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作家完本[耽美]—— BY:o白野o

作者:o白野o  录入:03-13

任明卿很快想到了这样的案例:“jojo?”
“对!”庄墨拍案而起。“故事里的角色跟读者一样经历着人生的高潮和低谷,有自己重要的往事,即使本传完结了,他们也在别处出现,给老读者格外的惊喜。因为你写得好的话,读者看完一本意犹未尽,会去读相关系列,他喜欢了你这个主角,又喜欢上了另外一本的主角,他就慢慢变成了这个世界观的拥趸。你还可以直接和《浩荡纪》、《尘烟笑》联动,连阵营、势力、门派甚至角色都拿来用。”
任明卿仔细考虑了一下,十洲三海除了是个仙侠背景以外,没有任何核心设定,而他的点子可以跟任何大世界观做叠加,同题材没有违和感。他又对十洲三海非常熟悉,《浩荡纪》最后一卷还有很多剧情被庄墨删掉了,可以匀下来写在这里。
但他也有隐忧:“我觉得我这个东西,和《浩荡纪》、《尘烟笑》完全不是一个风格,可能会影响老粉的心情。”
他能想到的,庄墨已经全想到了。但与他的悲观不同,庄墨激动得直发抖,到处摸烟抽:“没关系,这个完全没关系。”
十洲三海不可能只有一部作品,总是一种调调,史诗和超级英雄完全不冲突。这两个系列调动的不是同一种读者,但是这两种读者以后都会去玩同一款十洲三海的VR游戏,去同一个主题乐园,看同一场电影……任明卿与他的老师用不同的笔触勾勒同一个世界,这就是庄墨想要达到的效果。
“那我会不会侵权?”任明卿幽幽地问,他现在版权意识可强了。
庄墨哈哈大笑:“不,不会,十洲三海的版权全都在连城,无所谓。”
任明卿被打开了思路,连连称好,迫不及待就要进屋子去做设定。
庄墨抓住他的手腕:“你不用太心急,这是一个很浩大的工程,我们慢慢商量。今天搬了一天的家,先好好休息。”
所有人都以为庄墨投600万版权奖励是为了捧任明卿,其实压根不是。庄墨根本不会让任明卿草率开坑。
任明卿不是小作者,他写每一本书,从策划到选题都要严格把关。小说是IP的源头,会影响到其他产业的布局,又不是萝卜青菜说开就开。而且一个故事从有梗到框架到完善,也需要长时间的构思,如果任明卿有了个点子就迫不及待开连载,那庄墨也不会如此看重他了。
“你可以先写一本,但不是这个。”庄墨对他的发展有全局的安排。“刚好,你写下一本书的间隙,抽空把这个系列构思一下,把安老师的部分写完。等我们准备得够充分了,再开始写你这个武侠英雄。”
任明卿把他当做可以信赖的朋友和导师,对他的建议无条件遵从:“那我再想个别的。”
庄墨嗯了一声。
之所以让他先缓一缓,是出于两个方面的考量。
首先,任明卿是个全新的作者。他虽然很努力、写过很多书,但没人知道。天胧月这个笔名,被掐退了;度他山,也只有一个短篇面世。就这么一个新马甲,粉丝基础很薄弱,对作品来说是很不利的,哪怕出去谈投资,资本也不认你这个作者。
庄墨又不心急,任明卿有的是创作激情,他们完全可以徐徐图之,先写一本圈波粉丝。后续任明卿的十洲三海系列开始动笔的时候,他有知名度,也有更多的粉丝捧场,庄墨比较好操作。
其次,庄墨还是想为任明卿赚点钱。而任明卿今天晚上跟他说的这个系列,庄墨根本舍不得卖。这个世界观一旦做好,他下半辈子都不用找新项目了。所以他是打算让任明卿先写个长篇打响知名度,然后安安心心搞这个项目。
两人谈到日落西山,大路上开来一辆丰田皇冠,庄墨见势将任明卿扶起来:“请了个朋友过来吃晚餐,刚好你们可以认识认识。”
“谁啊?”任明卿问。
“他姓穆,是我的家庭医生。”
第12章
庄墨一直惦记任明卿的病情。在他决定签下任明卿的那一刻起,他的所有工作都是围绕任明卿来展开,任明卿有双重人格这件事始终像是柄达摩克里斯之剑悬浮在他的头顶,让他不敢掉以轻心。搬家之后,他头一件事就是把穆医生请来,让两人得以近距离接触。
穆以素跟任明卿吃了餐饭,席间一直在暗暗观察他。
任明卿是个体格虚弱的年轻人,安静腼腆,特别怕生,从不主动与自己交谈。他甚至不敢与自己对视,一旦自己注视他,他就脸红。不过这也谈不上病态,只是自卑引发的社交恐惧,他跟庄墨互动就轻松自然很多,说明没有病理性的社交障碍。
不过穆以素不太明白为什么任明卿会如此胆怯。根据庄墨的叙述,他是个天赋出众的年轻作家,收入很高。而且他长得清俊秀气,在男人堆里算是很出众的长相。颜值高的人一般都会更自信,自我认同感比较高,但他好像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有点羞于见人。
吃完饭以后,庄墨跟穆以素走到阳台抽烟:“你觉得他怎么样?”
一旦离开了任明卿的视线,庄墨就变得让人很有压迫感,眉目冷淡而哀愁,形状优美的唇变作了强硬的弧度。
“我觉得他没病,你有病。”穆以素慵懒地瞥了他一眼。
庄墨叼着烟,嘴唇微张,万万想不到是这个结论。
“八只大闸蟹,你给他吃了七只,你是有什么毛病?”
穆以素和庄墨是老同学,庄墨是个什么王八蛋他再清楚不过了,因此看到饭桌上庄墨对任明卿殷殷切切的体贴关心,怀疑他脑子坏掉了——庄墨根本没怎么吃饭,仿佛看着任明卿就能饱。
中秋赴宴,穆以素出于礼数,拎着一箱青蟹上门。庄墨一口气全煮了,然后一个接一个给任明卿剥好,里里外外弄干净,供到他跟前的碗里。青蟹的鳌又硬又大,很难处理,庄墨用菜刀切碎蟹壳,很有耐心地把肉剔出来,蘸了酱油夹给他吃。
当时穆以素劝了一句:“螃蟹性寒,你不要给他吃那么多。”
“凡是吃下去的都有营养。喜欢就吃,没有这么多讲究。”庄墨不予理睬,回头继续喂任明卿。
这个小家伙也很馋,嘴上“不要不要”,庄墨劝道:“吃嘛!”他就:“好吧!”
穆以素觉得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地狱的话,任明卿肯定会去暴食那一层。
最最神经的是,庄墨整个晚上,都在拿蟹脚过红酒。
任明卿吃螃蟹,他吃蟹脚。
穆以素以前见过谭思,庄墨对谭思根本不是这样。同样是作者,庄墨跟谭思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就没有那么恶心的场面。穆以素整场晚饭都难以下咽,觉得自己根本不该来。
庄墨听了穆以素关于七只螃蟹的控诉,与他解释:“他小时候经常饿肚子,所以对吃饭很有执念。”
“那你也不能把他当猪喂。你好歹也是个海龟双学位,不是没文化的农村大婶,’能吃就是宝’的观念改一改。”
庄墨仰望着天上的圆月,莫名不安:“我就是怕他夭折了。”
“他都20多岁了,夭折这个词能用他身上吗?”
“你不懂。”庄墨不跟他解释了,反正他也不会理解自己对任明卿那种患得患失的心情,“——你觉得他看起来像是个疯子吗?”
回到专业问题上,穆以素认真了起来:“我看不出他有任何疯癫的迹象。应该不是精神病,精神病不是这样子的,精神病是脑子出了问题。你要是不放心,就去给他做个脑部检查,我倾向于他没有器质性病变。”
“可是他分裂得非常彻底。”庄墨深深地抽了口烟,“平常就是五讲四美三好少年,一旦发作,我们两人加起来在他手里活不过五分钟。”
穆以素惊诧:“那你还跟他同居?”要换做他,管他三七二十一,先锁起来再说。
“我不能丢下他不管。”庄墨有多厌恶高远,就有多喜欢任明卿。“至少这里与世隔绝,他害不到别人。”
“只凭着你一面之词,没有眼见为实,我不能妄加诊断。但如果你说的是真的,他应该存在比较严重的心理疾病。要不我先给他做心理诊断,看看能不能见见这传说中的第二人格。”
“高远要是知道我们在想法子把他治愈,可是会杀人的。”庄墨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就在这时,外面电梯下到一层,两人心照不宣地转移了话题。由远及近传来一轻一重的脚步声,不一会儿,任明卿出现在了门外。他先叫了声庄先生,然后才向穆以素求助:“穆医生,我好像有些吃坏肚子了,你有没有肠胃药……”
穆以素递了个眼色给庄墨,意思是现在怎么办,他是个精神科医生又不是搞临床的,这一下子就穿帮了。但庄墨压根没理睬他,紧张地迎上去问任明卿哪里痛。穆以素只好自食其力地编了个借口:“今天光顾着祝贺你们乔迁之喜,什么都没准备。不过刚好你得做个体检,要不我帮你联系一下医院?”
“不用这么麻烦的……”任明卿的声音虚脱,显然是忍受着极大的痛苦。
“这种时候犯什么犟。”庄墨看他痛得唇色发白,穿上外套去外面开车。他现在相信青蟹不能多吃了,看任明卿在副驾驶上缩成一团,悔不该当初。
穆以素在车上打了个电话,任明卿到医院直接进了急症室,又是验血又是b超,还做了个胃镜,最后检查出来是严重的慢性胃炎和胃溃疡。医生说他这个病是饿出来的,庄墨听了特别不是滋味。任明卿之所以会暴食,是因为他的胃部知觉很钝感。他不知道自己吃饱了,也特别容易混淆胃部不适和饥饿,这两种体感很相似,所以他才会吃个不停。庄墨又很想把他养好、养精细,什么有营养的都给他喂,虚不受补,反而加重了病情。
当晚任明卿发起了高烧,家里还没睡上一晚,直接进了手术室。庄墨也没有心思再去跟穆以素讨论什么人格分裂的事,回家整理了些洗漱用品,过来陪床。
任明卿病来如山倒。
他先天身体素质就很差,幼年时期又饱受虐待,留下了很多后遗症。庄墨第一次给他擦身的时候看到他身上的伤疤,心里非常难过。贫穷、饥饿、家暴,这些他都没有经历过,此先难以想象。可是当那些伤痕就裸露在他眼前的时候,这种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再没有比这伤痕累累的身体更让庄墨意识到自己的幸运和任明卿的不幸,他的幸运变成了责任感与保护欲,发誓以后不论如何不能再让任明卿过苦日子。
除了胃炎以外,任明卿的心肺功能明显地弱于常人,有轻微的心律不齐;免疫系统也很差,只是去验血处转了一圈回来就染上了流感;他的腿生来就残疾,要常年忍受膝关节的疼痛;这也导致他有脊椎变形,伏案工作还加重了病情,最近几年因此得上了偏头痛。总之一番检查下来,浑身上下就没有什么好地方,全是病。
庄墨等在手术室外,前所未有的焦虑,穆以素看他一支接一支地抽烟,一刻都停不下来。
“你不用太自责,他身体底子确实不大好。”
“我就不该让他去写《浩荡纪》……对,都是《浩荡纪》的缘故。”烟灰落在裤腿上,庄墨的声音很轻,却充满了怨恨,“……不,不止是《浩荡纪》,写作总有一天要把他耗死的。”
任明卿再怎么养,气色都不好,他一直隐隐不安。前天他还右眼皮子跳。那时候他忙着开站,打算搬完家带任明卿去调理。但现在他进了手术室。
“你不是医生,这种事情谁也想不到的。吃一堑长一智,等他出院,我推荐个营养师给你。”
穆以素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庄墨眼里突然掉下来一串泪珠。
这个一向来冷静又精明的王八蛋,竟然哭了。
“我不想他再写了。”
庄墨比医生更清楚任明卿为什么会生病。过去的经历是一部分,写作更是导致他身体变差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庄墨是编辑,他非常清楚写作这门行当会对作者本身产生多么大的折磨。
在很多人的认知里,作者是非常轻松的职业,只是坐在那里打打字而已,然而事情根本就不是这样。
因为长期的伏案码字,大部分作者的腰椎会出问题,会得上肩周炎,手腕肌腱因为使用过度而发炎。而且这个工作不是水水就能过去的,大部分工作认真做、不认真做都能做完,但写书不是这样,再不认真也都要一个字一个字绞尽脑汁、打在文档里,所以作者常说作品是心血,那是真的呕心沥血。
更加重要的是,写作,特别是长篇创作,对人的精神是一种摧残和折磨。
你一个故事刚开篇的时候,无论多么新鲜有趣、多么雄心万丈,写到中后期,激情慢慢消退以后,总会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哪怕是玄原这种再自负的人,他都有为故事愁肠百结的时候:写不下去了,人物失去了魅力,老梗重复不再吸引人,不知道情节如何推进,强写又有点尬……卡文时不时都在发生,那种身体已经被掏空可结局还遥遥无期的感觉,是会打垮意志最坚强的人的。
而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又是单打独斗,不能说我写不下去了,我辞职让别人干,不可能。就你一个人,从头到尾只能指望你自己,这种寂寞和无助根本不是常人体会得到的。
作者不单单承受着文本上的压力,还像普通人一样,承受各方面的压力:我这个东西写出来,读者到底认不认可;有没有商业价值,能不能养活我自己;以及我这本写完何去何从……
作者这个行当非常残酷,它不是一个稳定职业,不从千军万马中杀到S级出人头地,就很快会被淘汰。哪怕你现在能赚到钱,过个三五年你敢说你还符合新读者的口味吗?更何况赚到钱的作者,永远是作者中的极少数。这跟娱乐圈一样,是个一将功成万骨枯的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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