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镜到底完本[耽美甜文]—— BY:约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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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爱我,容我演到最后。
影帝少女攻X风流金靠山受 总体甜……吧
第一章
沈槐在吸烟室抽完两根烟,推门出去,迎面碰上了任垠予,任垠予也是一个人,手上夹着一包万宝路,看来也是烟瘾难忍,竟然敢到公共吸烟室来。
沈槐对他点点头,温温地微笑了一下,任垠予似乎愣了片刻,眼见沈槐要错身过去了,他才开口道:“沈总。”
沈槐跟任垠予也就在方才的酒桌上说过两句话,不熟,听任垠予叫住自己,便停下来,摆了洗耳恭听的认真态度。
任垠予今天穿了身宝蓝色的高领毛衣,在花枝招展的庆功宴上,比其他人显得休闲,但他肤白貌美,被宝蓝色一衬,又绝对是抢眼的,此刻他面对沈槐,一脸欲言又止,大眼睛澄澈剔透,颇有几分“巴巴”的意思。
“沈总在席间说,喜欢爵士乐,我这边有几张八十年代的日本爵士乐的绝版黑胶,国内识货的人不多,自己一个人听不尽兴,就想着……”
沈槐扬扬眉毛,示意他继续。
“想着邀沈总一起来听听。”
沈槐差点儿没笑出来,一半是觉得有趣,一半是得意。任垠予这话说得很绝,首先两人今天恐怕是第一次见面,逮着这么个随机的空隙,就对沈槐做私人邀约,可见整餐饭上,甚至更早之前,任垠予就在想法跟他明示了,择机不如撞机,见此刻地处僻静,直接开口;其次任垠予说,对于那几张黑胶,识货的人不多,那如果沈槐拒绝了,就证明沈槐是个不识货的;最后,沈槐最觉得得意,也最觉得有趣的是,任垠予不是个普普通通的搭讪者,任垠予可是刚刚拿了影帝,今天这场庆功宴,基本就是为他庆功。
沈槐今天来,不过是捧自己小情儿的场,他最近处着的演员白檀,是这部电影的男二号,大约是拍戏的时候跟任垠予演多了了对手戏,倔劲儿上来了,任垠予拿了影帝,导演还要召集半年前就杀青解散的剧组重聚庆功,白檀不想专程跑来给任垠予当陪衬,就撒娇耍赖搬来了沈槐。
沈槐抽空来了,席上也对白檀表现得很上心,给足了小情儿面子,天地良心,他今天可没带着勾搭人的心思来的,什么信号都没给,就让影帝贴上来了,有比这更带劲儿的事情吗?
沈槐一边沉浸在自己的魅力锐不可当的自得中,一边说:“任先生的好意,沈某心领了,不过日本爵士,还鲜少有我未曾收藏的,光是几张黑胶,恐怕两个人听,也仍是不尽兴。”
任垠予脸色立刻变了,眼里闪过一丝尴尬,也是,人堂堂影帝,恐怕没这么被人拒绝过。
沈槐笑着,嘴角的弧度没有变过,任垠予却觉得他好像笑得更深了些。
“不过呢……”沈槐上前一步,伸手抚了一下任垠予包裹在宽松柔软的毛衣里的手臂,“任先生要是愿意亲临沈某舍下,倒是有不少可以尽兴的,”他稍微一顿,“好东西。”
沈槐明显地感觉到任垠予的手臂肌肉绷紧了,望着自己的眼珠也一阵震颤。能够调戏到这样的人,沈槐心里已经爽了,至于任垠予会不会被他露骨的暗示吓到,不敢来了,他倒不在意,反正任垠予这型的,也不是他的菜。
至于为什么……
沈槐微微仰着头,面上笑着,心里却挺不屑地想:好好一个美人,长那么高做什么。
沈槐那天调戏完任垠予,干净利落地走了,等回到家回味这事儿的时候,才想起来他也没给人留联系方式,不过转念一想,任垠予也不是那些十八线野模,想攀高枝儿也没人牵线,如果任垠予真的想跟自己,肯定能联系上。
沈槐只是没想到,任垠予完全没有被他下流的“好东西”三个字杀到,没过几天就打电话过来了。
这天是工作日,沈槐老老实实在公司上班,他虽然一副纨绔做派,但对工作倒是上心,毕竟他上头还有两个哥哥,虽然一个无心从商一个脑满肠肥,但自己的位子还是要保证热乎,让旁人就算想把屁股凑过来,也得被烫到。
沈槐正看文件呢,助理的电话就进来了:“老板,说是任垠予找你。”
沈槐的助理是个不到三十岁的姑娘,未婚单身,对男明星们还算敏感,自然知道任垠予,所以向来干练的她说这话的时候也有点犹豫,末了跟沈槐补充一句:“听声音倒是像。”
沈槐笑了:“听声音就知道,那佩佩你听我的声音能认出人来吗?”
助理程佩冷淡道:“我接进去了。”
沈槐便笑着等任垠予的电话进来,那边任垠予才“喂”了一声,他就直接笑出了声。
任垠予一时间,非常尴尬了。
沈槐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得意,声音里都是嗡嗡的颤动:“我正等任先生的电话呢。”让人有种甜蜜的错觉。
任垠予在这头沉默了几秒,他因为自己身份也敏感,沈槐身份也敏感,花了大力气,左右绕弯,才安全地拿到了沈槐的电话,期间也惶恐过,担心自己把沈槐那一番调笑当真,电话打过来也是冷遇。此刻听到沈槐含着笑意的声音,也不管是不是有嘲笑的成分,开口道:“我心急了,想问问沈总听音乐的事情。”
任垠予每次说话都直率到不可思议,沈槐感到惊讶,心想这水准,能在圈子里混到影帝也不容易,不过他也觉得新鲜,寻常小男孩跟他这么说话他肯定觉得没韵味,但如果是一个在娱乐圈浸淫多年还颇有成绩的男人这么说话,就的确新鲜了。
沈槐眯起眼睛,任垠予给直球,他也抛直球,那就没意思了,于是沈槐说:“听音乐的事情不急。”
任垠予没出声。
沈槐觉得对方简直像是个毛头小子,连接话都不会,如果他没记错,任垠予应该也二十七八了吧,没办法,他只好自接自话:“任先生现在在做什么呢?”
“我吗?”任垠予握着手机,环视了一圈周身的环境,他其实抱着手机犹豫了半个小时才拨通电话,这半个小时里什么也没做,他瞟到身旁的商务杂志,上面有一篇沈槐的访谈,随口道,“刚刚我在看书。”
“是吗,那我们就先不听音乐,接着看书怎么样?”
任垠予错愕,以为这是拒绝,然而沈槐接着说:“我带任先生去家书店吧。”
沈槐问了任垠予地址,非常干脆地翘班了,程佩看他敞开衬衣,把西服外套随意一披,甩着车钥匙走出办公司,好像一只抖开尾翎的鸟,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求偶气息。程佩微微张开了嘴,沈槐看过来的时候,程佩没来得及收回表情,索性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直接问沈槐:“真是任垠予?”
沈槐冲她暧昧地眨了眨眼睛。
“连任垠予都?”
沈槐:“怎么,给你要个签名回来?”
程佩锤头丧气的,不理他了。
沈槐心情不错,去车库提了那辆不常开的跑车,一路轻快地点着油门,来到了任垠予的家门口。
任垠予直接把家庭住址给了他,这也是让沈槐感到惊讶的,但他很受用,很明显,任垠予一开始就把势头收得很低,这种不把自己当角儿的角儿,最讨沈槐这样的梨园老板喜欢。
沈家早先是干实业的,之后影视行业发展迅猛,沈槐眼睛毒,手段硬,在这一行里划下了一大块地盘,影视行业泡沫大来钱快,又满目灯红酒绿,最适合沈槐这样随时都在发情期的公孔雀,每天环肥燕瘦任君挑选,有时候沈槐都怀疑自己,当初干这行是想赚钱还是开后宫。
罢了,又能赚钱又能开后宫,何乐而不为呢。
自诩梨园老板的沈槐在任垠予家门口鸣笛,没一会儿,名角儿任垠予就从他家门前的小花园里走出来了。
任垠予穿一身长摆的黑风衣,里头照旧是件高领毛衣,手插着口袋,姿势和衣着颜色都有些冷,但是当他看到降下车窗,朝他笑着的沈槐后,眼里立刻热了。
沈槐接收到了那个灼热的眼神,没有半分迟疑,不管任垠予要找他要什么,也不管任垠予比他高一个头,他都要操这个人。
今天就要操。
第二章 (捉虫)
沈槐带任垠予驱车前往书店。
冬天快要过去了,这几日天空放晴,让人心情舒畅,沈槐把车开到一片安静社区,在一栋被枯萎藤蔓包围的小楼前停下来。
“到了。”沈槐冲任垠予一笑,下车绕到副驾驶,绅士地替任垠予开车门,任垠予先将腿迈出来,沈槐垂目瞥见他从裤口漏出来的一截雪白脚踝,眼尾反射性地一跳,紧接着,任垠予站到了车外面,沈槐刚刚被勾起来的一点心痒,就让迫近的身高给打下去了。
沈槐立刻退开两步,拉开距离好让自己忽略这种煞风景的身高差,任垠予看了他一眼,表情有点黯淡,没说话。
两步路的距离,任垠予也没做掩饰,低头快步走进楼里,他这几天正因为拿了影帝,曝光比较厉害,不爱在户外待太久。
沈槐暗叹一声,这人埋着头走路,好东西都没看到,他只有叫了沈槐一声,让他看这楼大门旁的牌匾。
那儿有个不起眼的拓印,被植物簇拥,上头写着:沈译先生故居。
任垠予惊讶地睁大眼睛:“沈译故居?”
“没错。”沈槐笑着慢步上了台阶,“算起来,我跟这位也算沾亲带故,一个族谱里的。”
任垠予更惊讶了,转头看他的眼神,不多不少,还带了那么点崇敬。
见任垠予第一面沈槐就知道这人该是个文青,甚至不用去调查,沈槐多年的泡妞钓凯经验,就让他知道该怎么讨任垠予欢心。沈槐平时也是有闲情逸致的人,比起其他搞各种收藏的有钱人,他倒真不是附庸风雅,肚子里有二两墨水。正好沈家祖上也是有位文人的,文革时候没的,房子也被上交国家了,后来沈槐他爸起来了,虽然不是一支,但因为同样姓沈,就把沈译的故居买了回来,用了些年,收集沈译的手稿藏书之类,想还原这位文人的生活状态,但零零落落也收不齐多少,后来沈槐有兴趣,就给沈槐打理了,沈槐干脆把这儿做成了私人图书馆,囤了不少书,早先还开放参观,后来就闭门了,只有沈槐有钥匙。
沈槐开门带任垠予进去,一边慢慢踱步一边给他介绍,任垠予听完,笑说:“这哪里是书店,又不卖书。”
“当然卖啊。”沈槐回头看他,“要是任先生买,我就卖。”
此时阳光从陈旧的窗格投进来,照着沈槐的半边脸,沈槐的瞳色很浅,在阳光下更是像一块没有近乎透明的琥珀,他虽然长相英俊,但此刻被暖暖的光线拢着,让人觉得温柔得毫无攻击性。任垠予像是被兔子蹬了一脚,心跳漏拍,脸刷得就红了。
沈槐笑得更深,眼睛往下瞟了一眼,找到任垠予手的位置,十分自然地伸手牵住:“随我来。”
任垠予手指一抽,但完全不想挣脱,就跟着沈槐往楼上走,木板咯吱咯吱的,他却满脑子都是沈槐手掌心的纹路,巴望着这一握就能记下沈槐的掌纹,真是想用最快的时间了解这个人。
还好上了楼沈槐也没放开任垠予的手,带着他绕几个高及屋顶的书架。
“任先生平时看什么类型的书?”
“唔,小说。”
“是吗?喜欢严肃文学还是奇幻文学?”
“……爱情小说。”
沈槐一直笑眯眯的:“任先生是浪漫主义呀。”说完,伸手从书架上抽下一本书来。
任垠予正因为沈槐放开了自己的手而失落,眼前就被递过来一本布皮书,封面上没有字,看着也很旧。
“这是沈译先生写给他夫人的信件,当时沈译先生在昆明念书,何晚笙还是他的女朋友,两人互通信件直到沈译先生返京,两人很快便成婚了。”
任垠予接过那书,打开布衣发现这不算一本书,里头整齐捆着一沓厚厚的信纸,他有些忐忑:“这是私人信件。”
“没关系的,我爸跟我说,他当时收集这些东西的时候,知道沈译先生是想过把这些信件摘录一部分出版,只是没出成,所以咱们是被默许的读者,不算侵犯隐私。”
沈槐一直不紧不慢地温声说话,任垠予听着听着就放松了,弯着脖子翻看信件,沈译是用钢笔写的信,那时候大约还算时髦,他的字也很俊逸,跟女朋友聊昆明的天气和海鸥,最后总要说两句软绵绵的情话,诸如“昨夜在梦里见了晚笙,觉得晚笙瘦了,起床便多喝了一碗粥,想让晚笙在梦里见的我,是不让人挂心的。”
老实说,任垠予都觉得肉麻了,但又还想接着看,便抬起头问沈槐:“可以外借吗?”
沈槐注视着他,好像在研究他的长相,目光小幅度地逡巡他的鼻子眼睛,脸上终于不挂着笑了,倒显得认真了些。
“当然外借,本来就是找给你看的。”
任垠予抿抿嘴,心情好,把书合起来拿在手上,自己往前走,一边问沈槐一些关于这栋小楼的问题,沈槐跟在他身后两步远,闲适地迈着步子,耐心回答,一时间楼里只有他们低低的说话声和脚步声。
沈槐又仔细视奸了一番任垠予的身材,肩宽腰细,臀窄腿长,沈槐不喜欢太瘦的,男人摸起来本身就硬,要是瘦就更显得干瘪,任垠予今天穿得宽松,看得出身型好,但肌肉怎么样不大看得出来,沈槐想骗他把外衣脱了。
这楼里的暖气是一直开着的,但沈槐很久没来了,看管的人不上心,暖气大约坏了两个,室内温度一般。沈槐留意着,一边跟任垠予说着话一边开了两个柜子,找见空调遥控器,开了制热。
任垠予很快觉得热了,把风衣脱下来搭在手臂上,沈槐殷勤地帮他接过来,挂到衣钩上,顺势喊人坐到窗边的软榻上,亲手沏了壶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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