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作家完本[耽美]—— BY:o白野o

作者:o白野o  录入:03-13

一口咸:我被人绑架了这两三千块钱有个毛线用啊!只能救回我一根手指头啊大锅!
多维元素:你没这么贵
一口咸:
多维元素:
多维元素:再说了,我也不知道你是出车祸了还是被绑架了,就先捐点钱
一口咸:哇你真的有毒!你不要以为你给我发红包我就不敢打你!
多维元素:
一口咸:深更半夜找我干什么啦!
多维元素:没什么事
多维元素:看你今天没上线,问问你
田恬前一秒还想锤爆他的狗头,下一秒立刻就想哭了。
他睡前会打局《英雄荣耀》放松放松,多维元素菜得像狗,他从此以后看到他就绕道走。多维元素一拉他,他就拒绝,不但拒绝还要骂他:“你他妈不写稿子每天在英雄峡谷送人头,你简直有毒!”
多维元素后来就不怎么找他一起玩了。但是每当深夜里田恬加完班,看到多维元素的头像亮着灯,就觉得不那么寂寞了,冲上去骂他一顿,催个稿子。
他也没想催出稿子。多维元素半年就写了篇《断舍离》,其他什么也不写,带了这种作者,编辑就是活生生饿死。大概人家家里挺有钱,不靠码字生活,写东西就是玩票性质的,田恬渐渐地不再对他抱有希望。
工作忙了,对多维元素的关注就少了。
但是啊,就是这个没有什么利害关系的作者,会因为自己没有准时准点出现在英雄峡谷,注意到他不太对劲,来关心地问他一句:你怎么了,你是不是出事了。
有些人,你为他掏心掏肺,他也不会关心你的死活。但有些人,你只是没有上线,他就担心得彻夜难眠。
玄原老半天没等到田恬的回复,用变声器打了个电话过去。田恬本来只是暗搓搓一个人热泪盈眶,听到他“喂”了一声,就开始嚎啕大哭。他受委屈的时候,还没有那么大动静,只是暗自难受。但是现在有人着紧他了,他的委屈就要成千上万倍地放大,哭成了孟姜女。
玄原蹙眉:“怎么回事?你在哪儿?发生什么了?”
他虽然平时小心眼又脾气差,但是对朋友非常讲义气。田恬是他的小哥们,他就要罩着他。
田恬哭了大约摸五分钟才缓过来,然后就开始跟他疯狂吐槽。他在烈火哥面前是不会说作者不好的,毕竟是自己的作者,有回护之心。但是多维元素就不一样了,他都不写了,不是圈子里的人了,只是个更亲近的普通朋友,田恬就悄悄跟他说小话。
玄原听完,语气更不善了:“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他是大神,根本没接触过这个圈子的中下层,没见过小作者小编辑的纷争,听了只觉大开眼界——这都什么破事儿。他觉得他的小哥们挺惨的,为他感到不值。要是换做他,这种不知道哪儿冒出来的小野鸡,叽叽歪歪屁事儿那么多,脑壳都给他锤爆。
田恬本来还说得挺气的,听到玄原在那边小声逼逼,噗嗤笑出了声。他立刻就宣布多维元素是他一生的好朋友。因为在他被人欺负的时候,他们一起八卦,还一起说人家坏话。朋友的意思就是你被欺负了,他跟你一起操他妈,其他都是虚的。
田恬气道:“我以后再对作者掏心掏肺我就是狗!”
玄原:“……”
“我实话跟你说,我都不想干了!”田恬摊在床上说,“干点什么别的不好?干编辑就是每天生气,我迟早要乳腺增生。”
玄原:“……?”
“要不是我想哪天可以混成玄原大神的编辑,我真的立刻、马上就要去辞职。”田恬现在也只剩下一个念头了,玄原大神就是那根挂在蠢驴面前的胡萝卜。他入了这一行,被各色作者按在地上操,如果不是这个仅剩的理想,他可能没法一直隐忍下去。太憋屈了,他一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怎么受得了。
玄原一愣,屏住了呼吸。
“不过如果到时候玄原大神也是个臭傻逼,那我就一刀剁了他!”田恬恨恨道。他觉得玄原大神似乎也不太容易相处,极有可能也是个事儿精。
玄原:“……嗯嗯嗯嗯嗯?”
作者真他妈是个高危职业。
第21章
庄墨家的晚宴结束以后,徐静之和白殇殇想去周围逛逛。附近是个风景秀丽的村落,今晚又是中秋前后,明月高悬,小两口都有兴致,提前撤了。庄墨送走他们,发现玄原没有任何要离开的意思,眼神嫌弃。
玄原:“我的车没电了。”他新买的特斯拉。
庄墨:“怎么会没电呢?”
玄原:“你家的汪冲我叫。”
庄墨:“然后呢?”
玄原:“我冲他按喇叭。”
庄墨:“……”
玄原:“然后就没电了。”
庄墨:“你去跟汪睡。”
玄原:“滚。”
庄墨给玄原整理出一间卧室,下楼让地宝擦客厅。在家里设宴还是挺累人的,任明卿身体不好,他都没让他帮忙,此时也身心俱疲。无意间瞄到浴池,突然想泡澡。
任明卿下楼的时候,哇了一声。
家里有个特别小的浴池,长宽都不到两米,就嵌在走廊尽头,正对花园。庄墨把前后的竹帘子都卷了起来,舒服地泡在浴池里,双手懒洋洋地搭在台沿,从他的角度可以望见外头的月亮。
“舒服吗?”任明卿好奇地走到他身边。
庄墨冲他一挑眉:“下来。”
水汽氤氲,任明卿的脸变得模糊不清,但庄墨看得出他害羞的情态。
“可以吗?要不我等你洗完……”
庄墨重复:“下来。”
任明卿照做了。他开始脱自己的衣服。庄墨心头掠过遐思。
最近几天,庄墨一直思考他该怎样追求任明卿,而他们之间又横亘着一个性向问题。
他翻看了资料,又询问了穆以素,穆以素说这个问题应该被严肃对待。有些人是萝卜,有些人是青菜,但萝卜不会变成青菜。
“当然你可以强行把他从萝卜变成青菜。你对他很有影响力,他也顺从你。但你要知道,那不是他的本性,强扭的瓜不甜。”
也就是说,他选择了任明卿,在他不知道的时候,他已经无可救药;但任明卿应该有的选。
如果任明卿不是同性恋,庄墨不打算掰弯他。这样不道德,也没有意义。
他很绅士,同样也很骄傲,他不能接受任明卿是强迫接受自己的。强迫……就好像自己是某种不值一提的东西,某种涎皮赖脸的东西,或是某种病态、懦弱、需要他怜悯的东西。
那么——怎么才能知道他的性向呢?
庄墨试探得很小心。
他不能冲上去问他:“你是同性恋吗?你愿意接受我吗?”
性向适用“测不准原理”。物理学上说,你在测量的时候就已经改变它了;庄墨说,你在问出口的时候就在掰弯他了。任明卿是个软弱的人,在他们俩的关系里庄墨有绝对领导力,他说什么任明卿都顺着他。任明卿很可能脑袋一热就说好啊好啊,庄墨都能想象出那个画面。
庄墨当然期待他点头,但他不能脑袋一热。庄墨要的不是脑袋一热。他需要任明卿也跟他一样,小心翼翼,谨慎理智,就像在针尖上跳舞。
庄墨试探得很小心。就像在今晚,这么多朋友都在,他把胳膊搭在任明卿的肩膀上,向所有人笑着宣布,说他们是新婚燕尔。任明卿没有任何反应,庄墨很清楚。他的呼吸正常,他的眼神坦荡,他的体温恒定,他的身体从头到尾都那么放松,他可以随意摆布。任明卿真得很习惯他了,只是没有爱情。他从头到尾连一丝紧张悸动都没有给他,如果有,也是因为他的小师叔被庄墨欺负了。
庄墨为什么知道得那么清楚?因为那几分钟里他屏息静气,他不敢看他,他出了一身的虚汗,他的身体崩得很紧,生怕泄露一点秘密。其实他从头到脚都写满了我爱你,所以他知道任明卿没有心。
他们有过同床共枕,也在狭窄的小床上彼此相拥。他们谈论过爱情,甚至谈论过性。庄墨虽然试探得很小心,但他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没有过界的事,他能做的都做了。他抚摸过他,也引诱过他。
庄墨到现在已经不觉得任明卿是同性恋者了,他甚至不觉得他是个异性恋者。任明卿很纯粹,他压根什么都不恋,只想写小说。
衬衫被解开了,整齐地放在一边。卡其色的长裤也松开了,堆叠在纤细的脚踝边上,双腿从里面挣脱,裤子被提起来,整整齐齐地摆在了衬衫上。紧接着空气变得十分安静,燥热,几秒种后,庄墨看到顺着他纤细的双腿落下来一条平角内裤。
庄墨:“……”
庄墨收回了目光,他的头脑跟这水雾一样浑浊不清醒。他是想引诱任明卿,但是他还没有回过神来,任明卿就脱光了。庄墨觉得事情不应该是这样。
水波荡漾,他坐下了。庄墨忍不住偷看了他一眼。是他日思夜想的裸体,坐在浴池边上,滑稽地用脚尖量水温。
“有点烫。”任明卿无意义地笑。
他翻了个身,抓着把手下到浴池里,光着屁股蛋子。
他再度跟庄墨面对面的时候,庄墨低头敛目,额角的青筋一跳一跳。任明卿永远也猜不到庄墨为什么生气。
总的来说,庄墨觉得他的屁股出人意料的圆润,饱满,性感。好屁股。但问题是他就这么光着屁股蛋子下来了,太过分了,不矜持。
庄墨知道自己理应知足,毕竟他占了任明卿的便宜。但是,他又觉得很烦躁,甚至怨天尤人。你看,任明卿完全没有那根筋。他现在泡在距离他一臂之遥的水里,舒服地闭上了眼睛,还发出了可爱的呻吟,对“庄先生”所代表的危险一无所知。他们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里。他不会恐慌,不会害羞,不会矜持,他就是个下澡堂的大老爷们,会兴致勃勃地掏出那玩意儿跟你比大小。
“我最近好像胖了。”任明卿拍拍自己的胸脯,跟庄墨汇报。
庄墨转开了目光。这个小家伙把胸口拍得红红白白的,不啻于嫩羊肉在火锅里往自己头上撒孜然。
“胖什么。”他刚捡到任明卿的时候,他175的个子,不到110斤,骨瘦如柴。好不容易养胖一丁点,又进了医院,一朝回到解放前。
“这个冬天你起码给我胖20斤。”庄墨给他下达指标。
“……那我长的都是肥膘。”任明卿淌水挨到他身边,戳了戳他的手臂,“你就都是精肉。”研究了半天,羡慕地望着他,“结实又有弹性,很精壮。”
“我也很久没打拳了。”庄墨无奈地抬头。他低头就看到水里若隐若现的小腰小腿,还有那什么。这个小讨债鬼怎么尽投怀送抱,他又不是柳下惠。
“我跟你比起来没有肌肉,你是怎么练的?”任明卿举起了手臂,让他摸摸。
庄墨的笑容渐渐消失。在任明卿“你给我诊断诊断”的期盼眼神中,礼节性地握住了他的臂膀。任明卿是真得瘦,他居然可以整个握住,不过他骨头蛮细的,摸上去也有几两肉。庄墨抄着他白生生的手臂,心想:如果现在把他扭过来按在墙壁上……
“你换香水了?”任明卿近距离跟庄墨呆在一起,陌生的气息浓烈到无法忽略。
“没错。”庄墨平常用的是爱马仕大地,可是最近换成了巴宝莉新伦敦。“感觉怎样?”他是为任明卿换的,任明卿能注意到,这让他很兴奋。
“嗯……从前的那一款端庄典雅,蛮好闻的;现在的……烟草味道很浓重,还有一股麝香味,很……很性感。”任明卿斟词酌句地点评。
他不懂香水,不过五感很敏锐。从前的庄墨闻起来成熟稳重,现在与其说是性感,不如说是很欲。特别是泡在池水里一蒸,即使他是男人,也觉得庄墨散发着一股求偶的气息。不过他自然不会这样打击他的朋友就是了。
见到庄墨眯起眼睛,流露出愉悦的神情,显然对他的回答很满意,任明卿也放松下来,眉眼弯弯地问他:“最近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庄墨抓着他的手淡淡道:“嗯,想做爱。”眼睛死死盯着他瞧。
任明卿:“……?”
庄墨说得如此淡然,任明卿不知道如何接话才是了。他跟庄墨是很亲近,不过他们并不像其他男人,总是在讨论女人。他们唯一一次讨论女人,是正儿八经聊了一晚上婚恋价值观,比八荣八耻还正经。庄墨在他面前从来都是彬彬有礼的,似乎并不屑谈论下流话题。
任明卿倒不是对庄墨突如其来的下流有意见,相反,他受宠若惊,觉得这是一种bromance的象征。可是他实在没有什么经验,没有办法提供意见与建议。他羞涩又羞耻地涨红了脸,老半天才憋出一句:“祝……祝你成功。”
庄墨:“……”
虽然很蠢,但实在可爱。
“你怎么流鼻血了?”任明卿吓了一跳。
庄墨这才意识到温热的液体顺着他的人中往下奔腾。
任明卿抄了把水洗了洗他的鼻子。
“一定是泡太久了。”任明卿跳上了台阶,光着身子跑进厨房,又光着身子跑回来,蹲下身,灵巧地把庄墨的脸弄干净,往他鼻孔里插了两根纸棍。“你得用嘴巴呼吸了。”他温柔地笑着,把冰袋搁在了他额头上,眼里的担忧终于消散。
“这是个大老爷们。”庄墨心想,“我永远爱他。”
任明卿劝庄墨上岸,他认为他会流鼻血是因为泡澡令人体虚。庄墨说他还想再泡一会儿,任明卿就先走了。庄墨忍不住拽住了他的手腕:“晚上我跟你睡。”
“嗯?”
“我的卧室借给玄原了。”庄墨死死盯着他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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