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这件事的那拨人我也认识,再过几天,我大哥要举行婚礼,他们肯定会去。” “那个,邓、邓先生,”他打着磕巴,神情带点郑重,又蓦地带起点顽皮,他把邓莫迟的手托在手心,又把另一只手叠在手背上,“我现在正式邀请你,作为我的男伴,参加那场本世纪末最无聊但最费钱的婚礼。” 第27章 假如要在自己屈指可数的朋友里面挑一个最会打扮的,陆汀会选舒锐。尽管这人常年都是副存在过劳死危险的疲惫模样,但衣装总是精致,发型总是时髦,而且他的粉底液绝对是遮瑕力最好的。是他自家公司的副业产品,科技含量相当高,流体微粒会根据所用对象自动调整显色模式,涂在邓莫迟颈侧,无需多厚的一层,就能把那行条形码完美地遮盖住,如同原本的皮肤一样自然。 陆汀放下化妆海绵,指腹轻轻刮磨涂抹的边缘,回头问:“现在保持得挺好,要是出汗了也不容易脱妆吧?” “要是那么不好用,它怎么会年年最畅销?游泳半小时都没问题,我给你拿的还是最新改良的产品,市面上没发售呢,”舒锐坐在办公桌上,有点不耐烦地看着坐在自己裸粉色山羊皮沙发上的两位,“就算脱了再补补不就好了,我看你享受得很,你家这位也挺配合。” 他嗓子很哑,已经通宵工作一夜,就在家里,因为他家里也设置了办公室,是他最常待的一个房间。他身上就穿了件睡袍,深酒红色,垂感很好的厚丝绒,样式却和白大褂差不多,松垮地系着腰带,把他整个人显得愈加没精打采。 陆汀理解他的烦躁,冲他笑:“待会儿一块吃顿早餐吧? “我还要去医院带学生,”舒锐吸着烟,闲闲跷起条腿,毛球拖鞋挂在他脚尖上晃,“身份的事已经弄好了,按你们说的,就用原名,SHOOPP公司软件工程部一级研究员,工龄四年,参加涉密项目所以不常露面。工号和DNA匹配我得回公司认证一下,今晚把具体档案加密传给你们,还有3D模拟成像的视频相片,他参加会议和聚餐,破绽不会有的。你们也记得多看几遍,别穿帮。” 陆汀道:“您动作也太快了。” 舒锐的眼睛都快闭上了:“不然我为什么通宵?婚礼就剩三天了好吗。” 邓莫迟也终于开了口:“谢谢。” “不用,”舒锐忽然直起腰杆,撑着桌沿落回柔软的地毯,往他那张靠背至少两米的豪华办公椅上一坐,“陆汀你过来,我和你说几句话。” “你直接说就——” 舒锐打断:“你过来。” 陆汀看看邓莫迟,只见这人又开始神游天外了,这回没看天花板,而是对着门拱上方的挂着的一只古董石英钟。 他又去看舒锐,舒锐也盯着他,有些着急的样子。 陆汀从沙发起身,走过去。 “真追到了?”舒锐这时倒是笑了,声音放得极低,是陆汀将将能听到的程度,“我看他人这么冷,又傲气,居然还答应跟你去搞那些鸡毛?” “我说要是你不去陪我,我爸绝对又会趁机把我丢给一堆相亲对象,而且我也不想每次聚会都没伴呀,”陆汀垂睫微笑,也小声说,“他就答应啦。” “确实长得不错,不是你吹牛,这种长相就应该去当大明星啊,”舒锐咬着烟杆,又拿食指在自己喉结一侧滑了两道,“但想清楚了哦,别被美色迷了眼,你们两个……凑起来真的太难了,陆汀,你要想好。” “我早就想好了,”陆汀弯腰,戳了戳舒锐腕骨上方的红痕,他刚注意到,那是粗绳勒捆的痕迹,“我靠,别教育我了,你自己谈个恋爱天天还有人身危险。” 舒锐笑出了声:“我哪有谈恋爱?” 陆汀耸肩:“好吧。” “我只想说,对自己好点。”他又道,“不光是身体,你都得保护好。” 舒锐灌了口咖啡,薄唇抿了抿,神情陡然变得严厉,低声道:“你保护好自己就行了,也就是你拜托的事,我才自己动手。到时候外人看来他就是我公司的员工,出了问题也是我担责任,你家人也没那么好骗的,所以都老实点别给我惹事。” “我就是想让他们都看看,我有靠谱对象了,别成天烦我,”陆汀露出无辜的表情,“而且婚礼的主角又不是我们,到时候我俩往那儿一坐,当俩热心观众,能惹什么事儿啊。” “行,反正我也得去参加,会帮你介绍,就说是因为我你俩才认识的吧,”舒锐点头,站起来,“干脆现在表个态吧,我是支持你们的,无论他什么身份,你又是什么,都不是我这种局外人该评价的,所以我当然也会帮你们保密。就是总觉得以前形单影只,你确实好惨。” 说罢他就朝邓莫迟走去,声音也抬高了,“再不出发我就得迟到了,到时候婚礼上见,”伸着懒腰,他又强调道,“严禁无关情侣赖在我的房间厮混!” 陆汀哈哈大笑,念叨着我俩马上就走,却见舒锐在沙发前驻足,利落地伸出右手:“我们得正式认识一下,邓先生,陆汀是我十几年的朋友,所以现在你也是我的朋友了,他应该也跟你说过不少我的事,夸大成分绝对有,你酌情相信就好。” 邓莫迟看着他的脸,认真同他握手:“我都相信。” 舒锐“扑哧”笑了,瞧了陆汀一眼:“他是我认识的人里最单纯的一位,所以有时候显得像个笨蛋,并且冥顽不化选择性耳聋,你可不能嫌他烦啊。” 邓莫迟道:“我不觉得他是笨蛋。” 陆汀脸红了,舒锐也看在眼里,松开手,他又细细瞅了瞅邓莫迟的眉眼:“对了,刚才就想问,我们之前是不是见过?” 陆汀心中蓦地一紧,他又想起那次催眠,这让他每次面对舒锐都会或多或少地心存愧意,邓莫迟却淡定得很,道:“是见过,街机对面,我看到你和何振声。” 也许是因为态度的波澜不惊,什么话从他口中说出,总是很有说服力。而这三个字对舒锐显然也是效果显著,可谓闻名变色,一时间他好像接不上话,只有眼睫频繁眨动。陆汀赶紧补充:“何振声和……和我男朋友认识,关系很熟,上次我们三个还一块吃了顿饭。” “哦,这样啊,”舒锐这才把自己调整正常,嘴角又有了笑意,“真是太巧了,既然这样下次有空就聚一聚,不带振声,就聊他的事,好多我都好奇死了。” “你的振声肯定也想去——”陆汀拖长尾音。 “反正不带老何!”舒锐立刻就改了口,率先出门去了,走两步就进了更衣室,沉重的橡木门“砰”地一声关上,把两个客人搁在外面。倒也没有大问题,他一向是这种阴晴不定的脾气,这套大房子虽然设计得曲径通幽,但陆汀相当熟悉,也不需要电子女佣上来带路,直接往停着飞船的顶层走去,途径一只在走廊踱步的电子孟加拉虎,他挽上邓莫迟的手臂:“老大,你猜舒锐刚才说什么,他说他支持我们。” “听到了。”邓莫迟看着前路。 “对哦,你听力那么厉害……”想了想,陆汀又道,“等过段时间,我再跟我姐说实话,她肯定也支持。” “你和姐姐感情很好。” “啊?嗯,我很喜欢她,以前在家,不能上桌吃饭,我姐嫌保姆做的不好就每天给我挑好吃的送进屋里,然后自己再回去吃。”陆汀的声音低了下来,他不想提太多以前的事,好像要显得自己多可怜似的,但是,他竟感觉到手腕上握紧的力度,这不是错觉。 他垂下眼,珍惜地看着搭在自己腕部的那几节指骨,不停地看,他想自己以前提的身体接触,邓莫迟确实记住了。 又道:“那你也听出来舒锐跟何振声的关系了。” “何振声有很多人。” “就是,那种关系的人?” “嗯。” 陆汀大大地震惊:“不行我得告诉舒锐,不能现在说,得挑个合适时机,他最近已经比较崩溃了,”他又忽地发了愁,“但他又坚持说自己不是在谈恋爱,说不定本来就知道,但他又那么心甘情愿的……我是不是管太多了?” 邓莫迟似乎也觉得这题很难,琢磨了一会儿才说:“你可以先试探一下。直说你的朋友和你可能都会尴尬。” 陆汀一愣,爬上飞船埋头启动系统,待到光屏一块块亮起来,停机棚的顶盖也徐徐打开,他就转过头看着副驾驶上的邓莫迟,笑了。 头顶天色很好,一轮朦胧的太阳挂在霾尘触及不到的地方,把陆汀亚麻的发丝和深棕的瞳仁都镀上一圈明亮的光,他的表情就像发现了无名宝藏:“老大,我觉得你最近变了好多,变温柔了。”
邓莫迟静静望着他,不知第多少次在心底思索,意图打磨出一个对“温柔”的定义。 它固然很难具体。 但的确存在,并且越来越清晰了。 接着度过忙碌的几十个小时,三天之后,他们又驾着这艘飞船在特区上方低空航行,最终降落在一座名为“普索佩”的酒店。在特区数不胜数的豪华酒店中,可以说它籍籍无名,但究其原因却是由于——普索佩根本就不对外开放。 占据都城最高的一座大厦,周围相对较为空旷,它只取顶部的三层,下方还有两层镂空的停机区,门柱都设计成拜占庭风格,用了珍贵石料,不能说是低调。但它又时常不开业,并且一次只能承办一场宴会,摆明了是不想把生意做大。 事实上这就是个仅供权贵聚会的密巢,一个普通人赚到大笔的钱,当然够他买上一车又一车的新鲜蔬果,抑或是一批又一批的珍稀动物,去那些靠蛋白块糊口饲养电子宠物的人们面前炫耀财力和生活水准,但或许只有受邀前来普索佩用上一顿餐,他才能使人信服,他真的进入了这座冰火两重的大都会的核心阶层。 陆汀不喜欢用阶层这个词来讨论人类,也对出身这种事不感兴趣,但无可否认,他来这家酒店的次数一点也不少,见过的所谓“上层人”也确实是多。他们谈吐高雅,风光无限,都对他亲切,然而也仅此而已了。 陆家一共三个孩子,想攀附他家的,都会去讨好他哥,想谈天说地的,都会去注意他姐,而陆汀,这个平平无奇的私生子,也只能被用于表达亲切,说好听了是个人人都疼的小孩,说难听了,就是个模样讨喜养尊处优,随时可以逗一逗哄一哄从而展示爱心的小狗。 陆汀并不想要那些爱心。 他知道那都是拴在身上的气球,而充当绳子的,正是他自己有时都恨不得割断的家庭。 或许这也正是为什么,他在相亲的时候收到那么多殷勤,听着“最优秀”的Alpha们对他信誓旦旦地畅谈婚后种种美好人生,却会头晕目眩,忍不住跑到厕所把吃下去的那点青菜沙拉全都吐了出去,之后看着窗外茫茫黑雨,横生出跳下去的冲动。 有时候陆汀愿意承认自己缺乏自信,在这点上他比舒锐差上很多,面对那些光鲜,他知道不是自己的,所以也不想要。 然而这次却有些不同,站在普索佩雕金砌玉的大厅里,陆汀没有感到太多恐惧。至少比以往的每一次都有所减弱。他身旁就是邓莫迟,邓莫迟一次都没来过,却丝毫不显紧张,冷眼看着长长的红毯,以及红毯上迎来送往的人,就像看着第四区那些他没兴趣去捡的废铜烂铁。 就在前一天,陆汀叫来自己的理发师,把他的头发剪短了些,也给自己的发根补了色。而西装则是早就定制好的,陆汀也说不清为什么,订秋装的时候他就依照估测的尺码多加了两套做给邓莫迟的正装,藏在他的衣帽间里,好像很笃定,它们总有一天会用上。 而今确实也没落在家中吃灰,纯黑的一套戗驳领西装,配上雪白衬衫、暗纹领带,本就样样精秀,但却只是把美感刻板地浮于表面,唯独在邓莫迟身上才能撑起一副活生生的骨。尺码确实是正合适的,尤其是那把腰,微微收紧的设计似有似无,却让陆汀看得挪不开眼。他开始后悔早晨帮邓莫迟梳发型了,想的是三七分,上手却没有梳得太规整,那些漆黑的碎发反而和邓莫迟的气质更搭,再加上一副细框眼镜,又不像他,又着实是他,惹眼得过分。
邓莫迟静静望着他,不知第多少次在心底思索,意图打磨出一个对“温柔”的定义。 它固然很难具体。 但的确存在,并且越来越清晰了。 接着度过忙碌的几十个小时,三天之后,他们又驾着这艘飞船在特区上方低空航行,最终降落在一座名为“普索佩”的酒店。在特区数不胜数的豪华酒店中,可以说它籍籍无名,但究其原因却是由于——普索佩根本就不对外开放。 占据都城最高的一座大厦,周围相对较为空旷,它只取顶部的三层,下方还有两层镂空的停机区,门柱都设计成拜占庭风格,用了珍贵石料,不能说是低调。但它又时常不开业,并且一次只能承办一场宴会,摆明了是不想把生意做大。 事实上这就是个仅供权贵聚会的密巢,一个普通人赚到大笔的钱,当然够他买上一车又一车的新鲜蔬果,抑或是一批又一批的珍稀动物,去那些靠蛋白块糊口饲养电子宠物的人们面前炫耀财力和生活水准,但或许只有受邀前来普索佩用上一顿餐,他才能使人信服,他真的进入了这座冰火两重的大都会的核心阶层。 陆汀不喜欢用阶层这个词来讨论人类,也对出身这种事不感兴趣,但无可否认,他来这家酒店的次数一点也不少,见过的所谓“上层人”也确实是多。他们谈吐高雅,风光无限,都对他亲切,然而也仅此而已了。 陆家一共三个孩子,想攀附他家的,都会去讨好他哥,想谈天说地的,都会去注意他姐,而陆汀,这个平平无奇的私生子,也只能被用于表达亲切,说好听了是个人人都疼的小孩,说难听了,就是个模样讨喜养尊处优,随时可以逗一逗哄一哄从而展示爱心的小狗。 陆汀并不想要那些爱心。 他知道那都是拴在身上的气球,而充当绳子的,正是他自己有时都恨不得割断的家庭。 或许这也正是为什么,他在相亲的时候收到那么多殷勤,听着“最优秀”的Alpha们对他信誓旦旦地畅谈婚后种种美好人生,却会头晕目眩,忍不住跑到厕所把吃下去的那点青菜沙拉全都吐了出去,之后看着窗外茫茫黑雨,横生出跳下去的冲动。 有时候陆汀愿意承认自己缺乏自信,在这点上他比舒锐差上很多,面对那些光鲜,他知道不是自己的,所以也不想要。 然而这次却有些不同,站在普索佩雕金砌玉的大厅里,陆汀没有感到太多恐惧。至少比以往的每一次都有所减弱。他身旁就是邓莫迟,邓莫迟一次都没来过,却丝毫不显紧张,冷眼看着长长的红毯,以及红毯上迎来送往的人,就像看着第四区那些他没兴趣去捡的废铜烂铁。 就在前一天,陆汀叫来自己的理发师,把他的头发剪短了些,也给自己的发根补了色。而西装则是早就定制好的,陆汀也说不清为什么,订秋装的时候他就依照估测的尺码多加了两套做给邓莫迟的正装,藏在他的衣帽间里,好像很笃定,它们总有一天会用上。 而今确实也没落在家中吃灰,纯黑的一套戗驳领西装,配上雪白衬衫、暗纹领带,本就样样精秀,但却只是把美感刻板地浮于表面,唯独在邓莫迟身上才能撑起一副活生生的骨。尺码确实是正合适的,尤其是那把腰,微微收紧的设计似有似无,却让陆汀看得挪不开眼。他开始后悔早晨帮邓莫迟梳发型了,想的是三七分,上手却没有梳得太规整,那些漆黑的碎发反而和邓莫迟的气质更搭,再加上一副细框眼镜,又不像他,又着实是他,惹眼得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