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明卿一直都是怀疑的,庄墨为什么对自己那么好?庄墨说过好多次,是因为他的才华。说得多了,任明卿即使再不自信,也不得不接受,毕竟还有什么别的理由呢?
现在他知道了,确实还有别的理由。
虽然这个理由在庄墨身上不一定成立,但是……你看,两个男人是能互相谈恋爱的。
任明卿看着庄墨和徐老谈笑风生,哄徐夫人开心,心中冒出个念头:这不就是个女婿吗?
他吓得碗都掉了。
庄墨抓住了他的手腕,叫他不要乱动,让人拿个新的来。任明卿乖乖坐着,视线落在他们交握的手上。庄墨的手指纤长有力,肤色比自己的要深一些,毫不犹豫,也不动摇,挣脱不开。
任明卿的心跳突然变得很快。他不是缓慢加速的,而是在一瞬间飙到了身体难以承受的地步。他感到晕眩,窒息,背上的每一个毛孔泵出热汗。他快要喘不过气来了。
“你怎么了?”白殇殇在对面看得一清二楚。
庄墨转过身来,松开了他的手,一切都结束了。
“没事。”任明卿羞耻地低下头,不敢和白殇殇对视。她一定什么都知道了。
后来的整个晚上,任明卿都心不在焉。他想得很多,却一片混乱。白殇殇的话在脑海中无数遍响起,起先是凌乱的,无序的,冗长的,最后汇聚成一句黄钟大吕:“你会跟他分手吗?”
他坐在庄墨身边,看着他悠闲地放在腿上的手,手……
他高中的时候春游,去游乐场坐过一次云霄飞车,从最高处摔落下来的时候,因为失重,胸腔会变得很轻,仿佛心脏根本不在那个位置,他现在坐在庄墨身边就是这种感觉。
突然,心灵深处冒出来个细小的声音:“那你写得根本不怎么样啊。”
无数个白殇殇的低语突然终结了。她们沉默是因为惶恐,战栗,害怕那个细小的声音。
任明卿眉心沁出了冷汗。
如果他们之间存在爱情,那就说明,庄墨根本不是被自己的才华吸引的,他根本就写得很烂啊!
任明卿紧张地看了一眼庄墨。如果庄墨爱他,那庄墨的爱情就让他像个傻瓜。庄墨为爱情奉上一切,却狡猾地说是献给他的才华,让他白高兴一场,以为自己真是个天才。庄墨怎么能这么骗他呢?
徐老放他们回家的时候,任明卿是头一个站起来的,他等不下去了,他要问清楚。
“你是同性恋吗?”说这句话的时候,任明卿勇敢得像个武士。他知道自己应该委婉一点,或者再多考虑一下,找个合适的时机……但他不想兜圈子,这个问题很重要。
庄墨被他吓了一跳,问他为什么说这个,然后若无其事地走了。他朝那两个双胞胎走去,跟他们寒暄起来:“明卿,这是魏柯老师和谢榆老师。”
任明卿恍惚地上前,双胞胎中的哥哥和庄墨握了握手。
“两位老师住在这儿?”
“没错。”
“这是我的作者度他山。”庄墨把任明卿介绍给他们。
“我的作者,”任明卿心想。“他以前会说我的太太。”
他第一次发觉太太是一个如此暧昧的词,如果有什么可以跟“太太”比肩,无非就是“先生”了。他至今仍叫他庄先生。
“明卿,魏柯老师和谢榆老师都是国民级别的职业棋士,你想要签名吗?”
任明卿从脑海里挖出他俩的新闻。魏柯在Goratings上霸占世界第一已经足足七年了,是目前为止唯一和Alpha Go下赢了的人类。而弟弟谢榆当年在中、日、韩三国围棋擂台赛中,替罹患神经纤维瘤而暂时失明的哥哥上场,坐镇中方主帅,在日本先锋单枪匹马冲到主帅帐前的时候力挽狂澜,连斩日方新人王、天元、小棋圣、棋圣、本因坊五员大将,保住了10年来中国队大国战从无败绩的战果。他们是继聂卫平以后最著名的围棋棋士,中国体坛的一张活名片。
他回过神来,与两人握手,虽然谈不上兴奋,但至少不再神游天外。
“我认得一个作者,还根据你们的事迹写了本传记,叫《天才棋士》。”
“我知道,剧组聘请了我们做专业顾问。”
“圈子真小。”
……
小插曲结束了,他们继续往停车场走去。小区绿化很好,蟋蟀在草丛里长鸣。庄墨跟他讲魏柯和谢榆的事,讲其他的竞技项目,任明卿打量着他,发现他若无其事。任明卿脸上那种武士般的表情消失了,他紧绷的身体也放松了,他又变成了那个性情温和的年轻作家,但他清俊的面容蒙上了一层阴影。他依旧心不在焉,郁郁寡欢,即使庄墨就在他身边也无法安抚他了。
因为他知道,庄墨的距离比从前远了一公分,或者两公分。衬衫袖子和卫衣袖子时不时还会摩擦在一起,但庄墨一整晚都没让他们的手臂有任何形式的碰触。
庄墨也不再看他了。
“他不是同性恋,还想避嫌。”任明卿心想。
随即他又莫名联想到那个男二号当着男一号的面假装跟别人上床的情节,那么荒诞,那么不真实,但他很生气。庄墨总有一天也会这样,而且,他连男一号都不是。庄墨怎么能这样?
回家以后,任明卿道了声晚安,关门睡觉。庄墨看了一会儿那扇紧闭的大门,回自己的卧室,打开了白殇殇的书。
他很快就看完了。
等他关掉页面的时候,他闭上眼睛,双手支撑着额头,深深地叹了口气。
现在他知道任明卿为什么这么反常了。他看了耽美文,榆木脑袋开窍了。他终于理解了自己那些引诱,勾引,似有若无的边缘性行为——并且厌恶。
能让好脾气的任明卿毫不留情地问出“你是同性恋吗”,看来同性恋让他厌恶至深。他不会忘记任明卿那种决绝的眼神,他那个时候仿佛要跟自己决斗。
庄墨知道自己得小心了,既然已经知道了答案,他应该收起他那些充满着私心的试探,他不想跟任明卿到最后连朋友都没得做。
其实做朋友也挺好,他还是可以在他身边保护他,不是吗?他们的捆绑又那么紧密,他会成为任明卿重要的人。
即使不是爱人。
庄墨不禁苦笑。如果他爱得少一点,也用不着这么委曲求全了。
第27章
白殇殇失眠了。
徐家的家宴让她受宠若惊。徐静之女朋友多归多,倒还没有人享受过见家长的礼遇。她原本的计划,也不过是与徐静之风花雪月一场,到时候赚套豪宅做分手费,不想竟是新媳妇上门头一遭,回来的时候都还觉得很不真实。
徐老和徐夫人对她很满意。徐静之之前找的女朋友,那都是些什么人呐!蛇精脸,整容怪,站在一起根本分不清谁是谁,老人家看不上,也不喜欢。她成了矮个子里的那个高个子。她身家清白,一张脸清清爽爽,还是个女作家,这个格调就跟那些卖衣服的网红不一样。为人处世又伶俐,做徐家的少奶奶,传出去也好听。
白殇殇抬起手臂,借着月光辗转手腕上的玉钏子,徐夫人褪给她时说:“这是我进门的时候我婆婆给我的,现在送给你了。”话里话外都是要把这门婚事定下来的意思。
幸福来得太突然了,白殇殇手足无措地望向徐静之,徐静之瘫在沙发上打游戏,跟队友们大呼小叫。
结婚这桩事,徐静之既不积极,也不反感,主要是他爹妈年纪大了,他哥又走得早,爹妈想叫他早日成家立业、传宗接代。他觉得白殇殇挺好的,聪明伶俐,跟她在一起很舒服。
吃饭的时候,徐太太笑着夸赞白殇殇:“你啊,长得漂亮又有才华。前段时间静之还给我带了几本你的书,把我看哭了。”女人不论多大年纪都喜欢看言情。
“写点小情小爱,登不了大雅之堂。”白殇殇表面谦虚。
“不过写小说太辛苦了,总是日夜颠倒,对身体也不好。女人呐,一辛苦就容易老得快。我们呢,是希望你们小两口早日定下来。我们年纪也大了,等着抱孙子呐!”他们已经找人算过了,白殇殇比徐静之大五岁,属相特别合适。最好今年就结婚,明年生个孩子,那就是个猪宝宝,一家子都不冲,和和美美。
白殇殇听到家长们连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生孩子都安排得清清楚楚,有点手足无措——她还没有这个心理准备。
徐老也威严道:“以后有空了写一写。”作为连城集团的少奶奶,白殇殇要更多地承担起家族门面的功用,跟徐静之一起参加社会活动,提高他的个人形象。有了家族的责任,她注定要慢慢淡化她自己的作者身份。
如今白殇殇躺在徐静之的臂弯里,没有功成名就、尘埃落定的喜悦感,反而一直回荡着度他山的话:“你对爱情的看法,你对男女关系的理解,真的是你文中所展现出来的吗?男尊女卑,有权有势之人可以随意玩弄无权无势之人的身心。”
当然,她这样想并不是责怪徐静之一家,徐家上下都是好人,他们那么平易近人,没有门第之间,没有因为她出身平平就对她别有成见,可是世界是灰色的。
白殇殇心烦意乱,起身走到书房里打开了电脑,打算写一会儿脆皮鸭压压惊。可是一打开word文档,度他山的话就钻进了她的耳朵里:“你的故事没有意义。”
白殇殇悬停在键盘上的手停住了。
“你是否是真诚的?”
“不是,从来不是。我在现实中是个虚伪的人,下笔也一样。”白殇殇心想。
她缩回了手,大半夜的发微信给庄墨:“度他山的文章发布在哪里?”
庄墨不一会儿就把他的网易博客链接传了过来。
白殇殇打开,目录很长,深黑色的背景,适合一个人在夜晚阅读。
“我倒要看看你写的怎样。”她裹上了毯子,把腿缩上了椅子,抱着膝盖滚动鼠标。她跳过了所有长篇,只挑短篇看,她是个没什么耐心的女人。
“什么嘛,那么土。”她看了两三篇,翻起了白眼。
度他山是个纯24K死直男,这从他的文风可见一斑。男作家都很土,度他山是其中的佼佼者。都21世纪了,他的女主角还叫丽丽。
他喜欢写底层人民的生活,所描绘的场景大多在他生活过的B市,具体到某某区某某街道。这种对精确地名的执念,充斥着乡土文学作家那股子严肃劲儿。
“不过他的文笔倒还可以。”白殇殇看着不费劲,但也提不起多大的兴趣。问题出在他的创作题材,他的创作题材,就是你一眼看过去就不想看的那种。
比如他有个短篇,题目叫《危机》,讲的是一对农村老夫妻去xx医院看病。老爷子的病不算严重,但任何一个85岁老人的病也不会太轻松,陪他一起来的是他的老伴儿,一个比他小一岁的不识字老太太。他们的孩子们都在外地工作,照顾不上,他们凌晨坐车到B市,在排队窗口站了一宿,幸运地拿到了号。
老头老太太见到了医生,医生做了仔细的诊断,要他们下去缴费拿药。关于药品,他有事叮嘱。两人一合计,老头在原地等着,B市的每家医院都人山人海,找个座位可不容易。不识字的老太太要去完成一个艰巨的任务:付款,取药。
这对老太太来说是一次历险。医院里到处都是生老病死,医生和护士忙得脚不沾地。而各种数字化的机器树立在墙边,对于年轻人来说方便快捷,对于她来说,却是一道无形的屏蔽。她一个字都看不懂,也不会用。
还有电梯。电梯上永远都有这么多人,好不容易挤上一辆,他们跟她说这是上行,她晕晕乎乎地出来了。电梯还有单双号。
所有在正常人眼中方便快捷的流程,在老太太眼里都是恐怖与未知的。她转了大半天,用捂在塑料袋里的钱换回了药,却始终没能找回她的老头,医院是一个巨大的迷宫。最后,天黑了,所有人都回家了,她一个人蹲在终于空出来的扶手椅边,崩溃地捂着脸哭了。而那个老头儿还在上一层等她。
完。
这篇小说竟然写得很紧张刺激,节奏也好,悬念也罢,能吸引白殇殇一直看下去,可是看到最后,她心里直发堵,这是什么玩意儿?!
她倒是看的出来,度他山确实有想表达的,关爱老人嘛,可这小说真是没头没脑,颠覆了她对商业小说的所有概念。她从来没有看过类似的故事,具体剧情让她来写,可能三行字就写完了,但度他山长篇大论写了将近一万字!
白殇殇觉得很不满意,她睡前看小说可不是为了看这个的。她打开新绘网看了会儿小萌文,但再也看不下去了,关灯睡觉。
第二天起来,徐静之吓了一跳:“你这是在干嘛?”
白殇殇顶着SK-2面膜:“昨晚没睡好。”
她有女朋友的尊严,皮肤状态不好是不能让男朋友看到的。
“给我也来一片。”
白殇殇给他敷上,顾自低头摆弄手机。
徐静之又问:“你这是在干嘛?”
人类的本质不好说,徐静之的本质一定是复读机和牛皮糖。
白殇殇愣了一下,有些难以启:“想给我爸妈买个保险。”她爸妈是二线城市的中产阶级,有养老保险,但她今早起来以后就觉得不太够,她知道这是拜谁所赐。
她转身问徐静之:“你觉得度他山写得怎么样?”
“牛逼!”
“他哪里牛逼?”
“这我哪里知道?!”徐静之只是一个读者,比最轻浮的读者好不了多少。
不想白殇殇点点头:“确实。”
初看之下,她也觉得度他山不怎么样。但是她一早起来,脑袋里全是她昨晚看过的篇章。度他山写得平平无奇,但后劲着实有点大。他的题材根本不是她喜欢的,他的人物也全是卖煎饼的,扫地的,最有传奇风范的就是一个偷车贼,但偏偏白殇殇都忘不掉。她能区分开他的每一个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