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作家完本[耽美]—— BY:o白野o

作者:o白野o  录入:03-13

任明卿告别了里约,小媳妇似地跟在庄墨身后进门,眼不敢乱看、水不敢乱喝,庄墨叫他累了先坐坐,他就特别老实地缩在沙发一角,两只手还乖乖地放在膝盖上,比第一次见面时还要?" 天才作家2" > 上一页                  5 页, 薪鳌?br /> 庄墨知道他难以承受他人的恩惠。这不是说他不信任自己,而是他自我认同很低,觉得自己不值得。蓦然之间把他带到这种环境里,肯定有很长一段时间都适应不了。
可是庄墨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坚信好的工作环境提升幸福指数。庄墨不愿意他再受苦,吃了秤砣铁了心,就算违背他意愿也要把他强行留在这里。
“来。”庄墨招招手,引着他走进电梯。
任明卿觉得他这个装修过分了:“庄先生,你家为什么还会有电梯啊……”
“因为你的腿脚不太好啊。”
任明卿把脸涨得通红,特别为难:“你不要这样……”
“我不这样,你娘家人差点把我宰了。”庄墨小声逼逼。
“你说什么?”
庄墨微笑:“没什么。”
电梯到了二层,庄墨打开其中一个房间:“来,参观一下你的小黑屋。”
任明卿跟在他身后探头探脑地看了一眼,忍不住被逗笑了。
庄墨说小黑屋,就一丝不苟地打造了个小黑屋。这是个四面都布置了遮光窗帘的小书房,窗帘材质绝不透光,大白天也黑黢黢地一片,只有一盏小台灯点在那里,完美模拟了深夜赶稿的气氛。房间极小但五脏俱全:23度恒温恒湿的舒适环境,绝对安静的隔音装修,人体工学椅,极具设计感的全金属书桌,凝神静气的沉香,复古机械键盘,最新款苹果电脑和打印机……任明卿怀疑自己在做梦。
“以后你拖稿,我就把你关进这里面,什么时候写完,什么时候放出来。”庄墨在他耳边诈唬他。
任明卿被良好的码字环境吸引了,眼睛闪闪发亮,好像在说“快来关我吧”、“快来关我吧”。
“如果不习惯在小黑屋里赶稿,还有小白屋可供选择。”庄墨将他带到隔壁,除了四周全是落地窗、窗外是明媚如新的湖畔风光以外,配置与小黑屋一模一样。屋子里还布置了不少绿色盆栽,让人感觉清新自然,像是误入热带雨林。任明卿看到花丛堆里有个透明小笼子,里面有两只小仓鼠在跑圈,忍不住将小仓鼠提溜到掌心里,爱不释手地揉来揉去。
“可以养点宠物。”庄墨大方道,“这里离市中心比较远,你一个人码字太寂寞,想养什么小动物我都不反对,外面的空间还挺大的。”他指了指落地窗外的草坪,里约在草坪上睡觉,草坪中央立着一架秋千,就连秋千边上都有茶几,显然是为了任明卿可以一边晒太阳一边码字。
庄墨接下去又带着他逛了几个书房,有古典欧式、日式榻榻米、北欧性冷淡风……
任明卿越逛越不对劲:“庄先生,为什么这个房子里全是书房?”而且角角落落都有写字台,办公区域布置得太不寻常了。“是不是以后还要住进来别的作者?那书房我想选那间有绿植的玻璃房。”
庄墨此前以低价购入这处偏僻的房产,确实打算养一批作者。这里环境优雅,周边设施不配套,去城里也不方便,除了乖乖码字别无他法,适合做年轻作家们的工作室。
只是他遇见任明卿以后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些书房都是你一个人的。”
“诶?”
“因为你是个自由职业者,大部分时间足不出户闭门码字,每天对着同一个环境肯定很枯燥无味,还是希望你日日都有新鲜感。各个房间的软装大相径庭,但电子设备全是一样的,连账号都通用,你走到哪个房间,文档都实时更新。”
“不不不不……”任明卿觉得他重点错了,“这些书房都是我的?”
“对,这个别墅就是给你的,我下了班就过来陪你。”
任明卿懵掉了。嘴唇动了动,但没有发出声音。
在他说出拒绝的话之前,庄墨推开了藏书室的门。
任明卿眼前一亮,快步上前,抓着栏杆前发出了惊叹。
庄墨把藏书室整个挑空了,书柜嵌进墙壁里,从一楼延伸到阁楼,做了单独的螺旋形扶手楼梯,很像中古时期的经学院。每一层楼还建了个小平台,布置了沙发与书桌,可以用于阅读写作。
任明卿激动地在楼梯上来来回回走了两趟,对庄墨的藏书给出了很高的评价:“就是还空着一半,看上去未完成,有点可惜。”
庄墨插着裤袋倚在门边痴痴地望着他:“因为要放你的书啊。”
任明卿又愣住了。
他是不愿意欠人情的性格,而庄墨又不跟他商量就搞这么大的事情,他心理压力太大了,好长一段时间说不出话,因为不论是感谢还是拒绝都不合时宜。感谢太轻,拒绝又不近人情,特别是当一切已尘埃落定之时。他心中充满了各式各样的情绪,焦虑地原地转圈圈,暴走,最后实在不知道怎么应对,自己走到一边躲起来,试图与世界断开联系。
庄墨看出他的复杂心理,安慰他道:“我白纸黑字签了合同,要给你提供优渥的生活环境,如果我做不到就是违约,你不用太放在心上。”
“我怎么可能不放心上?我真得只能以身相许了。”任明卿破罐子破摔。
庄墨提起这茬又要耍流氓:“对啊,我们可是结了婚的,买个婚房怎么了?小任老师,你怎么没有作为太太的自觉呢?你的态度很有问题,端正起来。房产证上还要加你名字呢,走,咱们办手续去。”
任明卿心理压力大到无法入戏,沉浸在“还不清了”的情绪中无法自拔:“无功不受禄,这太破费了,我不敢住……”一句话叹了三口气。
庄墨看说骚话也不好使了,正色道:“破费确实破费,但你是我的大金主,我还指望着你好好码字养活我,我好去还房贷。
庄墨其实付了全款,但是他也知道,自己对任明卿的优待其实是会伤人自尊的。所以庄墨把姿态放低,很注意不以施恩的姿态与任明卿相处,让他知道自己很重要,让他知道住在这里会受到十二万分的尊重。庄墨想要任明卿过得舒适一点,但如果任明卿觉得在自己跪着吃肉,这种舒适就毫无意义。
任明卿惊讶地看着他,发现他没有半点说笑的意思,不太确定他说的是真是假:“是、是吗……”他觉得庄先生有点可怜,这么大的屋子,他一定背了很多债。
“当然。所以这不是平白无故无偿赠送,是你自己靠本事挣来的。我们是合作伙伴,财务共享,我的钱就是你的钱,还记得吗?你大可不必觉得寄人篱下。以后你帮我赚了钱,我去还房贷,房产证上你真有权加名字的。”
“不用了不用了,我寄人篱下好了……我现在就写新书给你还房贷。”任明卿慌乱从自己的口袋里翻出小本本。
第11章
庄墨被他逗乐了:“来,坐——想好写什么了吗?”
“我想写我老师。他是城里的贵公子,去乡下支教,家里有压力,婚姻、爱情都受到阻碍。到了乡下,他也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国家的农村目前所共通的,我特别想把他的经历写下来。”任明卿认真道。
庄墨的笑容渐渐消失。
这个题材确实逼格很高,聚焦支教老师和中国当代农村,写出来应该会是篇很正统的乡土文学。任明卿四十岁以后再写这个非常合适,可以去拿个茅盾文学奖什么的,改编电视剧在中央一套播出,紧跟在《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后面。
但问题是他现在才25岁啊!
面对着任明卿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庄墨道:“你给他叠个世界观。”
“啊?”
“安老师不止是个支教老师,他还有另一重身份是流行文学作家,这个人设你怎么丢掉了?他创造了十洲三海,他跟这个世界有很深的羁绊,你把幻想这个层面从他身上移除,这个人物就不完整了。”
庄墨一边忽悠,一边选题材,脑子转得飞快:“所以你不要平铺直叙地说他是个支教老师,他肯定不高兴的。你把他的故事平移到十洲三海,写个仙侠文——大门派的修者抛开门第观念,去深山老林里教普通人修仙,最后教出来个特别牛的徒弟。”
任明卿向来对庄墨言听计从,此时被他一通忽悠,觉得很有道理:“城市与农村的贫富差距,可以平移成修者与凡人的身份差别。修者住在福地洞天,宫殿美轮美奂,法宝不计其数;凡人在地面上像牲畜一样生老病死,住歪歪扭扭的茅草屋,一无所有。修者的子孙是修者,凡人修仙难于登天,即使因为资质上佳鱼跃龙门,也很难在修真界混出名堂,就像现在的寒门弟子很难通过上大学改变人生。主人公出生名门,目睹了门派中的凡人被霸凌致死,想把仙凡之间的门第观念打破。他选了最穷最落后的小村庄开塾授课,想对所有人证明,凡人的资质不是天生比修者差,他们也可以成仙。”
庄墨开始兴奋了。他为了劝服任明卿进行的头脑风暴,经过任明卿的加工,真得变成了个特别好的梗概,简直开拓了新武侠的边界。武侠作为本土特有的题材类型,一直局限在江湖恩怨,如果能在武侠世界中讨论更多现实问题,与时俱进,未尝不可老树开花。
“那你给他什么金手指?”
他倒不是让任明卿去走套路,主要是既然设定成高魔世界,所有角色都必须有技能加持,与世界观统一。
任明卿想了想:“金庸先生创造了武侠江湖,十洲三海也带有武侠的风骨,包括后来的霍元甲、叶问,中国功夫变成了一个很有民族代表性的东西。但用文字去形容,特别难表现。我想把每个人的功夫简化成一组设定,使安老师的精神内核符合我们传统的侠义道,与张三丰、郭靖这些角色一脉相承;但身上的技能更接近超级英雄,像国外的蜘蛛侠、钢铁侠和死侍之类的,简洁直观。我之前写过一对侠客,他们是一个组合。剑客需要琴师在他旁边演奏,在他的BGM里没有人能够打败他,但是一旦没有了琴师就不行……”
庄墨连连点头:“明白,我懂你的意思,继续。”这个组合很有搞头,他可以拿来做虚拟偶像。
任明卿受了鼓舞,又给他讲了一些其他人设。这些人设都在他的小本本里,是他以前写的,跟安老师这个故事没有任何关系,但他觉得可以用在这里,每个脑洞庄墨都觉得很有趣。
其实之前庄墨还有点担心,仙侠放在现在的读者面前,不太讨喜。除非是升级流,不然只喜欢吃快餐的人群不会去碰这个题材。
现在任明卿抛出这些令人耳目一新的设定,放在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题材里,足够吸引眼球,又足够接地气,奠定了一个轻松愉快、全民消遣的基调。
任明卿讲了三五个核心角色,开始编剧情,这些角色各自有什么故事,跟安老师有什么关系,后来发展出什么爱恨情仇……他兴奋极了,他这几天实在憋死了,然而话到了嘴边,他才发觉自己的嘴有多笨,他自己又没有完全想清楚,讲得颠三倒四、支离破碎,跟他想象中的效果完全不一样。
庄墨却听得很认真,甚至津津有味。任明卿被他的入迷安抚了,渐渐放松下来,全身心地投入自己的故事,在讲到主角组某人牺牲的时候,甚至还难受地哭了起来。
庄墨给他递上纸巾,像哄小孩一样拍着他的背:“你这个东西,暂时先缓一缓。”
任明卿的情绪刚稳定了一些,听到他泼冷水,又紧张起来:“为、为什么?是哪里不好么?”
庄墨摇摇头:“不是的。是你太好了。”
任明卿根本不知道自己抛出了一个怎样牛逼的概念。
首先,他说的没错,仙侠说白了就是武侠的变体,是中国人耳熟能详的东西,它的受众非常庞大,这意味着这个故事的门槛很低,谁都能看得懂。
其次,他做了一个非常牛逼的元素叠加,他把武侠和超级英雄这两种完全不同的类型融合在一起,去创造了一个世界观。网络文学发展到这个地步,什么题材没人写过?在单一门类中要做到头部已经非常难了。但是元素叠加就不一样了,你在武侠里写科幻,在科幻里写宫斗,你就是独一无二的,非常具有市场竞争力。
除了题材好、设定新颖以外,他又完全有能力把故事讲好。他内里的故事核非常传统,也有足够的现实关照,大家都会知道你其实在影射城市与农村的二元对立,很有代入感。以任明卿的功底,他能真正把读者留下来,爱上这些角色、这个世界。庄墨听他说的这部分故事已经足够精彩了,写出来绝对不可能崩。
最最重要的,他要加新英雄进去,随时可以。这个东西一旦做起来,他这辈子吃这一本就够了。跟漫威宇宙一样,一部一部接着出。
庄墨让任明卿先缓一缓,再仔细推敲一下世界设定以及人物设定,不要写成单一主角的单一故事:“你这里所有英雄都很有趣,包括反派,他们每一个人都有资格去做主角。你给每个角色都写个人物小传。不要让配角绕着主角转,把他们的人生完善起来。”
任明卿乖乖拿着纸笔记录。
“不要为了追求网络连载,去写成一个线性的长篇故事。因为线性的故事,从头到尾很快就写完了。写完了就没有了,故事里的人物停在了那里,读者就会去看新的故事,把他们抛诸脑后。你这个盘子完全可以铺得很大,角色有他自己的独立故事,然后又出现在别人的故事里,互相做配角,形成一个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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