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娱]与吉米同行 完结+番外完本[bl同人]—— BY:向家小十

作者:向家小十  录入:04-19

老约翰的反应无需复述。
他完全就是林德之前的部分翻版,只不过是相对冷静的惊疑不定版。
除此以外,还多了一些细致的对话。
比如……
“你刚刚说自己唱什么?”
“摇滚。”
“有人听吗?”
“很多人。”
“都穿裙子?”
“……这个,看个人喜好吧。”
“所以,你好这个?”
“我不是我没有,那是队友恶作剧!”
“那……那摇滚是什么?”
“是,是你上台瞎唱,最后说自己唱的是摇滚,也没人能反驳的一种玩意儿。”
“呃,为什么?”
“因为没人给摇滚下定义。”
“我不明白,也不太懂,你到底唱什么啊?”
“要不,我唱一句给你听听?”
然后,詹姆斯唱了《和他分手》的第一段。
他正常发挥,但连流行音乐都不听的老约翰顿时更搞不明白了:“怎么会有人愿意为这种东西付钱?”
林德立刻发出一声嗤笑。
他还不忘讽刺一句:“听起来就不是什么正经东西。”
詹姆斯没理他,继续诚恳地望着亲爹。
可亲爹老约翰持续茫然ing。
唉,同人不同命。
和兰斯顺利得到父母认可不同,不管是老约翰还是林德,看来都不欣赏詹姆斯的这个新职业。
只是,和林德胡思乱想,还下意识产生‘那种不三不四职业有什么好’的观念不一样;
老约翰一点儿都没怀疑小儿子做人的底线,他纯粹是在操心这孩子未来的生计。
对于经历过国家经济衰落、物资贫乏时期的上一辈成年人,大脑里会永远都存储着过去那种紧巴巴生活的记忆。所以,在孩子们考虑什么假大空梦想的时候,他们考虑的第一件事永远都是:‘这份工作能不能让你将来不被饿死?’
所以,老约翰忍不住问了一句:“唱歌有前途吗?”
林德立刻意识到什么,不满地喊了一声:“爸爸!”
詹姆斯同样敏锐地察觉到了他话语中的松动。
他当即信誓旦旦地保证着:“当然有,知道披头士吗?他们是我们利物浦本地人,后来火遍了全世界,他们唱得就是摇滚。”
“哦哦。”对音乐从不关注的老约翰应付地哼了两声。
他皱着眉回忆:“我好像有一点儿印象。”
詹姆斯继续信口胡诌。
他把未来描绘得天花乱坠,仿佛只要干了这一行,钱、名气、地位全都唾手可得。
老约翰和林德一个字都不信。
但他们也知道,詹姆斯做出这样的表现,无疑是执迷不悟,打算一条道要走到黑了。
最终,这件事没有得出任何结论。
老约翰既不赞同,也不反对。但在他看来,小儿子在离开学校,开始工作的那一刻起,已经算个成年人了。而作为父亲,是没办法硬去干涉一名成年人未来生活和工作的,孩子大了管不了,他又不可能养这孩子一辈子。
林德的态度比较坚决。
他根本是不讲任何道理地反对。
但詹姆斯才不想理他。
有种就再干一架,谁怕谁啊!!
“我已经长大了,混蛋林德。”
詹姆斯在心里烦躁地抗议着:“你不能因为比我早出生了六年,就永远只记得我比你小六岁这个事,然后因为这个事就要一辈子都把我当成小六岁的不懂事弟弟来管教,虽然我确实是比你小六岁的弟弟。”
所以,他是真不想搭理林德。
但他这种过于简单粗暴、或者说丝毫不委婉的叛逆态度,明显刺伤了林德的心。
这可是亲手带大的弟弟!
亲爹不在家时,自己拿过奶瓶,换过尿布,听他牙牙学语地喊哥哥,抱他出门晒太阳,扶着他学走路,为他擦眼泪鼻涕,帮他打架出头、写作业、开家长会……
现在长大了,翅膀硬了!
居然是这种态度?
林德根本不能接受这种现实。
他恶狠狠地瞪着不听话的弟弟,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詹姆斯:你幼稚不幼稚?),并在第二天,找机会把兰斯打了。
卧槽!?
等——等等!
怎么回事?亲哥!亲哥啊!
你他妈到底是什么强盗思维逻辑?
不揍自己弟弟,跑去打别人家孩子?
然而,兰斯又做错了什么?
那个一向自恋的家伙也快疯了,左边那只漂亮的蓝眼睛被打青打肿一圈,看起来特别丑。
他用一只手紧紧捂着半张脸,气冲冲地跑来找詹姆斯告状:“你哥那个混账王八蛋!威胁我必须立刻开除你,要不然见我一次打一次。我让他滚去操自己,他就给了我一拳!”
什么?
詹姆斯简直震惊!
这都是什么令人窒息的操作?
为什么兰斯向家里坦白乐队的事情,就能得到漂亮妈妈的理解、拥抱、亲吻和支持;
而自己同样诚实地坦白了这件事,却前有亲爹态度冷漠、置之不理,后有亲哥各种添乱……
还有,兰斯你要点儿脸、做个男人行吗?
打架打输了不自己去找回场子居然跑过来告状?
这都是什么狗屎的家人,狗屎的队友,还有狗屎的事啊!然而,还有更狗屎的事。
兰斯用满腔怒气发泄出了一首新歌,名字叫《非洲野牛》(Syncerus caffer)。
整首歌通篇都在骂街,拿野牛暗喻林德……傻大笨粗、耀武扬威的蠢货!蠢货!我会看着你在狮子的爪牙下逃窜!逃窜!你这个畜生!你这个畜生!你一定会被鬣狗咬死,一定会被秃鹫啃光,最后化成草原上天然风干的粪便!粪便!
虽然写歌骂人发泄这种事,属于‘对人没什么伤害,也不痛不痒,还有几分可爱’的文明行为。
可问题重点在于——行星乐队的主唱是林德最爱的亲弟弟詹姆斯。
对林德来说……
这大概才是最绝的报复吧。
[水火不容]
兰斯说:“你哥就是一个变态!虽然我没有亲兄弟,但什么哥哥会把弟弟视为自己的所有物?他到底把你当什么了,洋娃娃吗?”
林德说:“兰斯温菲尔德是条花言巧语的毒蛇,他把你从我身边骗走,让你整天不务正业,把你变成一个我快认不出来的娘炮,现在还挑拨我们之间的兄弟关系,我就该一枪崩了他脑袋!”
詹姆斯对这种莫名其妙爆发的战争极度无语又无能为力。
他保持着一种很微妙的态度,尽可能两不相帮,除了制止双方使用武力,以免造成重大伤亡外,其它什么见面互骂、碰到就互相挑衅一类的行为,多数选择装傻地无视了。
毕竟,一边是关系非常亲密,又有同一个音乐梦想的志同道合好朋友;一边又是从小一起长大,总在照顾自己的亲哥哥。
这时候,他不管站到那一边,都只会得到‘你背叛了我’的愤怒眼神。
记仇的西奥为此幸灾乐祸,高兴地看笑话。
詹姆斯只能和相对友好的队友鲍德温偷偷抱怨,诉说心中委屈:“怎么办啊?我还没结婚,就已经感受到已婚男人夹在老妈和老婆之间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了,而这全都是拜那两个自以为是的混蛋所赐。”
总被当情绪垃圾桶的鲍德温面带耶稣般悲悯的表情,沉默着倾听。
然而,在他内心深处,灵魂却在咆哮:怎么办?怎么办?可去你妈的怎么办吧?我还能说什么呢?我才二十五岁,既没当过别人妈,也没当过别人老婆!
但事情也不是总这么糟糕,还是有好消息出现的。
随着行星乐队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新歌,每场演出也总能获得观众不错反应后,一些音乐圈子中的经纪人开始渐渐注意到了这支年轻又拥有无限潜力的独立摇滚乐队。
但可能是他们出头时间太短的缘故。
一些真正厉害的家伙还在观望,而另一些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牛鬼蛇神,却抱着捡便宜的念头蜂拥而至。
这些人各式各样,既有一身西装,相貌堂堂的;也有穿着皮夹克,牛仔裤,吊儿郎当的……
但最相同的一点儿在于:他们都声称可以把行星乐队捧红。
如果真信他们的话……
那才是脑残呢!
这些人让乐队签的经纪人合同里总有一堆数不清的陷阱,或者说,那就是个卖身契。里头充满了巨额的抽成,漫长的年限,以及少得可怜的自由。
尽管他们信誓旦旦地许下承诺:只要签下合约,立刻就有什么快速渠道可以联系唱片公司,三天内就为乐队出唱片。
兰斯还是毫不犹豫地全部拒绝了。
这无疑是一个正确的决策。
当时,有另一支较为出名的小乐队难以抗拒出唱片的诱惑,签了合同,差不多不到一年时间,整支乐队就被糟蹋地再无任何前途可言。
所以,不管以后外人怎么想。
兰斯都才是行星乐队里那个绝对不可或缺的灵魂人物。
如果把乐队比喻成海盗船的话,那他就是这艘船真正掌舵的船长。
全靠他头脑清醒和不贪小利的英明决策指挥,才能带领大家一路乘风破浪、不惧艰险地坚定向前!
不过,那都是后头的事了。
在这个时期,大家还不知道那些害虫经纪人的真正危害,虽同样知道那些合同都很扯淡,可对兰斯果断拒绝的行为还是有点儿迟疑。
詹姆斯和西奥情绪上好一点儿,毕竟第一次,没太大感觉:但鲍德温明显是最失落的,因为他已经等得太久、太久了。
兰斯显然也考虑了很多。
为了五年买学校(詹姆斯一直觉得这就是个笑话),他同样不想继续原地等待下去。于是,他想出了一个有点儿异想天开的主意:“我们也出去巡演,不走出去的话,永远都不会有机遇。”
“什么?巡演?怎么巡?”
所有人都不明所以地望着他:“我们既没有经纪人,也没有投资人,更没有收到什么邀请……”
“经纪人可以找临时的,没有收到邀请就主动上门去自荐,至于投资人,也无所谓,我们可以自费,只要想做,就总能想到办法。”
兰斯看了看大家说:“唯一的问题在于,如果一旦做出决定,我们就必须辞掉俱乐部的工作。”
辞职?
这不是一件很容易就能立刻决断的事。
没成名的乐队通常少有好待遇,能有一个固定场所演出,还有一个按期付工资的老板,绝对是一件幸运的事。
所以,一旦辞掉,也就意味着失去稳定的生活和工资,重新回到之前那种四处找演出机会,还不一定赚到多少钱的颠沛生活中。
有些东西没得到过,放弃是不会感觉痛苦的。
可一旦得到,再被要求放弃就会变得痛苦起来。
但最终大家还是决定辞职。
因为他们敢拼敢闯,生来就不是什么安分的人,也从来不愿意听天由命!
主意已定。
兰斯很快就找来(忽悠)了一个人,并和他签署了一份简单的合作协议。
詹姆斯很怀疑这家伙是被兰斯骗来的。
因为他肯定不会知道,所谓行星乐队的巡演总经理,其实代表了要在接下来的旅程中,充当经纪人、助理、保镖、设备保管员等等所有职位,并且,调音、催场、搬鼓,无所不做,无所不能。
当然,其实也没那么惨,大家肯定不会把所有事都丢给他的。
行星乐队统共就这么几个人,自然也不会有人摆什么大明星架子。大家只要有时间肯定都愿意伸手去帮一把。可有时候,乐队的主要任务还是演出,能帮的肯定有限。
总之,拜行星乐队所赐。
这个倒霉孩子后来的外号就是:万能的戴维斯。
戴维斯是个高高瘦瘦,满脸雀斑,戴着一副老式近视眼镜的年轻人。
他也才二十多岁,正直精力最充沛的年龄,性格外向开朗,又很有亲和力,可以轻松和不同阶层的人聊上天,很适合需要和各方面打交道的巡演经理职位。
更棒的一点儿是,由于他从小就对音乐满腔热情,可一点儿天赋没有,是个五音不全的体质,所以,只能选择退而求其次,从事给乐队打杂的工作。别看他年纪不大,实则经验丰富,很久以前就跟过很多团队去巡演过,除了摇滚乐队外,还有一些古典乐队和芭蕾舞团什么的,巡演的套路全都懂,是个难得的优秀人才。
而他的梦想也是当一名掌控大局的巡演经理。
只不过,碍于他目前的年龄和资历,还没人敢轻易把巡演这么重要的工作交到他的手上。
多亏兰斯慧眼识人。
现在这个还没被人发现的宝贝属于行星了。
戴维斯很乐观,在发现所谓巡演团队只有四个人时,也没觉得上当受骗。
他觉得,真正成了一名巡演经理,并伴随着一支有潜力的新乐队一起成长,未尝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好哥们!这太对詹姆斯的路子了!
如果没有乐观精神,他早就被这操蛋的世界逼疯了。
之后,戴维斯对这次旅行充满了期待,迫不及待地就开始和兰斯凑在一起规划起出行路线,敲定场地和设施,讨论简单的宣传策略,做好基础预算等种种繁琐问题。
在此期间,行星乐队正式向俱乐部提出了辞职。
德怀特先生有点儿惊讶,以为他们对薪酬不满,还试图挽留。
但在得知他们竟然打算自费去巡演后,他就吃了一惊,并在确认他们不会改变主意后,感叹了一句:“果然是年轻人啊!”
然后,他利落地同意了乐队的辞职,还慷慨地以私人名义赞助了乐队一笔钱,来支持他们的巡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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