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贤夫难得
作者:一年春天
文案
生子文,文风日常,沙雕。
阴差阳错,精英高管沈瑜被包工头何二雷误认成“失足青年”。
实心眼的何二雷一心劝他上进,舍不得他受一点苦
可沈瑜却执着于假装落魄,沉迷被宠。
本来是甜蜜的小日子,可却生了波澜……
沈瑜怀疑,何二雷是个外表老实,芯子坏透的“渣攻”!
然而虐渣打脸之后,他却发现自己怀孕了!!!!
两人异地再见,何二雷有两件事闹不明白。
第一,沈瑜不是失足青年么,现在怎么被人前呼后拥的喊“沈总”?
第二,沈瑜儿子为啥长得跟自己那么像?
沈瑜冷笑,“你要是能想明白,怕不是野猪都能做算术!”
精英女王受VS搬砖包工头攻。
内容标签: 强强 生子 甜文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瑜,何二雷 ┃ 配角:没想好 ┃ 其它:精英受,搬砖攻
第1章
沈瑜正在整理办公桌。
秘书和助理同时敲门进来,眼泪巴巴的站在门口,看着他,齐声唤,“沈总……”
沈瑜抬头,看到他们两个的兔子眼,笑了起来,温雅道,“这是怎么了?”
“沈总,您真的要走啊?”
刚好从抽屉里翻到了一盒进口巧克力,沈瑜对女秘书招招手。
“小孙,送你一盒糖吃。”
女秘书马上扬起笑脸,上前接过来,“谢谢沈总。”
怕厚此薄彼,他又对男助理说,“这间办公室不动,书和资料我也不搬走,你想看什么随便看。”
助理的眼睛立即变得晶晶亮,沈总的资料库和外文书可是一笔宝藏,这次他赚大发了!
可还是很舍不得他走,这么好的上司多难得,也不知道来接替他的副总是个什么脾气的人?
看到两人又要打蔫,沈瑜让他俩在沙发上坐下,亲自倒了咖啡递过去,说,“又不是辞职了,以后也能有机会见面。”
两人接过咖啡,强打精神笑起来,“是啊,其实应该恭喜沈总,您荣升合伙人,以后就不是我们的上司,而是老板了。”
女秘书嘴更甜,说,“沈总,您这么年轻就能做到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太厉害了。”
助理也附和,“是啊,可惜您要退休,我还想跟着您多学点东西呢。再说,您正是干事业的好年纪,这么早就退休,是不是太浪费才华了。”
沈瑜笑眯眯的酌了一口咖啡,说,“我出来工作就是为了赚钱,现在钱赚到了,自然要开始享受生活,人活着,还是开心最重要。”
看着他俊美的脸上露出那样惬意的笑容,秘书和助理心里酸比柠檬!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这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小撮人,他们是天之骄子,人生赢家,而沈瑜就是其中的一员。
世界知名学府毕业,五百强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过七年的努力,从普通职员坐到了大区副总的位置,年薪逼近千万。
这还不是最酸的,最酸的是,在刚结束的股东大会上,沈瑜成了公司最年轻的合伙人,可以享受每年近两千万的分红福利。
通常,成为合伙人之后,可以继续带项目,做管理,但也有一部分合伙人,选择直接退休,但那些人往往年纪已经不小,像沈瑜这样才三十出头就急流勇退的,以前从未有过。
年轻,俊美,多金,事业成功,头脑出众,关键,他不仅有钱,还非常有闲!
而且,沈瑜的一切都是他靠自己的双手创造出来的,和那些坐享其成的富X代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秘书和助理用艳羡又崇拜的眼神看着他,“沈总,您可别忘了我们………
沈瑜笑笑,他总是这幅表情,看起来脾气很好的样子。
但实际上,他眼尾上挑的厉害,脸型尖俏,鼻子也是那种挺秀的,长相和气质上有点冷淡。
可他一笑就减弱了这种感觉,有时候像一只闲适优雅的猫,有时候则像一只狡谐的狐狸。
总之,会让人产生一种给他撸撸毛的冲动,可惜,他身居高位,让人不敢随便亲近。
“不会忘的,我的通讯方式都不变,你们有事可以随时联系我,对了,有什么好玩的事情,一定要记得找我,我以后主要的工作就是玩了。”
说完,他又露出一个让人又爱又嫉妒的笑容来。
几人正说着话,听见有人敲门,紧接着,老总凌云走了进来。
“老沈,今晚给你开欢送会!”
凌总嗓门很大,他一喊,半个楼层的人都听见了。
沈瑜起身,笑着对他说,“今天就不用了,项目正是关键时期,大家都忙,我又订了下午的机票,等我旅行回来,请你们出去玩。”
凌总立即露出很生气的表情,“你这小子!我们都在没日没夜的加班,你却要跑出去玩!天理何在?!”
沈瑜不当回事,继续刺激他,“是的,就是这么没天理,以后我每天都要睡到自然醒,睁开眼就是吃喝玩乐,等你到了五十岁,已经秃成地中海,我的秀发还依旧浓密……”
被他刺激的不轻,凌云脸都黑了。
沈瑜见状哈哈大笑,上前拍了下他的肩膀,说,“和新来的副总好好相处,注意收敛着点臭脾气,不是人人都像我这么好性儿。”
感觉到肩膀上的传来的温度,凌总有些不自然的咳嗽了一声,转移话题道,“你着急去哪儿?是什么好地方?”
沈瑜笑眯眯的答,“回老家。”
这么一说,大家都表示理解了,他们这些在大都市打拼的人,大多是背井离乡的异客,思乡之情都压在心底。
如今沈瑜功成名就,正是该衣锦还乡,和家人好好团聚一下了。
但其实,沈瑜在老家已经没什么亲人了。
母亲在他上高中的时候就过世了,父亲也在几年前患了癌症,即使沈瑜把他送到最好的医院,找了最权威的专家,但也没能挽留住父亲的生命。
三年前,他已然是孤家寡人一个。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他对人生有了重新的认识,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事业和名望真的那么重要么?
父亲去世之后,他给自己设定了一个目标,一旦达成,他就要去过真正快乐的生活。
现在,他的目标已经提前达成,在开始新生活之前,他要先回一趟老家,把家里的老房子处理一下,再给父母扫一扫墓。
从机场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
沈瑜的老家在北方的一个小城,机场不大,距离市中心有段距离。
他家的老房子在机械厂的家属区,他父亲生前是机械厂工人,享受了福利分房。
可打车回到老房子的时候,沈瑜却发现房子被闲置了三年,已经没办法住人了。
无奈,他只好先去了酒店。
老家是小城市,也没什么像样的大酒店,四星的宾馆已经是顶天。
虽然各方面的条件不如工作的大都市,但周围的一切都透着亲切熟悉的感觉,让沈瑜感觉很放松。
本来折腾了一天,该疲惫才是,可躺在宾馆里,他却有点莫名的亢奋。
可能是即将要开始新生活吧,想想未来的无限可能,每天都可以恣意潇洒,父母看到他快乐,肯定也会欣慰的。
这么一想,他更躺不住了,起身换了一套休闲装出了门。
他平时总是穿着严谨的三件套西装,头发也打理的一丝不苟,现在没有工作的压力,穿着时髦又随性的衣裳,身心从内到外的轻松。
他是想找个地方消磨一下晚上的时光,可出去走了一圈,发现才十点钟而已,小城就已经进入了半沉睡的状态,街上只有寥寥几个路人,汽车也没有几辆,就连住宅楼里的灯火都是亮一半,熄一半。
小城市的人生活都极有规律,反而像他这样,大半夜在街上闲逛的是异类。
走了两条街,一间开着的店都没有,他只好败兴而归,回了酒店。
刚进大堂,却发现一个宣传海报,这间酒店新开了酒吧和KTV,沈瑜的眼神一亮。
KTV就算了,他一个人唱歌没什么意思,倒不如去酒吧坐一会。
可进到酒吧里之后,沈瑜却有点后悔。
并不是他想象的那种可以听蓝调爵士,静静喝白兰地的地方。
酒吧里灯光闪烁迷离,音乐震耳欲聋,男男女女贴的很近,气氛暧昧。
台上还有DJ喊麦,“山外青山楼外楼,你不爱我我不愁。美男美女到处有,别人比你更温柔!”
沈瑜,“……”
他转身要出去,可门口两个黑铁塔似的大哥往他面前一戳,这两人大半夜还戴着墨镜,盯着他看,一张嘴露出几颗金牙,顶着音乐吼,
“大哥,你进来还没消费呢吧?”
沈瑜,“……”
这是遇上黑店了?
不过他想得开,好汉不吃眼前亏,一杯酒才多少钱。
沈瑜乖乖转头,去了吧台,随便点了一瓶啤酒。
可他这边刚把酒接过来,还没等找地方落座,就被一个人拉住了胳膊。
“跑哪儿去了?找你半天了。”
那人脚步踉跄,明显有点醉意,可能是认错人了,沈瑜掰他胳膊,喊,“你认错人了!”
可那人根本没听见,手上力道越发重,直到把他拽到一个包间里。
推门进去,沈瑜还真没见识过这种场面:一条大沙发上坐着六七个男人,都是大金链子,大金表的打扮,喝酒喝得兴起,花衬衫敞着怀,露着仿佛怀了六七个月身孕的肚子,正在大杀四方的划拳。
只有一个还算体面,衣服穿得规整,具体长什么样,灯光太暗,沈瑜没看清楚。
还没等他再看,已经被人推着在沙发对面的墙边站好,和他并排站在一起的,还有十来个姑娘、小伙,个个打扮的花枝招展,浓妆艳抹。
沈瑜站在最后一个,有点发懵,这是什么意思?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听对面沙发上,坐在正中,金链子最粗的,肚子最大的那个男人指着他们中间的一个男孩说,“就他,第三个吧。”
那个被点名的男孩立即欢天喜地的扑过去,一腚坐在金链子大哥的旁边,给他热情倒酒。
沈瑜好像明白了点什么。
然后竟然觉得有点……刺激?!
他之前忙于工作,很多事都没经历过,没见识过,突然到了这种场合,猎奇心理顿时占了上风,反正出来就是为了玩,只要不过火,他倒是乐意多看看。
正胡思乱想的功夫,沈瑜身边已经只剩下他和另外三个小伙子。
之前拉他进来那个人笑着对沙发上的一个男人笑着说,“二雷哥,你倒是挑一个啊,每次来都不找人陪,能喝尽兴么?”
沙发上的男人们也跟着起哄,“二雷给他媳妇守节呢!”
“他先找着媳妇儿算!瞅他那个孬样。”
众人立即哄堂大笑起来。
叫二雷的男人站起来,正是刚才沈瑜看到的那个在场唯一穿得整齐的男人。
这次他站在灯光底下,被沈瑜看了个清楚。
挺年轻,二十六、七岁的模样,古铜色的皮肤,身高腿长,笑起来有点憨,长得嘛,意外的帅气顺眼。
“我就不叫人陪了,你们喝好玩好就行。”
对他这套老说辞,几位大哥明显腻烦,不打算买账,一边指挥身边的美人给他灌酒,一边撺掇他一定要找个人作陪。
“二雷,大哥劝你,趁着没结婚,赶紧潇洒潇洒。”
“就是,二雷哥,攒那么多钱干啥啊,以后要是娶了个败家的,全给你祸祸喽。”
何二雷不说话,嘿嘿笑着,连喝了三杯之后,脸膛通红,好像鼓足了勇气,说,“那,那要不我今天也叫一个?”
“叫一个,必须叫一个。”
众人一起哄,他脸更红了,转头瞅瞅站在对面的四个小伙儿,不敢细看,眼光一扫,正和最末的沈瑜碰上眼神。
看到他那憨头憨脑的样子,沈瑜竟然觉得有点可爱,便礼貌的对他笑了一下。
惹得那憨男人赶紧转开了头。
那居中的大哥催他,“雷子,挑好了么?快点的,别那么墨迹!”
何二雷这才一伸手,往沈瑜的方向指了指,“要不,就他吧。”
其他人拍着大腿哈哈笑,“你这个二五眼,咋相中个最老的?”
站墙根的沈瑜,“……”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文,感谢大家支持,么么哒~
第2章
沈瑜其实一点不老,他挺显年轻的。
三十二岁的人了,穿上休闲装,看起来很是青春活力,像二十七、八岁的小伙子。
但那是跟他自己比。
要是跟身边这些实际年龄才二十一、二,又给脸上刮了好几层大白的真正小年轻一比,他确实是老。
不仅老,还“丑”呢。
有个坐在长沙发上的男人就说了。
“二雷,你啥眼光啊,我看头一个小伙儿挺好,打扮的多带劲啊,你看你挑那个,土了吧唧的。”
这话差点没把沈瑜气死!
什么叫土了吧唧?
非得烫个杀马特的头发,涂成熊猫眼,再扎一排耳朵眼才叫时尚?
他忍不住翻大白眼。
不过何二雷倒是挺乐呵的,他摸摸鼻子,笑着评价第一个小伙,“那头发太爆炸了,我怕他扎着我。”
作者:一年春天
文案
生子文,文风日常,沙雕。
阴差阳错,精英高管沈瑜被包工头何二雷误认成“失足青年”。
实心眼的何二雷一心劝他上进,舍不得他受一点苦
可沈瑜却执着于假装落魄,沉迷被宠。
本来是甜蜜的小日子,可却生了波澜……
沈瑜怀疑,何二雷是个外表老实,芯子坏透的“渣攻”!
然而虐渣打脸之后,他却发现自己怀孕了!!!!
两人异地再见,何二雷有两件事闹不明白。
第一,沈瑜不是失足青年么,现在怎么被人前呼后拥的喊“沈总”?
第二,沈瑜儿子为啥长得跟自己那么像?
沈瑜冷笑,“你要是能想明白,怕不是野猪都能做算术!”
精英女王受VS搬砖包工头攻。
内容标签: 强强 生子 甜文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瑜,何二雷 ┃ 配角:没想好 ┃ 其它:精英受,搬砖攻
第1章
沈瑜正在整理办公桌。
秘书和助理同时敲门进来,眼泪巴巴的站在门口,看着他,齐声唤,“沈总……”
沈瑜抬头,看到他们两个的兔子眼,笑了起来,温雅道,“这是怎么了?”
“沈总,您真的要走啊?”
刚好从抽屉里翻到了一盒进口巧克力,沈瑜对女秘书招招手。
“小孙,送你一盒糖吃。”
女秘书马上扬起笑脸,上前接过来,“谢谢沈总。”
怕厚此薄彼,他又对男助理说,“这间办公室不动,书和资料我也不搬走,你想看什么随便看。”
助理的眼睛立即变得晶晶亮,沈总的资料库和外文书可是一笔宝藏,这次他赚大发了!
可还是很舍不得他走,这么好的上司多难得,也不知道来接替他的副总是个什么脾气的人?
看到两人又要打蔫,沈瑜让他俩在沙发上坐下,亲自倒了咖啡递过去,说,“又不是辞职了,以后也能有机会见面。”
两人接过咖啡,强打精神笑起来,“是啊,其实应该恭喜沈总,您荣升合伙人,以后就不是我们的上司,而是老板了。”
女秘书嘴更甜,说,“沈总,您这么年轻就能做到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太厉害了。”
助理也附和,“是啊,可惜您要退休,我还想跟着您多学点东西呢。再说,您正是干事业的好年纪,这么早就退休,是不是太浪费才华了。”
沈瑜笑眯眯的酌了一口咖啡,说,“我出来工作就是为了赚钱,现在钱赚到了,自然要开始享受生活,人活着,还是开心最重要。”
看着他俊美的脸上露出那样惬意的笑容,秘书和助理心里酸比柠檬!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这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小撮人,他们是天之骄子,人生赢家,而沈瑜就是其中的一员。
世界知名学府毕业,五百强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过七年的努力,从普通职员坐到了大区副总的位置,年薪逼近千万。
这还不是最酸的,最酸的是,在刚结束的股东大会上,沈瑜成了公司最年轻的合伙人,可以享受每年近两千万的分红福利。
通常,成为合伙人之后,可以继续带项目,做管理,但也有一部分合伙人,选择直接退休,但那些人往往年纪已经不小,像沈瑜这样才三十出头就急流勇退的,以前从未有过。
年轻,俊美,多金,事业成功,头脑出众,关键,他不仅有钱,还非常有闲!
而且,沈瑜的一切都是他靠自己的双手创造出来的,和那些坐享其成的富X代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秘书和助理用艳羡又崇拜的眼神看着他,“沈总,您可别忘了我们………
沈瑜笑笑,他总是这幅表情,看起来脾气很好的样子。
但实际上,他眼尾上挑的厉害,脸型尖俏,鼻子也是那种挺秀的,长相和气质上有点冷淡。
可他一笑就减弱了这种感觉,有时候像一只闲适优雅的猫,有时候则像一只狡谐的狐狸。
总之,会让人产生一种给他撸撸毛的冲动,可惜,他身居高位,让人不敢随便亲近。
“不会忘的,我的通讯方式都不变,你们有事可以随时联系我,对了,有什么好玩的事情,一定要记得找我,我以后主要的工作就是玩了。”
说完,他又露出一个让人又爱又嫉妒的笑容来。
几人正说着话,听见有人敲门,紧接着,老总凌云走了进来。
“老沈,今晚给你开欢送会!”
凌总嗓门很大,他一喊,半个楼层的人都听见了。
沈瑜起身,笑着对他说,“今天就不用了,项目正是关键时期,大家都忙,我又订了下午的机票,等我旅行回来,请你们出去玩。”
凌总立即露出很生气的表情,“你这小子!我们都在没日没夜的加班,你却要跑出去玩!天理何在?!”
沈瑜不当回事,继续刺激他,“是的,就是这么没天理,以后我每天都要睡到自然醒,睁开眼就是吃喝玩乐,等你到了五十岁,已经秃成地中海,我的秀发还依旧浓密……”
被他刺激的不轻,凌云脸都黑了。
沈瑜见状哈哈大笑,上前拍了下他的肩膀,说,“和新来的副总好好相处,注意收敛着点臭脾气,不是人人都像我这么好性儿。”
感觉到肩膀上的传来的温度,凌总有些不自然的咳嗽了一声,转移话题道,“你着急去哪儿?是什么好地方?”
沈瑜笑眯眯的答,“回老家。”
这么一说,大家都表示理解了,他们这些在大都市打拼的人,大多是背井离乡的异客,思乡之情都压在心底。
如今沈瑜功成名就,正是该衣锦还乡,和家人好好团聚一下了。
但其实,沈瑜在老家已经没什么亲人了。
母亲在他上高中的时候就过世了,父亲也在几年前患了癌症,即使沈瑜把他送到最好的医院,找了最权威的专家,但也没能挽留住父亲的生命。
三年前,他已然是孤家寡人一个。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他对人生有了重新的认识,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事业和名望真的那么重要么?
父亲去世之后,他给自己设定了一个目标,一旦达成,他就要去过真正快乐的生活。
现在,他的目标已经提前达成,在开始新生活之前,他要先回一趟老家,把家里的老房子处理一下,再给父母扫一扫墓。
从机场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
沈瑜的老家在北方的一个小城,机场不大,距离市中心有段距离。
他家的老房子在机械厂的家属区,他父亲生前是机械厂工人,享受了福利分房。
可打车回到老房子的时候,沈瑜却发现房子被闲置了三年,已经没办法住人了。
无奈,他只好先去了酒店。
老家是小城市,也没什么像样的大酒店,四星的宾馆已经是顶天。
虽然各方面的条件不如工作的大都市,但周围的一切都透着亲切熟悉的感觉,让沈瑜感觉很放松。
本来折腾了一天,该疲惫才是,可躺在宾馆里,他却有点莫名的亢奋。
可能是即将要开始新生活吧,想想未来的无限可能,每天都可以恣意潇洒,父母看到他快乐,肯定也会欣慰的。
这么一想,他更躺不住了,起身换了一套休闲装出了门。
他平时总是穿着严谨的三件套西装,头发也打理的一丝不苟,现在没有工作的压力,穿着时髦又随性的衣裳,身心从内到外的轻松。
他是想找个地方消磨一下晚上的时光,可出去走了一圈,发现才十点钟而已,小城就已经进入了半沉睡的状态,街上只有寥寥几个路人,汽车也没有几辆,就连住宅楼里的灯火都是亮一半,熄一半。
小城市的人生活都极有规律,反而像他这样,大半夜在街上闲逛的是异类。
走了两条街,一间开着的店都没有,他只好败兴而归,回了酒店。
刚进大堂,却发现一个宣传海报,这间酒店新开了酒吧和KTV,沈瑜的眼神一亮。
KTV就算了,他一个人唱歌没什么意思,倒不如去酒吧坐一会。
可进到酒吧里之后,沈瑜却有点后悔。
并不是他想象的那种可以听蓝调爵士,静静喝白兰地的地方。
酒吧里灯光闪烁迷离,音乐震耳欲聋,男男女女贴的很近,气氛暧昧。
台上还有DJ喊麦,“山外青山楼外楼,你不爱我我不愁。美男美女到处有,别人比你更温柔!”
沈瑜,“……”
他转身要出去,可门口两个黑铁塔似的大哥往他面前一戳,这两人大半夜还戴着墨镜,盯着他看,一张嘴露出几颗金牙,顶着音乐吼,
“大哥,你进来还没消费呢吧?”
沈瑜,“……”
这是遇上黑店了?
不过他想得开,好汉不吃眼前亏,一杯酒才多少钱。
沈瑜乖乖转头,去了吧台,随便点了一瓶啤酒。
可他这边刚把酒接过来,还没等找地方落座,就被一个人拉住了胳膊。
“跑哪儿去了?找你半天了。”
那人脚步踉跄,明显有点醉意,可能是认错人了,沈瑜掰他胳膊,喊,“你认错人了!”
可那人根本没听见,手上力道越发重,直到把他拽到一个包间里。
推门进去,沈瑜还真没见识过这种场面:一条大沙发上坐着六七个男人,都是大金链子,大金表的打扮,喝酒喝得兴起,花衬衫敞着怀,露着仿佛怀了六七个月身孕的肚子,正在大杀四方的划拳。
只有一个还算体面,衣服穿得规整,具体长什么样,灯光太暗,沈瑜没看清楚。
还没等他再看,已经被人推着在沙发对面的墙边站好,和他并排站在一起的,还有十来个姑娘、小伙,个个打扮的花枝招展,浓妆艳抹。
沈瑜站在最后一个,有点发懵,这是什么意思?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听对面沙发上,坐在正中,金链子最粗的,肚子最大的那个男人指着他们中间的一个男孩说,“就他,第三个吧。”
那个被点名的男孩立即欢天喜地的扑过去,一腚坐在金链子大哥的旁边,给他热情倒酒。
沈瑜好像明白了点什么。
然后竟然觉得有点……刺激?!
他之前忙于工作,很多事都没经历过,没见识过,突然到了这种场合,猎奇心理顿时占了上风,反正出来就是为了玩,只要不过火,他倒是乐意多看看。
正胡思乱想的功夫,沈瑜身边已经只剩下他和另外三个小伙子。
之前拉他进来那个人笑着对沙发上的一个男人笑着说,“二雷哥,你倒是挑一个啊,每次来都不找人陪,能喝尽兴么?”
沙发上的男人们也跟着起哄,“二雷给他媳妇守节呢!”
“他先找着媳妇儿算!瞅他那个孬样。”
众人立即哄堂大笑起来。
叫二雷的男人站起来,正是刚才沈瑜看到的那个在场唯一穿得整齐的男人。
这次他站在灯光底下,被沈瑜看了个清楚。
挺年轻,二十六、七岁的模样,古铜色的皮肤,身高腿长,笑起来有点憨,长得嘛,意外的帅气顺眼。
“我就不叫人陪了,你们喝好玩好就行。”
对他这套老说辞,几位大哥明显腻烦,不打算买账,一边指挥身边的美人给他灌酒,一边撺掇他一定要找个人作陪。
“二雷,大哥劝你,趁着没结婚,赶紧潇洒潇洒。”
“就是,二雷哥,攒那么多钱干啥啊,以后要是娶了个败家的,全给你祸祸喽。”
何二雷不说话,嘿嘿笑着,连喝了三杯之后,脸膛通红,好像鼓足了勇气,说,“那,那要不我今天也叫一个?”
“叫一个,必须叫一个。”
众人一起哄,他脸更红了,转头瞅瞅站在对面的四个小伙儿,不敢细看,眼光一扫,正和最末的沈瑜碰上眼神。
看到他那憨头憨脑的样子,沈瑜竟然觉得有点可爱,便礼貌的对他笑了一下。
惹得那憨男人赶紧转开了头。
那居中的大哥催他,“雷子,挑好了么?快点的,别那么墨迹!”
何二雷这才一伸手,往沈瑜的方向指了指,“要不,就他吧。”
其他人拍着大腿哈哈笑,“你这个二五眼,咋相中个最老的?”
站墙根的沈瑜,“……”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文,感谢大家支持,么么哒~
第2章
沈瑜其实一点不老,他挺显年轻的。
三十二岁的人了,穿上休闲装,看起来很是青春活力,像二十七、八岁的小伙子。
但那是跟他自己比。
要是跟身边这些实际年龄才二十一、二,又给脸上刮了好几层大白的真正小年轻一比,他确实是老。
不仅老,还“丑”呢。
有个坐在长沙发上的男人就说了。
“二雷,你啥眼光啊,我看头一个小伙儿挺好,打扮的多带劲啊,你看你挑那个,土了吧唧的。”
这话差点没把沈瑜气死!
什么叫土了吧唧?
非得烫个杀马特的头发,涂成熊猫眼,再扎一排耳朵眼才叫时尚?
他忍不住翻大白眼。
不过何二雷倒是挺乐呵的,他摸摸鼻子,笑着评价第一个小伙,“那头发太爆炸了,我怕他扎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