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订制的总裁完本[耽美]—— BY:木三观

作者:木三观  录入:05-02

“出来干事还怕累着么?”
丝绸厂就是前两天金兰殊下了订的合作方。其实下了单子了,等着收货就好。不派人去也无妨,只是金兰殊嫌嘉虞碍眼,欧文趁机提议让嘉虞去厂里监督、学习,金兰殊便立即同意,让嘉虞去乡里跑厂子。
嘉虞见厂子都在偏僻的乡下,苦着脸问:“那我怎么去?有车不?”
金兰殊说:“你不是说你不会开车么?”
嘉虞立即被噎着了,半晌才说:“那、那您不是说过给我配司机么?”
“在本市给你配已经很过分了,财务那边都不好报的,现在来到吴郡出差个几天的,也给你配一个?”金兰殊冷笑,“真是大少爷。”
嘉虞被挤兑得没吭声。
当然,嘉虞也确实是“少爷”,不至于真的要公交转大巴那样去厂子,还是找到了相熟的朋友借车开了去。厂子条件不好,排污处理也糟糕,一股子怪味的。嘉虞娇生惯养的,在那儿根本坐不住,而且,又完全是外行,也不知道该监督什么、学习什么,似个傻子那样愣在办公室里,玩了两小时手机,终究是坐不住,他便索性走了。
嘉虞开车回了市区,打算找个地方舒服舒服,却又收到了朋友的电话。
那边也是个当地不务正业的混混,只说:“小嘉公子啊,你不是让我盯着那个刘易斯和宋风时么?真巧,他们又私会了!”
嘉虞听了,大喜过望:“是吗?在哪儿?我马上过来!”
其实,刘易斯和宋风时也没有“私会”。真的就是恰好碰上的。
宋风时在酒店里躺了大半天无聊,便出去走走。
刘易斯的酒店和宋风时住的就在同一个街区。这条街能逛的通共就那么点地方,碰着了也是正常。宋风时在购物广场迎面就撞见了刘易斯,也是尴尬,想掉头就走,也怕失礼。
刘易斯倒是笑着走了过来,说:“真巧啊?”
“可不是么?”宋风时不自在地摸了摸自己的后颈,又强笑说,“昨天的事情真的多亏您啦。”
“不用再提了。”刘易斯说,“都是小事。那个嘉虞没有再找你麻烦吧?”
宋风时便道:“没……”
“你们是认识的?”刘易斯又问,“所以你也是宝梵琉的员工吗?”
宋风时点点头,说:“说起来,我是宝梵琉的员工,也不好多和你私下说话的。老板看见了会不开心的。”
刘易斯笑了:“怎么?难道你身居要职?”
宋风时有些不服气:“难道我就一辈子是个导购?”
“不,”刘易斯连忙摇头,用抱歉的语气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
“我知道了。”宋风时说,“我就开个玩笑。”
刘易斯又说:“宝梵琉和我们上苑春路线不太一样,只能说是同行,算不得竞争对手,应该没这么要紧吧?我和你们金总偶尔也能喝几杯、吃顿饭,很和气的。”
宋风时干巴巴地笑了笑:“呃嗯……”
“不过你倒是离嘉虞远一些吧。”刘易斯说,“但也别想着报复。”
“我、我报复什么啊?”
“我知道,你心胸没那么狭小,只是那么一说。”刘易斯说,“我都问清楚了,他是夔龙老总的儿子。”
“啊?”宋风时大吃一惊,“真的吗?”
刘易斯伸手拍了拍宋风时的肩膀:“别干站着了,我们去咖啡厅坐着细说吧。”
二人到了咖啡厅内,各自点了一杯饮品。刘易斯又对宋风时娓娓说道:“嘉虞是夔龙老总在中国的私生子,生的一个好儿子。我听说夔龙老总对自己的儿女们都不满意,觉得都难当大任,打算招婿来管公司……”
宋风时一怔:“你、你的意思是……”
“就是嘉虞可能不是来实习的,是来相看的。”刘易斯说,“和你们金总想看,说不定哪天就成了。”
宋风时摇头,说:“可……可是金总看起来不大喜欢嘉虞呀。”
“那也没关系,夔龙老总孩子挺多的。”刘易斯说,“没看上这个、就相看那个。反正他就是想招个人进自己家门打理家族生意。想想,其实喜不喜欢,可能对金兰殊也不重要。毕竟,这个亲事成了,金兰殊就鱼跃龙门了。”
“这听起来跟拍电视剧似的。”宋风时还是带着怀疑,“我可听着太不现实了。”
“嗯。确实是有点。”刘易斯没有尝试说服宋风时,只是微笑,“不过你毕竟是在夔龙集团工作的,对于上头的风吹草动还是要有所关心,才更容易开展工作。”
宋风时低头啜了一口咖啡,从舌尖涩到心肺,半晌才回甘,有淡香环绕在舌尖。宋风时放下咖啡杯,摇头说:“我觉得不可能的。以金兰殊那个臭脾气,别说他不喜欢嘉虞,就算他很喜欢嘉虞,也是不能被招赘的。”
金兰殊入赘,那真的是想都想不到的事情。
刘易斯问道:“听你的语气,你和金兰殊很熟?”
“啊?”宋风时一怔,才答,“我和他以前一个学校的。”说着,宋风时苦涩一笑:“但你也知……我现在混成这样子,也不敢以他的老同学自居了。”
“原来如此。”刘易斯微笑说,“我看你不用妄自菲薄。我看你哪儿都不比他差,若真要说差了点什么,恐怕就是机会吧。”
“那你真是太过奖了。”宋风时摇摇头,语气沉沉的像雾霭,“我是真的比不上他。”
刘易斯正要说什么,却怔了怔。
宋风时疑惑地看着刘易斯:“怎么了?”
刘易斯道:“我好像看到金兰殊了。”
宋风时一惊,回头看去,却见落地窗外只是人来人往,并没有金兰殊的身影。
刘易斯笑着摇摇头:“可能是我看错了吧。”
第四十三章
刘易斯将话头一转,说:“说起来,我对你提供了帮助,你要是个讲礼貌的人,确实应该答谢。”
宋风时愣了愣,问:“什么?”
“你想过吗?”刘易斯将手交叉在胸前,模样看起来有种不可一世的骄傲,但眉目依旧柔和,“怎么答谢我?”
“啊……”宋风时抚了抚额头,仿佛额头在滴汗了,他需要擦掉一样,“真的是……从来没想过呀……”
二人相视一笑。
宋风时又以玩笑的语气说:“我认为您高风亮节、施恩不望报的,我要是口口声声讲回报,反而是侮辱了你的人格呢!”
刘易斯指了指宋风时的笑脸,说:“你这样可是太会说话了。一句话说得我都不敢提要求了,不然那就是我自己侮辱自己的人格,可是不是?”
宋风时笑着摇头:“怎么会呢?”
刘易斯也笑了,道:“可我偏偏就要厚脸皮一回了,非要你陪我去个地方。”
宋风时并不是不感谢刘易斯,但他考虑到这其中的暧昧和曲折,倒不如“不识相”地撇清干系。所以,宋风时原本打算拿软话去堵刘易斯的,没想到没堵成,也只得认栽。至于刘易斯叫他陪着去的地方,听着也问题不大,是本地一个私人园林,说是有聚会。刘易斯说没伴,想让宋风时陪着去。宋风时却说:“你们的聚会一定是名流巨富的聚会。我去也失礼了。”
“你想多了。”刘易斯半开玩笑说,“不过是因为我助理去忙别的了,才叫你充当我的助理,斟茶递水,难道叫你去做贵人?”
宋风时才安心笑了:“‘贵人’真的不敢,要是‘仆人’倒还好些!”
话说嘉虞开车回市区的时候,收到了狐朋狗党的电话,得知刘易斯与宋风时再次见面了。
他便相当欣喜,可惜,这欣喜不过半分钟。因为,他原本以为可以抓住刘易斯和宋风时“幽会”的证据,可惜朋友告诉他,刘易斯和宋风时只是在咖啡厅坐下喝杯东西,看不出半分“狗男男”的影子。
所谓“捉贼要拿赃,捉奸要在床”!一定要抓到床上去,才能认证这顶绿帽不是假冒伪劣的。
“可是,他们这样私下见面,终究是让人不舒服的吧?”嘉虞心想,“当时我跟金兰殊告状,说刘易斯和宋风时有来往的时候,他看起来明明是不高兴的……可是,没有确凿的证据,我再跑去说道,恐怕又惹他烦厌了……”
金兰殊的脾气,他是领教过了。
今天,金兰殊出外没带欧文,身边带着瑞克。虽然说金兰殊本人不带助理,但也不可能没个跑腿的,总监级别的瑞克也不会跑腿,所以捎带了一个小秘书露丝负责跑前跑后。露丝是收过嘉虞钱财的,特别认真负责,所以在嘉虞的短信提示之下,向金兰殊提议去商场某餐厅用饭,并规划好路线,好让金兰殊能够看见咖啡厅里的刘易斯和宋风时。这样嘉虞自己不用出头,也可达成“膈应对手”之目的。
宋风时不知道,但金兰殊是实实在在地被“膈应”到了。
金兰殊心里原本是没把刘易斯当一件大事去看的。
因为昨晚宋风时的说辞还算合理。可金兰殊没想到,才第二天,他前脚才出房门没多久呢,宋风时后脚就跟刘易斯约会呢?
去你娘的。
金兰殊与瑞克、露丝到了附近餐厅用饭,心里仍气得很,心里像是有只河豚一样鼓满了气,刺也一根根竖起来了,很不好惹。
瑞克看见金兰殊脸黑得很,也不知该说什么。露丝却跟没事人一样汇报工作,又说:“接下来要去訚家村视察,村长要留我们晚饭的。这么算下来,晚上还回来休息吗?还是在訚家村那儿住下?”
金兰殊算了一下,说:“在訚家村那儿留宿吧。”
金兰殊又给宋风时发了条信息,说:“我今晚不回来酒店了,你继续住着吧。”
他心里有些阴暗地想:会不会,他知道我今晚不回来了……就趁机和刘易斯……?
不、不可能!
小宋不是这样的人!
他眼又不瞎,怎么会舍弃我而寻求刘易斯呢?
明眼人都知道我金兰殊比刘易斯强一百倍吧!
金兰殊觉得自己真是独一无二的好,宋风时这么聪明的人,不会犯傻跑去喜欢什么劳什子的刘易斯的!
宋风时呢,倒是觉得刘易斯比金兰殊强多了,可偏偏自己就是眼瞎,非要死心塌地地去爱一个渣男。
这有什么办法?
所以,宋风时和金兰殊的想法也算是“殊途同归”了。
而嘉虞呢,也觉得金兰殊眼瞎,自己可比宋风时强多了,怎么金兰殊就看不上我呢?
嘉虞跟嘉太太越洋电话里抱怨不休,将宋风时讲成是一个渣滓般的不入流。嘉太太打着呵欠,说:“你少跟我说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啦。你也别老一门心思放在金兰殊身上,所谓是‘不能将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你也该多方面发展,学学人家宋风时,左右逢源,不吃亏的。”
嘉虞被堵了话,心里愤懑:“说得好听,还不是因为我有你这个妈?吴郡这边稍微有点脸面的人都不待见我的。外面的我也认识不上。”
嘉太太倒不介意被自己的儿子排揎,也不气恼,笑道:“你想见外面的?那今晚的吴太太办的晚会你还不抓紧?她今天的晚会参与的大多都是外商。你去碰碰运气也行呀。”
这个晚会,原本也邀请了金兰殊的,只是金兰殊今晚刚好要去訚家村,便只能错过了。嘉虞穿着掐腰小西装的去了晚会,却不巧竟见到了刘易斯和宋风时。
原来,刘易斯拜托宋风时的事,就是叫宋风时来陪他参加这个晚会。吴太太原本还想帮刘易斯说个对象的,见刘易斯带了人,便笑笑,说:“这位是……?”
刘易斯说:“这是我朋友。”
“哦。”吴太太才算放心一些,“原来是朋友啊。怎么没见过?是哪家公子?”
这话问得,让宋风时忽然尴尬。
宋风时看着这酒席宴会觥筹交错的,大理石的地板,水晶的灯,一看就是高级宴会,他来这儿,真是“身份不合”,动不动招人笑话。
吴太太随口一问“哪家公子”,倒不是要让宋风时难堪的,但宋风时自己卑微,才觉得困窘。
刘易斯解颐一笑:“这是宋先生,外地人,你不认得的。”说着,刘易斯又以下巴轻轻一抬,目指不远处:“那位是谁家公子呢?”
吴太太便顺着刘易斯的目光看去,看见了人群中的嘉虞。吴太太轻蔑一笑:“什么公子?我也不认识。”说着,吴太太说了声“失陪”,又端着酒杯,转身离开,细声问了助理:“那个**生的东西怎么弄到的邀请函?”
嘉虞像是蝴蝶一样在场上穿花乱飞了一会儿,才又在露台附近和刘易斯、宋风时迎面碰上了,便都笑着打了招呼。
嘉虞举着酒杯说:“好巧啊,你们两位原来是熟人啊?怎么从来不曾听说过?”
宋风时听着嘉虞这语气,真是恶心坏了,但仍笑道:“是吗?只是刚好认识而已,这一行圈子很小的。只要人品好,混久了就能认识很多同行的朋友,时间长了,你就知道了。”
嘉虞皮笑肉不笑:“小宋这么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说我人品不好,所以才没认识同行朋友?”
宋风时哈哈一笑:“这是什么话?我是意思是你工作时间不长。你真是爱说笑。”
嘉虞也笑笑,正要再说什么,刘易斯却打断了,仿佛是为了化解局面,换了个话题:“刚我和小宋争论着呢。”
“争论什么?”嘉虞好奇问道。
刘易斯果然成功地转移了话题,又笑:“我说我身上的衣服是砖红色,小宋却说是茶赤色。你说呢?”
见刘易斯身上一套暗色的西装,朴实无华,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下颜色微变,竟是多种颜色的丝线经纬交缠而成,因此在不同灯光下颇有幻彩。嘉虞便倾身说道:“这颜色是……”正说着话时,嘉虞忽感背上一重,他手上的酒杯一倾,香槟便泼到了刘易斯的衣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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