会住到徐家去?!”
“哦,徐静之想见四海纵横,见了面以后又担心他不写稿,就把他带回家每天催更。”
“荒谬!你这就让他把人带走了?!”
“不然呢?”烈火哥觉得这很天经地义啊,“他是我们的金主爸爸,提出的要求我们都得尽量满足啊。”
“徐静之是什么人你心里没数么?!他要人你还真给,作者要是为了这事儿有个三长两短呢?!”
烈火哥终于听出了庄墨语气不善,可他实在想不明白:“写个稿子能有什么三长两短?”
“徐静之是正经人么?!他是个花花公子!把徐家地址给我!”
烈火哥看着挂断了的电话,琢磨了一下这个事情,还是没想明白:“徐静之是花花公子,又有什么关系?哦……可洗灰不是个男的么?”
庄墨一路闯红灯,飙到了烈火哥给到的地址。徐宅中灯火通明,门前停着一辆救护车,医护人员来来往往。
庄墨脸都白了,任明卿这是出了什么事?抓住医生一问,医生叹了口气:“心脏病发作。”
“ 怎么会?!”任明卿年纪轻轻,怎么会有心脏病?
“是哀伤过度导致的,情绪起伏过大,心脏一时间承受不来……”
“哀伤过度?情绪起伏过大?”庄墨踉跄了一下,靠在背后的墙上。
“这位先生,您还好么?我看您脸色不大好,要不要也急救一下?”医生指着敞开的救护车真诚道。
“庄先生——”任明卿站在门前,瞧见一个像他的身影,一时间想认又不敢认,只怯怯地叫了一声。
庄墨回过神来,循声望见他站在光影里,冲到他面前按着他的双肩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如梦初醒道:“你没事!”
任明卿披着大毛巾迷惘地摇摇头:“我没事……但是徐老……”
庄墨开始急促地喘息,仿佛要找回刚才屏住的那些呼吸:“你没事就好、你没事就好。他有没有对你……”
“谁有没有对我……?”任明卿不太理解地问。
庄墨面对着他单纯的眼神,有点难以启齿,可是不确定就不放心:“徐静之,他……他品行不端,他让你住进他家,有没有一些……逾越的举动?”
任明卿花了几秒钟理解他的话,一头雾水:“怎么会?我是个男人啊。”
庄墨松了口气。他也是关心则乱了,被白一甲那个猥琐胚带到沟里。
“我担心了你一整夜。”庄墨看着夜色中只有眼睛在闪闪发亮的任明卿,心中的所有不安、忐忑、仇恨和戾气都尽数散去了,只剩下连他自己都惊讶的平静和疼惜。
“对不起,徐老心脏病发,打落了我的手机。”任明卿不好意思道。
“你没事就好。”庄墨飞快地别过了头。
任明卿也很羞赧。他和庄先生只是普通朋友关系,他却一出事就找人家,害得人家大半夜跑一趟。庄墨不说话,他也低头拖了拖自己的鞋尖,两个人之间的沉默持续了三秒钟。
然后——
“你知道么?徐老的大公子,是我的老师。”
“你知道么?你的安老师是四海纵横。”
两人同时开口,同时变色。
庄墨惊讶于他们之间的默契,任明卿却像是挨了晴天霹雳:“你说什么?”
庄墨失笑。
“庄先生,请快告诉我吧……”任明卿哀求道。
“先让我进去喝口热茶。”庄墨笑道,“我下飞机之后还没有歇过半刻。”
第72章 小别重逢
两人久别重逢,有说不完的小话。任明卿把徐静之怎么把他带回家、徐老怎么讨厌他、两人因为《浩荡纪》的版权采购争吵不断、徐老想起过世的长子而心脏病发作原原本本告诉了庄墨。
庄墨则把徐安之就是四海纵横的消息告诉了任明卿,这让他五味杂陈。
他刚刚得知安老师就是徐老的长公子、徐静之的亲身哥哥,还没有从这种妙不可言的缘分中醒过神,又被告知安老师也是自己一直崇拜的作者,而自己在那么多年后续写着他的小说,一种冥冥之中自有定数的宿命感油然而生。
“怪不得……怪不得。”任明卿回忆着关于徐安之的点点滴滴,发觉到处都是线索,“他总是伏案写书,忙到深夜;村里的邮差几乎为了他隔天来一次,全是京宇的单行本与杂志……我一直以为那是他买的,其实应该是样刊吧。”
26 页, 笆撬棠阈吹男∷担俊?br /> “他是我的语文老师,教我写作文。”陷入回忆的任明卿眼里蓄满了泪水,却笑得很幸福,“每一回考试,他都在班上朗诵我的作文,不论我写的是议论文、小说还是诗,他都会表扬我。他允许我随时去他的办公室,他书架上的新书总是给我留着。有一年暑假,他布置了二十篇日记,但我写了一个中篇小说,他没有怪我。他花了半个月时间,把我的一整篇小说都看了,改了错别字、留了批注,然后把我叫去办公室,告诉我应该怎么写故事:怎么描写人物啦,怎么编织线索啦,怎么架构故事啦……有很多东西当时我都听不懂,我没有经验,这些规则我都没法用,他就让我记下来,说如果努力写,总有一天会明白。
“他还告诉我小说是关于爱的学问,要观察人们,爱他们,体察他们的内心世界,好的作者爱每一个人,因为爱才能带来了解和共情,然后他会变成每一个人。好的作者写普遍人性。他总是让我走出去,多接触接触不同的人。”如果不是为了写小说,他可能没办法战胜自己内心深处对人类的恐惧。
庄墨忍不住揉了揉他的脑袋:“他说的很对。他告诉你的也许是故事唯一的本质。他把你教得很好。”
“他说在写故事之前,要先学会做人。他始终相信故事对人有巨大的影响力,所以作者在落笔时要慎之又慎。越是有才华、或是技艺精进的作者,越是要注意文字中传达的意义。写的好的故事,不论是传播力,还是对读者的影响深度,都会非常巨大……作者既然拿了灵魂的手术刀,就要对读者负起责任。”
庄墨点点头,这确实是徐安之会说的话,他在最后发现教育与写故事的共通之处,并将此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郑重地对待,希望对这他人、对这个社会有所贡献。
而复述这段话的任明卿,也显出与他的瘦弱不符的坚毅。他在遭受了这么多的苦难和不公后,依旧牢牢记得老师的言传身教,把故事的现实意义当做创作的出发点。不论读者多么寥寥,他都希望自己的笔触能对他们有正面影响,庄墨很敬佩他端正的态度,与正直的人格。
“他是个好人。”任明卿眼里蓄满了泪水,“他跟别人不一样。他去我们那儿支教,来了就没有走,不像其他大学生那么娇生惯养。他很有学问,待人也很真诚,不会因为你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就看不起你。他鼓励村里的女孩子上学,给她们减免学费,当时村里很多人家都觉得女孩子学习没有用,但他坚持即使不考高中,也要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说女孩子跟男孩子一样,不是谁的附属品,理应追求自我实现。他为了村里的水电四处奔走,帮村里引进产量更高的稻种,希望大家能过上好日子。他跟别的读书人不一样。”任明卿既骄傲又羞愧,“他不是只会读书。”
“后来呢?”
任明卿的眼神有些闪躲:“我念到初三的时候,在学校里犯了错误,安老师安排我转学了……我到B市来念书,他还留在我们村,不过他资助我到上大学,直到过世。他过世的时候我没有在场,我在准备高考,他没有告诉我他得了什么病,我刚刚才知道是肝癌。”任明卿眼里掉下了一连串的泪水,“……等我考完试回来,他已经不在了……”
他哭得十分可怜,像是徘徊在母亲的尸体边上不肯离去的小羊羔,庄墨不住地抚摸着他的脊背:“没关系,我还在,徐老也在,不是么?他也不会丢下你不管的。”
任明卿摇摇头,安老师过世以后,他就失去了经济来源:“徐老因为他的过世厌恶一切小说和作家。”
见庄墨若有所思,任明卿又忍不住替徐老解释,“但我觉得他的厌恶并不是因为安老师忤逆了他,而是因为安老师的过世。他觉得安老师会得肝癌完全是因为写小说太辛苦……所以他才会始终无法原谅这件事。”
徐老在他说出x省灵璧凤河村的时候,就已经猜出了他的身份。长子不幸夭折,徐老疯狂给同样是作者的任明卿喂补品,就是希望他不论写得怎样,至少能健康长寿。任明卿能从他这个微小的举动中,感受到他那份追悔莫及的温柔和父爱。
“我可以理解他当时的心情。痛失所爱、追悔莫及的时候,谁又能理性客观?他也是怕触景伤情。他要是真的无法原谅孩子的背叛,也不会一直把安老师的照片设为桌面壁纸了。”
那张照片上,安老师和他们班上的所有同学一起站在拖拉机上,穿得土不拉几,却笑得阳光灿烂。
老人家应该是很后悔的吧?因为儿子走上了另一条路,没有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导致他操劳过度、白发人送黑发人。在阴阳永隔之后,徐老其实早已接受了安老师的价值观,只是他又能跟谁去说呢?
“你的安老师过世前……有没有嘱咐你什么事?”庄墨潜意识里认定,四海纵横是把未完成《浩荡纪》托付给了任明卿。
然而任明卿的回答与他的猜测有出入:“他给我留了一笔遗产。”
“哦?”
“我受他很多恩惠,遗产什么的……不敢想。”任明卿把玩着脖子上戴着的小钥匙,“不过这没有什么关系,他已经给了我最好的遗产。我现在在写小说,不是么?”
“是的。”庄墨摸摸他的脑袋,“他在天有灵,知道《浩荡纪》最终回到了你的手里,一定会很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