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文豪完本[励志爽文]—— BY:决绝

作者:决绝  录入:04-06

她姐姐也是命好,生下了孩子,但她知道,有很多女人死在了这个鬼门关。
这世道……
震旦大学。
郑维新和孙奕尧等人,也看到了楼玉宇的新书。
他们是男人,但看着这小说,却也体会到了书里的女子的恐惧和害怕,他们还想起了义诊时遇到的诸多事情,想起了冯小丫。
这书不如《留学》好看,但更揪人心。
而看了这样一个故事,他们都慷慨激昂不起来了。
穆琼今天一大早就起来了,起来之后,他先给朱婉婉和穆昌玉复习了昨天的功课,然后又给她们布置了一些作业。
没有拼音和字典,朱婉婉穆昌玉两个人没办法自己认字,但当她们认的字多了,一些简单的文章却也已经可以看看,看不懂的,记录下来问他就行。
因此,他给她们布置的作业,除了练字,主要就是看文章。
他让她们看读者给他写的信,又让她们去读报纸。
教学结束之后,一家三口开始吃早饭。
他们家以前都是吃泡饭的,但自从穆琼在平安中学当了老师,有了稳定的薪水,朱婉婉就又大方了一些。
再加上她担心穆琼吃少了没力气讲课……这些日子,她都不用剩饭来做泡饭了,而是做炒饭吃。
先炒两个鸡蛋,然后把几大碗剩饭放进去,小火烘烤着把饭炒热,再放点酱油……
裹了猪油酱油,散发着鸡蛋香味的蛋炒饭,穆琼一个人就能干掉两大碗,然后再喝一碗豆浆。
豆浆是穆昌玉拿着家里的锅子去附近做豆腐的人家买来的,买回来之后可以放葱花酱油吃咸的,也可以放糖吃甜的。
穆琼一般都是吃咸的,朱婉婉和穆昌玉倒是更喜欢吃甜的。
吃过早饭,穆琼就带着一个用布袋子装好的搪瓷杯子出门了。
搪瓷杯子里,是朱婉婉昨晚上给他留开的菜。
他们家昨晚吃了红烧肉和炒青菜,今天的杯子里,就放了半杯子的炒青菜,外加一大块红烧肉。
平安中学中午是提供免费的米饭还有汤的,穆琼带上菜,中午再去拿点米饭,一顿午饭就解决了。不想吃冷菜的话,把搪瓷杯子交给冯小丫,冯小丫还会帮着把菜给蒸热了。
平安中学离他们的住处,走路要半个多小时,穆琼一直都是走的,就当锻炼身体了,另外,这一路走过去,他还能顺便想想剧情。
而今天,穆琼才走到半路,就听到报童在嚷嚷着:“卖报了卖报了!《留学》大结局!一定不要错过啊!上面还有楼玉宇先生的新书《求医》!”
“楼玉宇新书首次刊登,看到就是赚到!”
穆琼看到报童宣传的这么卖力,叫住他就买了一份大众报,打开看了看。
大众报把头版拿来刊登《留学》的结局了,而第二版,刊登的就是《求医》。
穆琼对自己的小说了然于胸,略看了看,就收起报纸继续往平安中学走去。
他让魏亭还有学校的老师不要把他是《留学》作者的事情告诉学生,免得这些学生惦记着别的,不好好学英文,而傅怀安也没跟人透露这事,因而虽然那些老师已经知道他是楼玉宇了,学校里的学生倒是并不清楚。
穆琼进了学校,就看到教室外有学生挤在一起看大众报,但没人来找他。
他的马甲,还是捂得挺紧的。
穆琼进了办公室,就听到学校里国文老师道:“穆琼,你竟然给了《留学》这么一个结局!”
“这结局不好吗?”穆琼笑了笑。
“其实也挺好的,就是有点想不到。”这位国文老师姓盛,名叫盛朝辉,他年纪也不大,如今不过二十出头。
他家挺有钱的,上面还有四个哥哥,他也就落了一身轻松,平常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便是来这所中学当老师,一个月赚的钱不够家里一天花用的,他家里人也没意见。
甚至于,他家里人还觉得,当老师已经是个不错的职业了。
这位盛老师,他还跟人合办了一个杂志。
那杂志专门用来刊登一些教育有关的东西,比如某位老师自己写的教案之类,又或者讲要怎么教育学生之类……可惜登的都是一家之言,有用的东西不多,因而杂志印出来了,不怎么卖得出去,甚至只能拿来送人。
他那杂志,是月月亏钱的。
相比之下,他当老师好歹不会亏钱。
“我也是没想到会这样。”又有人道:“说起来,今天一大早,我母亲就看了这故事了,然后直说楼玉宇定然是个痴情种,还说谁能嫁给你,就有福了……我都不好意思告诉她,楼玉宇其实才十六岁。”
“我倒是跟我夫人说了楼玉宇的年纪。我夫人总说楼玉宇多好,我便告诉她,楼玉宇比她儿子还小一些!”办公室里年纪最大的化学老师道。
这位化学老师曾是清末的秀才,后来喜欢上了化学物理,千方百计自学,最后竟是学得不错。
只是他到底是半路出家的,算不得太好,也就只能在中学教教书了。
众人说了一通,免不了又说起了《求医》。
“你的新故事,写的原也是常见的事情,但看着,偏就能把人心揪成一团!”化学老师又道。
盛朝辉也道:“小穆写的文章,跟我以前看的都不相同,里面细节许多,而正是这细节,让人看了之后,好似亲身经历了那一切。”
“这孩子会如何?”又有人忍不住问。
“你们应该不会想知道。”穆琼道。
穆琼这话,相当于就是告诉别人这孩子的下场了,办公室里为之一静。
这部《求医》,恐怕看起来不会轻松。
而这,恰恰又是如今这社会的真实写照。
第50章 巨额稿费
平安中学的某个教室里, 几个学生正一起看报纸。
这所中学里,并没有太有钱的学生, 但也有很多学生家境其实还行, 甚至家里可能经营着一个小铺子什么的。
毕竟真要没钱,他们也没机会读中学。
因而,还是有很多人拿得出买报纸买书的钱的, 等买了,就大家传阅了看。
“江振国真是情深义重。”
“他能不被美色所迷,太厉害了!”
“他的新书,看着特别心酸。”
“他的新书写的真好,读着真通顺, 里面有两个词也用得好,我要摘抄下来, 下次盛老师让我们做文章的时候用。”
……
“好什么!”听到这些话, 傅蕴安不满地嘟哝了一句。
他之前嚷嚷着不看《留学》了,可实际上还是在继续看的。
他哥让他每天去买大众报,他不得不买,更何况他还要看报纸上的文达先生写的文章……这不就是不小心也把《留学》也给看了么!
今天这结局, 他也在来上学之前,就看过了。
这个结局,他还是很喜欢的,江振国娶到了他喜欢的女人, 多好啊!
至于这女子曾经嫁过人……既然是真心喜欢,就不该在意这些。
不过, 虽然这么想,《留学》写完了,他还是有点怅然,至于新书……那新书,他肯定不看了!
“怀哥,你最近怎么都不看《留学》了?”傅怀安的一个小弟问傅怀安,以前傅怀安天天在学校里跟人讨论《留学》,现在竟然不说了。
“没什么好看的,就不看了。”
“明明很好看……对了怀哥,你之前说穆老师是楼玉宇家里的佣人……”
傅怀安脸都黑了:“那是他骗了我!不是我弄错!”
“怀哥,我没说你弄错了,我就是想问问……穆老师到底认不认识楼玉宇?”
傅怀安皱眉:“你问这个做什么?”
那人道:“我就想知道一点楼玉宇的事情……楼玉宇是不是穆老师的朋友啊?穆老师那么厉害,他的朋友一定也厉害!”
这人是当初帮穆琼去姚家拿过东西的人之一。
他当初挺同情穆琼的,一开始穆琼来给他们上课的时候,则有些怀疑——穆琼这么一个以前过得那么穷的人,真的能当好英文老师?
然而,事实证明他多虑了。
穆老师真的很有本事,他的英文说的非常好,还很有见识,而他写给他们让他们背的那些英文短文也非常有用,他们背了之后,已经会很多对话了。
“我不知道!”傅怀安怒气冲冲地说道。
青虎帮的老大怀哥觉得自己被小弟背叛了。
穆琼有什么好的?这些人竟然一口一个“穆老师”崇拜地不行!
为了避免这些人越来越崇拜穆琼,他是坚决不会告诉他们穆琼就是楼玉宇的!
气鼓鼓的傅怀安在穆琼来上课的时候,瞪了穆琼一眼,然后……又瞪了一节课。
他盯着穆琼,绝对不是在听课,他只是想抓出穆琼的错处!
最近天冷,穆琼不爱吃冷的了,因而一到学校,就把自己的搪瓷杯子给了冯小丫,让她做饭的时候顺便帮自己把菜给蒸热。
说起来,搪瓷杯子这种现代人觉得很有年代感的东西,在这个时候卖得非常贵。
这时国内还不能生产搪瓷杯子或者搪瓷脸盆,还管这东西叫珐琅,跟景泰蓝这种归为一类。
而他的这个印了花的土气搪瓷杯,还是李荣华送给他的,外国进口,要十几个大洋一只!
穆琼琢磨着,自己要是缺钱了,兴许可以去办工厂,生产搪瓷制品,然后大赚上一笔……当然了,这也就是想想,他不懂这技术,也没有本钱。
“穆琼,我们要出去吃饭,你去不去?”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盛朝辉问穆琼。
“我带了菜,就不去了。”穆琼道。
“你太努力了,吃饭的时间都要省。”盛朝辉道。
穆琼有稿费收入,平常带菜用的都是金贵的珐琅杯子,他自然不觉得穆琼穷,只觉得穆琼是为了节约时间。
穆琼也确实是为了节省时间,一群人出去吃饭,再聊聊,一来一回少说也要花一个多小时,他在学校里吃,就能节省下一个小时了。
而且出去吃,算下来每个人总要花个一两毛,这钱都能买几斤肉回家吃个够了。
在学校里吃的,不止穆琼,还有教化学的钟老师。
钟老师家里不怎么有钱,又有好几个孩子花销很大,平常也就很节省。
到了吃饭的时间,他们一起去了冯小丫那里。
这时候煮饭都用铁锅,学校里人多,要煮很多锅,先煮好的都被放在木桶里,任由学生自己盛,后面煮的,则还在锅里。
穆琼和钟老师过去,冯小丫立刻就打开锅盖,瞅准锅子的最中间给两人盛了满满的饭,又给他们端来了两碗汤。
咸菜汤的味道还是不错的,穆琼就着红烧肉炒青菜还有咸菜汤,一口气吃了两大碗饭——冯小丫盛的饭特别满,还会压一压,两碗顶他在家吃三碗……
钟老师也吃了满满一碗饭,他带的菜是一个咸鸭蛋,一筷子下去油就出来了,特别下饭。
吃过饭,穆琼就开始写《求医》。
《求医》这本书比留学还要短一点,大约只有七八万字,而现在,他已经写了三万字了。
此外,他还把《留学》修改好了。
说起来,他最初要改留学,是打算自己一边改一边誊抄的,但后来发现这工作量有点大,再后来……他发现大众报那边,不仅保存着他当初写的《留学》的原稿,还抄了好几遍放着。
他这才知道,大众报那边,有个一小时能抄三四千字的抄写员。
这年头没有复印机,很多工作单位都会配备抄写员,负责抄写文件,大众报的这位抄写员,就需要抄各种被选中刊登的稿子,还有客户的地址什么的,《留学》这书他喜欢,闲来无事就抄抄,最后也就抄了好几份。
穆琼便从大众报那边拿了一份,自己在上面做了标注修改,修改之后,又买了几包烟送给这个抄写员,拜托他帮自己誊抄。
然后,这个原本他自己一个人抄,少说也要抄两星期才能抄完的活儿,最后竟是才三天功夫就抄好了。
他正打算抽空将之送去商业印书馆。
这天下午,穆琼写了一些《求医》,然后凭经验上了一堂英文课之后,就提前离开平安中学,叫了一辆黄包车送他去商业印书馆。
到了商业印书馆,他直接去了章澈那里,将厚厚的一叠稿纸给了章澈。
十万字在现代不过是小小的一个文档,在这个时候,却是很有分量的。
“我们会趁着这书的热度还在,马上印刷出版。”章澈道:“我们打算先印两万册,一万册在上海售卖,剩下的一万册运到北京天津广州等地售卖,定价的话,每册两角,你觉得可行吗?”
穆琼当然是没意见的,就觉得这书卖的有点贵。
两角钱相当于现代的六十块,十万字的书卖这么贵……不过这时候普遍卖的贵,他也不好说什么。
“你没意见,那我们就写了契约,然后我把首印的稿费结算给你。”章澈道。
穆琼点了点头,很爽快地签了契约。
然后,就得到了一张五百银元的庄票。
两角一本的书首印两万,他拿百分之十五的版税,也就是能拿到六千角,而换算成大洋……正好五百个。
穆琼起先没有去算,看到庄票之后才意识到自己到底赚了多少钱。
最初连一个银元都拿不出来的他,现在竟然一次进账这么多……五百个银元,都够在上海租界外买个不错的宅子了!
民国的文人,赚钱还真快!
穆琼接过那张庄票,放进了自己的口袋。
“穆先生,你的新书什么时候写好?到时候也可以交给我们出版社出版。”章澈道。
“再过一个多月,应该就能写完。”穆琼道:“到时候我一定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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