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契合[ABO]完本[耽美]—— BY:十九瑶

作者:十九瑶  录入:11-09

“他家的生意躲过了鬼门关,起死回生。毕业后,我们也如期结婚了。可是一结婚,他对我的态度就完全变了。
“他变得非常冷淡,成天有家不回,二十四小时扑在工作上。我以为他是自尊心受了伤,想尽快闯出一片天来,好在我父亲面前扬眉吐气。我该等一等,也许等他忙过这段,事业有了起色,在弱肉强食的商界立稳了脚跟,心里的不甘就会散去了。
“但我没想到,这一等,居然等了二十年。”
新茶暖胃,热气熏眼,手里捧得再紧,也还是觉得冷。
燕宁神色怆然:“二十年,他功成名就,地位甚至超过了我父亲,对我却还是老样子。我从没怀疑过他的感情,Alpha和Omega之间,爱不爱,经历一次发情期就全明白了。不管他平时有多冷淡,在发情期,他没法控制自己,就还是当初学校里的那个弘明,爱我如生命,可是……
“可是发情期,它太短了,真的太短了。只要发情期过去,他就立刻开始逃避,变本加厉地冷淡我。”
说话间,铃兰咕哝了一声什么。
她趴卧在何岸怀中,睡得正香,还有滋有味地吮着手指头。燕宁看着她,心里无端平静了不少,便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
何岸见状,将铃兰的手从嘴边拿开,放进了燕宁的掌心。
“燕叔叔。”他轻声道,“我想,我大概知道您的弘明在逃避什么。”
“是么?说说看。”燕宁语气柔和。
何岸就说:“他在逃避‘喜欢你’这个事实。他的心气那么高,那么想证明自己,偏偏攸关存亡的一次融资,他没法凭自己的能力得到,而要靠你的‘喜欢’。他觉得,从此你就站得比他高了。在你面前,他不知道该怎么自处,只能‘不喜欢’你,离你远远的,才有一点安全感。”
燕宁低头拨弄着铃兰的小手指,一言不发,许久才淡淡地道:“何岸,你比我聪明。这么浅显的道理,我竟然花了几年才想明白。
“他像个善妒的孩子,不停地否认我的专业和爱好。以前写进诗里夸过的,现在通通都看不上了,何止看不上,还要吐出来,析缕分条地贬低一遍才舒坦。也不肯承认对我动过真心,说是受了信息素的欺骗——这种理由,荒诞到他连自己都骗不过去,可他就跟魔怔了似的,死活陷在里面,多少年都不愿回头。”
“人有自尊心不是什么坏事,但在枕边人身上找自尊心,那就太傻了。”
无可奈何到极致,燕宁反而笑了。
“冷落了我二十年后,我的父亲去世了。他是一面镜子,照着弘明这辈子最落魄的形象,镜子碎了,扎在弘明心里的那根刺也就一并拔了出来。葬礼上,弘明突然大梦初醒,站在我身边泪流不止。那天夜里,他找出了我们学生时代的相片集,坐在沙发上,一个人翻来覆去地看,看了一整晚。
“他推掉了大部分工作,把所有时间都留给我,陪我说话,给我写诗,开车送我上班,读我这些年出版的每一本书,还叫人录下我给孩子们上的课,一节一节地在家听。我喜欢油麦菜,他就辟了一块小菜园种,我喜欢吃鱼,他就每天去湖边钓一条,拎回来煲汤喝……这二十年来没做的事,他一样一样地弥补给了我,可他忘了一点——”
燕宁长叹道:“他不再是二十年前的弘明了。”
时间会一天天修琢人的容貌,也会一天天修琢人的观念和性格。二十年,足够重画一张陌生的面孔。
两个人若是一路同行,始终牵着手,时不时互望一眼,时间便不敢大刀阔斧。相反,若是背道而驰,不闻不问,等到回首重聚的那一天,便谁也不认得谁了。
燕宁久居象牙塔,四五十岁仍珍存着一份赤子之心,与年少时相差无几,郑弘明却已走偏了太远。
他在充斥着算计与谋害的圈子里一路爬到顶端,使过不知多少肮脏手段,甚至不屑遮掩,尽数摆在明面上,要的就是一个杀伐决断的骇人名声。脚下尸骸堆积如山,每一具都是曾经风光过的企业,有初露锋芒就被掐死的,也有在腥风血雨中分崩离析的。
凶狠、势利、老谋深算……
这些燕宁无法接受的特点,都不可避免地融进了郑弘明的性格之中。他原本可以不必成为这样的人,如果每一次邪念冒头的时候,身边都有燕宁拉他一把的话。
但是,没有如果了。
“二十年前的弘明给我写诗,再笨拙,我也是喜欢的。可是现在,就算他用热切的眼神看我,我心里也明明白白地知道,我和他之间,不再有灵魂共鸣了。”
星辰深远,明灭如灯。
燕宁望着夜空,怅然道:“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我抄在黑板上、他又擦掉的那首诗,最后一句是这样写的:浮华渐老方明智,于情深处误青春。
“如果他能早一些醒悟,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我想,我会原谅他的。可惜,二十年太长了,每晚等在沙发上是什么心情,我也快不记得了。不恨了,也不爱了,算了,就那么算了吧。”
泛旧的黑白照片还躺在茶几上,皎月投光,表面雪亮,抹去了两个年轻人的面庞。燕宁看了它太多遍,哪怕闭上眼,也依旧历历在目。
美好的一刹定格成了永恒,又怎样呢?
现实依然流向了最晦暗的空谷,坠落下去,再坠落下去,直至淹没在万千声相似的叹息之中。
何岸眼眶泛红,努力抿紧了嘴唇,还是“啪嗒”掉下来一滴泪。
他赶紧低头用手背抹了抹,假装自己没哭。
燕宁却笑了:“好孩子,不用替我难过。爱情这东西,算起来只是生命的一部分,失败了就失败了。我这半辈子,说真的,还是圆满更多。
“我有幸衣食无忧,生活安稳,一直做着自己热爱的工作。还在学校里遇见了不少有天分的孩子,把我那一点点浅薄的感悟倾囊相授。他们也不嫌弃,毕业十多年都记得我,从世界各地给我寄信、寄礼物。我自认是个有趣的人,五十好几了,年轻人喜欢的我也喜欢,没守着旧规矩当宝贝、落下一个老古董的坏名声。平日里睡得香,心思坦荡,身体也健康。
“最不可思议的是,临到暮年,我还……”
还得了个可爱的小孙女。
燕宁勾起手指,轻轻刮了刮铃兰的脸蛋,目光中满是慈爱。
像何岸,不像家里那个混蛋小子。
好事。
“还……还什么?”何岸见他没讲下去,不禁好奇起来。
燕宁想了想,抬头望着他,温声道:“还能有这样一个机会,把本来快要烂在肚子里的话心平气和地讲出来。何岸,谢谢你不嫌烦,听我说了那么多。”
“不、不谢……”何岸有点害羞,“您心里不难受就好。”
“当然了,圆满的归圆满,遗憾终归也是有一些的。”燕宁喝着茶,又多聊了几句,“我迄今最大的遗憾,是我的两个孩子。”
“长子稍微好些,他没被弘明选作继承人,大多时候留在我身边,由我抚养,算得上为人谦和,也有同理心,不会站在高处轻贱别人,尤其对Omega。而我的小儿子……他的信息素级别非常高,我不知道这是幸运还是不幸。弘明把他看作唯一的继承人,在他还是一张白纸的时候,就教了他太多冷酷的规则。
“他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童年,只有无休止的鞭策和竞争,赢了没有奖励,输了却有惩罚,赢得不漂亮也有惩罚,这些规训给了他一种极端扭曲的心态:必须把其他竞争者都踩在脚下,踩得难以翻身,才能维持安全感。他变得警惕、多疑、独断专行,任何潜在的威胁都要掐死在苗头阶段,因为他的自尊心就和弘明的一样脆弱,受不了一点打击。
“我没能保护好他,没能教他什么是包容,什么是共情,什么是将心比心。这些人人都会的东西,他不会,所以频频犯错,还不知道错在哪儿。爱情观也一塌糊涂,遇到了对的人,却犯了和弘明一样的错,自己给自己搭了个死局,走都走不出来。”
何岸闻言,尾指轻轻颤了颤。
燕宁没有说细节,可是每一句话,都让他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郑飞鸾。那么相似的心态、经历和性格缺陷,郑飞鸾小时候,会不会也有过同样的遭遇?
不,别这样。
别总在无关的场合想到他。
何岸低下了头,指甲深深掐进掌心里,反复告诉自己不要多想。可就在低头时,他的视线再一次落在了那张黑白照片上。
然后,他怔住了——
照片上年轻的弘明,有着一双多么熟悉的眉眼。
像极了。
真的像极了。
之前怎么没察觉到呢?
何岸把手伸向那张照片,想拿过来仔细瞧一瞧,匆忙间却不慎碰落了它。照片掉到地上,翻了面,银白的月光下,何岸看见了一行遒劲有力的钢笔字:
郑弘明,燕宁,××××年,于渊江大学授渔亭。
第六十三章
渊江,郑姓,还是家族企业。
何岸不笨,他弯腰拾起照片,对着那行字端详了一会儿,顿时恍然大悟——他们这座小客栈,一年也接待不了多少来自渊江的客人,真会有这样的巧合吗?
燕宁不是普通客人。
是为他而来的。
一旦想通这一点,之前那些细微而莫名的感动,就都找到了缘由。
难怪燕宁不热衷旅游,只喜欢待在青果客栈陪他们消磨时光,再是寻常琐碎也不嫌弃;难怪向来不亲近陌生人的铃兰,一见着燕宁就迈不开步子,还欢欢喜喜抱上了裤腿;也难怪燕宁与他“素不相识”,却十二分地照拂他。
原来,他们竟是有亲缘的。
何岸手捧照片,转头看向了燕宁,想向他求证些什么。燕宁倒是一点也没有身份被戳穿的心虚,依旧大方注视着他,含着笑,目光温和又慈爱。
“抱歉。”他说。
抱歉这些天隐瞒了你。
他越淡定,反而弄得何岸越局促,左右不知道怎么开口才能不失礼。心里琢磨了一阵子,垂着头,支吾着问:“他……飞鸾,现在还好吗?”
燕宁面色渐凝:“不算好。”
“他怎么了?”
“他在你这儿住了半年,上个月回渊江,谁也没告诉,连我也没告诉,自己联系了医院,想做手术把性腺给摘了。”
“他疯了吗?!”
何岸倏地瞪大了眼睛,嗓音颤抖,整个人都激动了起来。
这种蠢到家的事,郑飞鸾怎么做得出?
燕宁无奈道:“人进了手术室,麻醉也打了,被弘明从手术台上拖下来,一副手铐软禁在家,哪儿都不许去——弘明说,他再晚到一步,手术刀就真割下去了。”
何岸的面色愈加苍白了。
“飞鸾是弘明教出来的,父子俩一个性格,针尖对麦芒,谁都不肯先让步。弘明不准他动性腺,要他带你回渊江,关在家里做他的一味药,好让他心无旁骛,继续当久盛的继承人。飞鸾年轻,比弘明还固执,说什么都要把性腺摘了,再回落昙镇陪你。”
“电话……燕叔叔,我给他打电话!”何岸焦急起来,连着音量都高了许多,“摘掉性腺又能怎么样?这根本不是办法!”
“也好。”燕宁点了点头,“他现在轴得很,钢板一块,谁说话都听不进去,大概也只有你能劝一劝了。”
渊江山郊,郑家大宅。
徐妈端着一只托盘上了楼,推开房门,看到里头的景象,和往常一样叹了口气——
郑飞鸾半截身子陷在沙发里,胡子拉碴,神态颓靡,瞳仁空虚失焦,身上披着件皱巴巴还泛潮的浴袍,衣料松松散散堆在腰际。整个人跟石膏雕塑似的,半天也不挪一下,只握着颈上一条细细的绳坠,贴近鼻子,正闻得出神。
徐妈走进去,把托盘连同纱布、酒精棉和生肌膏一起摆在了茶几上。
“少爷,该换药了。”
郑飞鸾置若罔闻,仍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她只好劝道:“今天我没拿老爷给的生肌膏,拿的是少夫人寄来的那瓶。您好歹用一点,别辜负了少夫人的心意。”
少夫人。
这个词起了作用,郑飞鸾终于结束半死不活的状态,伸出手,懒散地搭在了沙发扶手上。
徐妈便弯下腰,替他扯开浴袍袖子,一边仔细清理创口,一边念叨:“少爷,您这一天天过的,就跟电视里的苦情戏一样,心肝脾肺肾都能给呕出来。徐妈一把年纪了,老骨头了,也知道现在不时兴这种了,现在时兴那种……那种立志型的,哪怕少夫人跑了一百遍,您也照样百折不挠……”
“……”
郑飞鸾眉头一皱,别开脸,厌烦地把手抽了回去。
徐妈赶忙给他扯住,安慰道:“不说了,徐妈闭嘴,不说了,啊。”
郑飞鸾的手腕磨得太惨,迄今也没痊愈,刚长出来一圈粉红嫩肉,凹凸不平,渗着丝丝鲜血,看上去就分外狰狞。
新伤叠旧伤,只怕用再好的药也得留疤。
这小镇药局买的生肌膏,效果差一点就差一点吧。郑弘明给的药再贵,少爷不肯涂,终归也是白搭。
创口清理到一半的时候,旁边的座机响了。
徐妈一看来电显示,登时十分欣喜:“少爷,是夫人打来的。这么多天第一通,肯定是好消息!说不定……说不定少夫人答应回家了呢?”
郑飞鸾依旧浑浑噩噩,望着闪烁不止的通话灯,许久都没动静。
“快接,快接啊!”
徐妈在旁催促,恨不得替他按下去。
郑飞鸾当然希望何岸能答应回来,白天醒着想,晚上做梦也想,可偏偏这时候不想了——靠燕宁出面把人劝回来,实在与他期望的相差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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