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孤鹰坠落[现代耽美]——BY:初禾

作者:初禾  录入:06-21

  “你连想了解什么都没有考虑好。”单於蜚一语道破。
  他眉心浅拧,“您和柏先生到底……”
  单於蜚以摇头打断,“我说过多次,我是个商人。你想从我这里打听消息,就用我想要的等价物来换。”
  他看着单於蜚,感到自己从未真正认识过对方。
  “但现在你没有。”单於蜚视线指向办公室门,淡淡道:“去休假吧。”
  柏云孤不常待在别墅,似乎在“班师”之前,“孤鹰”在C国还有别的事要办。
  那夜之后,两人都默契地未再提及所谓的“秘密”。秦轩文独自琢磨,越通透,就越痛苦。
  “爸爸。”秦却的声音沾着喜幸,在雪地里格外明亮。
  他转过身,被并不顽皮的儿子扔了个雪球。
  秦却太矮,否则这雪球指不定会砸到他的脸。
  他笑着走过去,将小家伙抱起来,“爸爸陪你堆雪人。”
  “爸爸,围巾呢?”秦却脸蛋红扑扑,戴着毛绒手套的小手直往他脸上招呼,“叔叔给你的围巾!”
  他眼神微动,想起那天在雪地上,柏先生见他穿得单薄,将自己的围巾摘下来,绕在他脖子上。
  “叔叔很好。”两岁小孩说话本就没什么条理,秦却挨了冻,更是表达不清,“爸爸,叔叔呢?”
  他亲了亲小雀的脸蛋,“宝贝喜欢叔叔?”
  “嗯!”小雀用力点头,眸子晶亮,“爸爸呢?”
  “爸爸……”他鼻腔微酸,过了几秒才笑道:“爸爸也喜欢。”
  小雀的手又伸了过来,轻轻碰了碰他的眼,小声说:“爸爸不高兴?”
  他温声笑,“怎么会?”
  “可是爸爸眼睛红了。”
  他连忙眨眼,“爸爸没事。”
  小雀年纪虽小,却好似能够体察他的心情,不闹了,乖巧地窝在他怀里,“爸爸,不难过。”
  他强忍着胸中满溢的哀伤,拍着小雀的背,“爸爸没有难过——对了,过几天爸爸带你去看漂亮孔雀。”
  捎上秦却这件事,柏云孤最初没有同意。
  临行之前,谢姐已经准备来接走秦却,柏云孤却改了主意。
  原因大概是秦却一句——小雀想和叔叔玩。
  时隔三年终于回到落雀山庄,秦轩文既感到陌生,又觉得熟悉。
  熟悉的是不变的景物,陌生的是自己的心境。
  现在才明白,无知其实最轻松。
  白孔雀仍旧骄傲,打量了他许久,终于认出他是谁,聒噪地一亮嗓子,将小雀吓成了木头人。
  吕伯送来雀食,笑容和蔼,说的是常说的那句,“轩文回来了。”
  他对吕伯笑、问好,还未来得及将豆子倒出来,白孔雀就迫不及待地开了屏,兴致勃勃凑到他跟前,像过去那样啄他的手背。
  他想起公园里那位孔雀饲养员说的话,不由得蹲下来,看着白孔雀那圆溜溜的眼睛,近似自语,“你亲近我,是因为柏先生吗?”
  白孔雀哪会答话,埋头就在他手心寻豆子。
  吕伯却说:“很久没见它这么亲人了。”
  这话或许只是随口一说,他却听出了意有所指。
  但吕伯显然不打算继续说下去,像位老绅士般颔首,离去。
  山中一日,世上千年。说的是沧海桑田,世事变迁。
  落雀山庄竟也有几分相似的意思。
  秦却很快与白孔雀成了“朋友”,白孔雀频繁开屏,时常追着秦却漫山遍野疯跑。
  秦轩文远远地看着,常想如果时间能就此停驻,那该多好。
  柏先生没有带别的美人来,他取代了美人,占据着柏先生的床榻。
  几乎夜夜笙歌。
  时日长久,柏先生没有赶他走。但山上茶花似云,湖边芦苇如浪,连逐渐暖和起来的风都提醒着他——已经到了该离开的时候。
  一日,山庄来了客人。
  那人颀长俊美,像翠绿荷塘里绽开的荷花,美艳有,端庄亦有。
  他本以为这样的人定是柏先生邀来的美人,不久才知自己判断失误。此人叫何许,和柏先生一样,做的也是刀口舔血的买卖。
  “鸿雁”是近来异军突起的一支雇佣兵团,何许正是其首领。无怪他不知,明与暗的两端,并非谁都能洞察其变。
  何许与柏先生颇有交情,来请柏先生去新建的马术俱乐部一聚。
  晴空朗朗,他看着随意谈笑的柏先生与何许,意识到自己真的该走了。
  他不属于这里。
  柏先生不希望他囿于这里。
  但做工精美的马术服被送达山庄时,不仅有柏先生的,也有他的。
  “穿上。”柏先生说。
  他站在狭长的镜子前,“您要带我去?”
  柏先生手持马鞭,抬起他的下巴,古井无波地看着他的眼,须臾,问:“你想跟我去吗?”
  他在这句话里听出了惊涛轰隆与战旗猎猎,垂在身侧的手紧紧一握,“想。”
  柏先生笑了,温柔又凉薄,“那就换上衣服。”
  白色马裤与衬衣,深蓝似黑的西装,及膝长靴。镜中的男人精壮却也纤细,若是忽略那一分因为惊讶而显得稚气的表情,活脱脱就是个贵气的王子。
  过去他穿惯了征衣,现在习惯了西装革履,马术服却是头一次上身,硬邦邦地戳在镜子前,比初见白孔雀的秦却更像个木头人。
  柏先生也换好了马术服,比他从容得多,上身的西装没有任何装饰物,颜色是纯黑,看上去冷硬而优雅。而他的西装花哨一些,不过装饰物不多不少,倒不算夸张。
  马裤紧致地包裹着他的腿,令力量一览无遗,也令前后的形状若隐若现。
  他的身段非常人可比,后丨臀与腰丨胯与双腿皆是一等一的美。
  但他平白红了脸。
  柏先生走近,手里握着一条素色领带。
  他低下头,看柏先生给自己打好领带。
  “挺胸抬头。”柏先生以命令的口吻道。
  他立即照做,夜里用力过度的腰却在暗自发抖。
  马术俱乐部位于G国港湾,富庶繁华,是一片以鲜血催灌的乐土。俱乐部里不仅有马场,亦有车道、高尔夫球场、酒店、酒庄,声色犬马,无一不有。
  秦轩文到了才恍然大悟——何许与当年的许相楼类似,都受柏先生扶持,又为柏先生所用;而这马术盛宴,也与当初的游轮party同等规模,名流鹰犬云集,说的全是刀光血影之事。
  短短三年,许相楼已身世,诸如“寒鸦”、“HERO”等雇佣兵团也已销声匿迹。
  黑暗里的交易你死我活,黑暗里的势力此消彼长。消是消逝的消,而非消退的消。任谁跌倒,都是粉身碎骨,挫骨扬灰。
  他以随侍的身份陪在柏先生身边,看着那些陌生的、残忍的、谄媚的面孔,倏然明白柏先生为什么要带自己来。
  “孤鹰”的对手倒了一个又一个,“孤鹰”的盟友换了一轮又一轮,新瓶新酒,新衣新人,“风柏”摧折了,“孤鹰”却仍在翱翔。
  不是不累,不是不想停歇。
  而是不能。
  这个世界何其残忍,那些贪婪的目光、阴鸷的视线,无一道不围绕着柏先生。
  “孤鹰”拥有万斗星光,却没有一寸栖息之所。
  大腿挨了一记鞭,不重,但足以令他回神。
  “柏先生。”
  “上马。”柏先生将马鞭扔到他手中,一位年轻的马术师很快牵来一匹金色骏马。
  “我不会。”他沉浸在情绪里,眼神格外深情。
  “不会就学。”柏先生翻身上马,居高临下笑道:“我教你。”
  受惠于天赋,他学得极快,引一旁的马术师赞不绝口。
  但他的目光从头至尾粘在柏先生身上,柏先生在马上的每一个动作,都烫在他眸底,每一记鞭子,都抽在他心口。
  他迫切地渴望一场情丨爱。
  落日熔金,将欲丨望照成坍塌的泥,他华服未除,唯有脖子上的领带换作了柏先生手中的马鞭。
  长夜将近,他躺在柏先生身丨下,嗓音嘶哑,实在说不上悦耳。
  “您从来没有吻过我。”告别在即,心往下沉,胆气却升,他双手环着柏先生的脖子,一字一顿,像小孩在向无所不能的神诉说自己经久不息的愿望,“您吻我一次好吗?”
  柏云孤眼中含着一抹湖心胧月般的笑,优雅无俦,当真俯下丨身来,在他额前一吻。
  温热气息下,他却偏执地摇头,“不是这样。”
  “那是怎样?”柏先生一边拨弄他的头发一边问。
  他用力撑起后背,将唇送了上去。
  这个动作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做,但以往数次,都以被冷落告终,是以他不敢睁眼,害怕最后一次祷告,也求不来眷顾。
  但气息渐近,他微噘起的唇几乎碰到了柏先生的唇。
  柏先生扣住他的后颈,与他以唇厮磨,以息相交,就在他即将落泪之时,撬开他的唇齿,给予了他肖想已久的吻。
  他攀在柏先生身上,看到朝日从窗外升起,那些金色的光芒洒了柏先生一身。
  “直升机会送你去机场。”柏云孤起身,半边身子似被光箭射丨穿,“秦却会在那里等你。”
  他仍躺着不愿动弹,“柏先生,谢谢您肯带我来。”
  柏云孤一笑,潇洒似真,薄情似真,真真假假,纵是当事人亦难辨。
  他坐起来,跪在丨床沿,双手环着柏先生的腰,脊背如插了一把剑,“我能为您做什么吗?”
  柏云孤良久地注视他。
  他又问:“您需要我做什么?”
  柏云孤托着他的下巴,这动作比过去少了缱绻不羁,多了拳拳柔情。
  “我要你置身光明下,做我此生可仰望的,永不熄灭的烛火。”
  

第五十一章 俯首命运
  已是盛春时节,绵密的雨和恼人的风却蒙住了欣欣向荣的色调,让皎城像个疲惫的、晦暗的旅人。
  一如秦轩文。
  回到皎城已有半月,他将秦却交由谢姐照顾,未去明氏销假,也很少待在家中,不再穿那些昂贵的西装与皮鞋,各式腕表通通收起来,每天套着卫衣牛仔裤出门,星夜归家,或者干脆不归。
  回家太累,需面对那张稚拙的笑脸;工作亦累,需面对无数双审视的、打量的、谄媚的眼。
  他如履薄冰绷了十来年,枪林弹雨拼了十来年,钢筋铁骨生了锈,终于累了也倦了。
  柏先生说——我要你作永不熄灭的烛火。
  可是烛火比朝生暮死的蜉蝣还脆弱,一握并不强烈的风、两根沾着泥的手指就能轻易令它熄灭。
  况且他被抽掉了芯,想燃也燃不动了。
  城市灰蒙蒙,引擎发动的声响若将死老人浑浊的叹息,牵着浓痰,裹着恶臭。他半拧着眉,在细雨中将车驶入大道。
  没有目的地,不知道去哪里,好在皎城够大,容得下他殊死的奔逃。
  大街小巷,犄角旮旯,只要车能开进去,他就带着轰隆与鼓噪去撒一场欢。
  加油站成了他最常去的地方,车乏了,靠油喂饱,人困了,同在加油站买一罐廉价的茶。
  他就这样漫无目的地疾驰,逃不出皎城,逃不出光明。
  就像那只腾云驾雾,用尽百般招数,却终是翻不出佛祖手掌的泼猴。
  及至入夜,他便将车丢在一旁,扎进大都市的灯红酒绿中。
  他不喜欢清吧,去就去最吵闹最拥挤的酒吧,喝最浓烈最烧肠的酒。
  过去二十多年的人生,他从未像现在这般放纵过。
  曾经他是整个“孤鹰”最自律的人,若是没有任务,他的作息安排能精确到分到秒。在明氏辅佐单於蜚的这两年,他沿袭着以前的习惯,从不放松,甚至不屑放松。
  普通人的一切娱乐,他都不在意、不需要。
  如今却穿着与这城市里大多数年轻人无异的衣装,坐在喧闹的吧台前,点一杯稀释过的捷克苦艾酒,醉生梦死。
  他的长相无疑是极为出众的,比美人少一分媚,多一分俊,比硬汉少一分粗,多一分雅,原本清隽的面容在闪烁的灯光下更冷,却也更惑。工作时一丝不乱的头发如今蓬松搭在前额,卫衣牛仔裤让他看上去像个未出社会的学生。
  来招他惹他的人不少,他置之不理,继续喝自己的烈酒,做自己的大梦。
  大部分招蜂引蝶者讨了个没趣便自觉退去,寻找别的猎物。但也有锲而不舍的,语言撩不动,就直接上手搭个肩拦个腰。
  他一出手便是杀招,所以轻易不出手,单是眼尾一扫,就够那些人受。
  他的眼神森寒无比,像沥着毒横着剑。
  被他瞥过一眼的人皆屁滚尿流,无需他动手,就麻溜地滚了蛋。
  苦艾酒绿油油的,混着糖浆、冰块、薄荷,含在嘴里苦不堪言,像淬了二十载光阴。一口下肚,又像灌了满肠刀子,将咽喉胸腹划得鲜血淋漓。
  巧的是,调酒师与他嗑叨,说这酒的名字就叫“年方二十”。
  他眯着眼,又要了一杯,在醺然醉意中回忆自己的二十岁。
  失去了一个孩子,又拥有了一个孩子。
  调酒师滔滔不绝,但他听觉钝了,视线也模糊了,听到的是自己一声声“柏先生”,看到的是柏先生挥手的背影。
  他爱上了这杯“年方二十”。
  酒吧外多的是借酒发疯的痴男怨女,撒泼、醉驾、嬉笑怒骂,好像披着醉含着酒,就能行世间最猖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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