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娱]与吉米同行 完结+番外完本[bl同人]—— BY:向家小十

作者:向家小十  录入:04-19

然后,他的队友们就不客气、气势汹汹地扑过来……
热情地拥抱了他!
“唱得真好啊,吉米。”“你大概是个天才,吉米。”“听着,混球,观众喜欢你!”
他们一边这么说,一边用力啪啪啪地拍他后背,拍得他几乎一个踉跄,一头栽倒在地上!
虽然这其中肯定存有嫉妒、羡慕,或者其他一些更复杂的情绪。
但他们的夸赞表扬和喜悦开心确实是真心实意的。
詹姆斯呆了呆后,就傻气地笑了起来。
他不再是场上乱跑的小疯子了,反而有一点儿腼腆,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又忍不住得意地咧开嘴,露出了两颗尖尖的小虎牙。
另一头,在没有了人群的阻挠后,俱乐部的老板也终于艰难地爬上了舞台:“恭喜,演出很精彩!”
说完这句客气话后,他才气喘吁吁又郑重其事地发出警告:“但是,听着,永远别再去爬我超贵的音箱,小子!再有一次,我就开除你们!”
很遗憾!
这句话,他后来可能说了得有三十遍,每一次都被当成耳旁风。
而且,主要是到了后期……
詹姆斯绝对比那台音箱值钱,一大进步,可喜可贺。
接下来的时间里,这家俱乐部开始了场场爆满。
有时候,人们甚至需要排着队慢慢入场。
大家的接受度出奇得高,可能这一点儿和乐队成员的颜值普遍较高也有关。
他们似乎很容易就接受了这种‘主唱跑来跑去,偶尔跑去捉弄队友’的奇怪设定,不会因为他过分与众不同而觉得讨厌,反而看得很开心,觉得很好玩。
而事实上……
在此之前,詹姆斯也是站在那一动不动唱歌的,顶多也就是跺跺脚。
直到这一次后,他才开始渐渐注意到舞台风格的塑造问题。
“我不是想自己去跳个舞什么的,那样是舍本逐末,我懂。只是木头桩子一样傻站在那里,有点儿太无聊了。”他和队友们商量着这件事。
“可你蹦来跳去的时候,一点儿都不酷啊,反而宛如制杖!”西奥惊讶地回复。
詹姆斯想了想回答:“可假如在制杖和无聊之间,我宁愿选择制杖,起码能娱人娱己。”
鲍德温保持沉默,他对此没有任何发言权。
因为鼓手们永远都是被禁锢在一群大鼓后头的小可怜,动都动不了。
兰斯假模假样地思考了一会儿。
然后,他点点头同意了,还语气深沉又富有哲理地赞同着:“摇滚,就是要做真实的自己!”
詹姆斯很高兴能得到认可。
但三秒钟后,他反应过来:“操!等等,我是不是又被这贱人含沙射影地骂了?”
第13章
詹姆斯的人生开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最明显的一点儿是作息时间的调整,俱乐部是在晚间营业,所以,他们只好把排练和学习放在白天,然后,晚上去工作。
兰斯继续霸占鲍德温租住的小屋和单人床;
西奥偶尔会跑来陪鲍德温一起打地铺。
詹姆斯又一次对家人撒谎,说以后负责在修车厂值夜班。
对这种说法,老约翰和林德都有点儿半信半疑。
但詹姆斯这时已经被舞台上的聚光灯迷住了心窍。
他似乎完全忘记了当初答应天使时的不情不愿,每天醒来最想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兴冲冲地去找兰斯他们,一起排练,一起喝苹果酒,一起听那些好听的歌,然后,在一起去那家俱乐部工作,接受观众们热情的掌声。
俱乐部的演出非常辛苦,
从营业开始到营业结束,乐队需要表演差不多七、八个小时,中间可能偶尔会有人来帮忙串一下场子,让演出的大家稍稍消息,可其它时间几乎一刻都不能停,强度很大。
俱乐部的老板德怀特先生不算是个坏人。
可作为利益的追逐者,他同样拥有资本家压榨员工的天性。
在看到越来越多的客人涌入俱乐部后,他最爱干的事情就是兴奋地跑去后台,催促正在休息的乐队,然后,像轰一群小鸡崽子们一样,把弱小、可怜又无助的他们统统轰到舞台上,哪怕兰斯还没整理完发型,詹姆斯嘴里也还有半块没咽下去的三明治……
“唱!唱!唱!”
舞台下面的观众也不依不饶地喊叫着,晃眼睛的灯光一通乱打。
每当这时,詹姆斯都会不由自主地抬手遮一下眼睛,心中产生一种不知身在何处的茫然。
但兰斯那熟悉又温柔的吉他前奏声总能恰好到处地响起,一如既往地稳定和正常发挥,带着毫不动摇的强大气场,像是黑暗中一盏指路的明灯,引领着大家继续前行。于是,贝斯声、鼓声和歌声随后也会跟着响起,一切重新进入正轨,精彩的演出又一次拉开序幕。
但这种中规中矩的表现,并不能让俱乐部老板德怀特先生足够满意。
“你们得学会和观众斗智斗勇。”
他私下里和大家说:“你们得真正摆出摇滚明星的范儿来,征服他们,操控他们,让他们为你们哭,为你们笑,为你们鼓掌!为你们尖叫!为你们彻底疯狂!我希望你们能更放得开一点儿,摇滚应该是最性感的音乐,它让人想要动起来。所以,加把劲儿,狂野些,别像那些拘谨的小学生一样,你们要勇于展示自己的魅力!假如男人不想成为你们,女人也不想和你们make love,那你们唱摇滚还有什么意思?”
最后这几句话直白得让詹姆斯满脸通红。
可确实有那么点儿让人思考和学习的歪理在。
于是,乐队确实做出了一些改变,每个成员都尝试着在舞台上加入一些煽动人心的动作。
而幸运的是,在这个时候,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和条件去一场场实验,并通过观众的反应来进行及时地改善。
所有成员都展现出一种惊人的韧性。
没有人说放弃,没有人偷懒划水,每个人都在尽自己所能地去完成一场场表演,所以,他们进步的速度堪比坐火箭上天。
只是非常挑战人的精神状态!
客人们来俱乐部听歌跳舞找炮友,high上两三小时就可以转身走人,但乐队必须从头到尾地坚守阵地,并且,还得一直处在亢奋状态中来演奏,以确保演出精彩、客人们不会失望。
有时候结束演出,四个人根本来不及回家,就累得在后台东倒西歪地睡过去。
等睡到一半,还有可能被饿醒,因为表演一整晚都没吃没喝,贪婪的胃空空荡荡,饿得几乎想开始吞噬自己。
曾经有摇滚明星说,没在俱乐部、酒吧、舞厅等场所混过的乐队,不会成为好乐队。
虽然这话可能过于绝对,但不得不说,混乱的场合确实非常锻炼人。
比如,有时候会有喝醉酒的客人闹事。
哪怕俱乐部的保镖们极力阻止,醉醺醺的他们依然会见缝插针地往舞台上扔酒瓶子、扔鞋、扔衣服、扔乱七八糟的一切东西。
这属于常规操作。
很多观众们也没什么恶意,可能就是太开心了,开心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第一次遭遇这种事的时候,西奥被吓了一跳,不小心弹错了音。
猝不及防之下,整首歌的旋律都被打乱,演奏也停了下来。
但俱乐部的老板德怀特先生却根本不当回事。
他挥着手臂,在台下像只大猩猩一样地狂喊狂叫:“都他妈梦游吗?继续,继续,不要停。”
大家面面相觑,也只能战战兢兢地继续表演了。
事后,德怀特先生得意洋洋地嘲笑他们当时受惊的表现:“你们就像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小娘们!这算什么啊,真正的音乐家,哪怕面临枪林弹雨,也不会停下演奏。”
“可他们有时候甚至扔菜刀!!菜刀!!扔菜刀上来啊,老板!”
“那你们就拿回去洗洗用吧,不用专门和我汇报了,这方面我很大方的。”
“操!”
在这种情况下,大家不得不每天耳听六路、眼观八方,躲闪技能全点到满值,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台下丢上来暗器给打破头。
直到有一天,扔上来的酒瓶在摔碎的那一刻,飞溅的玻璃渣划过詹姆斯的脸,留下一道很细却清晰的血痕。
这一幕,恰好被站在旁边的兰斯看到。
他瞬间怒了,立刻把观众扔上来的东西捡起来,以牙还牙地全扔下去,又把詹姆斯一把推到了一边,对着麦克风破口大骂Fuck,骂骂咧咧地叫嚣着,让扔酒瓶的人有种上台来一对一。
詹姆斯简直惊呆:“这他妈的到底是谁?我好像才是那个天天被全校通报批评的坏学生吧?”
最终,那个扔东西的怂货根本没敢上台。
但那天的现场气氛火热到爆炸。
没人喜欢看忍气吞声的怂逼,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观众就喜欢这种拍案而起、一怒拔剑的戏剧化桥段。
德怀特先生高兴坏了,在结束营业后的凌晨,还专门请他们吃了顿饭。
俱乐部的土豆饼很好吃,饿了一晚上的詹姆斯一口气吃了十多个。
从那以后,他们再也不怕了。
因为恐惧没办法带来尊重,只会带来变本加厉的欺压。
所以,必须给予回击!
不管回击的力度是大是小、是强是弱,但一定要表现出‘劳资不愿被欺负’的强硬态度。
之后,还碰上过打群架的。
有一次最严重,全场无差别攻击,桌子、椅子、酒瓶子满天飞,还会出现更危险的飞刀,一支支嗖嗖嗖地飞过头顶,徒留一身冷汗。
但此时,差不多已经从小鸡崽迅速进化成战斗鸡的乐队,对此完全视若无睹。
他们镇定自若地唱着什么战斗、死亡一类的歌,唯恐天下不乱地继续煽动人们的情绪,为这场混乱增砖添瓦。
可这一次,俱乐部老板德怀特先生自己反而撑不住了。
因为群殴规模太大,俱乐部快被砸光,而且,警察可能也会来调查,到时候就得停业整顿。
于是,他再一次朝着舞台冲,大猩猩一般挥着手臂,狂喊狂叫:“你们!你们别他妈唱了!停下,停下!停下!!”
詹姆斯的绿眼珠转了转,勾起唇角,故意装傻地对着麦克风喊了回去:“别担心我们,老板!真正的音乐家,哪怕面临枪林弹雨,也不会停下演奏。冲啊,伙计们,战斗!战斗!!战斗!!!干死那群狗娘养的!”
好小子,说得好啊!
底下群情振奋,群殴中的人们于是打得更欢了,完全是你死我活。
德怀特气得肺都要炸了。
但这时候,没时间讲道理,他只能选择妥协:“你们,你们唱首温柔点儿的。”
“什么,听不到?大声点儿,别像个娘们!”
“我说他妈的唱首温柔点儿的,别他妈的火上浇油了!吉米你这个该死的小王八蛋!你有种给我等着……”
“别叫我吉米。”詹姆斯说。
然后,他很给老板面子地回头和兰斯他们商量了一下。
半分钟不到,俱乐部出现了这样的场景:
舞台下打得头破血流。
舞台上唱着哈利路亚。
在神爱世人的背景音中……
斗殴的混帐们有点儿崩溃:“操啊!台上唱歌的傻逼是谁?快让他闭嘴!”
世界就是这样,没人能让所有人都满意。
但看吧,所谓的处变不惊、从容应对,就是这么练出来的!
嘿!嘿!嘿!
摇滚人生,其乐无穷!!
第14章
那场大规模斗殴事件结束后,德怀特先生并没有责怪詹姆斯的故意使坏。
他只是愤愤地把一个土豆饼粗暴地塞到这个坏小子嘴里,把他噎得直翻白眼。
后来,鲍德温和西奥讨论,认为德怀特先生应该挺喜欢詹姆斯的。
这就像某些老师总会对个别的坏学生印象深刻又宠爱有加,没有道理,却也没什么稀奇。
但詹姆斯对这种难得的待遇却很受宠若惊。
和兰斯这个优等生不一样,他的成长过程中是很少得到过什么额外的偏爱和优待的,所以,偶尔只要有人能稍微流露出那么一点儿善意,他一双绿眼睛就像是受到表扬的小狗一样,一下子兴奋地闪亮、闪亮起来!
兰斯看不上他这样没出息的表现,经常会在这种时候,粗暴地一把将他拽走。
然后,两个人跑去吃三明治、喝苹果酒,甚至亲密到分享一根烟。
这其实有点儿好玩。
因为在此之前,詹姆斯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和兰斯成为关系这么亲近的朋友。
毕竟,兰斯是一个距离他很远的家伙。
别人家的孩子,老师心中的宝贝,长得最好看,学习最好,花见花开,人见人爱,甚至连亲爹老约翰都曾说过‘兰斯温菲尔德真是个好孩子’这样的话。
老实说,詹姆斯从来不敢想象自己能和这么优秀的人站在一起。
哪怕在成为队友的初期阶段,他依然认为两人只能算是一种合作,或者说雇佣关系,甚至在私底下,还很担忧自己根本没有天使说的那什么狗屎天赋,到时候就会被兰斯毫不客气地开除出乐队。
但现在,同甘共苦的经历,一下子拉近了距离。尤其是兰斯之前在舞台上义气帮他出头的事,让他立刻就把对方视为了自己最好的朋友了。
于是,关系越来越好。
好到能肩并肩一起散步的地步。
每当他们起得特别早,或者工作一整夜没睡,又睡不着的时候,他们就会出门随便走走。
因为利物浦是工业城市,空气不好,清早的天空有时候也是雾蒙蒙的,但街道上还是会出现一些遛狗的人。
这个时候,往往是詹姆斯最厌烦自己名字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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