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当代皇太子完本[古耽]—— BY:青律

作者:青律  录入:03-23

他身侧的青年嘴角含笑,宝蓝色长袍上银柏点翠。
他们执手在灯火烟雾中缓步前行,身后的两个孩子也步伐沉稳,小脸精致而又可爱。
汣水对岸聚集了比往年多一半的人数,荧荧灯火犹如星夜坠落一般。
他们当中夹杂了更多的年轻一代,陪伴着父母和老人一起为先祖祈祷追思。
皇太子从帝后中间缓步向前,摇响了示意庆典开始的光玉铃。
伴随着清越的铃声自两岸荡漾,烟火与祝词随着长风向外飘摇。
愿来年一切太平。
这件事的后续是,皇室的声望和受欢迎程度反而增长了不少,从前的许多□□也在渐渐消失。
人们感谢他们为推动观光旅游做出的贡献,也珍惜他们一族所传承的古老文化。
溯明廷的安保设置和食品安全检查都被再次加固,两个孩子也健康无虞。
他们的生活重新恢复了平静和安宁,选举也如期进行——
由于B党溃不成军的全线陨落,素日里不声不响的C党以黑马的姿态在短短两月内遥遥领先,以相当微小的差距赢下了元首的选举。
而《摇光之曜》也终于迎来了决赛,一路走来确实颇不容易。
先前因为全国性的政治丑闻事件,SBC电视台进行了两周的专题报道,综艺的档期也因故往后不断顺延。
等越亦晚回过神来的时候,小王爷宫里那个不声不响的长头发随侍已经杀进前三强了——而且是以相当奇异的受欢迎程度,拿走了两次最高人气奖。
其他选手为了得到场外观众的支持,总是会面带微笑的说很多场面话,甚至变魔术唱歌做各种小举动来展现个人魅力。
而那位姓穆的小同学,安安静静上课安安静静下课,回宫了就拎着扫把到处干活儿,王爷宫里没活了就自己不声不响地去御园里帮忙修理杂草,勤快到让人都找不着人。
他在面对镜头的时候,会给人一种‘这真是个老实人啊’的奇怪感觉。
主持人问一句就答一句,而且也好像听不太懂那些网络的流行梗。
拥有这么强的实力,从效率到质量都完美的无可挑剔,对色感的把握也足够令人惊艳——这些光环和木讷又安静的外表一联动,反而有种呆萌又让人信赖的感觉。
穆闻柳在宫里渐渐被其他的显贵们听说,还有好些贵小姐拜托他定制些裙子外套。
太后在风波结束之后又进入了追剧状态,不光自己嗑瓜子看的颇为带劲,还拉上了老太后一块去看这节目。
老太后年纪太大了就喜欢打瞌睡,但有时候看着看着也特别好奇:“这个是什么?这个又是什么?”
两老太太凑一块看天天电视闲聊天,等孙子孙女们下了课再招呼他们过来吃点心,日子过得颇为悠闲。
决赛的那一天,越亦晚和太子约了私人包厢票,过去看了全程。
越亦晚看的颇有些唏嘘——他当年也是这样一脸萌新的表情,在决赛的时候看着那么多大灯都被晃得眼花。
花慕之有些走神,显然也想起了当初遥遥飞去美国找他的那段时光。
在长发男孩被欢呼和彩带簇拥着接过亚军奖杯的时候,越亦晚忽然回过神来。
“慕之——”
“什么?”
“我突然想起来了一个事儿,”他扭头看向花慕之道:“我们是不是还拖着一个蜜月没有度呢?”
皇太子忍不住笑了起来:“这都结婚五年了,你才想起来?”
“我们今天晚上就走吧——去哪里都行。”越亦晚精神道:“把两孩子扔宫里,我们出去放个假怎么样。”
他们这一年里操劳不休,从孩子的教育和照顾到应付多方的恶意和刺探,也确实该好好休息下了。
这事四舍五入一下,跟私奔差不多。
花慕之眨了眨眼,确认道:“今晚就走?”
“先去纽约吧!”
“好。”他笑着摸了摸他的头:“那今天就是新婚第一天了。”
第92章
没有工作, 没有孩子, 也没有任何政治和生意。
他们应该休息了。
私人飞机宽敞而又舒适, 双人床如同供美人鱼沉眠的贝壳,柔软舒适的让人有一顿安眠。
等越亦晚醒过来的时候,花慕之坐在桌边在用钢笔写着路程规划。
他们可以去很多地方——从大都会博物馆到时代广场, 他们可以去看自由女神像和华尔街,以及尝尝这里盛名无数的百吉饼。
越亦晚洗漱完之后坐在了他的身边, 抿了一口温热的卡布奇诺, 终于回过神来了一些。
“我……”他揉着眉头道:“规划什么的, 本来应该是由我来的。”
现在解决掉了隐患, 慕之可以放心的在国外环游,本应该由他领着他到处转转。
但从车辆的安排到下榻的酒店, 在来时的路上就已经全部安排好了, 他似乎只用在离开机场以后随意享乐就好。
其实越亦晚来过纽约了许多次, 看秀也好寻求合作也好,对几个城区的都很熟。
他这次带花慕之过来, 其实也是为了陪他体验这里的流行文化, 也可以顺便采一下风。
——慕之下一本的内容是关于时尚和明星,谈到这两个词, 没有比这里更合适的城市了。
越亦晚还没有睡醒,靠在他的肩旁打了个哈欠道:“你想先去哪儿逛逛?百老汇?”
花慕之转了一圈笔,侧头看他:“暂时没有想好。”
“但是, ”他停顿了一下道:“我帮你找到了一个人。”
“哎?”
“Dobbi Welson, ”花慕之念出了这个名字:“他愿意今天下午与你聊十五分钟。”
越亦晚只感觉自己像是突然被扔出机舱了一般, 拽着花慕之的袖子结结巴巴道:“Welson你说的是我想的那个Welson吗?!真的是那个Welson???”
那个创造出英国顶级奢侈品牌的时尚教父?成为全球潮流传说还被翻拍了好几部传记电影的大师?!!
“他他他不是一直在私人岛屿养老吗,怎么会在纽约?”他倒抽一口冷气道:“而且他愿意见我?!”
“我去年就在辗转着托人找他,好在家里的人脉资源还算不错。”花慕之见他瞌睡都醒了过来,这时候忍不住笑了起来:“在你睡着的时候,有个电话打了过来,说他刚好今天下午在机场转机,可以匀出十五分钟在贵宾室和你喝一杯咖啡。”
越亦晚感觉所有的血液都在往上涌,他伸手抓了几下头发,直接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我要现在就去换衣服找配饰——我的手稿好像都没有带过来,而且助理那边连品牌策划方案也没有——我该问他点什么问题才好?!”
皇太子拿过咖啡杯抿了一口,见他已经开始把衣橱里的所有衣服都翻了出来,不紧不慢道:“你的设计稿还有之前的宣传手册都带过来了——我提前通知了你的助理。”
越亦晚这会儿神经都快响应失灵了,他感觉自己组织语言都有些困难,冲过来就给了他一个超用力的吻,然后又冲回落地镜前去找衣服。
“不行不行……最近没有节食,腹肌都不是很明显了,”他比划着领带和项链,对着镜子紧张而又忐忑:“他老人家千万别一脸嫌弃的看着我,我得做噩梦的。”
“最好不要穿其他的奢侈品牌。”花慕之给出诚恳的建议:“你现在的身份是品牌创始人。”
越亦晚完全没有想到爱人会给他这么一份大礼,砸的他都有些晕头转向。
这种心情不亚于一个小学生见到了教科书的编写者。
他的父亲和兄长都是其他领域的佼佼者,也许对于管理和营销很有一套,但确实对时尚本身都没有什么概念。
VIOLET其实已经养成了非常不错的销售模式,用户粘性也非常可观,可他总感觉缺了很多东西,却又无从下手。
越亦晚想要的一直都不是‘卖的很好的衣服’,那种东西在任何电商品牌都一抓一大把。
他想要的是一种能够让人铭刻在内心深处的印记,就如同人们看到了PRADA或者GUCCI就会有的下意识反应一样。
这不仅仅是靠密集投放广告以及疯狂抬价就能完成的。
到底是哪里不对?
是他设计的功力太差,还是他毫无这方面的天分,只适合做一个商人?
越亦晚其实有过许多困惑和茫然,可却也无法和任何人倾诉和抱怨。
他已经站在国内非常高的位置上,这个位置甚至可以说是许多服装设计师和品牌创立者所认为的终点。
如果这是一部小说的话,他的故事完全可以在品牌伴随着锦鲤少女的宣传活动爆红时就戛然而止了。
可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最后能够给他引见能带着他走出瓶颈的,是花慕之。
花慕之真的完全变了。
他在初见的时候,如同囚牢里驯服的雀鸟一般。
可现在的他在蜕变着走向成熟,甚至能够听到自己从未表露的迷惘和困惑。
越亦晚几乎是红着眼睛最后换了最合适的一身衣服,在擦唇膏之前又忍不住抱着他交换了一个长长长长的吻。
“别这么热情。”男人轻声道:“小心你被折腾到下不了飞机。”
那位英国大师就坐在贵宾室里,喝的是黑咖啡不加糖。
越亦晚拿着设计册敲门进去的时候,一度有些心脏停跳。
坐在那的是一位银发苍苍的老绅士,精神矍铄又优雅从容。
他有些拘谨的过去问好,在得到示意以后坐在了他的侧边。
“很年轻。”老人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接过了那整理好的册子,去看他之前的那些作品。
越亦晚如今的身份其实已经很出彩了。
他是临国的皇太子妃,是国内颇为优秀的品牌创立者,也是国际奖项的第一名,还毕业于圣马丁学院。
可当他坐在这位老人面前的时候,只感觉自己什么都不是,如同一个学生般惶恐而有些坐立不安。
眼前的这个老人不仅一手创立了堪称辉煌的时装帝国,而且还扶持了多个品牌杂志从籍籍无名到畅销全球——连《Yosh》都受过他老人家的指点。
越亦晚控制着自己深呼吸不要乱想,然后静默地等待着他发表一些建议。
老人翻看了一会儿,看了眼手表。
“我们有十五分钟。”
他的牛津腔自然而又温和,给人一种贵族般的感觉。
越亦晚坐直了一些,小幅度点了点头。
“你很聪明,把从毕业设计到如今的品牌风格都挑选了一部分,”老人抿了一口咖啡道:“想拜托我看什么?”
“思维。”他下意识道:“我觉得是我的思维出了问题。”
老人挑起了眉毛,露出赞同的眼神:“这个年纪能想到这个,不错。”
人的行为如同一颗洋葱,一层层的剥到最内核,起决定作用的是思维。
一个人在某些事情上反复失败,不一定是运气问题。
反复遇到渣男也好,被控制剥削也好,在职场上屡屡碰壁也好,不是得到了某个小技巧就能改善的境况的。
把他反复往歧途上引的,是有意识或者无意识的思维。
老人伸手翻开他的设计册,同他一起看从过去到现在的作品。
“最开始的时候,你想的是做一件足够合格的衣服。”
符合教授们的所有标准,从身形到面料的选择,都要如同体操运动员一般精准的拿到所有得分。
他翻动了几页,让YHY大奖赛前后的作品显露了出来。
“后来,你想做足够好看的衣服。”
绚丽的色彩,大胆又惊艳的线条,还有点睛之笔的缀饰。
“然后就是现在了。”Welson看着有关VIOLET的品牌设计说明,大概浏览了几行文字:“你不想做足够好卖的衣服,而是一个品牌。”
越亦晚深呼吸着点头,熟悉的瓶颈感又出现在他的内心里。
明明是这样祈愿的,也是这样努力的,可不管是打造出‘做自己’的品牌理念,还是策划各种切合主题的新款,却始终只能让人们把它当成跟风的商品,与那些流行款式的潮牌毫无区别。
为什么?
老绅士放下了书页,露出怀念的笑容:“塞缪尔先生44" 嫁给当代皇太子43" > 上一页46 页, 。”
“你认为,人们为什么会选择时尚?”
“又或者说,”他停顿了一下:“他们为什么会被时尚选择?”
越亦晚怔了一下,隐约感觉脑子里有什么东西在被打通。
正如《穿着PRADA的女王》里所言的一样,人们是被时尚所选择的。
他们主观上认为自己是选择者,是他们本人在挑选着款式和色彩,可其实他们脑海中的许多定义,对色彩的认知和喜好,都其实是由无数品牌方联手构筑的时尚概念。
是品牌们告诉他们天蓝色是美好的,黑色是商务化的。
色谱中有上万种颜色,款式在几千年里不断革新,人们其实是在不断地接受那些品牌所给予的信息,再被这些信息诱导着做出选择。
“我……好像懂了一些。”越亦晚喃喃道:“人们选择时尚,是因为他们脑海中的概念,在把他们引向时尚。”
网红们会试图通过一个又一个品牌LOGO表现自己的富有和品位,商务精英们会去定做高端的西服领带,一切看似顺理成章,其实都是刻意为之的结果。
“有悟性。”老人看了一眼表,笑着道:“我们还剩十分钟。”
这十分钟,足够完全改变他的认知。
第93章
越亦晚试图调动自己所有的注意力, 连老人换气的声音都不敢错过。
他隐约感觉自己是被困在半山腰上的登山者,忽然被人拉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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