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负责人却十分惶恐,不明所以,“凌总,怎么好让您自己开车?”
凌云接过车钥匙,脸上没什么表情,“我去办点私事。”
知道老板不是个有耐心的脾气,平时开视频会,如果分公司汇报拖沓一点,他都懒得多听,当面更加不敢对他违逆。
交了车钥匙,分公司负责人和司机站在机场大门口目送老板开车离开,忍不住唏嘘感慨,要是副总沈瑜还在就好了,现在凌总驭下过严,不像那时候沈总还在,从中有个调停,大家能缓一口气。
还是沈瑜好啊,人美性格也好,耐心和软,可惜啊,年纪轻轻就退休了。
凌云的电话打过来的时候,沈瑜有些意外,“你已经在楼下了么?怎么下飞机不告诉我,我去接你呀。”
接不接的不要紧,有了沈瑜这句话,也够凌云开心的笑出来了。
他来的突然,沈瑜没准备,而且何二雷也没在家,这几天工地上忙,他早出晚归,有时候中午都不回来吃饭。
挂了电话,沈瑜先去了阳台,往楼下望了一眼,果然看见了刚下车的凌云。
打开窗户,他向对方招了招手,喊了一声对方的名字。
凌云应声抬头,看见他,也笑着招手,然后快步进了单元门。
之前沈瑜父亲去世的时候,凌云来治过丧,因此对这个小城市并不陌生。
可几年过去了,这里的变化依然不大,家属院里还是老样子,来往人群不是垂垂老者,便是刚进城打工的年轻人,他们购置不起新开发的高档公寓,只好选择蜗居在这个老旧的家属院里。
很难想象沈瑜竟然是从这样的地方走出来的。
他和凌云出身截然不同,凌云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N代,家大业大,从小就接受的是精英教育。
可沈瑜从小就在这样平民、普通,甚至可以说简陋的环境里成长,最后竟然成为了和他可以比肩的人才,其中付出多大的努力,本人资质多么优秀,可想而知,这也是最让凌云对他钟情的所在。
走在这样的家属区里,凌云显得特别格格不入,他穿着考究,驾着豪车,自带一股上层精英霸总的气场,在楼梯间里和沈瑜的邻居相遇,大家不由对他侧目,甚至主动闪到一边,给他让路,生怕蹭到他的奢牌毛呢大衣。
时隔数年,凌云依然记得沈瑜家住在几层,一转弯,要到门口的时候,发现房门已经开了,沈瑜正站在那里等他,凌云不自觉笑出来,“你家还是老样子。”
沈瑜把他请进门,也笑着说,“现在不一样了,你进来看看吧。”
果然,进了门,确实大为不同,小小的两居室已经不再是从前的简朴和破旧,相反,处处透着温馨和舒适。
一边笑着把各个房间参观了一遍,凌云一边说,“我说你在老家停留了这么久,原来是在忙老房装修,怎么?这房子不打算卖了?”
请他在沙发上坐好,沈瑜没忙着答话,返身去厨房冲咖啡,“少加糖?”
凌云点点头,“还是你了解我,你一走,公司的咖啡都不好喝了。”
沈瑜端了两杯咖啡出来,将其中一杯放在他面前,笑着道,“你这是奉承我,谁离开都一样的,我哪有那么大的影响力。”
分别数月,凌云终于见到了沈瑜,如今人就在他眼前,他却有些近情情怯,像是不敢细看似的,低着头搅动咖啡,只在沈瑜离开去拿水果的时候,才抬眼追着去看。
这人好像长了一点肉,不像在公司时候那样瘦削,脸色也变得非常好,他本来皮肤就白,可之前太过操劳,总有种不太健康的感觉,如今倒是看上去面色红润了不少。
如果仅仅是这两样,还不足以让凌云看得那么专注。
他总觉得沈瑜变得不一样了,似乎比以前更加俊美了,可若说他大变样,也没有,鼻子还是那样挺秀,嘴唇也还是那样又薄又润,眼睛和眉毛还是那样清透。
可他还是不一样了,到底哪里不一样了呢?
他看得出来,却说不出来。
直到两人聊了一会儿,也到了午饭时间,沈瑜问他,“你饿不饿,想吃点什么?”
凌云马上道,“我开车,咱们去附近找个餐厅吧,边吃边聊。”
可沈瑜却笑了,他站起身,去了厨房,一边戴围裙,一边拉开冰箱门,说道,“知道你要来,买了很多好吃的备着呢,我来做饭吧,你只管说想吃什么。”
看他在冰箱里翻找蔬菜的模样,凌云忽然想明白了,沈瑜到底哪里不一样了。
他变得更有人情味儿了,更有烟火气了,他不再是那个职场上游刃有余,浅笑斡旋的沈总,而成了一个享受日常碎细的沈瑜。
他之前是在天上飘着的云,如今是接了地气的水,让人看得见,也摸得着,更想亲近。
以前有些事,凌云并不敢想,因为他们两个都是旗鼓相当,运筹帷幄的男人,就像一对齿轮,虽然尺寸相当,可惜总是难以相契,因为他们总是要用最强的一面对着彼此。
但是如今,面对这样的沈瑜,凌云似乎寻找到了那个可以让两人契合的点。
这种欣喜是难以言表的,是他多年以来的夙愿,也许以前,沈瑜并不会同意,但现在,他突然有了莫名的自信,其实他们之间是非常有可能的。
脱掉大衣和外套,凌云主动进了厨房,他对沈瑜说,“我来帮忙吧。”
对此,沈瑜来者不拒。
其实要是换了何二雷,他肯定心疼,在外面忙了一天,回来再做饭,多辛苦啊。
但对着凌云,他毫无心理负担,要不是出于礼数,他都想让凌云自己下厨煮点方便面得了。
但他面上还是非常亲和客气,“你是客人,刚下飞机,去休息休息吧,我自己来就行。”
可凌云非要帮忙,甚至把玳瑁袖扣都摘了,阿玛尼的衬衫袖子也高高挽了起来,可花把势就是花把势,看他要上手抓菜,沈瑜立即一声断喝,“先去把手洗了!”
这声喊,吓得凌云一惊,心说怎么几天不见,沈瑜的嗓门也变高了。
沈瑜说完,自己也反应过来,他平时跟何二雷说话习惯了,有时候何二雷回来,手也不洗,就来抓他切好的水果,沈瑜恼他,忍不住训斥,“你都不如大雷,大雷吃东西之前还知道舔舔爪子呢!”
习惯成自然,对着凌云,他也没扭过来,完全忘了之前两人在公司是多么的知书达礼,“excuse”来“sorry”去的了。
对着凌云笑了笑,沈瑜又温言说了一遍,“洗手间在门口左侧,洗手液在柜子里。”
凌云还真有点不习惯他这么迅速的变脸,扯着嘴角笑了一下,进了洗手间。
不过,在洗手间里看到的东西,却彻底让他笑不出来了。
沈瑜说洗手液在柜子里,他便依言去找,可打开小拉门,洗手液没找到,却看到了让他心里又惊又凉的一幕!
这个小格子是放牙具的,可谁能告诉他,为什么沈瑜家里会有一对牙杯,两只牙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31章
不仅是牙杯,凌云还在卫生间发现了更多成双成对的东西。
一模一样的两条毛巾, 一模一样的两把剃须刀……
这些似乎都在向他暗示, 沈瑜不是一个人住在这个房子里, 还有另一个人, 而且是个男人, 在和他同居!
沈瑜有些洁癖,如果不是关系亲密的人,怎么可能住进他家里。
就连自己这样,和他相交多年的好友,也从没在他家里留宿过,那么是谁有这样的待遇,能把牙杯摆在沈瑜的旁边,能和他用同款的卡通毛巾?
那个答案似乎已经不言自明, 只是凌云不敢相信而已。
可接着,他就在洗衣机旁边的脏衣篓里找到了更有利的证据, 逼得他不得不直面事实。
那里面堆了几件待清洗的男装, 实在克制不住好奇,他拎起一件看了看。
可无论是款式还是码数,都与沈瑜的截然不同。
凌云的手颓然撂下,那件衣服也半落在外面。
他在洗手间里停留的时间太长, 以至于沈瑜都感觉到了不对劲儿。
可刚要过去敲门, 就见凌云开门出来了,可刚才进去时还带着的笑却荡然无存,此时看上去仿佛心事重重, 脸色也有些灰败。
以为他不舒服,沈瑜忙关心,“是不是晕机了?刚才在洗手间吐了?”
说着,递给他一杯水,凌云接过来,一双眼睛定定看着沈瑜,心中有千言万语,可却不知道该从哪一句问起。
看他眼神闪烁不定,沈瑜立即了然,笑了一下,说,“你先喝水,我还有菜没炒完,回头咱们边吃饭边聊。”
没再多说,他返回了厨房,一边炒菜,一边还给何二雷打了电话,让对方回来的时候,带一包盐上来。
凌云看着他那副家庭煮夫的模样,紧紧锁住了眉头,他现在一半是痛心,一半是好奇,实在想不到什么样的男人能让沈瑜变化如此之大,甘心为他操持细碎,过起这样柴米油盐的日子!
一杯白水生生让凌云喝出了苦涩的滋味儿,为什么他总是和沈瑜失之交臂,难道真的没有缘分么?
可这才短短几月而已,沈瑜竟然就和那人已经到了同居的程度,这样的事实对他而言无疑是一种辛辣的讽刺,毕竟曾经那么多年,他和沈瑜朝夕相处,却毫无建树。
把杯子在手里捏紧,凌云严阵以待,他倒要好好看看,对方到底是何方神圣,比自己到底优秀在哪里?
何二雷正在工地上忙活,突然接到了沈瑜的电话,说家里来了客人,也就是曾经的老板。
得知消息,他二话没说,卸下装备便往家赶,其实今天的活非常多,为了赶工期,他还亲自上阵,帮着忙活了一上午,本想着中午就不回去了,吃过饭继续的,可一听说老鸨已经进了家门,他早就没了干活的心思,先回去处理这桩大事要紧。
在楼下小超市买了沈瑜要的盐之后,他想了想,无酒不成席,不管对方这次来拜访到底是啥目的,总归表面功夫要做足,该热情还得热情,于是又提了一箱啤酒回来。
扛着啤酒往家走的时候,他还在心里盘算了一遍怎么应对,其实也简单,只要他和沈瑜在老鸨子跟前充分展现出俩人之间的浓情蜜意,以及他何二雷的经济实力,自然能让老鸨打退堂鼓。
看到沈瑜现在过得这么好,他还好意思再登门,提过去的事么,肯定更不可能鼓动沈瑜回去重操旧业了。
打定了主意,他在进家门之前,还特意清了清嗓子,提了提精神,没敲门,他自己开门进屋,一脚跨进来,响亮的嗓门也跟着喊起来,“媳妇儿,我回来了,盐也给你买了。”
何二雷这一出,无疑是给自己造了个闪亮登场的效果。
沈瑜倒是已经习惯他这种充满活力又健朗的样子,见他回家,笑着说,“把东西放下吧,今天家里来客人了,你先去洗手,一会我帮你介绍。”
经他一说,何二雷才看见此时在小客厅沙发上坐了个人,应该就是那位老鸨吧。
他转头向对方露出一个善意又热情的笑脸,“你好,欢迎欢迎,先坐吧,我洗个手就来。”
说着,转身进了洗手间。
可在洗手间里,他搓着脸,洗着手,却犯了嘀咕。
不是说来的是那位老鸨么?怎么看着不太像!
老鸨一般都是女人,即便是男人,也是那种妖里妖道,花里胡哨的,可刚才那位,虽然只是打了个照面,但何二雷还是感觉他不太像。
对方穿着得体,姿态沉稳,面容严肃,甚至可以说十分冷峻。
长得固然很不错,但用那张讨债脸能招揽到客户么?怪不得对沈瑜念念不忘……
这么一想,何二雷不由心头冒火,拿他家沈瑜当摇钱树,这个不要脸的男人,要不是看在媳妇的面子上,非给他一脚踹出去不可!
他这边窝火,外面沙发上的凌云心里更是激荡的厉害。
想了很多种可能,但他绝没有料到,沈瑜竟然是和这样的一个男人在同居!
何二雷刚才进门的时候,头戴黄色安全帽,身上穿着”xx建筑队”的工作服,身上灰扑扑,脸上也不甚干净。
凌云一看便知,对方是个做建筑行业的,而且很可能是一线工人!
这还罢了,关键是他的行为举止和语言习惯,一看便知不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
他喊沈瑜什么?竟然叫他“媳妇儿”!
那是该给男人的称呼么?曾经凌云自己也假想过,如果他和沈瑜能在一起,两人之间的亲密爱称会是什么,但他能想到的,也只是唤沈瑜的单名,一个“瑜”字已足够温存缠绵。
可这个粗人,竟用女人的称谓喊沈瑜,这不就是□□裸的告诉别人,沈瑜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是承受的那个。
这样未免太不尊重人了!
他实在想不通,接受过精英教育,交际圈子也都是上层人士的沈瑜到底看上了这个人什么?竟会选择他,甚至还到了同居这一步!
其实说一千,道一万,让凌云如此不甘的,是他看不到何二雷比他自己强在哪里,实在输的不能心服口服。
两人心里都暗暗较了劲儿,尤其是凌云看到沈瑜做饭之余,还去翻了一身干净衣服给那粗人送进了卫生间。
如此体贴温柔的待遇,他何曾享受过,可如今明晃晃的就在眼前,简直让他心如刀割!